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里克这个姓氏有些耳熟,可能是小贵族的名字,哦,当然这也并不怎么重要,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案子。”福尔摩斯自言自语着,很快就将信写完了,最后将它装入信封之中,又写上邮寄地址,直接将手里的信塞给华生:“我知道你一会儿也要去寄信,给你那个旅店店主的女儿的女朋友,明明你们都住在一座城市里,还非要用写信这种方式来沟通——”
华生听到福尔摩斯的调侃整张脸都红了,瞬间反驳:“这位阿德里克先生也住在伦敦,为什么你还要写信给他?”
福尔摩斯挑眉:“因为我跟他并不相识,而你跟你的小女朋友都已经谈上了恋爱,每周都要见面那么两三次,写信对于你们来说是一件多余的事。”
“夏洛克,对于相爱的人来说,不只是见面才能解相思之苦,写信同样也能如此。对于我们来说,每周只见那么两三次面并不足够,互相写信就是填补这个空缺。不过你没有谈过恋爱,恐怕不会懂这些。”华生摇头。
福尔摩斯不高兴了:“嘿华生,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对于爱情我可是足够了解的,你们这些相爱的人总会像是两块粘在一起的蜂蜜一样难舍难分,却又会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失去粘性,就像是蜂蜜融进了水里,变得寡淡无味,又忽然就像是由蜂蜜变成了毒药,甚至有时候还会挥刀相向。关于爱情的案子,我可处理的太多了。”
“我也跟你一起见过不少。”华生回应,“等你真正体会到爱情之后,你才会懂得我说的这些,而不是你冷眼旁观出来的这些结论。”
“那恐怕要等到死亡吧。”福尔摩斯随口回答,反正他觉得他是一个永远不会产生爱情这种东西的人。
在他的生命里,只有破解复杂的案件这件事才能刺激他的大脑,让他产生疯狂的兴趣。
至于爱情,福尔摩斯一点也不想让这种东西降临在自己身上,这只会干扰他破案!
…………
“艾斯,这里有你的信!”公寓的门卫喊道。
艾斯精神一震,会给他写信的除了委托人之外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因为他坚持想要当侦探,跟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他哥哥私底下偶尔给过他接济,全都被他拒绝掉了,所以现在他跟他哥的关系也很不好。
虽然这两年当侦探一直没有闯出多大名头来,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在找猫找狗领域里算是在伦敦大学附近比较知名的了,为了生计——最主要的是提高价格就没人来委托了,艾斯不得不频繁地接这种找猫找狗的委托。
这让艾斯百思不得其解,明明他这张脸根本不招猫狗喜欢,但却能很轻易的找到它们——肯定是因为他的聪明才智,他能够轻易地找到这些猫狗,完全是因为他有当侦探的才能!
这是艾斯一直坚持下来想要当侦探这个美好愿望的原因,他坚信自己以后一定能够成为一名知名侦探!
伸手将信接过来,艾斯发现来的不是一封信,而是有三封信。
这让艾斯整个人兴奋起来,或许这次是有三个委托,起码别全都是找猫找狗的委托,也得有一个是想要委托他调查案子的吧,就算是找出轨对象的也可以啊,他完全不想再去找宠物了,简直一点难度也没有!
怀着这种期待心情,艾斯拿着三封信飞快的上楼来到自己的公寓里。
坐到书桌前,艾斯伸手先打开最上面的一封信,是伦敦大学附近的一个街道寄来的,这让艾斯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看完心理的内容之后,艾斯整张脸都垮了下来,又是让他去找猫的,他一点也不想再找猫了!让他找个人吧!
沮丧地将这封信丢到一边,艾斯朝下看去,这次不是伦敦大学附近的街道了,距离稍微远一些,应该不是让他来找宠物的吧,像这种找宠物的委托一般都是在附近街区找人委托的。
艾斯打开信仔细查看,越看眼睛越亮,最终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
他终于收到了一个不是找猫找狗的委托,而是一个找人的委托!终于要委托他找人,而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动物了!
高兴的艾斯忍不住抬头看向窗户外面,恨不得直接现在就去找委托人完成任务。
但是信还没有看完。
将要收回视线的时候,艾斯发现了干净的玻璃上映照着自己的面庞,嗯,真的是一双人神共愤的帅脸,怎么会有人怕他这张脸呢?
马上要低头的艾斯与路过的一只飞鸟对视,然后他眼睁睁看着那只鸟儿像是受到惊吓一样,整只鸟都炸成了毛绒球,瞬间加快了扇动翅膀的频率,一个大折返,改变了自己的飞行轨迹,直接朝着离艾斯最远的地方飞去。
艾斯:……
动物的审美跟人不一样吧,绝对不一样吧?!
这绝对是因为这样,所以那些动物才害怕他!
