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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小夫郎(穿越重生)——清水叶子

时间:2025-12-22 08:03:16  作者:清水叶子
  “我去叫三弟回来看看。”沅宁的大哥眼里有活儿,当即就起身出门叫人。
  二哥沅令舟也摸着下巴,看着背篓里的小鹿沉思:“虽然没训过鹿,但也不是不可以试试,只不过要教些什么呢?”
  沅令舟的声音将方衍年从思绪中打断,他开口道:“我倒是知晓一些门道,虽然不会训犬,但知道一般将狗当宠物养的,都会教些什么。”
  “见过宠儿子女子哥儿的,还没见过宠动物的。”沅令舟一边说一边摇头,大手在方衍年肩膀上用力拍了两下,“还是方童生见识广。”
  “宠、物……”沅宁也琢磨着宠物两个字,倒是越琢磨越觉得恰如其分。
  方衍年擦了擦额角不存在的汗,笑容显得几分僵硬,一不小心说错了话,还好没被追根究底。心虚让他忘记了刚才沅宝儿的一番话给他带来的震惊。
  那般不谙世事的小哥儿,竟然只是进城玩耍一番,便能通过所见所闻,悟出“包装”的真谛。
  他们家宝儿也太聪明了吧!
  作者有话说:
  ----------------------
 
 
第10章 训狗
  包装,本意是指将物品封装包裹,或者盛装物品的材料,但随着商业的不断发展成熟,包装也引申出了新的意义。
  两件商品,在相同质量的情况下,相比起随意包裹的简装,精美装点的商品卖出的价格会更高,若是再加上品牌效应,或许能卖出几百上千的价格,发挥出一加一远大于一的惊人效果。
  除了商品,后世在形容人、文章,都渐渐用上了包装这个词,小到穿衣装饰,大到娱乐圈立人设,或者名媛培训班,都是一种对人的包装。
  对文学作品的包装就更多了,例如利用广告宣传,将一些原本狗屁不通的玩意儿裱上花,依旧能够收获大肆的吹捧,若是有人提出怀疑,还会被攻击说是吃不来细糠。
  包装在后世作用相当广泛,但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年代,注重包装的人就只剩极少数了。
  比如王公贵族,就很喜欢为一些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一掷千金,其实买回去也没什么用,在库房里放烂了都不记得自己曾经买过,但就是有商户能通过包装让有钱人来买单。
  方衍年也没想到,在这样时代背景下生活的小哥儿,竟然拥有如此敏锐的商业神经。
  一头幼年的梅花鹿,在猎户眼中并不值什么钱,即使时下鹿肉算得上有钱人家才吃得起的美味佳肴,但鹿对于他们来说就和猪、羊一样,终究只有宰杀吃肉这个途径。
  毕竟鹿不像牛或者马,纤细的四条腿扛不了什么重物,耐力也不是很好,根本不适合当劳力,也就鹿肉比较有营养,再加上饲养成本高——
  肉猪只需要不到一年就能出栏,鹿却要养三四年才能彻底成熟,与之相对的,一头整猪约摸能卖一两二钱的银子,一头雄鹿却能卖六两,雌鹿五两左右,基本上都是市场约定俗成的价格。
  像是幼鹿,肉又少,养还养得久,不论是买卖还是饲养,都没人乐意掺和,如同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如果把幼鹿给包装成宠物,那就不一样了。
  众所周知,乡下人有的会养土狗在院子里,看家护院,这种狗儿大都是贱养,给口吃的就能养活。这样的狗也卖不出价,就算是有钱的城里人都不会花钱买,都是谁家狗下了崽,随便提几个鸡蛋,意思意思就能抱走。
  这个时代的猫猫狗狗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值钱,可对于有钱人来说,一个能通人性,长得还好看能拿出来逗趣的玩意儿,可就舍得往它身上花钱。
  尤其这个东西还不是随处可见的小猫小狗,品种这种东西,还没在这个时代流行。
  但一头鹿那就不同了,如果也能像小猫小狗一样讨人喜欢,带出去都不用开口就能有人围上来看稀奇,那多有面子啊!
