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白云城的性格怎么样?好相处吗?”
“是的。”
沈稚耐心地按照顺序逐一回答了下属们的问话,一边解答他们的疑惑,一边往外面挤。
他好不容易挤出来,快步逃走,还被热情的岛民撕掉了半条衣袖。
幸好他跟叶孤城学了轻功,不然又被抓回去了。
他狼狈地跑回城中,迎面遇到了白愁飞。
白愁飞惊讶地说,“你回来了?在外面受伤了?叶孤城呢?”
“叶孤城跑了!”沈稚愤愤道。
“跑了?”白愁飞震惊,“发生了什么事?叶孤城为何会突然逃跑?”
“他的那些手下疯了。这几天我也得避一避,绝对不能出门。”沈稚拉着白愁飞往回走,就怕突然从哪里冲出来一群人,对着他问东问西。
这些人怎么回事?
不去找叶孤城和白云,偏偏过来找他。
难道是他的形象太有亲和力了?
回屋以后,白愁飞给他拿了件新的衣服,“皇爷送过来的信,我都拆开看了,也给他回了,信中并未提到过叶孤城的事。”
沈稚瘫倒在床:“他还不知道。”
白愁飞:“难道是南王府那边?”
沈稚:“你也觉得南王府化形成人了?”
白愁飞:“竟还有这种流言?难道他们以为,你是南王府化成的人形?”
沈稚:“叶孤城确实这样想过。”
白愁飞:“这就是他弃城而逃的原因?”
沈稚:“暂时还没有。”
白愁飞愣了一下。
他和沈稚许久没有见面,险些忘了,沈稚看起来可以沟通,实则神志不清,经常说些疯言疯语。
他刚才竟真的把沈稚的话当真,以为叶孤城丢下飞仙岛逃命去了。
白愁飞深吸一口气,“你想先休息一会儿,还是先沐浴更衣?”
沈稚:“沐浴吧。”
白愁飞:“好。”
他拿出沈稚的贴身衣物,还有沐浴用到的东西,跟厨房说了一声,很快送来了热水。
沈稚洗了个澡,感觉自己恢复了白嫩。
夏天的海风吹在身上是很舒服,就是有点潮湿,虽然他的身体不会因为湿度太大感到闷热,心理上却会。
沈稚换上衣服,披散着头发,搬了个椅子放在庭院中,坐下晒太阳。
白愁飞端了一碗黑色的不明物体过来。
沈稚:“这是什么?酸梅汤?”
“我向皇爷转述了你的病情,他为你寻找了个大夫,他说能治好你的病,只要坚持服药,每日两次,连续三日,就可以好转。”
“我不喝,我没有病!”沈稚站起来,拔腿就跑。
“那就等你晚上回来再喝。”白愁飞冷静地说,“这是为你好,待你清醒就明白了。”
朱厚照这个坏人!
沈稚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万梅化形的传闻已经流传很广了。
朱厚照都派锦衣卫查他了,应该早就把他的身份查了个底朝天。
沈稚确定自己是身穿,第一次现身就是在洛阳城外的河底,不可能有家人,他穿得很好,身上的宝石绝世无双,皮肤白皙细嫩,没有干过活。
普通人的户籍不好查,像他这种看起来出身高贵的人,一查一个准。
朱厚照查不到他的来历,才会把他和万梅联系在一起。
他分明知道自己不是人类,不可能相信白愁飞的谗言,但还是送来了药。
这可能是对他的试探,也可能是对太医院的试探。
更可能是恶作剧!
沈稚冲进叶孤城的房间。
叶孤城正在和白云面面相觑,听到声音后,看向门口,“你来做什么?”
沈稚:“我想搬到你这里住。”
“绝无可能。”叶孤城说完,看向白云,“你不是说,回到白云城,这是为了回来,与我并无关系?”
白云:“是。”
叶孤城:“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走?”
白云:“这里是城主府。”
叶孤城:“不错。”
白云:“我应该住在这里。”
这就是拒绝本体的代价!
