陈瑞星瞠目欲裂:“周!霄!老子杀了你——”
但是小傅挡在他前面,甚至永亘还有几个保镖也围了过来,小傅一点儿也没怵,而是直接摆出了架势。
谌泽映倒是想管这边的闹剧,可是这跟他们集团面临的危机比起来已经不值一提,他不停地在打电话,交代事情,直到助理慌张地对他说:“谌总不好了,分公司那边升级防火墙的时候内网被黑客入侵!现在全公司的电脑都在报错!”
“混蛋!”谌泽映一贯斯文,此刻也忍不住大骂出声,这一切一看就是蓄谋已久!只有那个蠢货还在一门心思想跟人家结婚!殊不知他在自己的公司养了一头恶狼!养了三年!
他回头深深看了一眼台上,从未想过三个男人也能有一台戏……一台票价如此天价的戏!
“回国!”
于朝宇没有想到今天的场面实际上会变成这个样子,也没想到周霄会干出这么大胆的事儿,这些事的背后肯定还有无数的危机,永亘不会轻易放过周霄,但是此时此刻他根本就无暇去思考那些……他只想带人离开这里。
“小傅,给我们带路,快走。”
“诶!”小傅回过头来,看不见他墨镜下的眼神,但他的语气非常地激动和轻快,“周先生,我们回家吧。”
“不用了。”周霄推开了拉住自己的于朝宇,“我还有事,你自己回去吧,跟你说了可以不用来。”
“你在胡说什么!”于朝宇又扣住了他的手腕,死死的,绝对不允许他再逃开,“你以为见识了刚才的那种场面,我还能放你一个人走?”
但周霄还是坚定地,用比他还大的力道迫使于朝宇松开了手,拽了下去。
他对待于朝宇的态度比刚才对陈瑞星的冷淡好不了多少,也是低垂着眉眼,里面没有太多的情绪,只是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对方。
“到今天为止……于朝宇,我能为你做的事情,已经全部做完了。”
于朝宇顿时心下一沉,明明刚才他还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可头顶又因为这句预感不好的话顿时被乌云笼罩。
“你的恩情我也还完了,曾经受你照顾的一年半,我用三年的时间加倍偿还。如果你还有理智,现在就应该立刻回国,抓住这个机会,把你的版图抢回来……我早就跟你说了,不用来参加这个婚礼,耽误时间。”
“你要去哪里!”
“与你无关。”周霄刚一转身,还是啪的一声,被于朝宇牢牢扣住手腕。
他内心骤然升起一阵强烈的烦躁,反手把于朝宇给甩开了:“为什么你们所有人都要对我穷追不舍!我需要自由!从今往后,我做的所有事情都与你们、与你于朝宇无关!你也不要再干涉我、决定我的去留!我们已经恩怨两消了!”
“放屁!”于朝宇今天根本不可能听他的鬼话!重新抓住他,比他的声音还大,“恩怨两消?我们哪里来的怨!你很早就说过我们是家人,现在我要带你回家!”
周霄用力晃开他:“我也说了我会忘掉你!我在医院的病房里跟你说得清清楚楚,我这个人说话一贯算数,你是不是忘了!”
“忘了我你刚才会在台上那么为我辩解?忘了我你为我扔了拼命三年赚来的所有积蓄!忘了我你为什么怕跟我回家!忘了我你刚才情绪稳定地在那里说着那么要命的话,现在却在这里跟我大吼大叫做什么!”
“……”
仿佛无言以对,两人之间陷入一段诡异的沉默,双眼都因为情绪激动而泛红。
最终周霄一个字没说,转身要走,于朝宇还要去拉他,但是被一只横插的手拦住了——是赖响。
“你干什么!”
赖响对他说:“让他休息一下吧……很可怜,不是么?被你抛弃后不求回报地为你做了那么多事情,还等于是当着全世界的面对你表白了,现在还要被你吼。”
于朝宇眼底充血,望着周霄消失的方向,心脏蔓延出无法遏制的酸楚,肩膀垮了下来。
“……我也不想对他这么大声。”
可是他到底为什么不肯回来,真的只是因为生我的气吗?
