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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成了前男友的菟丝花(近代现代)——叶煜子

时间:2025-09-18 08:47:48  作者:叶煜子
  周泊野噎了下,忘记现在是金丝雀江与夏模式。
  他俯下身抱住他,吻了下他的眼尾,“算了,我们来日方长。”
  来日方长?
  这个词好,说明他没打算那么快把自己“辞退”,那么他是不是可以更放肆一点。
  江与夏试探性地开口,“嗯——那你可不可以只养我一只金丝雀。”
  周泊野眉微扬,“你们金丝雀对金主独占欲还挺强?”
  江与夏心想,当然,那可是事关钱财,饭碗这东西能分的吗?
  “那可以吗?”
  周泊野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顾虑,问道:“我身边除了你哪还有别的?”
  江与夏急道:“韩一鸣呀。”
  周泊野:“……”
  江与夏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胳膊,“我可能这辈子都练不成他那么体格,你别嫌弃我好吗?”
  周泊野笑不出来了,想到韩一鸣比他还壮的身子……
  额角的青筋跳得格外欢快,“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和他……”
  后面几个字他甚至不太说得出来。
  江与夏:“你们以前就经常偷偷约着出去。”
  他一幅别以为我不知道的模样,“哼,还老是避开我。”
  “……”情敌约架还能带上你?
  周泊野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为自己难过还是该为韩一鸣悲哀了,难怪以前江与夏就总是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们俩,敢情脑子想的都是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
  “你是真明白怎么气我。”
  江与夏:“……”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周泊野已经出去了,他顶着有点乱的头发起身,把蜷起的衣服拉下,看着脖子上留下的几个吻痕,抿了下唇。
  都这样了还没睡成,是他魅力不够吗?可是他觉得自己长得还成呀。
  周泊野不会……不行吧
  他干净利落地打开“渣攻贱受小说报社论坛”。
  不想取代原主的替身不是好替身:“请问要如何壮.阳?”
  【……这不是上次发金丝雀那哥们吗?】
  【你这信息量有点大啊,是你不行还是你金主不行?】
  【啊?小四抓到了吗?开始搜壮阳了?是金主太行了你吃不消了?】
  【我就一破看小说的,没想到有一天会被邀请回答这种问题,咳……据我这么多年电视剧的经验,兄弟死心吧,这东西治不好。】
  【别讳疾忌医啊,这边建议专业医院走一趟。】
  【哈哈哈哈,结合上次说金主不碰他,大概率是你金主不行吧,这多好啊,不用工作还有钱拿呢!而且不用担心他在外乱.搞!就养着你,多爽!】
  江与夏一想,似乎也是这么个道理。
  ……
  那天回家之后,周泊野刚洗完澡擦着还在滴水的头发,看着空荡荡的床陷入了沉思,难不成他家这小金丝雀真的吃醋了?
  吃的还是韩一鸣的醋?
  都不来找他睡觉了。
  他裹上睡衣就往江与夏房间走,啧,习惯这个东西太可怕了,想当初江与夏脱光了跑他床上,他那叫一个正人君子,做怀不乱,柳下惠都得甘拜下风,现在不睡一张床都不行了。
  走到他房间发现江与夏已经睡下了,睡着的江与夏红唇轻抿,黑色的睫毛扫在眼底,眉头微蹙着。
  周泊野伸手在他眉心处轻轻抚了下,“一肚子心眼,也不知道天天在愁什么。”
  江与夏似乎被他吵到了,鼻子微微耸了下,像在闻味道的幼犬,下一刻就往周泊野怀里钻去,手很自然地搂上他的腰。
  周泊野也不絮叨了,将怀里的人搂紧了些,心满意足地闭上了眼。
  第二天清晨,江与夏梦到自己在过火焰上山,那大漠似乎怎么都走不出去,眼见着就要被烤熟时,他热醒了。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入目的是周泊野的下颌角,他的手圈着自己的腰。最关键的是,腰后有个什么东西。
  艹。
  江与夏眼睛瞪大了点,脸涨得通红。
  他不敢有任何动作生怕身后的人睁眼,等了好一会见那人没什么反应,他舔了下唇,红着耳尖不动声色地把手收回,身子野往外挪了点,尽量忽视身后的东西。
  冷静了好一会,脸上的热度才慢慢褪下。
  距离上次清醒过去多久了?
  啊,对,上次好像是在拍综艺的时候,然后好像说了些什么,接吻的时候……
  想到这江与夏才褪下的血色又涌了上来,“唰”地一下红透,怎么就接吻了——
  还去见了韩一鸣,还好没做出什么丢脸的事。
  学生时期,周泊野和韩一鸣奇奇怪怪的,他的确怀疑过,只是韩一鸣突然转学,他也就没再提这件事。
  “江与夏,我们从头来过好吗?”