叶孤城:“这是我的寝室。”
白云:“我知道。”
叶孤城:“你可以另寻一个房间居住。”
白云:“万梅山庄就和西门吹雪住在一起。”
叶孤城震撼。
叶孤城难以想象!
西门吹雪那样清高孤傲的人,怎么可能会答应跟其他人睡在一张床上?
哪怕那个人是万梅山庄,在外表上看,他也是个人!
第37章
白云都在万梅山庄那里学到了些什么?
叶孤城从未如此后悔过, 没有在白云化形的第一时间找到他。
沈稚:“白云是白云城,白云城的一切都是他,你怎么能赶他走?”
叶孤城:“闭嘴。”
沈稚:“好的。”
白云坐到床边, 打量着叶孤城的卧室。
他怀疑这间卧室也是叶孤城的祖宗修建的, 装修的极其华美,有些摆设又很低调简朴。
他的审美还可以, 两者颜色相配,并不会突兀,反而相得益彰,突出了重点,层次分明。
白云:“这座寝殿很大, 比西门吹雪的卧房足足大两倍。”
卧室是养气的地方,宜小不宜大,太大的话, 气会散掉。
叶孤城:“那又如何?”
白云:“你可以再摆一张床。”
叶孤城:“你想陪在我的身边?”
白云没有说话。
他真的太善良了。
朱厚照明知小白不知道真相,还要送药过来捉弄他,他被朱厚照玩弄,还是得接近叶孤城,从他这里寻找南王谋反的证据。
沈稚, 你真是个厚道的东西。
沈稚在心里夸了夸自己。
叶孤城则想到了更多。
剑道的巅峰是空茫寂寥,他已独自度过了许多年, 周身的孤寂感如同缭绕的云烟, 一眼便能看出。
因此许多人都觉得他和西门吹雪一样,是个冰雪般冷酷的人。
但实际上, 叶孤城并不是生来如此。
他只是太寂寞了。
白云是白云城的化身,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白云的外貌与自己极其相似,气质也非常相似。
他同样寂寞。
两个寂寞的人既然已经在顶峰相遇, 又都渴望着排解孤独,为何不能试着接近,反而因为终将分别,将对方推开?
叶孤城看得出来,白云嘴上说着不想跟他再有牵扯,实则根本无法拒绝他。
向他靠近,是白云刻在身体里的本能。
没有一座山庄会拒绝自己的庄主。
也没有一个城镇会拒绝自己的城主。
既然这是白云所愿,又有何不可?
叶孤城道:“我答应了。”
白云:“我想要一张很大的床。”
沈稚蓄谋已久,几乎在他话音落下时,和叶孤城同时开口。
“我也要住在这里。”
“可以。”
沈稚立刻:“你答应了!不可以反悔!”
叶孤城:“……”
你的话真的越来越密了。
沈稚:“我也要一张很大的床,我目测过了,这里能摆开。”
叶孤城:“不行。”
白云:“你可以住我的床,我的也很大。”
沈稚:“好的。”
叶孤城:“……”
他麻木地离开不再属于自己的卧室,去了前面的书房。
沈稚和白云对视。
在船上已经观察彼此很久了,现在一点新鲜感都没有。
不如练剑吧。
两人拿着剑去了外面。
-
西门吹雪和万梅返程的速度很快。
这次外出,是万梅练习轻功的好时机。
万梅的体力充沛,使用轻功和剑法时似乎不需要内力,不存在后继无力的情况,只是他的速度始终提不上去。
生死决战时,速度至关重要。
除了拔剑的速度,还有轻功的速度。
若只有剑快,轻功不利,怎能追上对方?
