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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寡夫郎后被迫万人迷(穿越重生)——栖云台

时间:2025-12-02 20:04:09  作者:栖云台

   《穿成寡夫郎后被迫万人迷》作者:栖云台

  简介:
  【万人迷貌美寡嫂受X阴暗疯批小叔子攻】
  祝明悦大概是史上最悲催的穿越者。
  一朝穿越便因容貌出众被流民绑架,以四石米的低价卖与村中鳏夫做夫郎。
  新婚夜上,祝明悦身着红衣被绑在床头第一次见到溜入婚房的未来小叔子谢沛。
  彼时的谢沛在谢家举步维艰,吃不饱穿不暖,瘦的只剩骨架。
  那天祝明悦哭到几乎断气央求对方救他出去,哪知谢沛吃完桌上的喜果,抹抹嘴转身面不改色高冷离去。
  祝明悦:……
  活了十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几番相处之下,祝明悦发现谢沛此人虽表里不一,但与他却无恶意。
  就在他以为彼此人生将再无交集之时,
  直到某天,便宜夫君死了,被毒死在了祝明悦面前。
  谢沛恰时出现在他身后如地狱凶煞般将他困在怀中,端着大哥生前未喝尽的药碗至他面前语气恶劣道:“嫂嫂喝药。”
  “谢谢,我不爱喝”
  祝明悦抽泣着抖着发软的手推开药碗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心道:杀了他可不许再杀我了……
  那天祝明悦梨花带雨地哭了足足半个时辰,睫毛被成片打湿,泛红的眼尾处泪水滑落,沾湿了整张脸,氤氲了大片衣襟。
  任何人看见美人落泪都会心生恻隐
  ——除了谢沛
  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将药碗摔碎。
  没见过这么会哭的人,娇气的要命。
  祝明悦最终还是活着留在了谢家,以寡嫂的身份。
  *
  人人都道,有个姓祝的寡夫,虽形貌昳丽,却是个天生克夫命,新婚短短数天便克死了自己的夫君,与小叔子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惨淡。
  祝明悦乐见其成,关起门来做买卖,挣钱挣得美滋滋。
  不久后镇上出现了一家吃食门面,味道极佳,引得食客趋之若鹜。再不久后,祝明悦双手叉腰推了谢家旧宅,盖起了两进两出的气派大宅院。
  众人才恍然大悟,往日被人人唾弃的扫把星竟是个财神爷。
  上门求亲的人不绝如缕,只是为何某人看他的眼神也越发不对劲起来。
  某个夜黑风高的深夜,再也无法忍受的谢沛将人狠狠压在身下,喘着粗气道:“嫂嫂,既然他们可以,为何我不可以?”
  祝明悦睡眼朦胧,眼里一片茫然:“可以什么?”
  直到被对方哄骗上了床,祝明悦后知后觉捂住屁股欲哭无泪。
  救命!死老公后小叔子想上位怎么办?
  PS:1.攻受双洁
  2.受有轻微万人迷属性
  3.攻杀人有情可原
  内容标签: 强强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爽文 基建
  主角视角祝明悦互动谢沛
  一句话简介:在古代做美食的日子
  立意:即使深陷泥沼也要积极向上,坚持拼搏终会获得美好的未来。
 
