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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辰生凑过来,用力咽了下口水,看起来完全忘了刚进山洞里的那点争执。
“怎么不叫我和大哥一起!”
“不是我,是大个儿它们出去捉的,外面雨停了。”
霍凌简略说罢,举起插着鱼的树枝看了看,把其中一条分给他俩。
“烤熟了是烤熟了,味道不保证。”
“有吃的就很好了,谢谢师父。”
赵寅生接过,和赵辰生一人一口地分吃。
吃的时候,两人一直感慨大个儿它们的灵性。
“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狗?”
“能做猎狗的都不笨,关键是和主人之间的默契,将来你们训出一只就知道了。”
漫漫长夜已过去一半,填饱肚子后三人靠回石壁休息,这次睡得更踏实些,天亮后赵辰生用叶子掬了些土坑里的雨水回来,彻底浇灭柴堆的火星。
出了石洞,没有了暴雨带来的干扰,霍凌打量四周,仔细记下了这个石洞的方位,并在返回的途中,沿路在树干上做了记号。
由于雨水浇坏了山中现存的灵芝,且上游冲下来的泥土进入山腰的溪水,导致水位暴涨的同时,也让这里的水暂时无法入口。
霍凌清点出几十朵灵芝,加在一起差不多五斤,带着两个徒弟提前下山。
三人在两日后的大集上卖光了所有灵芝,这茬灵芝的卖价果然比去年同期里的要高些,最便宜的一斤六钱,中等个头的能卖到一两二钱,最大的二两二钱到二两半不等,全部出手后一共得了五两出头。
霍凌想到去年最后一批灵芝卖给了廖德海和与他同行的葛易,不知今年他们还会不会出关做生意。
在家停留三天,霍凌收拾东西离家,准备趁七月到来前再上一次山,并答应颜祺赶在自己生辰前回来。
七月一到,小哥儿随时可能临盆生产,家中还要忙活秋收,他是万万不可能留在山上的。
只是秋收过后,本是进山采秋的好时候,今年定然要耽搁,他是不在意,但多少有些对不起赵家两兄弟。
人家拜师学本事,偏生最要紧的时节里,师父要当爹,分身乏术,顾不上徒弟。
不过两人已跟着他在山中行走了四个月之久,哪怕他暂时撒手也不至于出事。
于是这次再见赵寅生和赵辰生,他说出自己想好的办法。
“七月里灵芝季未过,榛蘑、松蘑也开始冒头,还有其它各种蘑菇,你俩都认识,也知道哪些好吃,哪些值钱,也不是孩子了,不消我多说,此外这次进山,我会教你们如何挖天麻、晒天麻,我不在的时候,会把大个儿留给你们,它最聪明,只要我跟他说清楚,他会知道要听你们的命令。”
两兄弟听出霍凌的意思,难免有些兴奋,赵寅生确认道:“师父,你的意思是,我们两个可以单独进山赶山了?”
“只要别逞能,别走出我带你们走过的范围。”
霍凌点头,给二人吃一颗定心丸。
“假如孩子出生的早,出了月子后还在八月里,我会带你们进山打松子和挖参,假如到时仍脱不开身,我会让我大哥代替我。他虽然现今不干这行,但赶山的本事不差,每年这个时节,都是我俩结伴进山的。”
赵家兄弟没有异议,连连点头。
在村人眼里,霍峰也是半个赶山客,岂会有人质疑他的本事?