  何况梅花鹿温驯,这又是头母鹿,即使成年后体型也不大,但凡有条件养的、乐意养宠物的,应该都不排斥养上这么一只。
  尤其沅宝儿还有最后一条退路——
  卖给读书人。
  这点子简直妙极了!
  这个时代在乡试放榜次日,会有官方主持举子们参加鹿鸣宴。取自沅宝儿所说的诗经里那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鹿在找到食物之后会发出呦呦之声,呼唤同伴过来进食,读书人认为这是一种美好的品德。
  考上举人那就意味着要做官,举办鹿鸣宴也是一种对举子们的提点,不要忘记同窗情谊。
  想象一个读书人,尤其是还没有中举的读书人,谁能顶得住这般诱惑,牵上一头象征着中举的鹿子讨个好彩头。
  这跟后世高考,文具店里面印着金榜题名的笔和橡皮卖得最好是一个道理,都是一种包装。
  能让一件大众认知里卖不出去的东西叫上价格,可不是随便来个人都能有的本事。
  方衍年看沅宝儿的眼神都像在看宝贝,可不是么,宝儿真是人如其名,是他们家冰雪聪明的小元宝。
  沅令舟对于方衍年说的有钱人家怎么训宠物狗的很感兴趣,方衍年也不吝啬,说了几样最常见的,例如起立坐下,抬手换手,听口令原地转圈、趴下,拜年之类的简单动作。
  一大家子人正听方衍年形容听得有趣,沅令川就把沅令舒给叫回来了。
  小鹿伤着的是后腿,如今天气热,在山里没几天伤口就腐坏生出了虫,大哥按着小鹿,三哥用刀把腐肉给割下来,二哥在一旁摸着下巴琢磨了半天,开口。
  “宝儿,有空我去抱条狗回来,跟着鹿子一起训,训好了也留在家里陪你玩儿,怎么样?”
  沅宁一听脸上就挂了笑:“好呀,我想要一条小白狗。”
  刚来的三哥沅令舒在路上也听他大哥提了一嘴,虽然不太跟得上话题,却也没反对泼冷水,一边往小鹿腿上的伤口撒药粉,一边说:“想抱狗儿的话,隔壁村李老三家里养的狗才下了崽,但不是狼狗,说是松毛狗,长得大吃得多,送都送不出去。”
  “啊,我见过那个,毛茸茸的好大一只,但性子好,还冲我摇尾巴呢!”
  家里人正想劝沅宁别养这么大的狗儿,那松毛狗养得好的能养得有熊那么大,站起来快有人高,万一伤着宝儿怎么办?
  但看着沅宁那么喜欢的样子,一时间话又堵回了嘴里。
  “没事,喜欢哥就去给你抱,反正都是要训的,要是太野性就留在山里陪大狼,松毛狗有力气,帮我捕猎也是不错的。”
  “好耶!”沅宁高兴得鼓起了掌。
  一家人正在院子里说着话,就有人提着篮子上了门,仔细一看,竟然是村里的张屠户。
  说来这张屠户家里跟沅家也很熟,毕竟沅宁的身子差,得吃肉才跟得上营养,去县城麻烦,张屠户有时候杀了猪,会留个半刀一刀偏瘦的肉挂家里,沅家人带东西过去换就行。
  今天张屠户主动上门,手里拎着一吊上好的瘦肉,身后跟着肉乎乎的一团黄白色的身影,定睛一看,不是沅家人正说着的松毛犬是什么?
