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真扔了?!”
秦绍还是不说话。
“不许扔我的戒指!”程之卓叫道,捶着秦绍的肩膀,气得想现在就和他对打一架,“我的戒指给了你,你的戒指就要给我,这是天经地义!”
秦绍眼见程之卓急得都要哭出来,这才松口,“那去店里重新挑一枚?”
“我就要原来那枚!”程之卓用力晃秦绍肩膀,他的戒指对秦绍有多重要,秦绍的戒指就对他有多重要,两枚戒指少了哪枚都不是原来的那对,就像他确认自己想和秦绍永远在一起,他这辈子就只认秦绍这个人,换了谁都不行,
“快把我的戒指捡回来!”
程之卓情绪激动又有些发晕,秦绍绷着脸,连忙扶住程之卓,让他靠在自己怀里缓一口气,“先操心你自己吧。”
“我这不就是为自己操心?”程之卓抓住秦绍的无名指,“快把我套住,这样我就可以永远留在你身边。”
秦绍眼神晦暗,“你还敢走?”
“不给戴戒指我就会逃跑,”程之卓抬头看着秦绍,“我就要原来那枚,从一而终不可改。”
几番争执,到底是程之卓的话更管用,秦绍将头埋在对方颈侧深吸一口气,心想其实不是他套住程之卓,而是程之卓套住他,从一开始就是。
“程之卓。”
“嗯?”
“程之卓。”“我一直在呢。”
两人前言不搭后语地胡乱说着话,忽然程之卓的肚子咕噜叫起来。
“你真饿了?”秦绍有些讶异,事实上今早当他听护工汇报,说程之卓把早餐吃得干干净净的时候,秦绍就十分讶异。
程之卓点头,黑眸子亮晶晶,“我只是失血,我需要营养,我要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
白白胖胖,无病无灾,这样才好让秦绍少担心,他们俩要并肩携手,一起站在往后明媚的阳光里。
秦绍摸了下程之卓的肚子,果真有些瘪,他打起精神,“想吃什么?”
程之卓垂眸思索,“上午没别的事了吧?”
秦绍秒懂,“那咱们回家做。”
到家秦绍就着手准备炖番茄牛肉汤,他将牛肉焯水后捞出冲洗,汤团正在客厅里跑酷,时不时发出点动静,一旁的程之卓忽然上前环抱住他。
“躲远点,”秦绍立刻关了水,“一会儿溅着你。”
程之卓蹭他后心不想走,听秦绍的声音从后心传进他耳蜗,他就喜欢这个姿势,“我手藏在围裙里呢。”
于是秦绍洗牛肉的动作慢下来,因为怕溅到程之卓而洗得格外秀气。
半晌,程之卓忽然说:“今早雷德厚那边有了动静。”
秦绍一顿,“昨晚果真是他们的声东击西?”
“李代钊被曝光伪造重伤后已是官司缠身,”程之卓紧了紧手臂,因为秦绍身上的香味而有些犯困,“神农论坛开幕在即,雷德厚借此机会提前抵达H国,昨晚我从朱瑞芝的手机里监听到他们的部分对话,他们买通服务员,原本是想要朱瑞芝就死在我们的婚礼上,可没想到朱瑞芝中途突然出去办事,所以往后都是他们情急之下的临时计划。”
所以对方手忙脚乱,临时改变主意要绑架朱瑞芝,给她注射解毒剂,免得人直接死在路上,紧接着又骗程之卓出来,想一不做二不休搞一出殉情互杀的狗血套路,可惜被曹舜英察觉不对劲就立刻报了警,而程之卓也根本不信这是朱瑞芝的原话。
“明知道你的性向还要刻意伪造成殉情,”秦绍关掉水龙头,原本鲜红的牛肉已经变得粉白,“看来他们的脑子也没有三两重。”
程之卓:“恐怕不止三两。”
听罢秦绍回头,只见程之卓狡黠地看着牛肉底下的血水,
“因为那里面都是水呀。”
秦绍摇摇头,把洗干净的牛肉放进高压锅,盖上锅盖后程之卓又说:“不过以朱瑞芝的身份,外出都有专人保护,为什么偏偏昨晚没人发现,还是曹舜英最先反应过来?”
“有内鬼?”秦绍猜测。
“我也这么认为,”程之卓皱眉思索,“这个人必定与朱瑞芝关系匪浅,才有可能摆脱这群保镖的监视。”
很快高压锅冒出热气,秦绍洗干净手,“朱会长已经增派人手过来帮忙,等朱瑞芝醒来,事情或许还有转机。”
程之卓看着水流汩汩,忽然看向秦绍,“不过这些昨晚我都来不及和你说,你又是怎么发现的?”
这些都是他在路上监听到内容后的推断,可秦绍这边却是千头万绪,程之卓百思不解,秦绍身处迷局,又是如何从中牵出餐具这根细线,然后顺藤摸瓜抓到下毒的服务员?
