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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势力拟人马甲[综武侠](综武侠同人)——王浩然

时间:2025-07-05 08:33:25  作者:王浩然
  其余人被他这么一喊,顿时士气大增,悍不畏死地拿着兵器冲了过来。
  这样的场面万梅经历过很多次,只是这次对手的武功更强,人数更多。
  万梅冷静极了。
  大不了收回系统,一天后再出来。
  万梅提起剑,以最省力的方式杀死对手,造成的伤口极小,却能让对方在顷刻间毙命。
  剑尖上的血滴随着他的行动甩出,落在敌人的脸上,就像朵朵绽放的红梅。
  在强大凛然的剑气逼迫下,喽啰们接连身死。
  仗着人多信心满满的帮众开始踟蹰不前。
  黑衣人摸清楚了万梅的路数,及时出声:“都让开!我来!”
  帮众们松了口气,远远地躲开。
  黑衣人拿出那扇斧头,它看起来就像半扇猪那么大。
  跟他比起来,万梅峻酷的剑法都显得轻灵。
  黑衣人冷笑一声,“你的死期到了。”
  他提起斧头,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强行跟他碰撞会输得很惨。
  万梅做出判断。
  在黑衣人冲到他的位置时,万梅腾空飞起,长剑直直地向下刺出,指向他的百会穴。
  黑衣人抬起斧头格挡。
  剑尖抵到钢斧上,在万梅的力道下,弯成了半圆。
  万梅借力飞起,站到了高处的树枝上。
  “不过如此!”黑衣人大喊一声,招呼喽啰们,“用暗器,逼他下来!”
  万梅神情愈冷,从树上飞下,向着黑衣人攻来。
  十几枚暗器打在他原本站立的位置,有些嵌入树中,有些掉在了地上。
  万梅没有顾及身后。
  他的眼中只有自己的对手。
  这一击用尽了他的全力,以最快的轻功、最快的剑法刺向对方。
  黑衣人势在必得,挥出一斧,“死吧!”
  斧头砍在万梅的身上,他清晰感受到了血肉的阻力。这扇斧头足有四十多斤,挥起来虎虎生威,哪怕不用力,只依靠惯性,都能劈下人的手臂。
  一击定生死!
  黑衣人的视野有片刻的黑暗,再恢复时,斧头上鲜血淋漓。
  被他砍中的人消失不见了。
  一个兄弟朝他跑了过来,惊慌地喊,“大哥!”
  “哈哈。”黑衣人笑了一声,低头看向自己。
  长剑穿透了他的心脏,只有剑柄留在外面。
  黑衣人吐出一口血,跪倒在地上,闭上了眼睛。
  -
  好疼啊。
  沈稚揉了揉被叶孤城戳黑的肩膀。
  他跑的时候,那把斧头已经劈到万梅的骨头了,再晚一点,身体都会被劈成两半。
  沈稚调出系统页面,观察万梅的状态。
  他还是原来的样子,红梅傲雪,湛然出尘,看不出半点伤势。
  角色是亮着的,旁边还有一个倒计时,看样子能正常使用。
  叶孤城:“专心。”
  沈稚收敛心神,端正姿势,继续站桩。
  叶孤城:“我还有其他事要做,暂时无法陪你。你自觉些,站满一盏茶的时间,休息片刻再继续。”
  “一盏茶是多久?”
  “到时会有人过来提醒你。”
  叶孤城正要走,沈稚道:“师父。”
  叶孤城以眼神示意他开口。
  沈稚:“生死决斗,活下来的那个是赢家,对吗?”
  叶孤城:“自然。”
  难不成死的那个是赢家吗?