  江与夏瞳孔微微缩了下,从头来过?
  他垂下眸子,鼻端是淡淡的熟悉的木质味,他分不清是沉香还是雪松,亦或者是别的什么,只是这个味道很好闻。
  周泊野似乎也醒了,他手动了下,江与夏忙闭上眼,因为不知道该用什么姿态面对周泊野,所以他再一次选择了逃避。
  周泊野看了眼时间,察觉到自己的异样,骂了句坐起身来,在卫生间待了好久才带着一身冰凉的水汽走出来。
  他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江与夏的额头,可能是摸到了湿意,过去拿遥控器调了下空调温度。
  调完又怕温度太低,走过来掖了掖他的被子。
  所有的动作都很轻柔,等他出门后,江与夏才睁眼,看了眼时间不过才六点钟。
  周泊野年纪并不大,一个人管着这么大的公司并不简单,他记得他大学毕业原本是要去国外深造的,只是恰逢变故周父突然离世,他必须挑起集团的担子。
  记得那段时间,他几乎见不到周泊野,他永远在工作,甚至睡觉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一天能睡个四小时都是多的。
  快一米九的个子,一两个月的时间瘦到只剩一百一十斤,说实在的那段时间他真怕自己一夜醒来就收到周泊野猝死的消息。
  不过还好,他撑过来了。
  只是——他没有陪他走完那一段路。
  江与夏拥着被子,翻了个身,整个人都藏进了被子里,被子里全是周泊野身上的味道,他深吸一口气,脸憋红了又掀开被子坐起来。
  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离开周泊野,他什么都不记得,什么都不知道。
  他突然想道,或许有人会知道一些消息。
  秦知行。
  刚好他之前和秦知行约好要去医院找他,趁这会自己是清醒的,他得赶紧把这些事理顺,不知道又什么时候又会突然变成“金丝雀”。
  江与夏算着时间,等周泊野走后他才踏出房间门,他今天穿的很低调,帆布鞋卫衣鸭舌帽,不过口罩墨镜也不能少,主打一个全副武装。
  郑叔看到他时微愣了下,一本正经问道:“江小先生,您这是要去做贼吗?”
  反正这个“小”字自从上次之后就改不掉了。
  郑叔不关注媒体,也不怎么看电视剧之类的,他唯一的消遣是周宅那一大屋子的藏书,所以他不知改如何和他解释自己现在其实有那么一点——小红。
  不这么出去,容易被认出来。
  江与夏摘下墨镜和口罩,说道:“郑叔,我这样打扮出门可以省些麻烦。中午我不回来吃饭,不用准备我的。”
  他说着转身出去,“郑叔再见。”
  ……
  打车到医院,这次来访他并没有事先打电话给秦知行,说了的话,他一定会来接他,或者提前结束工作,他怕打扰到他工作,干脆不说了。
  三甲医院人满为患,到处都是排队的人,他大门处的地图驻足片刻,用手机拍下来,顺着上面的路线往心内科走去。
  秦知行是心内科的医生。他原本还怕找不着,来了之后发现真是多虑了,他甚至不用怎么打听就找到了,秦之行在医院里是个大名人,长得好、脾气好、医术高超,还是医院最年轻的主任医师。
  就差把“优秀”两个字贴他脑门上了。
  刚好今天他出诊,江与夏便坐在诊疗室门口的椅子上等他,透过虚掩着的门的门缝,他看到了穿着白大褂的秦知行,因为带了口罩所以看不太清他的表情,但那双眸子弯弯的,声音温润。
  因为隔了点距离,他听不太清楚他说的话,只能依稀听见几个词汇,“没问题的。”
  “别担心。”
  “有我在,可以看好。”
  “这个疗程不太轻松,坚持一下呀。”
  江与夏笑了笑,他和秦知行比周泊野相识得还早些。
  在孤儿院的时候,秦知行是第一个对他伸出援手的人。他在那一批孩子中,年纪最小,有些年纪大的孩子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掠夺不太富裕的资源,经常会打起来。
  他个头矮,力气小,打不过是真,但不打就会被欺负,硬着头皮也要还手,更像是表明一种态度,不能被发现他的恐惧害怕,否则他们就会以这个为武器,他会沦落为最底层的那一个,谁都能踩他一脚。
  这是他五岁就明白的生存“法则”。
  他们没有父母,打得再狠最多也就牙掉了往肚子里咽,孩子太多管不过来,阿姨们也只觉得是小打小闹,不怎么在意。
  那一次真打狠了,江与夏躺在地上缓了很久眼前都还是花的。
  直到耳边响起脚步声,江与夏才缓缓睁眼,一睁眼就看见居高临下俯视他的秦知行,他不知道秦知行在边上看了多久。他没开口,江与夏也没开口,两人对视了一会,江与夏默默闭上了眼,伤口很痛,他这会没心思想太多。
  秦知行在孤儿院是个怪人,没人敢惹他,他也从不招惹别人,像是脱离了这个体系之外一般。
  不生活在这就不明白能做到这样有多离谱,以往每次见到秦知行他都会离远一点,直觉告诉他,这人很危险,别扯上关系,同时也很羡慕他。
  他时常觉得秦知行和自己这些人不一样,不属于孤儿院,他的目光总是那么置身事外,甚至落到他们身上时还掺了那么一丝……怜悯。
  秦知行蹲下身子,鼻端传来干净的香皂味,江与夏鼻子动了动,这个味道很好闻,很干净。
  脸上的伤口被轻轻戳了下,而后他听见秦知行的声音,“下次打架别用拳头,硬碰硬你打不过他们,用牙齿,抓头发,踢裆部最快也最有效。”
  他的声音不急不徐,轻缓温润,和说出的话一点都不符合。
  江与夏猛地睁开眼,看向秦知行的目光越发疑惑,他这是在教他打架?
