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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筝墨埋头将甜味尝到嘴巴里。
简越阖上眼,忽然觉得夜晚的风更大、更疾了。窗外的雨还在下.......越来越密集,密密麻麻拍打在玻璃上。
渐入佳境......
*
黑夜忽然迸出一点金光,思绪在快速跳跃,林筝墨只觉得太阳穴在跳动,忽然之间——
怎么会这样?
那瞬间林筝墨怀疑人生。
说来难以启齿。
她在准备进攻简越的时候,率先抵达了。那时她跪坐在简越身上,简越的腿微微曲着,也许是某一个瞬间,某一个节点,简越磨蹭到她。
清晨的花瓣跃跃待放,摇曳着夜晚凝下的露珠。
循环几次,抑制不住了。
尴尬至极。
简越察觉到林筝墨的异样,“嗯?你是不是——”
林筝墨声音在颤抖中逐渐清晰,艰涩道:“对不起。”
听见简越轻声笑,“没关系。”她甚至揉了揉林筝墨的头发,“你很棒。”
“我......”林筝墨趴在简越肩膀上,气息混乱。
简越揽过她,小声调笑:“实在太敏感也没有办法。”
先前,简越其实也被挑起兴趣,但没想到林筝墨这般敏感,应该比昨晚还快吧?林筝墨虚虚懒躺在她怀里,看样子是没了力气,简越虽心中有火在烧,却觉得不急一时。
林筝墨中场休息,目光迷眩。
许是想到先前的画面,忽然羞到往简越怀里钻。
简越与她解释:“以后你会更久的。”——哦,虽然今晚大概是三十秒。
林筝墨双膝磨蹭,脚趾不安分地躁动着,在简越在小腿肚上蹭来蹭去,“本来不是这样的。”
那时她不小心蹭到,一只手压在简越的小腹上,摸到简越马甲线的曲线,稍稍联想,整个人达到一种绝顶兴奋的地步。
她是下意识坠落的。
她甚至毫无知觉。
她忘了她原本应该掌控简越的。
昨夜五十秒已经足够难堪,怎么会轻轻一撩拨就败阵下来,显得自己很没出息。
简越觉得脖间热烘烘的很可爱,哦,是林筝墨很可爱。
她要开导她:“这其实说明,我们还挺融洽的?”
林筝墨勾着简越的脖子,“好吧。”
“对了。”简越想起晚上那件事,慢慢和林筝墨聊起来,“其实那件事我们应该再聊一聊。”
“什么?”
“关于你爸妈想要你谈恋爱这件事。”
林筝墨叹了口气,“怎么说起这个。”
“不说不代表不存在。”简越翻了个身,“能把灯打开吗?”
林筝墨伸手去牵灯线,灯光亮起,暖融的光流淌在她们的皮肤上,肌肤里揉了一点光,有点像西方古典油画里的女人,但没有那般丰腴,是纤丽的,细润的,是极具美感的东方美。
简越的手指游离在林筝墨的肩膀上,“这是一条艰涩又漫长的路。”
林筝墨知道简越在说什么。
“是。”
简越开诚布公:“所以我不要你出柜,我不想你受到伤害,更不想你艰难抉择。我也相信你,相信你对我的爱,不管未来发生什么,我都希望——”
林筝墨深吸一口气,“希望什么?”
“希望我们永远记住现在的感觉。”简越眼神愈发炽热了,“像现在这样,互相依赖,互相爱慕的感觉。”
她想说,稍纵即逝的美丽是假的美丽,我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是想留下真彩的一笔。
人类善变又擅长忘记,我害怕过于美好的东西终将逝去,所以我要不停地,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你,记住这个瞬间,记住我触碰你的感觉。
也许会有狂风暴雨,但总有容身之所。
贵在坚定。
今日往后,一百年,或者说直到人类灭亡之后......我什么都不在意,我在意你对我的感觉。那是我的勇气,我的底气。
千言万语汇聚在心中,最后居然只是对视时的眼神。
可林筝墨居然也听懂了。
耳边,雨声渐渐消逝。
窗台偶有一滴或者两滴雨,衔着、坠落,发出啪——嗒、而后,长久的顿点,又一声啪——嗒,间隔长到好像时间并不存在似的。
我们常说,谈恋爱不要乱吐誓言,因为结局总是惨烈。但有此感叹的人,应该也低估了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爱意。
“好,我答应你。”——林筝墨说。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两颗葡萄
第五十四章
那晚过后, 林筝墨做了两件事:
敷衍周京芳。
申请教师公寓。
当林筝墨拥有一个秘密情人之后,她也有了一个秘密计划,这个计划,她连简越都没说。
她开始思考, 周京芳和林鸿, 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结婚?这涉及到太多方面, 比如社会背景、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观念,当然, 也和上一辈的成长环境有关。
是可以写一百页论文的地步。
林筝墨不想坐以待毙, 她学着在绝境中寻找自己的出路,以她对周围人的观察,大部分女性在25到30时, 特别容易被催婚。因为这是家长认为的“女人出嫁的最好年龄”,说难听一点:最佳生育年龄。
当然了,是糟粕, 绝对的糟粕。
但她确实属于这个阶段。
盲目出柜吗?与家人对抗吗?林筝墨觉得还没有到你死我亡的地步。
不要莽撞,保持清醒。
“不婚主义。”
“对, 我是一个不婚主义者。”
林筝墨开始自我催眠, 只有骗过了自己才能骗过家长。
物质是生活丰富了。
但精神世界贫瘠了。
我每天上班好累。
想追求佛系生活。
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精神上的慰藉绝不是在枕边塞一个狐油满臭的男人, 是独处,是自由自在, 或者是一只猫, 不管你理不理解, 我就是这样了。
——所以,我不结婚。
这是一个几近完美的理由,社会现状如此,此言一出, 并不显得怪异,适合用来打太极。
大人们很奇怪,他们更愿意相信你是受到了文化的荼毒,也不愿意相信你是同性恋。
因为文化的荼毒是社会问题。
而你是同性恋,他们会认为是自己的过失。——比如什么劣性基因,祖坟不正,老祖宗瞎了眼,我命好苦。我这么牛,居然教出你这个畜牲东西,我的老脸往哪里搁,我以后怎么见人,那些乱七八糟的,云云……
他们是浸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婴尸,是没有勇气接受事实的,千万别高估。
“简越。”林筝墨走到客厅,忽然叫起简越的名字。
那时,简越正在电脑面前处理公务,见林筝墨一脸严肃凝视着她。
简越迷茫,“怎么了?”