艾斯狠狠磨牙,看着那个飞走的鸟,全身大面积的白色羽毛,长长的还带着一点勾的喙,这肯定是他翻看过的科普画集里的银鸥,他决定以后最讨厌这种鸟了!
但是低下头看着这封委托信,艾斯又忍不住笑起来,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他决定中午好好吃一顿犒劳自己,晚上再按照约定去找委托人!
来回将这封信看了好几遍,虽然这个委托的价格并不高,还只是一个简单的找人委托,即使找到人也只能获得几英镑,但相比于找猫找狗的价格真的贵上不少。
找猫找狗的价格一般是十几便士到几十便士不等,虽然这些价格并不高,但为了维持生计,艾斯只能去接这种委托。
毕竟他的存款早已经见底,不接这种委托就只能饿肚子。
仔仔细细将这封信看完,牢牢记住委托人要求的见面地点还有时间,艾斯这才将这封信放下,目光落在最后一封信上。
然后艾斯瞬间瞪大了眼睛,直接从书桌前站了起来,让身后的椅子发出滋拉刺耳的声音。
这是福尔摩斯的回信!
第3章
说实话,艾斯在寄出这封信的时候,根本没想到福尔摩斯会回信。
他知道福尔摩斯有多有名,这有本身他的优秀侦探才能的原因,还有华生这个助手帮助他撰写案件记录,并将它编撰成小说发表出来,小说大火从而让福尔摩斯更加知名的原因。
像是这样的全英国甚至全欧洲都有名气的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这个职业的领导者开创者,每天给他写信的人艾斯光是想想就知道有多少。
他觉得那些信每天都能堆满一个垃圾桶吧,或许更多?
如果自己每天收到这么多信,他肯定不会一一回复的,只会回复那些他感兴趣的信。
而他写给福尔摩斯的信再怎么应用了自己华丽的词藻,有趣的话语,但归根到底,他办的这个委托也只是一个找猫委托而已。
艾斯并不觉得自己的这封信会受到福尔摩斯的青睐。
虽然他很自恋,但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自恋只对自己骄傲的地方自恋而已。
但是他真的收到了福尔摩斯的回信了!这肯定不是恶作剧,因为他熟悉福尔摩斯的笔迹,报纸上刊登过福尔摩斯给人的回信,他可是将那张照片从报纸上裁剪下来,并仔仔细细研究了好久呢,绝对不会认错!
看着上面福尔摩斯用锋利的笔记写着的“阿德里克先生收”这几个单词,艾斯的嘴角就疯狂上翘。
这可是福尔摩斯亲笔写的他的名字,“阿德里克先生”,这封信他绝对要好好保存,绝对不能毁坏掉一点,最好是把它当做传家宝一样保存着!
他果然是一名无比优秀的侦探,只是一个找猫的委托,福尔摩斯先生就给他写了回信,要是等他真的破了真正有趣的案子再给福尔摩斯写信,对方会不会直接邀请他见面,然后他们就成为了好友,他会变得跟福尔摩斯一样出名。
不对,只要能有福尔摩斯一半出名就可以了,他不贪心的!
艾斯握紧拳头,脑海里全都是自己畅想的美好未来。
他从来不觉得这些未来遥不可及,他觉得以他的聪明才智绝对能够实现!
不过在这之前,首先要做的是把这封信拆开。
他绝对不能让污渍留在这封信上!艾斯放下信封,从衣柜里翻出了自己好久没有带过的牛皮手套。
戴之前还将手套表面擦得干干净净,就怕上面有什么灰尘污渍。
戴好手套之后,艾斯才重新坐到书桌前,拿起了福尔摩斯写给他的这封信。
艾斯根本不敢像之前一样徒手将信撕开,这次他翻到了被自己放倒抽屉深处的拆信刀,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将信拆开,而不损坏一点这个信封。
好久都没有用拆信刀了 ,艾斯感觉自己的手很生,再加上他还戴着手套增加了难度,这让他不由自主的屏住呼吸,浪费了不短的时间才终于将这封信拆开。
拆开之后他也不敢大力的打开信封,而是小心翼翼地伸手将里面的信从信封里面抽出来,都不敢多做大动作,就怕将信封给弄上折痕。
打开折叠的信纸的时候,艾斯都尽量放轻自己的动作,就怕一不小心给这封完美的信上留下任何多余的折痕。
将信纸彻底展开之后,艾斯根本没有直接凭空用手指拿着信观看,而是将信平整的放在书桌上,随后用旁边的书压住信纸的上下端,这样就不会不小心的把信纸弄折,也能让艾斯看清楚信里的内容。
艾斯根本不敢像之前一样大致浏览,而是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细读。
刚开始还兴奋着的艾斯脸上原本灿烂的笑容此时越来越小,伴随着真正看完这封信,艾斯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笑容。
他忍不住又从头看起,确认自己并没有看错,又仔仔细细地确认了这封信上的笔迹,就是他看过无数遍的被报纸公开了的那封福尔摩斯回信上的笔迹,书写习惯近乎一模一样,他不可能认错!