  沈稚心想,照这么说,万梅应该算赢了吧。
  叶孤城都承认了,活下来的那个才是赢家。
  西门吹雪的运气真好,学剑以来,从来没有遇到过自己战胜不了的敌人。
  就算后面他和比他在剑道上更胜一筹的独孤一鹤比剑,独孤一鹤死时,西门吹雪才知道他被霍天青消耗了体力和内力。
  这可能就是主角待遇吧。
  原著中的很多角色都有其闪光点,各自闪耀,不会被陆小凤遮掩光芒,也不会遮蔽陆小凤的光芒。
  像叶孤城这个反派,也是自己故事中的主角,只不过最后以悲剧结尾。
  -
  去白云城的路线本体已经走过一遍,全程都很安稳,没有意外发生。
  白云以为换掉那身衣服,收起所有值钱的东西就可以像本体一样平安到达。
  出发以后才发现没有那么简单。
  他真的服了这些武侠世界。
  为了体现刀光剑影,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他都没去吃饭,就在路上走着,脚下踢到了一块石头,土壤疏松,露出半截手臂。
  接着官府的人就围过来,认定他就是凶手,带他回衙门关押。
  白云不想这么快就收回系统,更不想这么快就让马甲背上罪犯的名声,花了点钱上下打点,两天后得以出狱。
  第二天,白云路过某处城镇事,看到过有人骑马过来,去了一间酒楼。
  街上跑来一个孩子,摸了下他的马鞍。随后那人出来,骑上马背,若无其事地离开。
  白云都没来得及出城,傍晚就听说那个人死了。
  他去死者府上围观了一下,确定死的是白天那个人。
  完全理解西门吹雪了。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白云可以忍住不吃东西,万梅就不行。
  可能是叛逆吧。
  白云清点了一下身上的财物。
  衣服和珠宝随时可以收回,所以没带出来,全都留在了万梅山庄。
  他身上只有管家准备的银两,还有几件换洗的白衣,外加一柄长剑。
  哪怕这样,依然有人想谋财害命,白云一路杀的人也不在少数。
  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海岸边,白云登上了去白云城的船。
  这艘船很大,容纳了至少三百个人。
  大部分客人都是结伴同行,认识的人坐在一起喝酒、聊天、赌博,热闹极了。
  白云孤独地站在甲板上,欣赏着海面的风景。
  清凉的海风迎面吹来,吹拂起他的头发。
  “这位朋友!”
  白云回身,惊讶地发现,后面坐着的那人是陆小凤。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陆小凤热情挥手,“一个人未免太过孤单,不妨过来一起玩?”
  白云没有说话。
  陆小凤见他不动,自己走过来,连说带比划,“你是哪里人?”
  白云:“与你无关。”
  陆小凤松了口气,“当然跟我没关系,我并非在打探你的身份,只是你一直不答,我还以为你听不懂中原话。你也是要去倭国的吗?”
  啥?
  去哪里?
  这不是去飞仙岛的船吗?
  白云眼眸中的震惊太过明显,陆小凤都沉默了。
  一个海浪打过来,拍在了船头。
  陆小凤问:“你准备去哪儿?”
  白云:“飞仙岛。”
  陆小凤:“你登上这条船,花了多少钱?”
  白云:“五百两。”
  “难怪……”陆小凤了然,露出同情的神色,“我这样的穷鬼,只花了三百两,船家就准许我上来了。他必然是为了挣你那份钱,故意撒谎骗你的。”
  天啊!
  怎么会有这种人!
  五百年后可比这好多了!
  真是世风日上!
  陆小凤:“从这里到倭国,至少要半个月……”
  后面突然传来一道声音:“谁说这是去倭国的船?”
  陆小凤:“……”
  白云:嘻嘻。
 
 
第25章 
  原著中, 陆小凤打算去东瀛,结果遇到了洋流,风一吹船就翻了。
  陆小凤流落到了无名岛, 开启新的剧情。
  白云同情地看了他一眼。
  放弃吧。
  你就没有出国的命。
  陆小凤问:“老兄, 你可千万别骗我。这船究竟是去哪儿的?”
  那汉子身边围了一群人,陆小凤刚才就坐在人堆里, 跟他们畅快地喝酒吹牛。
  他们看起来很熟,仿佛已经认识了好多年。
  以陆小凤的社交能力,估计也才相识几分钟。
  那人神秘地说:“船只靠岸你就知道了。”
  陆小凤看了眼白云。
  白云:“就算知道又如何,总不能跳船离开。”
  说的也是。
  陆小凤懒懒地靠在护栏上,“近日江湖中有一位侠士声名鹊起, 他喜着白衣,眉目风流,气质冷峻, 随身携带一柄棕色长剑,江湖人称‘白云剑客’,应该就是你吧。”
  白云:“没听说过。”
  他一直在赶路,吃饭睡觉都省了,从未与人打交道, 也没有听说过那些传言,只求快点到达飞仙岛。
  结果上了贼船。
  陆小凤:“敢问阁下如何称呼?”
