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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阴郁男偏要纠缠炮灰反派(快穿)——松醒雪

时间:2025-11-24 08:34:43  作者:松醒雪
  评语:【很好的。】
  前几个世界则是【特别好。】【非常好。】【格外好。】
  跟购物好评一样。
  系统也不知道谁给的评语。
  【可能是主系统吧,主系统没我代码更新得勤快,比较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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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恭迎[鼓掌]
 
 
第106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2
  叶衡留在了元府当马奴。
  元府在外有专门的养马场,家中就只养了两三头马,一个专门侍弄的就够了。
  吉庆带着叶衡去澡堂洗了个澡,去了原本的马奴陈叔那,按照元汀教他的说法,说这个瘦竹竿是他老家投奔来的,是个哑巴。少爷看他可怜,收在府里给口饭吃,给陈叔你打下手。
  陈叔在元汀没出生那会就在府里做事了,为人也和善,听这是元汀的主意,就指了个偏房给叶衡住。
  叶衡去管事处那领了床被子,抱着被子去了偏房。
  没收拾过的灰扑扑的房间里已然站了位亮堂堂的少爷。听吉庆的话好好带着幂篱,白色的帷巾把面容遮住了,端坐在炕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吉庆闲聊。
  倒不是元汀没礼貌想坐别人的床,而是这偏房太偏了,太久没人住,连把座椅都没有。
  马厩脏乱,安置在府中的偏僻角,偏房比马厩还要偏些,应该是以前守后门的守门人住的屋子,后来后门改到了马厩出口处方便出行,这屋子也就荒废了。
  看见叶衡回来了,小少爷抬眼看他换了身衣裳,从炕上跳了下来,好奇地围着叶衡绕了一圈。
  元汀的衣裳每天都会熏香,浅香随着他的动作萦绕在叶衡四周。叶衡喉头滑动一下,僵硬地站直,让他打量。
  手指时不时会被小少爷扬起的幂篱滑过,元家富裕,给幼子做幂篱的布料都是挑最好的,又轻又柔。叶衡缩了缩指头,怕自己粗糙的肌肤给元汀的幂篱勾花了。
  叶衡瘦的皮包骨,但意外的个子挺高,比元汀要高半个头。洗干净污垢穿上元府奴才统一的服饰,看起来莫名比一旁的吉庆还能干。
  主角的十三岁发育也太好了,天天有上顿没下顿的竟然比他们长得都高。
  元汀:“行了,你就待这吧。要感激我知不知道?要不是你少爷我,你现在还在贫民窟里翻垃圾吃呢。”
  叶衡垂下头,默默没什么反应。
  元汀撇撇嘴,勾勾手指把吉庆叫上,转身出了门。
  叶衡目送他离开,紧了紧抱着被子的手。
  随后十多天,元汀没有再来找过他。
  好像把他忘记了。
  叶衡再一次在马厩边呆到天黑,把路过的陈叔吓了一跳。
  “小叶你咋还在这呢?天色不晚了,回去睡吧。”
  站在马厩边的黑影子顿了顿,转身朝着偏房去了。
  陈叔的心脏还在咚咚跳,这一下真是把他吓着了。一个黑影跟杆一样杵在那,他还以为是自己没把耙草料的耙子放回去,没想到凑近一看,竟然是个人。
  他和叶衡共事几天,觉得这孩子有点阴恻恻的。本来想着哑巴嘛,沉默内向些正常。但是大半夜的不回房待这吓人干什么呢?
  ……
  “诶!那个喂马的,过来!”
  压得低低的声音从附近传来。
  叶衡喂马的手停住片刻,假装没听见继续喂马。
  “喂,你过来一下帮个忙,我重重有赏。”
  那人急了,停在院外的树上喊,但是又不敢太大声,怕把大人引来。
  叶衡把草喂完了,拎起草料桶就走。到了他和陈叔交班的时间了。
  “等等,等等!马上吉庆要过来,你把我这封信给他,我给你二两银子,你认识吉庆吗?就是你家少爷院子的小厮!”那人远远瞧见有人过来,连忙出声,急切地想要挽留叶衡。
  好在这马奴听到有银子总算是回了头,站到了墙边。
  那人缓了口气,珍惜地从胸口衣领里取出没有一丝褶皱的信封,撕下衣角好好包裹住,把信和银子丢给马奴。
  叶衡捡起被包着的信,背后传来陈叔的声音。
  “小叶你回去休息吧,接下来我来照顾白练。”
  白练是马厩里这匹白马的名字,还有一条黑马叫黑玄。
  叶衡把信塞进袖口,回头对陈叔点点头。随后好像想到点什么,伸出手指了指角落。
  陈叔惊奇道:“诶呦,这谁掉的银子?”
  吉庆往后院歪脖子树那赶,没想到撞上了叶衡。
  叶衡杵在路正中央停下不动了,吉庆还得绕着他走。
  “哎呀我服了,你别站路中间不动行不?”
