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野猪必须是活的,最好是母猪,死的就不值钱了,收上来的这些野猪就集中起来驯化,雇那些只能开荒没有其他收入的奴隶来养。
赢嫽没有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关于养猪的部分,她还觉得奇怪,按理说野猪驯化史从原始社会就有了的,不应该这个时代没有。
后来她问了李华殊,说是以前听过有些地方会养猪,但野猪太凶,易伤人,之后就没什么人养了。
士族又看不上猪肉。
田户没有自己的田地,奴隶更没有,都吃不上饭,谁还有心思想那么多,就算打到野猪也是先杀了吃进肚子。
这么一说也有道理,养殖也讲技巧,不会养可能就死了,还不如直接杀了吃肉。
士族以前不吃猪肉,嫌有腥臊味,不如牛羊肉好吃,现在调味料变多了,烹饪食材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慢慢的也接受了。
可能也是身为国君的赢嫽都酷爱吃猪肉,其他人也跟风,猪肉就成了饭桌上常见的一道菜。
普通老百姓也喜欢买肥猪肉熬猪油,东市一旦有猪肉卖,那都是会被抢空的。
话说回现在,小妇人要了两个猪肉馅儿包子。
店家收了钱,拿了包子给她,还不忘夸自家的包子好。
“外城东市没有哪家包子能跟我家的比,好吃了再来啊。”
小妇人拿上包子就领着孩子挤出人群,到了僻静一点的街角才给孩子分了个包子,剩下的那个则留着用东西包好,小心放在篮子底下,用碎布头压着,她自己一口没吃,尽管她也很馋,但还是先紧着孩子。
她本是奴隶,丈夫被恶仆活生生打死了,她带着孩子艰难讨生,以为也没活路了,谁知老天突然开了眼,让她和孩子都恢复了自由身,有了良籍,跟其他人一起在村子里开荒。
自己有了田地,却没有粮种,也没钱买,后来是农官给她们带来了粮种,多是谷物,还有一些她们从未见过的。
农官说那是国君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从很遥远的地方带回来的珍贵粮种,种好了产量很高,叮嘱她们务必用心耕种。
果真是,那些块头一样的粮种比谷物好种,长势很快,藤蔓似的攀爬在地上,不需要怎么浇水,在沙土里都能长,等到藤蔓的叶子长开,农官又带来了国君的嘱咐,让她们将藤蔓割一些下来切断,晒干了储蓄起来等冬天的时候拿来喂猪,新鲜的藤蔓叶子也可以炒着吃,割掉的藤蔓在经过一场雨之后很快又长出来,能连着采割两三次。
等到天凉,藤蔓就开始一点点枯萎,农官就让她们收割了。
徒手将沙土挖开,里面就有一窝窝红皮的块状物,农官说这种东西叫‘薯’,洗干净煮熟了就很好吃,生吃也可以,但尽量不要,因为生吃容易肚子疼,煮熟晒成干了更好吃,她们挖了一小片沙土地就捡满了带来的藤筐。
农官挑走了一些留作明年的粮种,剩下的她们可以分了,开荒的沙土地前三年不用交税,这些薯都可以留着自家吃。
小妇人没有全部留,拿一些进城换了钱,买了一块布想回家给孩子做冬衣,布店的小伙计还给了她一点绒毛,说填在衣服夹层里会十分保暖。
这些绒毛看着不像是羊绒,小妇人从未见过,小伙计说是鳐山那边送过来的鸭绒。
又是鳐山,那边尽出好东西。
听说鳐山附近的田户日子过得很好,除了种地,时不时还能去国君的养殖场干活,有时候给工钱,有时候给一些处理下来不要的碎肉或者带肉的骨头什么的,反正都是荤腥,有总比没有强,天天能吃上这样的一顿饭也很好了。
“给娘吃。”
孩子软乎乎的声音将小妇人的思绪拉了回现实,她低头一看,孩子正高高举起小手,想将包子往她嘴边凑,还努力的垫起了脚。
小妇人眼眶一热,险些滚下热泪。
“娘不饿,稚儿吃。”她抚摸着孩子的头,满眼慈爱。
她原有三个孩子,有两个没能活下来,只剩下最小的女儿。
得上天垂怜,能让她们娘俩在这个乱世都能有一间茅草屋,几亩沙地,能填饱肚子。
忽然,街上的行人开始齐刷刷往前面跑去。
小妇人赶忙将孩子抱起来,拉住一个人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那人好心告知:“前面张贴了告示,雍阳书院要开蒙馆。”
蒙馆?小妇人本不想去凑热闹,能读书识字的都是那些大贵族,与她这样的人无关,可不知道为何,脑海里就是有个声音在催促她跟上去看看。
索性东西都买齐全了,时候又尚早,不着急回家,小妇人便抱着孩子跟了上去。
雍阳书院是今年书会之后才创办的,虽不限门第,但入学的还是多为士族,寒门中人甚少,在第一场选拔考试结束之后,想入学的寒门反倒多了。
如今开蒙馆,有事没事的城民自然都跑去看。
“这写的什么啊?有没有识字的给我们念念?”