最多比不得霍凌,但绝对比得过除霍凌以外的所有人。
无非是一年里一半时间种地,一半时间赶山,很多人觉得这样才是聪明的做法,既有田地安身,也能进山中赚口粮。
有霍峰出面,教两个半生不熟的赶山学徒是一点毛病也没有。
关键是霍凌竟舍得把大个儿留下,再没有比这个更有用的关照。
大狗聪慧机敏,不像狗,更像人。
即使霍凌不在,只余大个儿,他们心里也踏实。
反过来,兄弟俩坚持要帮霍家秋收,等秋收结束,再结伴进山。
霍凌没拒绝,一并答应下来。
五亩麦子地,要想尽快收完肯定是要雇人的,和春耕时一样,无论谁来,都给报酬。
第105章 霍小七
收麦之前最怕烂场雨。
月前的那场大雨, 瓢泼之时惹得众人揪心,好在只下了几个时辰就停了,紧跟着的是连续好几日的大晴天。
再往后直到割麦之前, 仅仅飘过两场不大不小的短促雷雨。
沉甸甸的麦穗将半个下山村染作金黄色, 每年到了这时候, 在镇上做工的人纷纷返回,更有那外嫁的姑娘或是哥儿, 带着家里的汉子回来帮忙。
炊烟袅袅,新麦的香味从各家各户的灶屋里飘出,一年到头,除了腊月忙年时, 就数这段时间屠子的生意最好,人人都舍得割肉吃荤菜, 蒸馒头包饺子,吃足油水, 攒够力气, 收得粮食满仓。
霍家的五亩麦子地割完,共收了十石粮,而十斤的麦子能磨出八斤粗面或是七斤白面, 足够五个大人吃整整一年,要是家里的人口没这么多,还能有所富余。
当然, 少不得要从中扣去缴粮税的部分,可与此同时, 家里尚有高粱和苞米各两亩,自年头到年尾,变着花样吃也吃不完。
麦粒归仓后, 赵寅生和赵辰生带着大个儿进山。
而霍家屋檐下,种地多年,第一次不用再花买粮钱,反倒还能卖粮换钱的霍峰乐得合不拢嘴,一大清早就抱着小林哥儿满屋子转,扯着嗓子唱不着调的儿歌。
听得一墙之隔的霍凌直捂耳朵。
“好好的儿歌,让他一唱,鬼哭狼嚎,林哥儿也是不一般,竟然没被吓哭。”
颜祺在旁莞尔:“岂止是吓不哭,没听大嫂说么,还能拿来哄林哥儿睡觉,大嫂唱得好听,反而没用,就爱听这不在调上的。”
霍凌叹口气,“完了,这孩子长大后八成随他爹,是个破啰嗓子。”
“哪个孩子不随根儿,好的坏的都有,也没法挑。”
颜祺道:“我就随我爹娘,长得矮了,在老家时还好,到了这处,总教人比下去。”
“咱俩的孩子矮不了。”
霍凌道:“你看英子,虽是个姑娘家,小小年纪一双大脚,以后肯定是个高个儿,林哥儿也手长腿长的。我们老霍家,别的长处没有,就是长得高,还有……”
“还有什么?”
颜祺多少能猜到霍凌接下来想说什么,但他明知故问。
“还有长得不丑。”
霍凌冲他挑下眉毛。
“我就知道你要说这个。”
小哥儿笑得停不下,片刻后突然“嘶”了一声,低头看肚子。
霍凌忙道:“怎么了?要生了?”
“不是要生了。”
颜祺犹豫了一下说道。
他摸了摸肚子,“就是孩子踢了我一下,劲儿还挺大的。”
他拉过霍凌的手,让对方也摸摸看。
不过霍凌的手覆上去后,半天没等到第二下,但也并不失望。
最近已经听好几个过来人说过,孩子月份越大,动得越少,这道理也不难懂,肚子里的地方就那么大,可不是越到后面越翻不动身。
只要不是长久不动,就没大碍,不必太紧张。
霍凌松口气,重新坐回去。
“这事儿上真是说不好,也没个正日子,成天提心吊胆的。”
但既足月了,还是盼着孩子早点来。
当晚,叶素萍过来叩响西屋的门,等门打开,她笑着探头进屋,同炕上的颜祺道:“祺哥儿,明日过乞巧,你把你针线筐里的针给我,咱俩多凑几根,我拿着磨亮些,再兑一盆子鸳鸯水,到时对着月亮,咱们也拿彩线穿针投影,应个节景儿。”
关外不怎么过乞巧,但习俗是在的,要是有闲心,便会像这般,寻七根针、五色线,在七月初七当晚对着月亮比赛穿针,谁穿得最快,便算是乞到了巧手。
还有一则,叫做“投针验巧”,使白日里打的水,和夜里打的水兑在一起,称“鸳鸯水”。
初六放在院子里搁一夜,初七白日再晒一天,到了晚上,把绣花针落在水面上,看针投出的影子形状,只要不是直线,即是得巧了。
颜祺日日等着孩子出生,也不敢到处跑,最多在家里转两圈,到后院看看菜,给新买来的母羊喂几根草,或是去东屋里看看小侄儿,逗逗狗子,实在是有点闷。
听叶素萍说要过乞巧,他欢喜道:“这个好,我这处有三根针呢。”
“那足够了。”
叶素萍拿着插着针的线团回去,霍凌见小哥儿一脸笑盈盈的期待,心下亦跟着高兴。
“明日算是你们过节,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颜祺摇摇头。
“成日里吃好的喝好的,你这会儿问我,我是什么也想不出来。”
“那我这么问,你想吃酸的辣的,还是甜的咸的?”