万梅进步非凡,两人赶路的速度一再提高,最后以西门吹雪感到疲惫而结束。
他们来到了一间客栈,西门吹雪要了两间上房,又买了白面馒头,和白水煮蛋,还有白水。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去隔壁喊万梅过来吃饭,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他推门而入,发现窗户大开,桌上留下一封信。
万梅的字迹与他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分别。
【我出去散步,就不吃饭了,不要等我,我午后回来。】
西门吹雪将纸张合上,心中有些无奈。
他一直都知道,万梅不想吃馒头和水煮蛋。
可是万梅的江湖经验实在太少,又失去了记忆,西门吹雪总会担心,这世上会有什么东西对他不利,而他自己却不知。
他原想让万梅吃上几日就放过他,算是对他在合芳斋偷吃糕点的惩戒,之后另想办法,传授他江湖经验,没想到万梅竟然躲起来了。
西门吹雪回到房间,独自用饭。
离开万梅山庄后,这些食物只是用来维持体力的,而非享受。
他外出杀人时,纯粹地就像个苦行僧,除了自己的道,别无他求。
万梅翻窗从客栈出来,去了一间酒楼。
他拿出一粒碎银,放到柜台上,“来几个招牌菜,不要馒头不要蛋,你看着上吧。”
店小二:“好嘞,您先请坐,过会儿就好。”
正是饭点,酒楼里人很多。
万梅跟一位客人拼了个桌。
店小二奉上免费的茶水,请他稍等片刻。
那位客人看上去三四十岁,样貌英俊,脸色苍白,有一股病弱与英气并存的美。
他穿的很普通,眼神也很普通,透出一股萧索的气质。
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坛酒,除了这坛酒,再没有别的,似乎也在等菜。
万梅将剑放在桌上。
这是出来以后,西门吹雪又给他准备的剑,应该是刚买的。
家里的剑还没有主人,又买了把新的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那些剑都找到领养人。
拥有了四个脑子以后,沈稚的思维变得非常敏捷。
万梅想完了剑,时间才过去了一眨眼。
对方的视线落在了他的剑上,笑着说,“阁下看起来是位剑道上的高手。”
万梅:“你是追命?”
追命从小受了内伤,没有办法练习上半身,只能练腿,把腿练得可长可短,可硬可软,就像橡皮泥一样,非常的神奇。
他很爱喝酒,常常请朋友一起去喝诸葛正我的藏酒,也算是给那些酒都找到了合适的领养人。
眼前这个人落拓的气质有些符合追命的描述。
满脸病容,还坚持喝酒。
追命倒是未必有病容,可他不是受过内伤,他爹给他起的名字都叫崔内伤,可见伤得很重,有后遗症也不是没可能。
那人怔了下,“大名鼎鼎的追三爷,岂是我能相提并论的。”
万梅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他几乎就要拔剑。
那人疑惑地问:“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万梅:“没有。”
那人更加疑惑:“阁下为何对我抱有如此大的敌意?”
万梅:“因为我听说过你。”
“你只听说过,又不曾亲眼见过,怎知传闻中的那个人就是我?”
万梅:“因为你长得很好看,一般长得普通好看的人,可能籍籍无名,长成你这样的,必定在江湖中名声响亮。”
那人笑道:“江湖是按资历排辈的,可不是按脸排的。照你这么说,江湖第一美人,岂不是世上名气最大的人?”
万梅:“确实很大。”
那人想了想,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万梅:“而且那些美人,真的美到那种地步吗?跟那些人比起来,难道不是你我这样的人更美吗?”
“……”
虽然你的确很好看,但你为何能用一副随时可能杀人的神情,问出这样自恋的话?
万梅:“用过饭后,我要跟你比试。”
那人问:“比美?”
万梅:“比剑。”
那人说:“可我不会用剑。”
万梅:“我知道,你用的是刀,刀剑同源,可以比。”
那人:“……可我用的是飞刀。”
听到这句话,万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他的神情更冷,“飞刀不是刀?”
李寻欢叹气,“飞刀当然是刀,它看起来和刀差不多,只是比刀更小一些。”
店小二端上了两盘李寻欢点的菜。
李寻欢道:“相逢即是有缘,阁下可要一起喝一杯?”
万梅轻蔑地扫视,发现俩全是下酒菜。
可恶的酒蒙子。
万梅:“不。”
“好吧。”李寻欢举起酒杯,朝他做了个敬酒的动作,一饮而尽,“还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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