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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狂魔综合征(近代现代)——礼物袜子

时间:2026-01-07 20:14:14  作者:礼物袜子
  “谢谢!”几个合完影的女生朝路希平笑道,语调兴高采烈。
  路希平摆摆手,示意没关系,轻声微笑,“have a great night。”
  路希平平时除了上课基本不会待在学校,所以他并不知道其实自己在某个交际范围里很出名,换句话说,很受欢迎。
  借着万圣节的节日气氛,以前觉得他不好接近、有点疏离的青睐者们终于找到一次机会,可以冠冕堂皇地和他搭讪了。
  有些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就会像泄洪般汹涌起来。比如路希平和她们合完照后,一路上被拦住了很多次,继续来找他合影留念的人甚至可以用络绎不绝来形容,毫不夸张。
  修道士认为,美丽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倘若谁生来拥有美丽,就应该心怀感恩与敬意。倘若未曾拥有,那么就该感谢别人的美给自己带来了愉悦。
  很难有人能对着路希平这张脸说一句重话,因为他实在是太迷人了,当他注视着你的眼睛,认真听你说话时,你可能说着说着就忘记了自己下面要谈论什么,注意力完全放在了他的身上。
  而路希平在大学时还没谈过一场恋爱,占重头的原因大概就是他比较宅。
  原本可以去做激光手术矫正近视,但他懒得去。原本可以自己提车,但他懒得在M国考驾照。原本可以发展一段甜美的感情,但他懒得谈。
  他甚至有时候都懒得说话。
  追溯更深层次的驱动力因素,他会发现,很多麻烦的小事他不用自己解决,其实是因为魏声洋在他身边。
  此男是不惮与任何鸡毛蒜皮之事斤斤计较的,精力高得可怕。战绩包括但不限于拿着路希平买到的打折馊牛肉与经理对峙,被teenager种族歧视时追了人家两公里,拍摄视频后强逼对方道歉,靠着定位开车带路希平去隔壁州追回被人捡走拒不归还的AirPods耳机。
  他的攻击性就像野草一样生生不息,并且战斗力强大如狮。
  为此,路希平时常搞不懂,为什么魏声洋面对自己时则能这么吊儿郎当,还偏好装乖。
  比如此刻。
  又送走了一批合影的同学,路希平觉得自己脸部都笑得有些僵硬。
  然而他听到一米开外的魏声洋不满地啧了声,“哥哥,你怎么这么受欢迎呢?”
  “从现在开始我不允许你和其他人说话了,因为你看,你智商很高,情商也很高,品味也很好,同学们一般都比较单纯,假如他们没有谈过恋爱的话,你和他们说几句话,他们就直接爱上你了,那我怎么办?”
  …虽然明知对方是在玩梗,但路希平听到那句怎么办时,还是不由自主地心颤了下。
  大部分时候,朋友是没有唯一性的,炮友也没有。
  不论是先前魏声洋的那句万一我喜欢上你了,还是现在的抽象口吻,都有点在禁忌边缘疯狂试探的意味。
  但愿是路希平多想了。
  不,肯定是他多想了。
  魏声洋就是这样的性格,说话从来没个把门。
  他们四人到旧图书馆二楼打卡了下拍照景点,随后离开学校,去了两百米开外的商场。
  商场的大堂摆了一颗巨大的骷髅头树,过道两侧全是南瓜灯,柜台对面还有南瓜马车,节日气氛浓厚。
  陆尽站在骷髅树边,手里拿着摄像机,朝两人招手,“来吧,本副摄影师今天尽职尽责给你们录制,保证出片。”
  方知一手推一个,把路希平和魏声洋推到了骷髅树前。
  大概是在背后偷摸吵过架,又得在人前摆出营业的态度,令两人都有点无所适从,站在那就像中间隔着马里亚纳海沟。
  方知再推了把魏声洋,指挥道,“我请问是你两搞自媒体还是我和陆尽搞啊??网感呢?!职业道德呢?!把手给我搭在一起啊喂!”
  没办法了,魏声洋主动伸手,将路希平揽了过来,胳膊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这个姿势有些过于旖旎。
  他们的脸颊近乎要贴在一起,呼吸时仿佛能感受到对方脸上的细腻绒毛。
  两人的眼神似乎都有些闪躲,他们默契地想起了某些画面,又默契地互相闭口不谈。
  最后是在陆尽大老粗般的怒吼之下,路希平才举起手贴在脸侧,比了个“耶”。
  这算是不容易出错但也格外普通的拍照姿势,经典剪刀手。
  而他仰仗一张优越精致的脸,硬生生把这个动作做出了大片的气质。
  魏声洋则一只手停在领结处,假意是在整理衣领,眼神却早已变得锋利而冷漠。由于看向镜头的眼神是野蛮的,但搂着路希平的姿势又是亲昵的,以至于他站路希平旁边就像一个甘愿被吸血鬼啃噬的超窝囊级血包。
  而且只能吸他的血。
  如果路希平吸了别人的,他大概要上吊。
  “…ok了。”陆尽朝他们比了个手势,“你们还真是老天赏饭吃吧。看看效果?”
  他把照片和视频都调出来,方知看完后,倒吸一口气,在旁边评价:“我觉得如果我是粉丝,我可能甚至愿意花钱买这些照片?”