……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周霄相信,他真的是认真的。
第114章
于朝宇趁乱从婚礼现场脱身, 一上车就紧急拉王西川跟何源开会说明刚才发生的事情。
现在媒体记者都还在被控制,直播视频也只是在小范围内传播,他需要花一大笔钱给周霄刚才的壮举造势, 绝对不能让永亘有机会把那段视频压下去——
他终于知道周霄为什么一定要在婚礼现场做这些事情了。
因为足够满足八卦传播的要素。
如果只是单纯的发一条声明和解释,根本没有人会看,不可能被网友广为传播,只有这种知名上市公司豪门私生子跟前国内Top1大集团唯一继承人的婚礼出意外, 新郎现场大反水的情况,是条狗路过都会想凑个热闹。
之前于朝宇就是因为吃了桃色新闻传播太快的亏, 才几天企业形象就倒台了。
“他特意要陈瑞星请了几乎所有的知名媒体, 就是为了赌其中有那么几家敢大肆报道, 哪怕永亘想全压下去, 也要花上不少钱,几千万是绝对跑不了的。”
王西川震惊得半分钟没能回过神来,怎么会有这么能忍,胆子还这么大, 这么豁得出去的傻瓜……他觉得周霄才是顶级的恋爱脑。
“那你现在回来吗?”
“不,我要带他一起回去,国内的事暂时就拜托你们了, 遇到什么困难及时联系我, 我尽快说服他一起回国。”他看了眼时间, 国内天应该还没亮, “你们先休息吧,因为事情比较紧急所以要立刻跟你们通个气儿。”
于朝宇挂了电话,连一秒钟都没休息, 转手打给了赖响:“他到底住在哪儿?”
赖响顾左右而言他:“他不同意,我也不好擅自给你他的地址, 要不然于总来我家做个客吧?”
“我去你家干嘛?”
“不来那我就没办法了。”
于朝宇眯了眯眼睛,虽然不知道赖响想干什么,但是他感觉得到这个家伙不是自己的敌人,犹豫了一秒,说:“地址。”
小傅已经打到了车在酒店门口等着了。
到了赖响家,于朝宇看了下,一层就两户,他在门口按了半天门铃没人开门,打电话又没人接,总觉得自己被涮了,十分钟后忍无可忍,开始毫无节奏感地狂拍房门。
最后隔壁家的门开了——
周霄刚要看是谁在找赖响麻烦,一开门,骤然跟于朝宇四目相对,条件反射就要关门。
“等等!”于朝宇堪堪把手给伸进门缝。
周霄手上赶紧刹车,于朝宇不由分说挤了进去。
他整个人几乎就贴在周霄胸前,眼前是一身黑色华夫格睡衣,周霄头发乱糟糟的,半眯着眼睛往上一捋,烦躁地搓了搓,一看就是刚才还在打盹,被于朝宇给吵醒的。
——整个人身上慵懒的气质,跟白天的时候截然不同。
周霄满脸倦意:“你这个人……”
他像是想赶人又像是没有力气折腾,站在原地跟于朝宇对视了几秒钟之后,自己转身趴回沙发上去了:“算了,你自便吧。”
“你也不问我怎么会来这里?”
这还用问,一看就是跟赖响串通好的。
于朝宇环顾了一下这间房,单调到性冷淡风的装修风格,墙上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品,连地毯都是灰色的,桌上摆着吃完的方便食品包装,看样子是中午从会场回来之后吃的。
周霄其实是真的没力气应付他,他吃完东西之后只想昏天黑地睡一觉,这三年来,他都没觉得这么轻松过,于朝宇可能真的跟他天生犯冲,连这种时候都要来打扰他。
所幸,于朝宇进来之后,多一句话也没说,他自己倒在沙发上,没多久又睡着了。
梦里,他有一双翅膀,乘着风飘浮,在白茫茫的云层中放松地让自己失去意识……这种一无所想,一无所求的感觉真好。
只有这样,他才能做自己。
等他觉得自己放松够了,想慢悠悠地飘荡回地面,却发现自己的双脚与陆地仿佛两个相同的磁极,根本无法降落,大地在驱赶他,对他说:“这里没有你的家。”
……可是他已经漂泊累了啊。
他要去哪里落脚?
于朝宇那里吗?
不,他不想回去,待在那个人身边,他只会重蹈覆辙,有品尝不完的痛苦,他好不容易才习惯了这种求而不可得的生活,谁都别想把他拖回那无谓的期望里——包括于朝宇。
他慢慢睁开眼,眼前有些发花,过了一会儿才完全恢复清晰。
于朝宇就在他边上抱着他的猫,玩儿得不亦乐乎——只是那逗弄下巴的姿势让周霄觉得有点眼熟。
他仔细一看,才发现于朝宇竟然把他的单人沙发给拖到脑袋边上来了。
于朝宇被他这茫然小狗一样的眼神勾得心痒难耐的,撒手就把猫给扔了。
周霄动了动,才发现自己身上多了条被子。
“你出冷汗,我就进你屋把你被子给拿出来了。”
周霄坐起来,把身上的被子推到沙发另外一边,舒展了一下身体,左右活动脖颈,还是觉得很笨重。
“别动了。”于朝宇盯着他要露不露的肩颈肌肉,满眼饥渴。
这么天时地利人和,怎么就不能伸手扒衣服活吃了这小子。
他慢慢呼出一口气:“我给你量了体温,发烧了。”
周霄完全没看到于朝宇眼里强烈的食欲,就应了一声:“没大事。”
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进厨房烧了点热水,在冰箱上的广告单里找晚餐,然后打电话叫外卖。
“你现在都不自己做饭了?”