  “张屠户,你家也去李老三那抱狗去了?”众人将张屠户招呼进门,也没急着去接那吊肉,看着能有两三斤,实在是……买不起。
  “欸!二娃也回来了,正说有事找你。”张屠户将手里那吊肉往姜氏手里面递,姜氏也不好接,还推拒了一番。
  “咱们乡里乡亲的,作甚这么客气,这不是有事找二娃么。”张屠户是个性子豪爽的,硬把肉塞进了姜氏手里,才开口。
  “说了也不怕你们笑话,实在是,唉……”张屠户在院子里坐下,刚开口又叹了口气,这才解释了事情的缘由。
  前段时间张屠户伤了腰,看病还是找沅令舒看的,当时因为沅令舒多交代了几句,家里的小哥儿就坚决不让他带着伤接活儿。
  沅令舒当然也是看在两家人的交情上,才多开了句口,张屠户多年杀猪宰羊的,腰上又有陈年旧伤,若是继续这么下去,恐怕吃不了几年手艺饭。
  当时张屠户都还有些惊讶,他那腰伤还是年轻时候不懂事摔的,后面也没什么问题,连乡医都没看出来,沅令舒给他推拿的时候不仅顺带给他正了骨,还交代了他腰上的问题,张屠户很是感激,之后还给沅家送过两次肉来。
  张屠户将沅令舒的话听进去了,他老婆在生下小哥儿不久就去了,独自一人把孩子拉扯大,也没续弦,如今孩子大了,前两年就到谈婚论嫁的年纪,却一直说不到人家。这次张屠户受了伤,他就起了收徒弟的心思。
  屠户可是门吃香的手艺,每次去农户家杀猪,不仅能得几十文杀猪钱,还能提走一刀肉,尤其年节的时候,稍微勤快点,能攒下足够一年吃的腊肉和几两银子。
  因此这门手艺基本上不会轻易传出去,要是会的人多了,几个村子拢共就养那些猪,可是要饿死师傅的。
  张屠户想收个徒弟,前提是得娶他们家哥儿,结果徒弟没收着,他们家哥儿倒是提着刀去替他杀猪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学会的,竟然不比他这个当爹的手艺差!
  张屠户哪里愿意自家小哥儿干杀猪的活,偏偏他那时候有腰伤,竟然被小哥儿给绑了锁在了家里!
  沅家人听到这一段的时候,每个人都装作很忙的样子,把头别到一边,才没当着人面笑出声。
  这当小哥儿的竟然把老子给捆了,张屠户也敢往外说。
  看来张屠户是真打算让小哥儿继承手艺,彻底放弃找儿婿的想法了。
  也好,左右是门能赚钱的手艺,还能把自己饿死不成。
  但小哥儿毕竟是个哥儿,今后真继承了手艺,免不了要去别人家里杀猪,张屠户就牵了条狗回来,想让沅令舟当成猎犬训。
  寻常训狗,不过看家护院,也有人来找沅令舟训的,提一篮子鸡蛋或者半刀子肉,只要是宝儿能用的上的,都可以。
  但训猎犬不同,要教的比较多,还得练出些野性来,见着刀或者个头大的不会怂,才是好狗。
  花的心思多,张屠夫还特意提这么大一块肉来,想沅令舟能上上心。
  沅令舟本来不是很想接这活儿,他又要训鹿,又要给宝儿训狗,还得打猎,实在抽不开身。
  不等他推拒,就听见宝儿拉着他娘的衣服开口了:“阿娘,我明天想吃油炸小酥肉。”
  沅令舟:“……”
  算了,肉都吃了,就一起训吧!
  作者有话说:
  ----------------------
  沅令舟,一款为了打猎训犬,最后副业干得比主业红火的好二哥。
  沅宁:我哥现在敢训鹿,以后就敢训熊!
  沅令舟:我不敢!