 
第1章 
  砰——
  困在沙漠里的第八天,又一个人毫无预兆地倒在了祝明悦身前。
  他蹲下身,将手探向男人的鼻息,而后艰难的咧了咧嘴,他想哭,可眼睛已经干涩到挤不出半滴泪来。
  他清楚的意识到,至此除了自己,再也没有别的幸存者了,他能不能活着也是个未知数。
  好累,真的好累,可是他不想死,哪怕队伍中的人接二连三因为缺水暴躁崩溃,他仍旧目光坚定的锁视着前方,导游说,前面有一片绿地,绿地上有一汪泉水……
  祝明悦咽了口并不存在的唾沫,略微抬头,太阳仿佛在触手可及的位置灼烧着他的每一寸皮肤,蒸发着他体内的每一滴水分,嘲笑着他的不自量力。
  他重新将视线转向前方,艰难得移动着步伐。
  再走几公里,只要再走几公里就能看到绿地了,到那时,他一定要趴在泉边喝个够,好好慰藉一番自己饱受干渴摧残的□□。
  祝明悦如此想着,视线却逐渐变得模糊,倒地的那一刻,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日思夜盼的绿地幻化出了无数的触角在朝他招手。
  好渴啊!明明就差一点,可惜他注定到不了了。
  最后一个念头从祝明悦大脑中如流星般快速划过,随后,缓缓合上眼。
  “娃儿,娃儿?感觉如何?还能听到婶子说话不?”
  祝明悦感觉到一只粗糙的大手正用力拍打着他的脸。
  “管他干啥?”一旁凑热闹的男人吐掉嘴里衔着的草根,不满地嘟嚷着,“这世道谁活着不艰难?要我说不如让他死了一了百了。”
  “怎能说这种丧良心的话!人娃儿还活着呢!如果是你付大强家的躺在这,你能忍心说这话?”
  突然一股甘甜清冽的水源顺着他的嘴角流入嗓子,顷刻间被滋润着的五脏六腑渐渐复苏。
  耳边嘈杂的闲话他已无暇顾及,求生的本能令他迫不及待张开干裂的嘴唇艰难汲取着梦寐以求的生命之源。。
  唇上的裂口因为牵扯而发出细密的疼痛感,刺激着他的每一寸神经,提醒着他还活着。
  祝明悦缓慢睁开眼,只见以他为中心,一群衣着破烂面容枯藁的男男女女,正以或欣喜,或嫌恶,或好奇或麻木的神情盯着他。
  这一幕让他的意识出现一瞬间的呆愣,他望望天,是能遮阳避日的大树,一阵风吹过,树叶如悦耳的风铃般沙沙作响。望望地,是含水量充沛的黑土。
  他欣喜若狂地抓起一把泥,是真的,居然是真的,所以他还活着,被一群……呃难民救了?
  他低头看向自己,依旧身着出意外前的短袖,只是短袖上沾染了许多的泥渍,看上去并不比周围披着烂麻布的人好到哪去。
  “我这是在哪?”祝明悦喃喃道,情绪从方才的欣喜若狂隐隐生出些许不安。
  扶着他喂水的花衣婶子以为他忍受不了长途跋涉逃难的辛苦,精神恍惚,好心解释道:“娃儿,咱们应当是一同从九荒城一路逃荒到此地的,见着你时,你躺在队伍里,别人都醒了就你还躺在那,一直叫着饿,没有干粮我只能给你灌了点水,没成想你是个福大命大的,还真醒了。再坚持坚持,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祝明悦心下了然,这位好心婶子应该是听错了,他当时喊得应当是“渴”,只不过气息微弱,呼救声太小,所以被误以为是饿晕的。
  但这已然不重要了,他很庆幸自己被喂的是水而不是干粮。
  他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倒在没有边际的沙漠中,被高温榨干体内最后一点水分的场景。
  殊不知好心婶子误打误撞喂的那碗水,却是真真切切地救了自己的小命。
  这婶子怜惜地向后捋了捋祝明悦额前的碎发,因为太短,怎么费劲也捋不到后脑勺,婶子见状往手心吐了口唾沫,似乎是准备与他缀在脑门前的头发斗争到底。
  祝明悦见状连忙往后躲了躲,婶子救了他,他万分感激,可这不代表他能受得了被口水糊头发啊!
  对方见他不愿意,便将口水顺势擦在衣服上,讪讪道:“婶子看你长得倒是万里无一的俊俏模样,只是这头发我实在是看不明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哪有人头发剪成这样的?
  祝明悦朝她虚弱一笑,心底却越发沉重。
  他的不安看来是正确的,事情似乎真的在朝自己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
  他环视四周,方才并未注意,这会才终于察觉到,他的装扮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这些人虽也狼狈,但各个都蓄着长发,或披或盘在脑后。
  这种发型和穿着他只在古装剧里见过类似的,但若说他是被一个古装剧组给救了……
  这种荒谬的可能性刚一出现便被他火速排除。
  这些人麻木不堪的表情不似作伪,导演上哪能找到这么一群演技超群的人?
  祝明悦转动手腕,盯着手腕内侧硬币大小的红色胎记,一个更加荒谬的想法浮出水面,
  他大概率是无意间触发了什么穿越机制,身穿了。
  他稳住心神,穿越什么的,没什么好怕的,能活着便是眼下最好的结果,说不定他也能在异世他乡活得很好,总归情况不会比躺在沙漠里渴死要差劲。
  他佯装镇定继续问道:“婶子,那咱们现在要赶往何处?”
  对方闻言道:“不远了,再往前走个两日,咱们已经进了甘州地界,再往前就是康阳郡,我在宁江老家有个亲戚,闺女便远嫁在此处,说是这边日子过得富庶,少有人饿死。”
