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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的宠儿[无限]——拾月光

时间:2025-10-01 19:25:44  作者:拾月光
  幻景那一头,谢云逐和弥晏简直炸了锅——这个正在接受实验的生命之神他们认识,正是在安桥副本里见过的荣先生!
  弥晏贴近了左右张望:“你说安桥会在哪里?”
  “不知道……”谢云逐有些唏嘘,“现在这个时间点,安桥可能已经得癌症了吧……”
  而且那还不是普通的癌症,而是连生命之神都无法治愈的被混沌污染的癌症。
  也是现在回头看,他们才发现那么多事情都有迹可循。很多人很多事他们早就遇到过,只是遗忘了。
  “荣先生主动来当志愿者,可能也是为了救安桥。”谢云逐很快意识到一个更加可怜的真相,“就像他后来报名第一批进入《混沌天途》游戏一样,他真的什么办法都试过了……”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在实验结束后,荣先生离开了水箱。他湿漉漉地走到地上,遇到工作人员的第一句话就是:“姐姐还好吗?”
  “姐姐?”
  “就是安桥,我的契者,她生了重病,就在下面一个特制的病房里。”荣先生焦急地解释道,“他们答应如果我配合实验,就一直给姐姐安排专属治疗。”
  “我帮你看看,”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敲打一番,“哦,她很好,一直都睡得很安稳。”
  “那就好……”荣先生喜极而泣,“那就好……”
  可惜荣先生并没有留意到这支参观队伍,过去的他俩也并不关心这个不认识的神明,很快便跟着袁教授进入了一间实验室。他们和荣先生的第一次擦肩而过,就这样过去了。
  “目前我们面临的最严峻的问题在于,睡梦中的人常常会自行醒来,并且之后也更加容易频繁清醒,这是极大的不稳定因素,目前还没有什么很好的解决策略……”袁教授一板一眼地开始汇报。
  “醒来的原因是什么?”沈君乔问。
  “绝大部分情况,是从噩梦中惊醒。”袁教授翻了一页ppt,“目前的技术只能让人长眠,但无法让他们不做梦。”
  “解决办法呢?”
  “目前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破坏一部分大脑组织——当然了,不会像过去一样施行残暴的手术,一般会在麻醉后从鼻腔给药,让部分大脑失活……”
  “醒倒是不会再醒了,”沈君乔沉吟道,“但是失去了大脑机能,还能被称为人类吗?”
  “我明白您的顾虑,但是切除后病人的精子卵子依旧具备活性,所以这不失为某种极端环境中的备选方案。”
  谢云逐坐在那儿,光是听着他们谈话就莫名暴躁。艾深果然也无聊得很,凑过来咬耳朵,“这活儿让兔子做,倒是蛮合适的。”
  “嘘,”谢云逐瞪了他一眼,“别把兔子吓醒了,又开始叫嚷着回兰因,吵得我头疼。”
  艾深笑了笑,又问道:“你觉得‘安眠计划’能成功吗?”
  见识了这举国之力造就的庞然大物,内心不产生震撼是不可能的。
  “嘛,这就像大洪水来了,大家一起造了一艘诺亚方舟。”谢云逐撇了撇嘴,“但是所有人都躲进了船舱里睡觉,没有一个掌舵和划船的人,任由大洪水把这艘船冲到任何地方——你觉得他们会得救吗?”
  他们聊天并没有降低音量,坐在一旁的沈君乔看了过来,为了播片而关灯的会议室里有点阴暗,照得他的眼眸晦暗不明,是酝酿着风暴的深蓝色。
  离开休眠仓已经是傍晚,他们重又坐回了车里,不过这一次是送沈君乔回家。
  “该看的你们已经看到了,”沈君乔望着窗外的落日余晖,缓缓开了口,“我并不奢求你们的理解……”
  “什么不理解,我已经完全理解了。”谢云逐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你们的脑子已经被混沌污染坏了,里面只剩下失败主义和投降主义,觉得逃避是唯一的出路,所以一直忙着给自己造坟墓。怪不得你说对和错没有意义,你们这是已经积重难返,只能将错就错下去。”
  沈君乔耐心地听他说完这咄咄逼人的话,背光的脸藏在暗影里,低哑的嗓音里似乎淬满了毒药:“谢云逐,孰对孰错,你敢和我打个赌吗?”
  谢云逐第一次听他叫自己全名,也是第一次听他这副口吻,没由来震悚了一下,前座的艾深都不由皱眉,看向了后视镜。
  “好啊,”他扬起了一边眉毛,“赌什么?”