除非报纸上的那封信也是假的。
但如果是假的的话,那为什么他会收到有着同样笔记的信,难道那个骗子打算骗骗他,可是他这个名不见经传,只在找猫找狗领域在附近有那么一点名气的侦探,有什么可利用的?
这封信的主人在书写的时候有些急躁,笔迹上的连笔比较多,信上的内容也很偏口语化,完全就是福尔摩斯的语气。
如果是特意向报纸上临摹的话,不会书写的这样流畅,各种书写的小细节也都一样。
艾斯还是更倾向于这就是福尔摩斯的回信。
然后他整张脸都垮了下来。
如果信上的内容是真的话,那关于那个找猫委托人的推测就完全都错了!
难道真的错了吗?艾斯一点也不相信!
可是将信上福尔摩斯写的信息跟委托人的信息一一对比,艾斯又觉得福尔摩斯分析的很对。
他真的分析错了的话,艾斯垮着脸想到,那他要去给委托人道歉了。
他不是一个不愿意道歉的人,尤其是面对那样一位女士。
艾斯站起身来,看着福尔摩斯给他写的这封信,最终还是用书将信压在了书桌上,转身来到门口穿上外套,这次他并没有为了节省开支而步行过去,而是乘坐了公共马车。
那位找猫的委托人的家就在公共马车的站点附近。
没多久他就来到了那个把他赶走的委托人家门口,敲响了房门。
打开门的是家里的女仆,原本女仆脸上还带着笑意,一看到来的人居然是艾斯,瞬间面色一变,就要关上房门。
艾斯立马伸手抵住房门,迅速开口:“关于早上的事情,我想弄明白一件事,那只猫是你家小姐爱人的猫吗?”
女仆看向艾斯的目光无比不善,听到艾斯的询问很是不耐烦:“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委托费已经给了你了,希望你别再来用你那令人感到恶心的污蔑话语打扰我们小姐!”
“我只想求证一下真相,如果那只猫真的是你家小姐爱人的猫的话,那我当面向她道歉!”
两人在门口的对话终于还是让屋内的女士听到了,对方推开门从里面走了进来,怀里正抱着被艾斯找到的那只漂亮的英国短毛猫,冷若冰霜地看着艾斯:“这是我爱人留给我的猫,我说完了,你可以走了吗?”
女仆被突然出来的女主人吓了一跳,但转头就凶狠地望着艾斯,即使因为艾斯的目光而有些害怕的颤抖,但还是警惕着他的一举一动,一旦对方做出什么异动来,就第一时间将对方推出去。
艾斯闻言,原本还固执的想要相信自己的推测是对的他这个时候终于确定了福尔摩斯信里写的都是真相。
他真的说错话了。
“抱歉,我为我早上的鲁莽话语而道歉,我只关注到了这位小姐你对这只猫的异样关心,看向它的目光里充满爱意,就没想到这是你爱人的猫。”
站在门口的女仆忍不住说道:“这就是你思想龌龊!即使你找猫再厉害,也别想再让我们小姐来找你了!而且对猫充满爱意怎么了?这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喜欢猫的人都是这样!”
“看向猫宠爱的目光,跟看向爱人充满爱意的目光是不一样的。”艾斯认真反驳。
作为一名侦探,而且还是立志成为厉害侦探的艾斯在大学的时候就注重关注周围人的表情变化,所以通过对方的表情变化他就能推测出很多事情。
他一向对这件事很自豪,所以对于一开始的推测,他无比坚信,却没想到这其中还有隐情。
艾斯伸手将手中提着的纸袋放到了门内的地上:“这是我对早上的鲁莽话语的赔礼。但是这位小姐,虽然现在已经过了春天,但是下一个春天很快就会到来。”
说完,艾斯扭头离开了这里。
女仆听的有些莫名其妙,但在艾斯走远之后还是伸手将门关上。
女仆有些犹豫地看着放在门边的袋子,凑近看之后能看到里面放着的是个花盆,花盆里正有一个盛开的灿烂的花。
“里面是桔梗花,小姐,要不要把它丢掉?”
抱着猫的女士看着怀中舒服的发出咕噜噜声音睡着觉的可爱猫咪,透过它好像看到了已经离去的爱人。
童话里总是会写人因为各种意外变成了动物,在爱人的亲吻下重新变成人类,可是她已经亲吻了无数遍,但猫就是猫,她的爱人已经永远不会回来了。
桔梗,无望的爱。
但是那位侦探的话语并非让她固守着这些。
桔梗,也代表永恒纯洁的爱。
她可以怀念,她可以对爱人永远包含爱意,但是却不要执念到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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