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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生皱着眉想了想, 发现沈从说得确实有道理, 他想到什么,再次拿出手机点开了那个让他无地自容的视频。
“果然是这样。”进度条被拖来拖去,半晌,江海生激动地把手机递给沈从, “你看,视频有点糊, 但是开慢倍速能看到我在摔下去之前胳膊上就有血了, 就是你说的那样。”
与此同时, 前台打了第二通催退房电话。
沈从看向江海生, 还没等他说什么, 江海生马上把自己放到椅子上的一堆衣服抱起来:“我马上收拾。”
六朗镇所在的县城是小县城, 连火车都不通, 要走还得费一番功夫。两人一合计, 干脆打车到了旁边发达点的县城, 等江海生买了些特产就回去了。
几个小时过去,沈从和江海生在小区门口约定好有事打电话后,两人就分别回了家。
“叮”地一声,沈从走出电梯。
小区户型是一梯一户,在隔音上花了很大功夫,就算楼下在装修,动静也很少能传到楼上来。物业也很到位,每天凌晨就开始打扫卫生,有没有污渍地都会被拖一遍,沈从走了几天,瓷砖依旧反光到能照明。
空旷的走廊里回荡着脚步声,空气清新剂的味道若隐若现,阳光照进来,平地生烟。
沈从打卡房门。
屋子的装修走极简风,主体色调偏冷,一打开门,扑面而来的“冷气”犹有实质。房子很大,但东西很少,除了必要的家具和一些装饰性物品外,就没有其他东西。所有东西都安静地待在应该待的地方,分门别类、整整齐齐,显得房子有些空荡。
但和房子整体基调不同的是,玄关柜上除了一些装饰品,还专门留位置放了几包薯片。不止玄关,桌子上、柜子上,房间里适合放的地方都放了各种各样的零食,红的、黄的、绿的……各种颜色的包装。但这样并没有让房子显得不伦不类,反倒多了种点睛的设计感,添了些不一样的感觉。
沈从把东西收拾好,刚洗完澡就收到了江海生发来的消息。沈从刚点进去,就看到江海生最爱的龙图表情包,猥琐中带着炫耀,下面配了张一桌菜的图,附文:家的味道,真香。
“……”
沈从回了个表情包,又回了一些工作消息,和人约好时间后就休息了。
回到家的第一天,风平浪静,什么都没发生。
沈从把在六朗镇的照片全部处理了,又出去采了采风,拍了些素材。江海生坚持不懈地准点发美食信息“骚扰”人,又甩过来十几个链接问哪件衣服好看,沈从都还没点开链接扫上一眼,纠结了半天的江海生就大手一挥,全下单了。
下单之后还没完,大晚上的,江海生一边烦躁怎么还没发货,一边疑惑为什么游戏一点动静都没了,单方面拉着沈从讨论了一宿。
第二天刚过一半,有人忍不住了。
“不是,这个游戏什么意思啊,怎么还不拉我进去?”电话里,江海生的声音传来。
沈从正在切菜,闻言只是说:“让你多玩几天还不满意?”
“当然不满意啊,你不是知道我要搞个游戏嘛,昨天晚上我突然灵感大爆发,打算以游戏为背景,内容也参考我们玩过的内容,什么都是现成的,多省功夫。而且题材新颖刺激,肯定能爆。
“但是我现在对游戏了解还不多,本来打算再多玩几场研究一下的,结果都过了两天了,两天了!你说我们不会进不去了吧?”
“你这么明目张胆的把游戏当跳板,要是我,我不仅不让你进去,还要把你给做成跳板。”
“……游戏也兴小心眼?”江海生吐槽了一句,“你说这个游戏是不是只有在六朗镇才能进去,就是那什么,六朗镇其实是连接现实和游戏的桥梁,只要离开了六朗镇就失去了进入游戏的……”
江海生喋喋不休地又说了好多。
突然,屏幕外传来几声狗叫。
他的话一顿,对着屏幕外的东西说了声“别闹”,才重新看向沈从,镜头一转:“给你看我家饭桶,胖成什么样子了,我妈把他宠成了皇太子,减肥两个月不瘦反胖,我真想给他送到肥宠瘦身节目里亮个相,让大众都看看这狗的损样,真是……”
那边突然没了声音。
沈从打眼一瞧,江海生已经从屏幕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两条正互相拍头的狗。
一只是饭桶,另一只是条博美犬,看着小,但脾气不小,经常和饭桶打打闹闹,时不时还要在江海生的衣柜里玩上几圈。
在家里,博美和饭桶的地位是最高的,又碍于自己的新房还在装修,江海生是打也打不得说也说不得躲也躲不得。
实在被闹得没办法,江海生连夜给自己衣柜焊成了钛合金的,还带了三把锁,表面又贴上各种花里胡哨的贴纸,虽然不好看但也不算太丑,这才勉强入了江海生的法眼。
两只狗互相拍了半天,江海生的脸终于出现在了屏幕上。
“明天我要带饭桶和大嘴去打疫苗,你要不要一起来?”江海生问道。
他一向喜欢呼朋引伴,不管做什么都要叫上人一起,而沈从是为数不多既有时间又不会觉得他烦的。在这一点上江海生一直十分感动,立志以后干什么都要拉上沈从,不让他一个人孤单。小时候沈从就没少被江海生骚扰。
“什么时候?”沈从问道。
两条狗拍完了对方又开始抢着舔屏幕,这江海生可忍不了,连忙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关到了阳台:“下午四点,还是老地方。”
“嗯。”
得到肯定的答复,江海生嘴角一下拉得老高:“那到时候还是老地方见。”
“汪!汪汪!”