  “命。”
  “吱呀”一声,艾深忽然踩下了刹车,将车子急停在路边。他转过头,极为郑重地盯着他,仿佛要确认自己的耳朵有没有听错那个字。
  “你知道如何清理脑子里的污染吗?”沈君乔举起枯瘦的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最快最高效的方法是,杀死那个思想的载体。”
  “无论被污染是你或者我们,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理应被物理性地彻底清除,”他望向谢云逐,“你同意我的观点吗?”
  谢云逐当然不同意,他只是想要纠正错误,从来没想过要搞得你死我活。然而他越是细想这件事,就越是脊背战栗——是啊,他只想着要证明自己是对的,其他所有人都是错的,那么证明了之后呢?
  如何清理那些根深蒂固的认知,如何修正那些注定失败的决策,如何告诉所有人你们在白费力气,他毫无想象,也无计可施。
  等到证明自己以后,他还能和其他人和和气气地相处,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吗?哪怕他是对的,他也不过是与全世界背道而驰,只有艾深愿意相信他……也许最后,他们依旧是要回到与世隔绝的兰因去——那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离开!
  见他皱着眉头不语,沈君乔微微一笑,仿佛在笑他的天真。可是他那深邃的眼窝里,依旧流露出了宽容和仁慈,他拍了拍谢云逐的肩膀,“放心,我不会动你,你依旧是自由的,尽管可以去寻找证据,然后带着真相来说服我。”
  “这个赌约永远生效,谢云逐,我等着你找我兑现的那一天。”
 
 
第186章 故人来访
  谢云逐和艾深在庇护所租了一间公寓, 暂且安定了下来。如沈君乔所承诺的,没有监视,没有跟踪, 随他爱做什么。
  然而谢云逐偏偏什么都没有做。
  他并不是容易头脑发热的人,最近那么冲动暴躁, 一方面是出于被污蔑的憋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接收了大量震撼的信息。
  现在他冷静下来了,开始走一步看三步,反复咀嚼那一日在他脑袋里升腾出来的问题——就算他可以证明其他人都是错的,但是然后呢?
  没有出路,没有办法, 怎么想都是绝路。
  人生二十年, 他还是头一回遭遇这样的沮丧和无力。然而谢云逐并没有放弃,他像是着了魔,一头钻进了研究里, 过去的经验让他确信,只要他的大脑还在运转, 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个灵光闪现的时刻。
  这天在餐桌上, 他拿叉子搅动着意大利面, 看着奶油化开, 煎熟的蘑菇散发出浓烈的香气。他一心两用地吃着饭,眼睛还在盯着平板上的资料:
  “所谓的‘熵’,衡量着一个系统的混乱无序程度。增熵定律指出, 在一个孤立系统中, 总熵只会增加或不变,永远不会减少。我们的宇宙正在持续不断地增熵,万物注定走向混乱无序, 就像一个住久了的房间,必定会越来越乱……”
  艾深和兔子已经见怪不怪,这段时日来,“混沌”已经成为了家里的隐形房客,会随时随地出现在谢云逐的嘴里。
  “一旦熵达到最大值,一切变化和物理过程都将永久停止,宇宙进入永恒的死寂状态——这就是‘热寂’。”谢云逐拖动平板,依旧念念有词,“但正常而言,这个过程极为漫长:大约10^14年后,恒星时代才会终结,所有的恒星都会因耗尽燃料而衰亡;大约10^40年后,构成物质的质子也会衰变,所有剩余的固态物质都会逐渐消散;大约10^100年后,连巨大的黑洞也会最终蒸发殆尽,消失不见……”
  “这样漫长的时间尺度,本来就是人类所不可企及的。”谢云逐咬碎了一颗圣女果,“可‘混沌’不一样,‘混沌’作为一种宇宙现象,会让它所波及的范围内发生疾速的增熵,并像浪潮一样向着四处扩散……某种意义上,‘混沌’更像是宇宙罹患的传染病,是那场终极死亡的局部预演……”
  “然而‘混沌’不是无解的,它能够被清理,就像房子一样,可以重新被收拾整齐。”艾深整天耳濡目染,也成了半个混沌专家,“当然,前提是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去收拾,而不是倒头睡大觉。”
  他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人们普遍被洗脑认为“混沌是不可战胜的”,因而放弃了“收拾房间”,那最终的结局只可能是被灰尘淹没。
  “是啊,要去反抗,不要投降——说得简单。”谢云逐托着腮,沉沉地叹了口气,“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所有人类都拿起武器抵抗,这样清理的速度,或许才能超过混沌污染的速度。”
  可别说是斗志消沉的现在了,就是前两年斗志最昂扬的时候,人类还是节节败退,一步步丧失了土地。这样一想,消极和绝望或许是一种必然。
  这样的话,他想要澄清真相有什么意义呢?即使人们的错误观念被他矫正过来,又有几个人会真的去反抗命运?谢云逐不得不感到悲观。
  “大不了就回兰因呗,我养你啊。”兔子嘴里嚼着牛油果,就此事发出了重要指导意见。他简单的脑袋理解不了那样宏大的命题,在他心中兰因就是一个封存在琥珀的小小世界,永远纯净无暇、与世隔绝。
  谢云逐库库往嘴里嗦面,很不想理他。
  “拜托,我可是要为了你,放弃大城市的生活诶!”兔子震怒,“像这么好吃的牛油果,兰因就种不出来!”