  白云:“我姓白。”
  陆小凤:“单名一个云字?”
  白云:“没错。”
  陆小凤:“……”
  陆小凤的目光落在他的剑上, 白云被他看了许久, 没有任何反应。
  这人的性格,简直就像西门吹雪一样冷酷。
  陆小凤邀请道:“旅途漫漫, 你要不要过去一起玩?”
  白云看向那群男人。
  他们都很警觉,在白云看过去的时候,有几个人转头与他对视, 接着露出微笑,若无其事地朝白云点了点头。
  白云:“为何是我?”
  陆小凤若有所指:“因为你跟这里格格不入。”
  白云冷声道:“我看起来很好欺负?”
  万梅独自出门都没遇到这么多破事,为什么白云就这样?
  从外表看,万梅清冷艳丽,更吸引男人,也确实吸引到了很多很多男人。
  白云风流俊美,不应该有女人看中他,设下各种各样的计谋得到他吗?
  从气势上说,万梅那种正气凛然的设定更容易激发出别人的破坏欲吧。
  白云这种气度不凡又傲慢的人,性格方面容易偏激,适合拉着入伙,一起偷偷摸摸干坏事。
  难道是黑吃黑?
  很有可能啊!
  陆小凤看着白云的神情越来越冷,目光越来越警觉,连忙解释道:“我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这艘船上的人大都相识,彼此之间有说不明道不明的默契,正因如此,陆小凤才主动跟他们来往,试图打探消息。
  现在得知船的航线偏移,陆小凤更加担忧了。
  陆小凤无法分辨敌我,但是他看得出来,白云也是被牵连进来的无辜者。
  他必须和白云接触,以便在危机到来时互帮互助。
  白云:“你的朋友有几个好东西?”
  陆小凤:“……”
  无法反驳。
  不说别的,后面那几个汉子,一看就有阴谋。
  白云抽出剑,逼退了陆小凤,紧接着收回剑鞘,冷冷地说:“离我远点。”
  该死的主角。
  陆小凤愁眉苦脸地回到壮汉堆里。
  一个汉子打趣道:“被人嫌弃了吧?”
  陆小凤:“是啊。”
  另一个汉子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名声大了,练剑的都跟着他俩学,穿白衣服,还冷冰冰的。这小子估计也是装的,真以为照着做,就能练好剑了?”
  陆小凤:“话也不能这么说,万一他就是这般性子呢?”
  “那就更讨人厌了。”那汉子道,“瞧不起谁呢?”
  陆小凤:“不说这个了,喝酒喝酒。”
  再大的船,在海上也显得渺小极了。
  它孤独地行驶在茫茫海面,看不到终点。
  万梅的倒计时结束,重新投放,出现在离开时的地方。
  地上的尸体已经被收走,只余下黑色的血液。
  万梅赤着双脚,在附近转了一圈。
  天杀的帮派,把他的钱和剑,还有衣服鞋子也一起拿走了!
  万梅去树上坐了会儿。
  阳光很好,把树叶映照得像漂亮的翡翠。
  早知道就先去吃道鸭子了。
  如果去吃鸭子,而不是躲在这里吃点心,也不会被帮派的人找到。
  没被找到就不会恢复出厂设置,他仍然有很多钱,可以偷偷换套其他颜色的衣服,回去路上找饭馆慢慢吃。
  那些钱可以买几百只鸭子了!
  天杀的帮派!
  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都不是好东西。
  这两个帮派之间斗得你死我活,为了壮大自己,削弱对方,拼尽全力笼络其他的小帮派,京城直接划分出一条楚河汉界,一分为二。
  原著中王小石刚进京就看到了人贩子,他们就是六分半堂的人。
  金风细雨楼比六分半堂好一点,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手底下的人也有很多坏东西。
  两边互相暗插奸细,早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底下的小帮派干了什么垃圾事,骂这两个大帮派,绝不会冤枉它们。
  两个庞然大物的斗争,必然会牵连许多没有能力抵抗的普通人。
  快点结束吧。
  沈稚躺在床上,看着给他上药的白愁飞,“小白。”
  白愁飞:“疼了?”
  沈稚:“你觉得金风细雨楼的副楼主之位怎么样?”
  白愁飞:“据我所知,金风细雨楼只有一位楼主。”
  沈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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