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福书网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如有淫秽信息或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邮箱fushuwang@outlook.com删除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25

四时赶山记(古代架空)——菇菇弗斯

时间:2025-09-26 19:42:45  作者:菇菇弗斯
  按照老规矩,哪怕发现认错了,也必须把参幌子挖出来“抬下山”,打道回府,今日就算是白来了。
  野参难得,相应的规矩也多,有些流传久了,没人知晓为何如此,但依旧遵循。
  高山有灵,谁都怕不小心冲撞到什么,砸了自己的饭碗。
 
 
第55章 吃烤鱼
  没进山找过参的人, 是想象不出这件事的艰难之处的。
  山中草木遍地,高低错落,尤其现在过了花季, 望着就是绿油油的一大片。
  而山参的叶子也没什么稀奇, 一个不留神就很容易错过。
  不过几代赶山客流传下来的做法还是管用的, 颜祺左边是霍凌,右边是肖明明, 都隔着两根棍子的距离,他本以为自己会走神,实则按照霍凌所说,眼睛跟着棍子尖走, 真的能做到专心致志,一寸一寸地看过去。
  此时除了霍峰和霍凌, 剩下三人心里都牢记着参叶子的模样,走得有些慢, 生怕错过, 霍凌和霍峰就要快一些,但看得出他们两个也有意放慢步子。
  毕竟在山里行走,相隔太远就意味着危险。
  为了避免大个儿和黄芽儿乱跑扰乱视线, 两只狗是一左一右分开走的,各自站在他们队伍的最边缘,一个跟着霍峰, 一个跟着霍凌。
  因为都是公狗,每走一段路就能看见它们两个抬腿冲着树根下撒尿, 既是标记,也能驱赶想要靠近的一些野兽。
  “叮铃,叮铃。”
  和以往几日的赶山不同, 今天大家都很是安静,山风之间唯闻铜钱相碰。
  即使如此,没人觉得枯燥。
  要知道哪怕是一株最不值钱的“灯台子”,也能换十几两银子,一家三口人省吃俭用的话,十几两足够花上一年的。
  就像有人在山上撒了把银子,让你去捡,说好捡到了就归你,大约换了谁来都能沉下性子慢慢找的。
  走了快一个时辰,还没什么收获,连参幌子都没瞧见,翻过山坡后正好有一道山溪连着小瀑布跃然眼前,霍凌指了指临水的平地。
  “在这歇歇脚,正好打些水。”
  山地上总会有凸起的石头,扫一扫就能坐。
  三个汉子拿着水囊去打满了水,顺便洗了把脸,接着换颜祺和肖明明也去洗了洗。
  大个儿和黄芽儿等人用完了水,才凑上来找了个地方站稳,把嘴筒子探进水里舔着大口喝起来。
  接下来的一整日都是一样的行程,霍凌定方位,五人一起压山,在响动的铜钱里搜寻着山参的踪迹。
  然而到了下午,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黑的时候,依旧没有收获。
  看来之前瞧见的参确实是没有了,不是被野兽踩没了,就是被刨出来啃了。
  “准备回去了,晚了看不清山路,明天再来。”
  霍凌对此很是淡然,找山参本就是靠运气的事,有的是人日日进山,整个参季都过去了依旧一无所获。
  因这事本就难得,大家倒也没多灰心,下山路上还爬上树戳了一对猴头菇,摘完了一棵倒木上的木耳,揪到了两把腰子草。
  晚上到家,在门前山溪提了渔网出来,里面有条挺大的鱼在扑腾,力气很大,霍凌觉得要是晚来一会儿估计就能把网撞破跑了。
  “这鱼肯定是吃肉的,长这么大。”
  颜祺蹲下来看着那条缠在网里的鱼,用张开的手掌比了比,足有三个手掌那么长。
  “细鳞,什么都吃,虫子、虫合虫莫、比自己小点的鱼,能吞的都敢吃。”
  细鳞算是山溪里少见的大鱼,别的鱼最多长到三四寸长,不比这个,捉一条够好几个人吃一顿的。
  霍凌扯了水草穿过鱼嘴,让两个小哥儿摸了摸鱼身子,细鳞之所以叫细鳞,就是鱼鳞很细的意思,但是没到可以不刮鳞就吃的地步。
  因为鱼鳞细小,刮起来还挺麻烦,这里的人都习惯抹点醋,过一阵再刮,鱼鳞就会变软,还不容易伤到鱼肉。
  “好久没吃到这口了。”
  霍峰见网里得了细鳞,很是高兴道:“今晚就吃这个。”
  霍凌想了想道:“直接烤了吧,在院子里架个火,吃得也热闹。”
  “烤鱼好。”
  霍峰招呼林长岁道:“我俩去找几根树枝子,削了搭个烤架子。”
  另外网里还有一些小杂鱼,霍凌挑着刺少的,一会儿蒸了拌点苞米面喂狗,刺多的就丢回了水里。
  横竖不好吃,不如给它们留条活路。
  颜祺在溪水边停了停,向前探着看了两眼道:“咱们下山前是不是要捉蝲蛄?”