江海生突然拿着手机晃了几下,顺便切了摄像头:“看这两条傻狗,真是没玩的了要来扒阳台门,就这么离不开我?嗨,所以说这人也不能太有魅力了,不然狗都要争风吃醋,真是令人烦恼啊。”
话是这么说,但沈从没从江海生的语气里听出半点烦恼,反而有点炫耀的意思。
沈从懒得理他,问道:“大嘴的肺怎么样了?”
江海生一敲阳台门:“早好了,在我家尽过舒服日子了,冷水都没沾过。”
隔着阳台门,江海生敲了几下博美的头,博美于是飞快地晃了晃脑袋,尾巴摇得堪比螺旋桨,两只狗扒门都扒得更加卖力了。
博美名叫大嘴,原先是只流浪狗。
在流浪的第不知道多少天,沈从从大嘴旁边路过了。
大嘴是被人弃养的,家养的狗很难一下适应自己刨食的日子,沈从见到大嘴的时候,它已经奄奄一息,白色的毛都变成黑色。
沈从原本不会注意路边的小狗,但大嘴很努力,硬是用爪子钩住了沈从的裤脚。
钩都钩住了,沈从正好也没什么事,积德行善把它带去了宠物医院。一切都由医生决定,沈从只是在最后签了字付了款。
沈从本来打算送大嘴去宠物机构的,他不喜欢动物,也对养宠物不感兴趣。
但大嘴非常擅于抓住机会,爪子再次钩住了沈从的裤腿,沈从一走它就叫唤,惹得旁边的其他狗也情绪激动起来。
想到江海生前几天才说过想给饭桶找只狗作伴,沈从拿开大嘴的爪子,给江海生打了电话。
大嘴到江海生家里那天,最兴奋的是饭桶,给它全身都舔了个遍。
大嘴一直都表现得十分乖巧,直到被江海生领养的半个月后,或许是家里人的精心照顾,使博美犬的胆子大成了恐龙,首当其冲的就是饭桶,经常被博美跳起来拍头。高兴也拍,不高兴也拍。
吃东西更是血盆大口,连饭桶都抢不过它,常常委屈地窝在角落等江海生给它单独加餐,而博美“大嘴”的名字也因此得来。
不过叫大嘴确实委屈博美了。
大嘴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昂着头、翘着尾巴巡视家里,并且还有饭桶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一步一颠,一只狗生生走出了猫步,那叫一个优雅,那叫一个高贵,蝴蝶结一戴那就是公主。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渐“丰满”,一步一晃,肚子快耷到地上的饭桶。
两只狗站在一起简直天壤之别。
毕竟饭桶是初狗,和初恋的地位是一样样的,对比太过残忍,江海生实在不忍再看,转身靠在了栏杆上打算回忆回忆饭桶以前的风光。
“诶我跟你说,饭桶当年……”
江海生话音未落,沈从却突然再听不到他的声音。
沈从下意识握了握手,却握了个空,手里的重量消失不见。
一抬头,沈从眼前突然多出了很多人,大部分人挤在一团,神态各异。而他们现在正站在一座宽敞的房子里,从摆设来看……完全看不出这房子是起个什么作用。
第三卷 人类余晖
第59章 开始跑酷
房子的顶吊得很高, 估计有几十米,从形状看,应该是圆拱的。
墙体的每一部分都贴着瓷砖, 瓷砖通体雪白,光滑得能当做镜子。里面没有安装窗户,唯一一扇门还是和总体风格完全不符的黄色木门, 透着股朴实乡村的木屑味。木门没关实, 透进了一束光, 倒是给房子平添了一分神性。
里面的东西很少, 两边整齐摆着塑料椅,是最常见的没有靠背的那种,房子里面最中间放着个黑桌子, 黑桌子正上方挂着一副画像, 手法很抽象,又绿又黑的,隐约间,沈从好像看到了螃蟹的影子, 但再细看时,又找不到踪迹了。
整个房子总体来说就四个字:啥啊这都。
完全不能让人通过房子推出一点在哪要干嘛的线索。
但房子最上方贴着天花板的地方, 有一个木制十字架。十字架看着像是被水泡过, 颜色很深, 吧嗒吧嗒地往下滴着水。
这里或许是个教堂, 他们现在的位置可能是在祷告殿……虽然这个教堂看起来信得五花八门的。
这次的人格外多, 所有人站在一起, 把教堂衬得逼仄起来。
沈从大致数了下, 肯定超过一百了。
“啊啊啊!救……”
耳边突然传来几声惨叫, 剧烈的火光亮起, 烧得人脸一团火辣。
看都不用看,沈从就知道惨叫声来自于那几个乱打乱砸的新人。
教堂里安静了一瞬,空气都停滞。
不过半晌 ,像很久没有动静又突然响了的火炮,随着有人“砰”地砸在地上的声音响起,教堂里瞬间被引燃。
“啊!怎么回事?他们怎么死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放我出去!”