  现在他可有急事,没空和叶衡扯皮。
  叶衡望着吉庆匆匆离去的背影,垂眼看了眼袖口里露出的一角。
  --
  元府雇佣的仆人不多,元汀的院子里头也没几个丫鬟小厮。除了洒扫的,伺候他的就只有吉庆一个。
  叶衡进院子,没一个人对陌生人进来感到奇怪的。
  也许是元府大门的侍卫很多,所以府内的人都很松懈,又或许是叶衡是个小孩子,所以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危险。
  直到叶衡要去敲元汀屋子的房门,才有人把他拦下。
  婢女端着空碗,才从屋内出来,看见叶衡皱了皱眉,“你是?我好像没见过你,什么时候来少爷院子里的?”
  叶衡摇摇头,示意自己说不了话。
  婢女眉头皱的更紧了,“你……”
  “巧心姑姑,叶衡是我院里新来的!”元汀从门缝里看见有人和巧心姑姑说话,定眼一看,竟然是叶衡,连忙开口,“吉庆不是去上茅房嘛,应该是叫他来替班了。叶衡,进来吧。”
  叶衡垂着头跨进了元汀的门槛。
  元汀的屋子大,为通风四处都开了窗户,本该是亮堂的,此刻却都紧紧闭着,只开了正对面的一扇窗。屋内的瑞兽香炉升起轻烟,屋内药香和浅香萦绕,浅色薄纱垂地,层层叠叠,暧昧不清。叶衡撩起面前的一面薄纱,顶上不知道挂了什么坠子,碰在一起清脆地响。
  元汀倚趴在正对美人塌上的檀木矮桌上,白金色的长发滑落,交叠衣摆锦鲤暗纹浮动,修长白腻的颈脖收进交叉的领口,才喝过药,淡粉的唇紧抿,本带婴儿肥的侧脸更鼓了,苦味让细眉微凝,雪白皮肉和矮桌上的玉质花瓶一般泛出润泽光辉,是技艺极高超的丹青手才能绘出的美人弱病图。画中人恹恹地撇了叶衡一眼。
  “你来做什么?”
  叶衡愣神片刻,从袖子里拿出那封被包裹好的信。
  “什么东西呀……”元汀趴在矮桌上,眸子半阖着,喝完了药犯困,不耐烦的尾音都软软的。
  叶衡把信封外面的布料打开,露出信封上的署名——
  程卓年。
  三个字起笔藏锋收笔利落,线条敦实。都说字如其人,此人应当是温润沉稳的君子,怎么也看不出程卓年是永昌城内有名的纨绔子弟。
  “程卓年的信?”元汀支起身,“拿给我看看。”
  【汀汀,我去给你送信,都是你家的侍卫拿过去,我怕你爹娘会看,所以前几封信都格外客气,不是我与你离心了,只是伪装而已,莫要误会。这封信我偷偷递给你,我们私下交际不讲规矩了,我就可以说些亲密话。
  汀汀,你在家中还好吗?病好些了吗?你体弱,本就不该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我真后悔,就应该拒绝你的,我真想回去狠狠掌掴自己!
  另外,我家给我取字了,我自己选的字。你知道的,我哥哥去年有了字,今年我也有了,和他是不一样的,我字唤“逸之”,现在私下可以先叫叫,等我十六岁家中会办礼宴请。旁人都是行冠礼时才取字,书院里的同窗都羡慕我十五岁家中就给取字了。你何时取字?我猜你家里那么宠你,可能很快就会给你取字了,若取了字,请告诉我好不好?
  下次回信,可否称呼我为程逸之?
  望你安康。
  逸之。】
  “字?”元汀喃喃,“我离十五还差两岁,不知道爹娘会给我取什么名字。”
  像程卓年一样,自己选个心仪的字,找父母说一声,选个良辰吉日大摆宴席,也能有小字。但是元汀喜欢别人为自己操心,爹娘为他取的字,和自己取的不一样。
  “书院……”
  元汀是想去书院读书的。记忆没觉醒时,他是真的很羡慕城南书院的学生,同龄人聚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夫子严厉的读书可能辛苦些,元汀连这种经历都没有,看信里程卓年偶尔提出的几句抱怨,也觉得有意思,和话本里编造的不一样,这是真实的事。
  程卓年也许从他回信里看出他的兴趣,又或许只是单纯什么话都想和笔友说,便常常分享学院里的事。
  上课打瞌睡被夫子敲了脑袋;同桌看话本掉出课桌直接让夫子瞧见了,害得自己也被安上包庇罪罚抄;背书背的好,夫子夸奖他……什么事情都写,用词夸张,一写就是十几张纸。元汀当故事看,常常笑出声。
  这次这封信的尺寸小,一张纸写下上面那些,字体都密密麻麻了,没有平日里的那些趣事,元汀也就有些意兴阑珊。
  随手抽出一旁雕花博古架上的素纸和毛笔,持笔直接伏在矮桌上落笔。
  吉庆跑空一趟,才回来,就看见他要去取的信竟然已经在主子手上了。而叶衡站在一边,沉默地望着主子回信。
  “好了。”笔啪嗒一声放下,信纸上墨痕未干,元汀吹了吹。
  把回信和原信都塞回信封,元汀把信封递给叶衡,“拿回去送给程卓年,别让别人发现了。”
  叶衡接过信。
  望着信封上的落款,想想那个咋咋呼呼让他送信的公子哥。
  觉得那人和元汀做好友,无论哪一点,都实在不匹配。