“我来看看啊,这上头写蒙馆是专为寒门稚童开蒙,六岁至十岁皆可入学,免束脩。”
才念到这里,周围就哗然,叽叽喳喳开始讨论起来。
“什么意思?不要钱就能进去读书?”
“是不是我们田户的孩子也能去?”
“真的假的?哪有这么好的事儿,别是骗人的吧,穷苦人家哪里做得了文化。”
“应该是真的吧,上面还有红印章,呃……好像是国君亲笔。”
“嚯——”
国君亲笔,那就不一样了。
告示前面挤满了人,若不是有两队士兵在拦着,都有人要贴上去看了。
小妇人挤不到跟前,但听到了议论。
她双手颤抖着,拼了命的想往前挤,想听得更清楚些,她怕自己听差了,白高兴一场。
很快,领头的士兵就扯开嗓门宣读了一遍告示上的内容。
确实是雍阳书院开蒙馆为寒门的孩子开蒙,不限性别,但只限六岁到十岁。
免束脩的前提是这个孩子的父母或将其养大的人是个守法规矩、无任何不良嗜好的,且招收名额有限,所以不是谁想来就能来,更没有便宜可以占。
这条规定是经过多方商议才决定的,跟赢嫽最开始的初衷略有不同,但她知道这已经是目前为止最可行的方案了。
并且都只能在雍阳先试验,想要推广至全国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有些失望,却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事要找谁啊?怎么报上名啊?”已经有人在问了。
小妇人伸长了脖子想听得清楚些,孩子在她怀里懵懵懂懂吃着包子。
领头的士兵高声道:“明日辰时到雍阳书院,自有人领你们进去。”
“果真不限门第么?”
“自然。”
“女童亦可?”
“可。”
“不要钱?”
“告示已写明,未听清者我可再宣读一遍。”
光是这一上午,士兵就重复宣读了不下十遍,口都说干了,又换了另一个士兵来读。
小妇人已经抱着孩子急急忙忙回了家,将自己听到的消息告知了今日没有进城的左邻右舍。
这些人跟她一样,原先都是*奴隶,若是真的能将孩子送去蒙馆,就是让她们当牛做马也甘愿。
仍有不少人围着看告示,都无暇顾及国君府的马车从外城的主干道经过。
天边骤然聚起了黑云,一下就扩散开来,倾盆大雨说下就下。
马车外面噼里啪啦全是黄豆大的雨滴,赢嫽将小窗合上,她要到城外的试验场接李华殊,没想到半路就下了雨,还下这么大。
到了试验场,守门的小兵说君夫人和其他人都在内室比赛掰手腕。
“掰手腕?”赢嫽有点傻眼。
小兵咧嘴笑,能跟国君说上话,自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是!突然下大雨,君夫人说干坐着也无趣,就让臂力好的比掰手腕,赢了有彩头。”
“什么彩头?”
“一头整猪!”
对每日训练量极大的士兵来说,什么都不如扎实的肉来得实在,猪肉肥膘多,油水足,在军营里极受欢迎。
就算现在士兵每个月都有粮饷,在军营吃的也不差,隔三差五还能吃上一顿大肉,可一头整猪也不是说买就能买得起,要是掰手腕就能赢这个彩头,干嘛不去比比,赢了是好事,输了也没啥。
内室的喊呼声震天响,房顶都快让这帮人给掀开了。
中间的一张矮桌,有两人正在角逐,女的体型纤细些,手臂肌肉也无对面的汉子那么夸张,但她还能稳稳压住汉子的右手,并且一点点下扣,直到汉子不敌,手臂被压倒在桌面。
临时充当裁判的小兵一挥手,高声唱道:“这一局还是辛百主胜!还有谁不服?”
围着的那一圈人你看我看你,跃跃欲试,又都不敢上前,辛绾已经掰倒了三个对手。
李华殊单腿翘起坐在椅子上,手搭在膝盖,看的是兴致勃勃。
李华云本来是站在姐姐旁边为辛绾呐喊助威的,抬头看到不声不响进来瞧热闹的赢嫽,她就用手指头戳了戳姐姐的肩膀,脸上笑容尴尬。
长姐,坐姿别这么土匪啊,君上来了。
不明所以的李华殊先是抬头看妹妹,见妹妹的手指指向另一个方向,还冲她挤眉弄眼,她立马转头顺着看过去——
“你怎么来了?”她放下腿站起来。
赢嫽穿过人群来到她身边,按住她肩膀让她继续坐着,自己则是站着跟她说话。
“刚到,”环顾四周,笑道,“这么热闹,在掰手腕?”