  秦知行拿了张纸巾给他,“擦擦血吧,真难看。”
  江与夏拿过纸巾,纸巾有印花,凑近了还有淡淡的香味,他犹豫了下没用纸巾,把纸巾放口袋里,用袖子随意擦了下,秦知行看见了也没说什么,起身打算离开。
  江与夏皱了下眉,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
  秦知行脚步微顿,脸上笑容很温柔,但说出的话却很残忍,“看你那么努力的样子,挺可爱的。”
 
 
第31章 
  拼了命地想要活得好一点,在别人眼里却像小丑一样。
  真残忍。
  江与夏咬了下牙,他那时候理解不了那么深刻的情感,只是觉得他说的不是什么好话,他像只狼崽子一样,凭着本能瞬间竖起了尖牙。
  秦知行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唇边还是维持着淡淡的笑意,“夸你可爱,气什么?”
  江与夏闷声闷气道:“没有。”
  他真正和秦知行熟悉是什么时候他有点忘记了,只知道后来他发现,只要待在秦知行身边,就没有人敢来惹事,于是他就找各种理由去缠着他,现在想起来,还挺臭不要脸。
  秦知行那么聪明的人一定是发现了他的意图,却出奇地并没有赶走他,有时候还会大发慈悲地教他认几个字。
  图画本上都说下雨要撑伞,他没用过雨伞,下雨靠的都是两条腿跑,不过秦知行对他而言是一把伞,隐形的保护伞。
  后来两人越来越熟,他开始叫秦知行哥哥,也见识到了另一面的秦知行,他开始把对家人的那份情感寄托到秦知行的身上。
  上幼儿园前夕他很不安,因为孤儿院的小朋友们都说幼儿园的孩子会歧视他们,甚至一群人欺负他。
  老师也会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衣服总是脏脏的,老师喜欢干净的孩子。
  再成熟他的年纪也摆在那,可能是因为从小缺爱导致的,他对别人的眼神很敏感,听到这些自然是害怕的,他拿着阿姨发的小本子和文具盒去到秦知行的宿舍。
  没找到人他又跑到湖边去找,果然,秦知行坐在湖边草地上看书,“啪嗒啪嗒”迈着小短腿跑过去,他蹲下身子坐在秦知行身边,但是离他有一个手臂的距离。
  秦知行是孤儿院里最爱干净的孩子,衣服虽然很旧,但是洗得特别干净,袖口和领口的位置刷得有些发白,冒出一点毛絮。
  院长阿姨让自己别贴着他,因为他有点……那个词叫什么来着,“洁癖”,就是爱干净的意思。
  江与夏把文具盒放在草地上,沉着脸坐在那,有种小大人的滑稽感。
  秦知行看着他,眉眼弯弯,“地上脏,先起来,垫个东西坐。”
  江与夏垂眸看了眼自己那并不干净的裤子,“没事,我的裤子也脏脏的,晚上我再洗裤子。”
  秦知行笑了笑,“你洗了和没洗有什么区别?回去之后我教你怎么洗。”
  江与夏重重地点了下头,然后盯着秦知行手上的书看,“红……什么什么。”
  秦知行把书翻过来,露出书皮,一个字一个字指着念过去,“红,楼,梦。”
  江与夏皱眉,“这两个字好难认。”
  秦知行:“因为你还没上学,等上学了就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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