秦绍又不说话。
程之卓眼珠一转,忽然夸他,“你怎么这么聪明?如果我不是监听到,根本想不到他们还会在餐具里下毒。”
秦绍是想听程之卓的赞美,只是程之卓夸得太生硬,他轻哼一声,遂解释:“因为朱瑞芝的餐具被人提前收走了。”
主桌十套餐具,到宾客散尽,服务员去收拾之前,唯独少了朱瑞芝那套,秦绍立刻反应过来有人在餐具上做了手脚,所以事后必须要尽快毁尸灭迹。当晚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都经过人脸核验,他赶紧让人去追查,很快就顺藤摸瓜抓到被买通的服务员。
但即便没有这个疑点,昨晚参加秦程婚宴的也都是有头有脸的名流,贸然在菜里做手脚风险太大,在餐具上做手脚,就要有人全程监视,以防被他人误用。想到这里秦绍不禁后怕,如果当时他跟着程之卓一起去世贸大厦,反而会被他们牵着鼻子走,甚至可能无法及时调用血库。
“难怪,”程之卓抱累了就挂在秦绍身上,秦绍擦干净手把人抱去沙发,两人窝在一起说悄悄话,“既然人已经抓到,累累罪行罄竹难书,咱们得尽快飞到H国,在论坛大会上仔细说给全世界听。”
过几天就是神农论坛开幕式,他们提着一口气,始终没有松懈的时间,吃过午饭,下午就要出发去机场,飞往H国。不过之前他们也是这么计划的,婚礼后提前去H国,权当度蜜月,眼下婚礼虽然不完美,好歹还有近在眼前的蜜月。
下午司机送他们去机场,路上经过举办婚礼的酒店,前方事故堵车,程之卓忍不住扒着车窗,看向窗外那栋崭新的高楼,昨天盛大的婚礼闪过脑海,恍如隔世,好像越是美好的瞬间,越容易流失在一念之间。
咚咚咚,
忽然有人敲他们的车窗。
第124章
程之卓一个激灵,后知后觉外面其实看不到里面的人,副驾张霆手已经伸进手套箱,看窗外却是个五十岁上下的环卫工。
“我下去看看。”
张霆扶腰下车,两方在马路边比划一会儿,张霆才开门回副驾,手上多了只红色塑料袋。
秦绍警惕地盯着那只袋子,那里面似乎装了吃的,
“怎么回事?”
“昨晚您不是把酒店里的菜打包送给环卫工么,”张霆小心翼翼地转着塑料袋,也在查看里面到底有没有藏着别的东西,“那大妈就拿了袋喜馍馍来表示感谢。”
秦绍立即追问:“她怎么知道这辆是我的车?”
“这辆不是婚车嘛,昨天下午有不少环卫工路过围观,要不是她正好认出来,原本是准备拿着这馍馍满世界问的,”张霆话锋一转,“不过安全起见,要不等开远点就把东西扔了?”
现在他们几乎是草木皆兵,任何不同寻常的动静都会引导他们归咎于洛杜隆财团,张霆拎着袋子就像拎着炸弹,不敢放下也不敢上手触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别扔,”程之卓看那环卫工还在原地打扫,“我们下去谢谢人家吧。”
张霆赶紧说:“我已经谢过了。”
所以别再冒险下车,既然朱瑞芝还没完全脱离危险,那么程之卓在鱼龙混杂的外面也不会绝对安全。
“这次的证据链完整,如果我当街被杀,不正坐实了对方的阴谋?”说完程之卓直接开门下车。
“老人家您请等等!”
那环卫工愣了下才转头,等程之卓跑到跟前才敢问出口:“您是?”
程之卓指着旁边的大楼,“我昨天在这家酒店办婚礼。”
“原来是您!”环卫工抄着扫把惊呼:“小伙子长得真清秀,那您夫人——”
秦绍后脚走上来,看了眼程之卓,只见程之卓笑道:
“这位就是我的夫人。”
基于环卫工五六十年的人生经验,夫人一般是和女性挂钩的,所以她愣了好一会儿还难以置信,怎么现在的姑娘都这么壮的吗?
见状秦绍伸手,郑重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老人家您好,谢谢您的喜馍馍。”
这浑厚低沉的嗓音一出,环卫工才看清对方确实有明显的喉结,这就是个如假包换的真男人。环卫工呃呃啊啊半天,心想现在的年轻人确实先进,咧着嘴笑道:“谢谢你们昨晚的饭菜啊,可好吃哩!”
“昨天我太忙了,”程之卓心里开心却不想贪功,又添了句,“这是我爱人的主意,您吃得开心就好。”
“你们夫,夫夫一体,谁的主意不都一样?”环卫工摆摆手,有些不好意思,“那喜馍馍是我自己做的,在我老家,新婚都吃这个,只是比不上店里卖的,你们别嫌弃啊,”说着她又一拱手,
“祝你们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简短朴素的祝福,往往因为真诚而更加令人感动。昨天秦绍忙前忙后,也没收到几句真心实意的道贺,他这才笑道:“多谢老人家!”