  (带那个我哥敢赤石的视频哈哈哈哈)
  不过宝儿要是让他哥训熊的话,他哥真会上。但咱们宝儿怎么会让二哥做这么危险的事情呢?当然是训猫猫狗狗从世家公子哥儿手里掏钱花啦~
 
 
第11章 小狗飞扑
  刚出生一个月的小狗,才断奶,已经长得毛茸茸一团,粉嘟嘟的舌头哼哧哼哧兜在嘴筒子里,摇着那埋进绒毛指头大的小尾巴,跟着人跑时扭来扭去的,像一颗长了毛的小土豆。
  小家伙的腿还很短,扑腾起来没矮凳高,但特别活泼,见到人都要去嗅一嗅,被摸了脑袋之后高兴得龇着个没长齐的奶牙直乐,简直可爱极了。
  沅宁连对那灰扑扑的小兔崽都没兴趣了,用一根手指头就能哄得小家伙追着跑,只不过他皮肤嫩,别人被小狗扑一下也没什么反应,毕竟才一个月的奶狗,爪子上的指甲都细细的,却是不小心就把沅宁的手指给挠出了好几个红痕,得亏没破皮。
  然后狗就被他二哥给拎走了。
  沅宁很是不服气,小家伙又没真把他挠伤,那点红印子要不了一盏茶的时间就消了,干嘛那么小气嘛。
  他在那儿气鼓鼓得把脸鼓成包子,姜氏打来干净的水给他洗净手,又检查了好一番,确定油皮都没有破,才没叫沅令舒给他上药。
  不过沅宁这点子气很快就被其他事情所吸引,沅令舒把小鹿的伤口治好之后,小家伙都疼得没了力气。
  也不知道是饿了几天没力气,还是知道人类是在救治它,小鹿被剜肉之前先拿酒冲了冲,疼得直抽搐,也没有拼命挣扎,只倒在地上默默流眼泪,实在疼了才咩咩叫几声,像是小孩子的哭声一样,听着怪让人心疼的。
  大哥说是把鹿按着防止挣扎,却也没用多少力,不多会儿在小家伙乖顺的配合下,伤口就被妥善处理好了,用绷带绑起来后,沅令舒又给小家伙喂了些水,还被小鹿用脑袋蹭了蹭手心。
  一家人直呼这小鹿聪明,就连一旁看热闹的张屠户都有些稀奇。
  “这么点儿大的鹿,是要养还是要卖?”
  “养养看,卖不出去就放了。”沅令舒也没说太详细,八字都没一撇呢,解释那么多也没用。
  倒是沅令舟,将狗子拎走之后就拔了根狗尾巴草,顺手训练起小家伙的扑咬能力。
  先是用狗尾巴草吸引小东西的注意力,然后大幅度晃动狗尾草,让小狗跟着左右跑,之后加快速度,等幅度够大,速度够快,小狗追不上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跳起飞扑过去。
  小狗第一次飞扑成功,就得夸奖一声,然后喂点吃的,反复几次,不仅能够让小狗学会扑物,还能让它熟悉口令。
  不过一小会儿的功夫,小家伙就完全学会了听口令扑东西的动作,而且是指着哪里扑哪里,即使那里没有狗尾草。
  “还挺聪明,可以训得出来。”
  别看这个过程简单,每条狗的性格不同,智商也有高低之分,还得多观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调教得出来的。
  张屠户跟在旁边看了会儿,觉得十分满意,又是好一通感谢,最后也没留下来吃晚饭,说是要回家问问自家小哥儿给狗子起了个什么名字,这些事情都要从小教的。
  傍晚,姜氏去做饭,大哥沅令川就去把本就干净的猪圈给重新拾捣了一番,在沅令舟带回来的柴火里面找几根看得过去的,简单在猪圈里围了一圈地,铺上干草,用来养那几只小兔崽子,另一边就将小鹿栓在里面,左右猪圈也是空着,牲畜养在这边,不会到处乱拉,免得臭到他们家的宝儿。
  猪圈分区做好之后,沅令舟又额外圈了一小块地方出来,将小动物们都关进去,得拉了才放出来,长此以往,小动物就形成了定点排泄的习惯,不会拉得到处都是,打扫也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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