“我刚刚想了一下。”林筝墨坐在简越腿上,一双手搂着她的肩膀,与她相贴,“等我到三十五岁,我就公开你好不好?”
林筝墨像一只小猫,她的脑袋贴在简越的侧脸,轻蹭。简越摸摸她的头发,觉得她认真思考未来的样子很可爱。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因为我想了一下,我们不能这样一辈子。”她目光清湛看着简越,“秘密情人不是一个什么好词。”
“那好啊,我等你到三十五岁。”
林筝墨像得到奖赏的小孩,继续表现自己:“那到时候我们要不要进行什么仪式?”
“仪式?”
“像结婚那样,但不是结婚。”林筝墨解释道:“我想和你绑定更深,但不是要绑住你的意思。”
简越心想,其实害怕被抛弃的人是我,而你却在思考我们的未来。
林筝墨。
我很荣幸。
简越心头忽然填满期待:“那你不许骗我。”
“绝对不。”
“如果三十五岁的林筝墨不在我身边,那怎么办?”
林筝墨:“三十五岁的林筝墨绝对不会不在你身边。”
绝对不。
从前,简越觉得誓言是一种极其幼稚的东西,但林筝墨每一次的许诺,都能在她心底荡漾涟漪,她忍不住去相信,开始把那些话视为很重要的东西。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今天我们其实还有一件事要做。”简越在林筝墨唇边啄了一下,“刚刚我妈叫我去吃饭,还让我带上你。”
林筝墨惊呼:“你怎么不早点说!”
简越:“正在说呀。”
林筝墨从简越身上起来:“我先去换套衣服。”
这是她们确定关系的第二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一起,林筝墨已经连续三天邀请简越来她家“坐坐”了。
这期间,“快女冠军”选手林筝墨,终于学着唱起了慢歌。
某日深夜,简越用最舒缓的曲调带着林筝墨渐入佳境。自此以后,林筝墨好像体验到一种别样的快乐。那种体验和五十秒截然不同,她觉得她和简越的灵魂更加深入了......
确实是更加——
深入了。
情难自禁。
*
“我穿白色还是黑色?”林筝墨选了半天没有答案,“阿姨会更喜欢白色还是黑色?”
简越望向林筝墨,“看你更喜欢穿哪套?”
“白色吧。”林筝墨觉得白色清爽些。
即便是以朋友的身份去吃顿饭,但还是想留下不错的印象。简越的母亲对林筝墨来说,也是很重要的部分。
两人收拾好,驱车去吃饭,林筝墨心细,捎上一些合适的见面礼。
简桑住在距离学校五公里左右的小区,即便她已是南城有名的骨科医生,但为人还是相当低调。住和吃都相对简单,是一个内心充盈,精神世界很丰富的女人,不需要过多的物质来支撑,甚至可以用佛系来形容。
“对了,家里还有其它人吗?”林筝墨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没有了。”简越介绍起来:“我妈妈一直是孤身一人,嗯.....也不能算是孤身,她很享受这种状态。她没有结过婚,一直是带着我在生活,我工作之后,她让我搬出来住,让我们有各自的空间。所以我也只是偶尔回家和她聚聚,而她基本每天都待在诊所。”
“居然是一个人吗?”林筝墨相当惊讶。
上一辈的人,不结婚需要多大勇气,不言而喻。不过回忆起来,简越好像从来没有说过“爸爸”这个词,这个词太淡了,可以不存在。
“对,我妈她根本没有那种世俗的欲望。”简越说到这里,稍顿,忽然和林筝墨对视一眼。
两人眼底信息暗涌,似乎在交流着某种脑电波。简桑多年来不结婚,难道......
简越摇头:“我妈妈她应该……应该不是吧?”
林筝墨一秒解读,不敢对长辈有那样的揣测,连忙找补:“当然不是,是不是快到了?”
“马上到了,就几分钟。”
简桑住在一楼,这房子买得划算,开发商送了她一个小花园,投其所好。推门进去有一个小花园,里头种着各色斑斓的绣球、仙人掌、月季还有一些不认识的植物。
简越说,某些植物有药用价值。林筝墨似懂非懂点点头,觉得简阿姨很会养花,每一株植物都被养得很好……就像,就像养简越一样。
“来,过来。”简越伸出手,要去牵林筝墨。
林筝墨却不好意思起来,轻轻拉住简越的衣袖,驻足,低声说:“你就不要牵我了吧,我们牵着进门好奇怪啊。”
简越知道林筝墨担心什么,“也还好,她迟早要知道的。”
“但不是现在,你不是和阿姨说我是你朋友吗?”
“女朋友也是朋友。”
林筝墨拉着简越的手晃了晃,没怎么使劲,“别开玩笑了,我好紧张......”
“那不逗你了。”简越接过林筝墨手里的礼物,抬手敲了敲门。
林筝墨乖巧站在她身后,双手局促地揣在背后,有种见正式家长的即视感。只听见门里传来细碎的脚步声,门很快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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