“会做,但是不想再做给你吃了。”
话说得这么直白,于朝宇怎么可能听不懂。
甚至不用说这一句,周霄前面都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
所以周霄也很不理解,于朝宇根本就不是那种会对别人死缠烂打的性格。给他甩脸子,不被他骂就不错了,到底这几年到底是哪里想不开,是谁改变了他……
是王西川嘛?同居了三年,总会有点潜移默化的影响吧。
呵。
“病了就别吃那么上火的了,你之前照顾我的时候给我吃的什么?白粥跟馒头?”
“这里没有那么方便的东西,除非自己做。”周霄眼尾泛红,恹恹地瞥了他一眼。
“自己做就自己做吧。”于朝宇压下了心口一点燥热,说,“我正好还欠你一顿饭。”
周霄看着他,没说话。
于朝宇一笑:“怎么?你以为我忘了?”
这的确只是一件小事,尤其是对于朝宇来说,这绝不是一件值得他记三年的事情。
他也不是完全没想过于朝宇在知道自己为他做了这些之后会对自己的态度有些转变,只是从一开始,从他做决定,要促成今天这个局面的时候,他就没有打算从于朝宇那里得到过什么——起码主观意识上是这样的。
他很清楚,自己只是单纯地想要履行诺言,想要让自己问心无愧罢了。于朝宇是个非常典型的商人,对商人来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许有一天于朝宇会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想要跟永亘重归于好,或者依附于对方,但——
他扪心自问过,哪怕有那一天,他也不会停下。
归根结底,他远没有于朝宇心智成熟,他认定的敌人就永远都是敌人。
陈瑞星不该利用他的身份去污蔑他最爱的人,更不该看不起他的父亲。
所以他得出答案,他历时三年所做的一切,终究是出于他的个人意志,他也无颜要求任何回报。
也许于朝宇现在觉得很感动,可他想从于朝宇那里得到的根本不是这种感情,那个男人也根本给不了自己想要的绝对忠诚和纯粹的爱。
长痛不如短痛,他已经从这阵强烈的短痛中恢复过来,可以说是快要痊愈了,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再次因为于朝宇的三言两语就一时心软,放纵自己沉沦。
他已经在‘喜欢于朝宇’这件事上吃够苦头了,也献出了他宝贵的青春。
他的初恋该结束了。
于朝宇在厨房里对着视频教程学做饭,虽然基本看不懂,做不来,但是还是尽量保持了优雅的姿态,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以免吵到外面的人休息。
等他做好养生晚餐,都已经八点多了。
周霄又在沙发上睡着了。
于朝宇蹲下去,伸出食指勾了两下周霄的脸蛋儿,又抚了抚那不安轻颤的睫毛,那眉宇间常年满是忧愁,连睡觉的时候都皱着……仿佛从他们相遇的一开始就是这样。
这家伙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总是自然蹙眉,好像满腹都是心事。
这时候,他感觉到脚边有什么东西在蹭,低头一看,是那只叫做UU的猫,被周霄养得感觉肚皮快拖地上了。
那猫才叫唤了一声,周霄眉头就动了动,醒了。
刚撑起身,又看见于朝宇蹲在自己面前盯着自己看。
“吃饭吧。”于朝宇见他醒了,起身说,“应该毒不死你的。”
周霄确实是头一回吃于朝宇做的东西。
同时,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吃于朝宇做的饭的人,由此产生的不是一种荣幸,而是感觉自己是一只试毒的小白鼠。
他现在大概明白于朝宇第一次吃自己东西时候的感觉了,难怪当时于朝宇绞尽脑汁想让自己别做饭了,为难别人吃自己生产出来的生化武器真的是酷刑。
无所谓,反正于朝宇从来不爱吃他做的东西,他以后也不会再做。
好在白米粥是出不了错的,周霄吃完之后感觉自己的胃里确实暖和多了,坐在椅子上问于朝宇:“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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