道别后回到车上,秦绍的心情显然好了些,程之卓打量着对方,然后听他问:“一直看我做什么?”
“好看呗。”程之卓脱口而出。
张霆立马想扭头去瞧,又怕秦绍把他的头给拧回去,都道处理公务,程总是把好手,老练周到,八面玲珑。可对于感情,程之卓在外人面前却一直都很容易害羞,即便是面对张霆这样的自己人,也很少直观表露爱意。
程之卓也努力在向秦绍靠近。
于是秦绍深深看了眼程之卓,两人十指交握,一路向东行。
飞机抵达H国已经是傍晚,下榻酒店把行李一扔,程之卓和秦绍既没有洗澡也不补觉,刚才程之卓的无心之言勾起秦绍的色/欲,他在轰鸣的飞机上憋了一路,在安静的行政套房里兽性大发。行李箱完好无损地晾在床尾,床上很快已是狼藉一片,床头柜上无事牌的银色链子垂落,不时晃动,直到天边鱼肚白,程之卓半昏半醒间嚷着说再弄他就会死,曹舜英也来电打岔报平安,秦绍这才磨磨蹭蹭抱程之卓去泡温泉。
这家百年酒店以温泉出名,室内外都有,程之卓说想透透气,于是两人就去了阳台外的池子。十月份的H国并不算冷,秋高气爽,周围一片红枫林,血红里点缀更远处的明黄色银杏,映进秦绍眼里只有一片暗红。房间电视正在播放新闻,忽然一声枪击,人声嘈杂,四散而逃,是洛杜隆的执行团选举接近尾声,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但杀手的出现打乱了现场的秩序,保镖乱作一团,也不知道候选人有没有受伤。
“轻一点。”程之卓忽然呻/吟。
“是我太重,”秦绍关掉电视,换了一边肩膀捏,“还是你太敏感?”
这会儿程之卓只剩翻白眼的力气,他慢吞吞地在秦绍怀里找了个相对舒服的位置,闭上眼睛问:“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的肋下?”
实际上秦绍经常盯着程之卓的肋下看,好似怎么也看不够,关于这点程之卓很早以前就想问,只是碍于每次到最后他完全没了精力,第二天起来,又有忙不完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他始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安静的时机来好好问秦绍。
秦绍的小动作太多了。
就譬如发狠的时候,常常用手捂住程之卓的眼睛,喜欢把他的长卷发撩到左边,舔他后颈,吮他露出来的粉红色耳垂,喜欢亲他的疤痕,喜欢圈着他的手腕,还喜欢攒起十指攥在掌心…
这其中有些程之卓感同身受,有一些连他也不太确定,这点不确定来自秦绍过分克制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这双望向自己的目光里始终隐含悲伤。
“你知道吗?你肋下有颗痣。”秦绍好像在诉说他的信仰,
“很漂亮的痣。”
程之卓通体白净,除了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从头到脚只在右肋下有一颗黑色小痣,这不是缺憾,倒更像是最好的装点,因为人无完人,差一点点的才是完美。
“你没有吗?”
程之卓好奇想看,伸手只有水花,清澈的水面被搅动混杂,秦绍就抓住他的手说:
“痣是人体内的色素沉降,无数黑色素迁移汇聚一点,在身体上留下永久的痕迹。”秦绍盯着逐渐清澈的水面,似乎能透过看到那颗若有似无的黑点,“痣和痣也不一样。”
程之卓沉默半晌,忽然说:“你想留在我的身体里?”
秦绍垂眸不说话。
最近秦绍真的不太对劲,这种状态就像他刚发现程之卓后脖颈上的彼岸花会变淡那会儿,程之卓当然明白秦绍心之所忧,可他们手握财富,掌握无数人的命运,就注定只能被时代的洪流推着往未知的前方游走,他们一样都身不由己,很多时候不是程之卓想要明哲保身就可以做到的。
于是程之卓改口:“这儿的枫叶也漂亮。”
说着他伸手去摘,秦绍眼尖,在程之卓之前摘下一片,又在池子外洗干净背面的虫卵才递给程之卓,最后挡住程之卓的视线,
“有什么好看的?”
“红红的多漂亮呀,”程之卓躺在秦绍怀里,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中的枫叶,想必透过阳光看会更加漂亮,他不禁感慨,“春来绿叶,秋来化红,年年复今朝,这是生命在轮回,这大概就是永生?”
“可诗人提及枫叶,多的只有离愁,”秦绍咬重道:“多的只有生离死别的恨。”
93/103 首页 上一页 91 92 93 94 95 9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