小哥儿这回仔细想了想,舔舔嘴唇道:“我想吃明哥儿卖的红豆馅包子。”
霍凌失笑,“你倒是说个费劲的,这个还不容易?明天我起个早,赶在他们进城前,先买上几个热乎的。”
“当当当,当当当。”
七夕当日,货郎摇着手里的拨浪鼓,途径下山村。
一群孩子围上去,手里有一两个铜板的流着口水买糖吃,没有钱的只能跟在买了糖的人身边。
胆子小关系远的只能眼巴巴看,胆子大又相熟的,就凑上前讨好,看能不能分上一口。
去郭屠子家买肉回来的霍凌半路叫住货郎,找他买一根绣花针。
今天白日里叶素萍磨铁针,不小心将一根旧针给磨歪了,便说本就用久了生钝,要是有货郎进村,就买根新的,没有的话,她就去别家借一根。
年年这时候货郎都会不辞辛苦,在各村走动一遍,好歹是个节日,能比平日里多卖出一些针头线脑。
这不念叨着念叨着,还真就来了。
“一根绣花针,三文钱。”
货郎从他什么都有,挂得满满当当的货担上摘下一个布包,从里面拈出一根细铁针。
见是个汉子来买,还觉得稀奇,多看两眼。
霍凌没多解释,给了钱后随手把针别在衣服上,不然容易掉。
针送回家,七根凑齐,叶素萍将它们挨个插在线团上放好,同霍凌道:“祺哥儿说是进屋打盹,半晌没动静,估计是睡着了。”
霍凌点头,“八成是,也好,睡一觉起来吃个饭就过节了,他盼了一晚上呢。”
叶素萍笑道:“怎么和英子似的,我也是昨晚突然想到了,实际嫁人之后再也没琢磨过这东西,没想到祺哥儿喜欢,既是这般,以后年年都过,等林哥儿长大,咱家能过节的人又多了。”
因为颜祺半日里都好端端的,谁也没往多了想,不料他一觉睡醒,正要下炕时,一下子破了水。
原先听别人说,看别人生,终究是别人的事,轮到自己头上才知慌张。
颜祺从前觉得自己经历过大难,绝对算是稳重冷静的,可在这一刻,全然要靠霍凌安慰才能定住神。
“我喊大嫂过来陪你,别害怕,一定顺顺利利。”
霍凌用力亲了一口小哥儿的额头,扶着他的腿在炕上安顿好,等叶素萍闻声而来,他立刻出门。
马家媳妇时隔几个月又来霍家接生,也算是熟门熟路,因颜祺是头胎,还是个哥儿,更加谨慎些,来时随身带了几包药,有催产的,有补气的,有止血的,以备不时之需。
从破水到肚子疼,再从肚子疼到真正开始生。
太阳一路西坠,直至彻底隐去,换作月亮升起,原本该对月乞巧的人在屋里过鬼门关,而霍凌站在院子里,除了求各路神明祖先保佑外什么都做不成。
霍峰同样脱不开身,林哥儿还太小,家里人多,亲娘不在,受惊后哭个不停,他只得进屋哄孩子,到头来陪在霍凌身边的竟是霍英。
大概是几个月前经历过娘亲生小弟,现在生孩子的人换成颜祺,小姑娘不再似当初那么害怕,甚至能反过来安慰霍凌。
“小叔,你是不是害怕?”
她稚声稚气道:“你要是害怕,可以跟我说说话。”
霍凌低头看她,摸了摸她的脑袋,承认道:“小叔确实害怕。”
作为赶山客,经年在山中活动,他的听力、目力甚至嗅觉都比一般人要强些。
毫不夸张地说,他能清楚嗅到从屋里飘出来的血腥气,一想到这股味道是如何来的,心就一揪一揪地乱蹦,蹦得他喘不过气。
霍英乖乖地低头被摸,随着年岁见长,她其实不太喜欢被摸脑袋了,但是此刻依旧大度道:“摸脑袋也可以,小叔你可以多摸几下。”
旁边的几只狗子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这句话,准确识别了“摸”这个字,也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把脑袋往霍凌怀里塞。
霍凌只好挨个摸过去,但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
霍英看了看小叔紧锁的眉头,选择抱起馒头,把下巴埋在馒头的后脑勺里,抿唇不再说话。
黄芽儿和黑豆儿也被霍凌影响,变得焦躁不安,它们几次想往屋里去,用爪子挠门,都被霍凌唤回。
没有大个儿在,且家里的气氛不同往日,连冷静的猎狗都失了章程。
比起屋外人的焦虑难言,屋中更是到了关键时候。
叶素萍守在颜祺身边,哪怕胳膊都被攥出印子了,依旧面不改色,给他鼓劲儿道:“快了快了!祺哥儿,再吸口气,出把力!”
颜祺睁眼看着头顶的房梁,只觉得已经疼到麻木,脸上湿漉漉的,有汗水也有泪水,耳畔听见的声音也好像时远时近。
他无暇多想,再次聚起全身的力气,一次又一次,不知熬过了多少次,终于在某个刹那周身一松,响亮的哭声紧随其后。
泪水忽然止不住地向下滚落,他抬手擦了一把,在泪眼朦胧中看见了被递到眼前的婴孩。
这是从他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是他和霍凌的第一个孩子。
哪怕红通通,皱巴巴,半点不好看,他还是一眼看到了眉心的红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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