  元汀则是想,他马上就十四岁了,城南书院今年的招生,不知道父母让不让他去。如果同意,他可以写保证书,保证一整天都不脱幂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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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兔兔还小呢,在交朋友。
  宝宝去上学记得带上小书包还有水壶妈妈给你装了热水有点重自己要拿好别乱晃等会掉了砸到脚很痛的妈妈已经和老师说了热水要把盖子打开晾一会你先不要自己打开喝知道吗?很烫的实在口渴的话和老师说让老师用小盖子给你接温水喝记得不要喝凉水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不要太调皮了也不要到处乱跑小心摔倒幼儿园那么多小朋友如果和别人产生矛盾一定要记得和老师说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也一定要第一时间和老师说要多吃点饭妈妈知道你挑食如果有什么不想吃的要和老师说不能扔到地上出汗了记得和老师说让老师帮你换一下书包里的汗巾你放学妈妈就来接你给你带好吃的在幼儿园要和其他小朋友友好相处拜拜宝贝[红心]
 
 
第107章 眼高于顶的世家少爷3
  元汀要去上学了。
  父母同意给他报名今年的学院,算算日子就在下个月入学了。要求是要带个伺候的人去,每日都需回家住。
  元府上下都为了给小少爷准备入学这件事忙起来。
  绣娘一大早就来了,拿着软尺给元汀量体。元汀柜子里头衣物繁多,平日里元汀不大出门,都是长袍广袖,配饰摇起来啷当响,好看是极好看的,但是去上学需得制定些利落点的服设,那些宽袖软纱的显然不大合适。
  幂篱用不着戴,先不说幂篱太高容易遮挡视线,就说在夫子先生面前戴着这东西也实在太过失礼。书院里的学生都是永昌城里有家世的孩子,不说吃穿用度比得上元汀,最起码都收拾得齐整,不用担心有什么浊物。
  父母只说要元汀乖乖的,上课要听先生的话,下课不要贪玩早些回家。若是交到了好友,也可邀请来家里玩玩,但切记,要交良友,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莫要被别人几句甜言蜜语哄骗,交友不善会吃大亏。
  元汀连连点头,竖起三根手指,“我发誓绝对听爹娘的话。”
  “首先就是那个程……”元母本想好好说道说道程卓年那混日子的混蛋,但随念一想,幼子因体弱呆在家里,好不容易和外人有了交情,就算是个混不吝的,也觉得可以交心,这必然是没有同龄好友的缘故。
  等到进了书院,见到了许许多多个出色的少爷公子,那什么程卓年肯定会被抛之脑后了。
  元母吐出一口气,微笑道:“算了。你换的这身是新衣裳吧,来,转个身给爹娘看看。”
  元汀就在堂前转了一圈,“特别轻快,我觉得我能跑起来。”
  元母拍手道:“真好看。不愧是我儿子。”
  元父默默说:“夫人国色天香,汀汀长得像你,自然好看。”
  吉庆接着道:“老爷您也是一表人才。”
  元汀眉眼弯弯,笑出声,“吉庆你也好看,五官端正。我们家就没有丑的,连池子里的锦鲤都得挑鳞片齐整颜色华丽的。”
  吉庆被元汀在老爷夫人面前夸得不太好意思,羞红着脸笑,元汀拍他的肩膀,对父母说:“不是要我带个伺候人的吗?我要带吉庆去书院。”
  少爷要去城南书院念书,城南和元府相隔甚远,老爷夫人也不舍得要少爷走去上学,便吩咐说要置办一辆马车接送。马厩里的白练黑玄是老爷夫人出行走商用的马,这就表示着要多从养马场里拉一匹马来。
  给少爷拉车的马也不是寻常马,而是养马场里最好的一头宝马。少爷或许此身也不便御马,但是老爷夫人一向给他最好的。
  好马不免性烈,这匹“踏雪”废了陈叔好大一番功夫,才从养马场里带回来,想着在马厩里喂上一会,熟悉了就好御马驾车。
  谁知不知怎么回事,踏雪本都吃了他喂的草料,第二天他再去喂时,踏雪却对他狠狠喷鼻,烦躁跺脚,就是不肯吃。
  陈叔感到奇怪之时,叶衡在一旁默默开口,“我来试试吧。”
  他手里拿着新鲜草料喂到踏雪嘴边,踏雪也对他发出了低吼,但过了一会,对着他手上的草料嗅了嗅,竟然垂头吃了起来。
  随后的几天,踏雪都对陈叔爱答不理,只吃叶衡喂的草料。
  陈叔无奈笑道,“真是奇了怪了,这马怎么还就不搭理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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