  “还没有到完全绝望的地步,我们还有许多事可以做。”艾深用吸管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一缕编成辫子的白发自然地垂在耳边,中间编了一条蓝色绸带,还在末端系了个蝴蝶结——只要生活有余裕,他总会将自己很好地打扮起来。
  谢云逐瞟了他一眼,“最开始说要回兰因的不是你嘛。”
  “但你不会甘心永远呆在那个小地方,”艾深喝了口自己泡的柠檬茶,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道,“你值得拥有整个世界。”
  “胡说!”兔子马上气红温了,“兰因很大的,风景特别好!还有你们两个,不许当着我的面亲嘴!”
  谢云逐才不理他,用手勾住那条小辫子,将他的恋人拉了过来,狠狠赏了他一口。舌尖尝到了清凉的柠檬和薄荷味,他望向男人金色的眼瞳:“宝贝,那你是怎么想的?”
  “我喜欢这个世界,尽管十分残酷,但是依旧非常美丽。我也喜欢人类,他们是复杂而可爱的生物。”艾深那淡淡的语气里总是带着点非人感,但依旧可以叫人感到他的真诚,“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个世界会变好,那样你就再也不会感到痛苦,我们可以去许多地方旅行,看到所有人都得到幸福的样子。”
  “嗯……”谢云逐笑眯眯地听着,“那如果有一天我们走不动了呢?”
  “那就找一个温暖的地方定居下来,买一座自己的房子,开辟一个小院子,里面种满花……嗯,就种满玫瑰好了。”
  “种满玫瑰?”
  “因为我是爱神嘛,我会种出很好的一片玫瑰园,”艾深说,“在没有混沌的世界里,它们会长得很好,我会送给每一个路过的人一朵玫瑰,让所有人都被爱祝福着……”
  他娓娓道来,连兔子都听得出了神,嘴里叼着的半片生菜也忘了嚼,他用小兔爪子拍了拍桌子,“噢,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希望所有人都不再做噩梦,我就是为了这个梦想才来首都的。你们不要小瞧我,人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梦中,都是被我照顾着的。”
  “那你不回兰因了啊?”艾深笑着问。
  “我可是要在大城市出人头地的,”兔子慷慨激昂道,“总有一天,所有人都会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的大名是……”
  “兔子?”
  “墨菲因!”
  谢云逐单手托腮听着,脸上一直挂着笑意,用啤酒杯碰了碰艾深的柠檬茶,又碰了碰兔子的胡萝卜汁(装在一个小醋碟里),敬这个桌上小小的理性主义。
  心诚,则灵。这世上最可怕的事,不是无法战胜的磨难,而是失去对未来的美好想象。那之后谢云逐历经了许多事,其中多的是将信念摧毁殆尽的惨剧,可他始终会想起这一天——想起杯子碰撞在一起时,理想与希望迸发出的小小星芒。
  /
  也就是那一天晚上,有两个不速之客忽然登门拜访。
  “小云哥!小云哥!”一听那叽叽喳喳的声音,谢云逐就知道谁来了,趿拉着拖鞋过去开门。
  门一开,一个热情的身影就扑了进来,谢云逐早有准备地后退一步,站在一旁的艾深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他的后衣领子,拎小鸡仔一样把来人提了起来。
  他的身高超过一米九,而来人大概也就一米七多点,一下子被他提溜得脚尖离了地,手在空中无力飞舞着:“艾深,放我下来!”
  “进门第一个要换鞋,”艾深把他丢到了门外去,“第二个要懂规矩。”
  来人正是黎洛,生着一头灿烂的金发,还有碧色的猫儿眼,乍一看非常讨喜的脸,正好中和了他那讨人厌的性格。他打小就喜欢对他小云哥动手动脚,并因此被艾深制裁了无数次——这次单纯是太久不见好了伤疤忘了疼,亟需被修理。
  跟在黎洛后面的,是一个幽灵一样的跟班,那是一个高瘦的黑发男人,穿着连帽衫,拉下来的帽檐遮着半张脸,手一直缩在口袋里。五官倒是颇为英俊,但难免显得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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