李华殊点头,仰起脸笑问:“是啊,你要不要也来比一场?”
“我?”她笑了笑就摇头,“我自认比不过。”
刚才的比试她都看了,自我衡量了一下,她确实掰不过那位辛百主。
李华殊也不强求,自己站起来跑到桌子另一边,摆开架势要跟获胜的辛绾比一场。
“这……”辛绾犹豫的看向那边。
她自小就臂力过人,否则也不会参军,可眼下这种情况她是赢还是输?
李华殊:“你看她们做什么,尽全力跟我比,不许放水。”
要是辛绾敢因为她是国君夫人或云儿的姐姐就故意放水,自己定饶不了她。
辛绾低头领命,半蹲下放起右手。
裁判小兵稳住她俩交握的手,“预备——开始!”
话音落,两边就开始拼尽全力角逐,双方手臂都暴起青筋,交握的手原先还在中间没往任何一方偏移,渐渐地李华殊就难以支撑,右手被辛绾一点点往下压。
围观的大小士兵嗷嗷叫着起哄,简直比自己下场比试还要激动。
赢嫽也暗暗为李华殊加油,但她其实看得出来李华殊的臂力不如那个辛百主。
真是人不可貌相,辛百主看着不像个大力士,居然在掰手腕这件事上无敌手。
李华殊咬牙拼了也没能赢,她也认,输了就是输了,没什么拉不下脸的。
“依旧是辛百主胜!”裁判小兵高声宣布。
辛绾抿了抿嘴,有些不安的看向李华云,没给她姐姐放水,她会埋怨自己吗?
李华云一下蹿到她跟前,拉起她的手臂就是一番查看,然后给她揉揉搓搓。
“差不多就行了,再掰下去很容易拉伤,你明天就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了。”
小时候她们也经常和长姐掰手腕,玩得太忘乎所以,第二天起来所有人的手都抬不起来。
“没事,我顶得住。”赢了有彩头,她想要那头猪。
李华云拿她这个傻里傻气的劲儿没办法,只能认命的为她搓胳膊。
今日在场的大力士都跟辛绾比过了,连他们都比不过,其他人也没有逞强,最后赢得彩头的就是辛绾。
李华殊说到做到,赏了一头猪,让人从鳐山的猪场直接拉过来了。
雨没有要停的迹象,眼看着时候也不早了,等不到雨停,赢嫽就带她先回去了。
马车内,赢嫽打开格子取出膏药,烧热了贴在她手臂上。
李华殊抬起手看这贴突兀的膏药,感慨:“我堂堂一个大将军,贴这么个东西。”
“大将军怎么了?大将军就不是人?”赢嫽捏她鼻头,警告:“我可告诉你啊,任何情况下你都不许逞强,听见没?行就行,不行就不行,用不着那么拼命,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先想想我跟孩子。”
她最担心的就是李华殊做事逞强,脾气倔起来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
李华殊攀住她肩膀,在她颈侧蹭了蹭,带着几分撒娇道:“知道了,我不会乱来的。”
赢嫽叹气,这话她也只能信两分。
-----------------------
作者有话说:我家大黄比一般的田园犬体型要大,它小时候就是那一窝里最胖的,比它的兄弟姐妹胖一大圈,肥嘟嘟,虎头虎脑,就是不知道为啥长大了会是这个傻样[白眼]
第72章
洗漱出来,看到她坐在桌边摆弄东西,李华殊走过去,随手拿起一个圆不溜秋的类似某种果实的物体,好奇的左看右看,又捏了捏,有点硬,指甲一刮还能刮下不少皮,露出里面黄白的肉。
“这是什么?”
赢嫽从她手里将东西拿回来抛了抛。
“这个叫红薯,一种可以吃的粮食,之前我派人出去找粮种,你忘了?这就是找回来的红薯,已经让人试种了,前几天刚收获,就算受限于各种条件,一亩地也能种出来一千多斤,这都算少的了,要是能精选出更好的红薯种,亩产达到三四千斤都不成问题。”
晋国地处西北,农作物多以麦、豆、粟、黍、麻为主,遇上灾年,收成不好,老百姓就没东西吃,日子很苦,而且就算不受灾,没有经过培育的粮种亩产都很低,田户辛苦一年,到头来还是填不饱肚子。
她就想派人到远一点的地方找找,红薯、土豆、玉米、南瓜、冬瓜什么的,凡是能吃的、好种的都带回来。
幸好这个时代商路还算发达,往西有古道,往南有水路,她派出去的人都有所收获,带回来了红薯、土豆、南瓜这三样种子。
59/93 首页 上一页 57 58 59 60 61 6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