  “哎!如今已入寒冬,边境战乱,南边胡人若是这时候打过来,宁江怕是真要失守了。”人群中有人叹息道。
  攻破?祝明悦眼神闪烁,所以他现在所处的国家正在打仗?难怪能融汇这么多难民,敢情都是因战乱逃到此处。
  但听这些人语气,甘州目前应该还算安全。
  祝明悦垂眸思索片刻,决定到了城里先观望观望,最好是能在这边安家。
  众人加快脚程,紧赶慢赶约莫在未时进了康阳郡。
  逃往这边的难民这些日子大大小小来了也不知多少批,守城的见怪不怪,只盘问了几句领队的,挨个搜完身便将人放进去。
  轮到搜祝明悦时,那人用诧异的眼神来回打量着他,祝明悦朝他笑笑,对方意识到不妥方才收回眼神。
  没办法,他这一路上收到的诸如此类的眼神实在太多,怪只怪自己这头短发和衣服实在过于怪异。
  可他只能受着,他现在身无分文,连个落脚点都没有,就不奢求改变这一身行头了。
  一阵风吹过,激得祝明悦一哆嗦,“婶子,咱们已经到达康阳郡内,现下是否有个落脚点?”
  这边季节正值严冬,和原先那边的季节恰好相反,他上半身就穿着一件普通的短袖T恤外加一件廉价冲锋衣,根本御不了寒。
  现在日头还在,况且这样冷,到了夜里温度恐怕只会更低。
  他身子骨本就差,冻个一时半会出不了问题,但让他在外面熬上一夜,他肯定受不住。
  “你等着,”那婶子瞧了他一眼,挤着人群往前方寻去,过了一会又匆匆赶回来,手上还攥着一件短褐以及裤子。
  “婶子你,”祝明悦被衣服塞了满怀,一脸不知所措。
  “先穿上,先穿上!”花衣婶子用手指了指她方才去的地方,“我儿子和一群年轻人一路上都在前面领队,我方才便是去找他拿的衣服,你穿得太少,顶不住的,等过段时间记得还就好。”
  祝明悦不好意思收,毕竟人家穿得也不好,但他实在冷得厉害,心里明白现下不是该客气的时候,于是咬着下唇,用力点头,“谢谢婶子,等我弄到衣服,立马还给您。”
  说是这么说,可他心里却发愁不已,嘴上说的轻巧,可一时半会他又能上哪弄到衣服?
  地方官府只是一味地接纳难民,却没有安置的打算。
  所以进城的难民们都是自行谋生路,其中一部分老弱病残沿街乞讨,年轻力壮的会被挑去做工,虽累但好歹勉强混个温饱,剩下一部分,则是选择自卖为奴。
  祝明悦对自己接下来的路可谓是茫然无措,他既拉不下脸去乞讨,也没有那做苦力的好力气,至于卖身为奴他想也不愿想,他前世所在的国家人人都能当家做主,他但凡有点血性也做不出这种事。
  一阵风吹过,刺骨的寒,像刀子一般割得祝明悦的脸生疼。
  他咬咬唇抱紧衣服转身往偏僻巷子里跑,现在当务之急是将衣服穿上。
  祝明悦当下身上穿的是一件短袖,外面套着件红色冲锋衣,这冲锋衣是当初一百多块钱网购来的,质量很一般,不保暖但防风效果还行,他决定将麻衣套在里面,这样既能保暖又能防风。
  冲锋衣脱掉,祝明悦裸露在外的胳膊和脖颈当即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牙齿止不住地打颤。
  他手忙脚乱地系着麻衣带子,便感受到背后有一道强烈的目光正盯着自己。
  “嚯!瞅瞅这皮肤,可比城里娘们还白!”
  “嘿嘿可不是嘛!”
  随后就听到这番话,其中的恶意可以说是赤裸裸的,毫不掩饰。
  祝明悦脸色微沉,他深知这种人你越是搭理他,他就越起劲。
  于是迅速将衣服穿妥当,旋即面无表情地越过这两个言行猥琐的青年男人。
  要说祝明悦不生气吗?当然生气。他天生长得漂亮,是男女通吃的那种,因此从初中懂事起就频繁遭人追求,除了隔三差五收到情书外,还会受到一些品行不端的男人骚扰。没想到如今到了这儿,依然逃不脱这种恶心人的凝视。
  听到方才那种话,他恨不得当下便揍的那两人满地找牙以此泄愤,可现在的处境不允许他这样做。
  对方是原住民,他一个外来者初来乍到根本不知对方底细,万一人家拉帮结派一堆兄弟合起伙来欺负他,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好在那两人似乎只是去巷子里撒尿,顺势言语调戏他一番,见他走了只是目送着他离开,并没有缠着他的意思。
  这也让祝明悦松了口气。
  花衣婶子见他出来了,随即在人群中朝他招手,示意他过去。
  祝明悦凑上去,发现大家都围在一块,面露喜色。
  花衣婶子拉过他的胳膊,将他外套袖子翻开,直到露出里面的麻衣才满意地拍着他的手背道:“今晚过夜的地方有着落了。”
  城西有一座荒废的土地庙,虽然破败不堪,但好歹能遮蔽风雨,咱们好几十人缩在一起,倒也不至于把人冻死。
  祝明悦点头,能住人就行,不管怎么说,总要熬过这一晚,赶明日在城里看看能不能找到他能做的活计。
  作者有话说:
  ----------------------
 
 
第2章 
  土地庙在西边的郊外,一行人走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才到。
  破庙显然是闲置了许久,推开门里面的灰尘破门而出,祝明悦站在队伍后面也被狠狠呛了几口。
  众人将包裹放置在门口,开始着手清理灰尘和蜘蛛网,祝明悦一把捏住迎面糊了他一脸的蜘蛛网,迈开腿也想进去帮忙,下一刻就被一个年轻男人伸手挡住了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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