“操,弄神弄鬼的,有本事出来单挑!”
沈从想了想,又看了眼因为突然出现的尸体而神色各异的众人,耳边环绕着各种抽泣、咒骂声。
有些奇怪,这次无论沈从怎么回忆,都没有找到关于游戏规则的记忆。
脑海中突然浮出江海生的话——莫名其妙的大逃亡,整场下来都让人摸不着头脑,感觉是在聚众发癫。
趋于追求安全感的本能,大部分人都集中在中间的空旷位置,越靠近门口人就越少,没人想在未知的地方独自一个人。
品着“逃亡”两个字,沈从不动声色地离门口近了点,再往后一退,沈从完全站在了柱子背面的阴影里,以免自己因为远离人群而变得瞩目。
之后,他摸了摸衣服口袋,只摸出了一个钥匙和一部手机。
钥匙很大,形状花样都体现着上上世纪的审美,表面是古铜色的,包浆很厚,边缘泛着黑。
手机界面更简单,打开之后就只有一个二维码。沈从上下划了划屏幕,手机上面依旧只有二维码,没出现其他反应。
沈从把东西收好,注意力移到其他人身上。
在最角落站着个女孩,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头发绑成一个高马尾。女孩长相偏寡淡,没什么出彩的点,但她脸型偏圆,眼睛也又大又圆,是老一辈最喜欢的有福气的长相。
但余满脸上和身上的色差有点大,白皙的脸和黑黑的、纤细得没有一丝多余的肉的手臂形成了鲜明对比。
此时她那双圆眼正瞪着,略带些警惕地看着周围。她嘴抿着,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细看下,她的腿细微地发着抖,手指死死抓着垂到大腿的衣摆。
余满旁边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站得很近,肩膀挨着,但姿势并不亲近。女的有点胖,神色严肃,正和身旁的男人说着什么。她身边站着的男人很瘦,眼睛凸出,嘴上有些胡茬,穿着红色T恤,但并不给人孱弱的印象。
孙含空没有看连雨,也没回连雨的话,只是手握成拳挡在连雨面前,不断往四周张望着。
再往旁边看去,就是人堆了。
一群人叽叽喳喳地挤在一起,其中一个话格外密,骂得格外狠,声音格外大。
在这一吵闹的对比下,一个女孩的安静就被衬得格外明显。
胡笳穿着绿色连衣裙,外面套着件薄开衫,脚上踩着双小白鞋,脚腕上系着一根细细的绿色丝带,手腕上也系着根更粗的,一手白一手绿。一头及腰的黑发被扎成麻花辫摆在一侧,中间夹杂着白色丝带。她抬手把刘海抚到一边,站姿很乖巧得体,那双黑色的眼睛却透出点和安静打扮不同的兴奋和好奇。
再往里看,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穿着经典的一身黑:黑色拖鞋,黑色短裤,黑色老头背心,头发剃得很短,脸上有一条极深的伤疤,从左嘴角到眼眶上方,又长又宽,硬生生在本就锋利的脸上又增加了一条沟壑。皮肤黝黑,气势凌厉,雕塑一样沉默地站在一边,存在感被削到极致。
突然,李舜像是感受到了沈从的目光,低垂着的眼抬起,视线直直地射向沈从。
沈从收回视线。
这么久了,还没有人站出来带节奏,要么就是跟自己一样隐藏着,要么这轮游戏就只有他一个老玩家。
沈从正想着,忽然,他好像听到絮絮叨叨的人声里,出现了一丝不太和谐的声音。
沈从偏过头想听仔细点,但声音还是听不太清晰,模模糊糊的,好像是一大堆螃蟹的蟹钳在碰撞。
尽管听不清楚,但沈从可以确定,声音是从教堂内部传出来的。
直觉不太对,沈从看了眼虚掩的木门,又往那里走了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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