  霍凌点头,“到时候捉,你要现在想吃,捉上一顿的也不麻烦。”
  蝲蛄只有在很清澈的水里才有,这点和细鳞差不多,而且水越清,肉越嫩,掰开以后从头到尾都是干干净净的,只用清水煮一下就很鲜。
  愿意费工夫的,就做成蝲蛄豆腐,在关外家家都会做这道菜。
  因为是媳妇开的口,霍峰早就惦记着捉蝲蛄,谁忘了他也不能忘。
  没有旁人在,颜祺闻言笑道:“到时候再说,今天都累了,反正咱们常在山里,想吃什么时候都能捉。”
  细鳞刮鳞,剪开肚子扯掉内脏,里外抹上盐,撒上一点酒和葱姜,淋上酱油腌了一阵后,才由霍凌拿着去院子里烤。
  林长岁递来他们削好的树枝,长度足够,正好从鱼嘴穿进去,另一头从鱼尾巴冒出来,前后长出的一节正好架在简陋的烤架上。
  山里蚊子多,不过靠近火堆的地方有烟,蚊子都被熏跑了,他们又在附近丢了几块老牛肝。
  余下的人同样兴致勃勃,在旁边各自举着生肉串,在靠近火的上方烤着。
  烤架做都做了,他们不打算只烤鱼,又出去转了一圈,拿弹弓打了两只野兔,剥了皮切成肉块,串起来烤。
  因为用的树枝子比较粗,肉块切得也比较大,大概一人吃两串就差不多了,还有完整的兔腿,是额外分开烤的。
  担心光吃肉吃不饱,锅里还有个蘑菇鸡蛋汤,烙了几个苞米饼子。
  霍凌翻了翻鱼,上面抹了油,鱼皮略微烤卷后油花滴下来,落在火里爆出火星。
  “要是让英子知道了,肯定闹,怪咱们不带着她一起。”
  霍峰笑道:“等下山回家,咱在家也这么烤一回。”
  过了一阵鱼肉烤熟,飘出香味,等稍微放凉一点后霍凌拿进灶屋,用刀剁成几块,方便分着吃。
  外面的鱼皮烤得发脆,里面的鱼肉却仍旧是雪白不柴的样子,甚至还有几分多汁。
  腌料的滋味基本只在鱼皮上,没有太多的渗入鱼肉,可鱼本身的鲜味就已足够好吃了。
  单独一个鱼头留给颜祺,小哥儿拿筷子把鱼眼睛挑出来,送到霍凌的嘴边。
  一条鱼两只眼睛,他们一人一只,其实鱼眼睛没什么能吃的地方,就是尝个滋味,中间的白色眼珠子还硬邦邦的咬不动。
  不过任它什么东西,只要是这么分着吃的,就好似变得很香。
  就连大个儿和黄芽儿也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明明刚刚已经吃过兔肉,还分了个兔腿。
  于是霍凌掰开窝头,在鱼身上抹了抹沾了点咸味,连着一口鱼肉分给它俩。
  这么大小的一块,给狗吃基本就是直接吞了,都尝不到味,但大个儿和黄芽儿也不缺吃的,吃完就舔舔嘴,心满意足地溜达走了。
  “山里的星星真亮。”
  一顿饭在院子里吃完,几人开始灭火,拆架子,期间肖明明抬头看了一眼天空,由衷感慨了一句。
  霍凌拿水浇灭火星,看了一眼他和林长岁,开口道:“你们两个要是觉得在山里也不错,不如趁着没生孩子,进山赚上两年钱。”
  这口饭不是谁都能吃的,不过就这几天的观察,他觉得林长岁和肖明明还算是合适。
  霍峰闻言抬了下眼皮,好像有些意外霍凌会这么说,不过也没插嘴,拎着拆下来的一堆树枝子,送去灶屋里烧火了。
  颜祺同时看向肖明明,后者和林长岁一样震惊。
  林长岁结巴道:“我俩,进,进山?行,行吗?”
  “没什么不行的。”
  霍凌的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让他们自己决定,一层是表态,这片山不是他自己的,任谁进山谋生,都不算是抢饭碗。
  不要说他爷那辈,就是他爹那辈,这一片山腰上除了霍家还有另外两家人,到现在院子还在,往远处走一走还能看见,只是破败不堪,因为用不上,也没上来休整过。
  霍凌有两次补围墙和屋顶,还去那边捡过石头和瓦片。
  林长岁和肖明明之后显然因此陷入思索,连话都变少了。
  不过在山里都是分开睡的,小两口也没什么商量的时间,估计要下山后才能琢磨出个一二三来。
  同样的,这天晚上颜祺也没机会单独问霍凌,为什么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
  两人只在门前拉了拉手,就各自回屋里睡觉了。
  ……
  进山寻参的最后一天,霍凌带人来到了那块他爹留下的“老兆头”所在的林子。
  霍峰事先就知道,只是许久没来过了。
  “那老兆头下要是冒了参,估计年头也不太够。”
  “是不够,不过附近可能有别的参籽。”
  若是有,按理说早就在了,但之前没有认真找过,说不定的确有,只是没有注意到。
  寻参就是这样,但凡有一点希望都要试一试,横财哪里是那么容易发的。
  五人配合了几天,已经可以熟练地排开阵型,铜钱的声响回荡了许久。
  路过老兆头时,皆停下来专门拜了拜。
  霍凌点了三根香,霍峰往树下倒了一些酒。
  因是专门进山挖参的,遇见老兆头时必须要认真祭拜,无论上面留的是谁的名字,哪怕是素不相识,也要供点香火。
  等到香灰燃尽,没了火星,霍凌才带路继续前进。
  而颜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是头一个发现“棒槌”的人。
  他不敢大声喊出来,生怕认错炸了山,只得按照霍凌的叮嘱,用力把索宝棍插到那株叶子旁边的空地上,然后唤人来看。
  霍凌很快走到跟前,瞄了一眼,当即断定道:“是棒槌。”
 
 
第56章 大丰收
  “哎呦, 是个灯台子。”
  霍峰冲颜祺竖起大拇指,“你这第一回,开门红啊。”
  颜祺笑了笑, 肖明明和林长岁也结伴走来, 一齐蹲在地上看参。
  只见霍凌从参兜子里拿出“棒槌锁”, 也就是一根两头连着铜钱的红绳,一头系在索宝棍上, 一头轻轻系在参叶子上,接着才打量四周,简单判断后摸出一把小号的镐头,在手里轻抛一下。
  山参周围的泥土很快被刨松, 容易拔的野草都徒手拔掉,理出一片空地来。
  当中的山参绿叶亭亭, 面对着盼了好几日的东西,几人都一边压着心头喜悦, 一边耐着性子等霍凌挖参。
  这是个细致活, 快则半个时辰,慢则一个时辰,确定不需要帮忙后, 霍峰带着林长岁和肖明明去附近转转,打算看看有没有别的山货,顺便带走了大个儿。
  跟霍峰一家不算太熟的黄芽儿留在原地, 守着霍凌和颜祺。
  霍凌人高马大一汉子,现在几乎是趴在地上小心刨土, 颜祺守着参兜子给他递东西,一会儿就要换一个,半点马虎不得。
  刨两下土遇见了石头, 或是遇见了草根,都要清掉,越往下越难,还要提防着除草根时伤到参须。
  周遭安安静静,黄芽儿凑近闻了几次,见主人没工夫搭理自己,便老实地站在高一点的地方警戒,时不时左右看一看。
  面前的土坑越挖越深,霍凌是先顺着参的长势直直往下挖,为的是让整株参的侧面露出来,此时已能看到参须又细又长,扎根于土中,头顶绿叶葱郁,泥下长须蜿蜒。
  一想到这株参已经在这里静静生长了几十年,岁数比自己和霍凌都要大了,颜祺不免有些动容。
  之后再挖起来就要容易一些,霍凌不再用别的工具,单用鹿骨签子,趴在地上一点点剃着参须。
  差不多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所有的参须都已经和泥土分离,而霍峰他们也回来了。
  “这是成了?”他问。
  “成了。”
  霍峰一行三人出去采了些山货回来,此外还有一张从树上揭下来的绿色苔藓,这是包参用的,他找了几棵树才找到一张合适的。
  用这个把参裹紧了带下山,到集市上卖时都还带着新鲜的土腥气。
  “抬棒槌咯——”
  山参入了苔藓,打成一个小小的包袱,霍凌解开“棒槌锁”,收好参兜子。
  虽说苔藓包袱很小,在场的五人依旧各自伸手抬了一下,最后将其小心放入背篓。
  而到了这一步还没结束,霍凌挑准了离参最近的一棵树,拿出匕首开始割树皮。
  颜祺恍然,意识到这次轮到他们在林子里留下“老兆头”了。
  想来还有几分不真实。
  刚剥下来的树皮里面还是白兮兮的,这时是写不上字的,需用烟熏黑了才行。
  霍峰小心护着火苗,吹灭后只留道道青烟。
  霍凌举起匕首,先画了五个叉,然后换了一行,刻下三个横杠,意为五个人找到了一株三叶棒槌。
  最后他又在角落里画了一个小圆圈,而这个小圆圈的上方,紧挨着的左右两侧另有两个尖角的图案。
  颜祺没见过这个记号,疑惑道:“这是什么意思?”
  霍峰看他一眼,“老二没跟你说过?”
  颜祺摇头。
  霍峰乐道:“估计不好意思说吧。”
  霍凌听到两人的对话,干咳一嗓道:“这是……我的记号,只要是我刻的老兆头,都会画一个这个。”
  颜祺很想问一句这个记号的来历,但看久了,又有点眼熟。
  “不会是大个儿吧?”
  一个圆圈,上面顶两个像是耳朵的东西,可不就是只狗么?
  霍凌浅笑着点点头,想了想又把匕首换了个方向,将刀尖对着自己。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来顶一下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