  “…谢谢你肯定我们。”路希平说,“但是也不用这么夸张。”
  一行人东拍拍西逛逛,陆尽去了好几个专柜,给他女神买了六七袋的礼物。
  陆公子俨然已经买上瘾了,刷爆信用卡只为博沈薇然一笑。
  在这层楼逛了一圈,路希平听到有人在后面喊他。
  “Ping!”
  四人同时回头,只见捷恩单手插在兜里,和几个看上去像是运动员的男生站在一起。
  魏声洋的脸色马上阴沉了下来,路希平倒是无所谓,秉持着友好外交的原则,他没什么表情,随意地朝捷恩点了点头算作打招呼。
  捷恩的眼睛却唰一下亮起来。那种视线就像是看到了精美的盘中餐,带着垂涎。他品评一般的目光环视路希平全身,最后定格在脸蛋上。
  他倒是没有立刻走过来和路希平说话,而是看似自然地抬起手和路希平挥了挥,转身与他的队友们聊天。
  “走吧。”路希平拉了魏声洋一下,“别看了。”
  魏声洋不太情愿,但没发作,他打量了路希平的脸色,才点点头,一语不发地跟着小团队继续逛商场。
  二楼中央大厅里摆着一架斯坦威,世界公认的顶级钢琴品牌。虽然两侧拉了警戒线,不过这架钢琴是公共开放的。
  路希平第三次往那架钢琴上看时,听到魏声洋在他身边问,“想弹?”
  路希平愣了下,犹豫着,最后“嗯”了声。
  大概会乐器的人都有爱材之心,这么好的钢琴被摆放在一个热闹的万圣夜中,却无人问津,那不是太暴殄天物了吗?
  很小的时候路希平就在学小提琴与钢琴,他还会古筝,总之他是个在音乐方面很有才华的人,虽然只是爱好,但也足够专精。
  “你去吧。”魏声洋笑了声,勾唇晃了晃自己的手机,“正好我拍个素材。”
  “等等。”魏声洋又叫住他,“给你支个招。先弹个小星星好了,然后再切你要弹的曲子。”
  “为什么?”路希平这回是真的抱有疑惑。
  “废话。”魏声洋说,“当然是要营造一种反差啊哥哥。单手弹小星星会让人觉得你不会钢琴,再上双手弹肖邦,节目效果这不就有了吗?”
  路希平“噢”了声,不自然地揉了揉自己耳垂,“嗯,我知道了。”
  他逆着人流走到斯坦威处,拉开钢琴椅坐下。坐下的瞬间,路希平身上的磁场便与众不同了。
  他仿佛不再是个空有外貌的亚裔留学生,松弛和慵懒也荡然无存,他变成了一个坐在聚光灯下的王子,背影清秀挺拔,侧脸弧度优美,修长如玉的手指与黑白琴键交相辉映。
  只是转瞬的变换,他藏在皮囊之下的涵养和魅力就几乎要跳出来,跳进你的眼睛里。
  路希平就是这么神奇。魏声洋想。
  从小到大,路希平学什么都很快。魏声洋需要练好几天的曲目,路希平一点就通。魏声洋需要摔很多跤才能学会的自行车和滑板,路希平几乎是坐上去或踩上去就能顺畅地玩下来。
  所以魏声洋需要花很多时间才能追赶上他。
  小时候魏声洋觉得路希平真是天才,他的满贯影后老妈每次提起路希平,都会很兴奋地说,“雨娟生了个天才宝宝!哎呀希平怎么这么可爱呀…”
  于是小魏声洋认为自己一定是被女娲遗漏了天赋点,需要回炉重造。
  一气之下他不吃不喝,最后是小路希平扒了两片橘子硬生生塞他嘴里,把他从渴死边缘吊回来的。
  “喂!你以为我就不辛苦吗?”小路希平怒气冲冲地指着他,“我每天晚上都要练好几个小时小提琴,只是你没有看到而已!你是笨蛋吗?!”
  那时候魏声洋怎么回答路希平的?
  这个王八蛋根本没有回答,他一边抓住小路希平的手指,放进嘴里嘬了几口,因为那上面还残留甜甜的橙汁。
  每每回忆起这件事,路希平都会一阵后悔。他应该戴手套剥橘子的。
  嗯!
  而此时此刻,路希平从小星星转到了月光奏鸣曲。他并没有选择专业性强的肖邦或者李斯特,而是选择了雅俗共赏、耳熟能详,并紧扣幽暗主题的经典。
  斯坦威干净纯净的声音飘荡在整个商场中,路人们惊讶侧目,缓慢地聚集在一起,围成了一个圈。
  路希平坐在人群中心,用手机放着曲谱。
  魏声洋目不转睛地看着镜头中的人,直到旁边的方知肘击了他一下。
  “你看那。”方知语调暗含不悦,“操。他怎么又来了。”
  捷恩站在不远处,眼睛大放异彩地看着路希平的背影。
  “呵呵。我还没见过上赶着找死的。”魏声洋止不住冷笑了声,忽然把手机递给了陆尽。
  “干嘛?”陆尽一手提了六个袋子,狼狈地接住手机,“我靠,你要累死我吗!”
  “你帮忙录一下。谢了。”魏声洋说完径直走向斯坦威。
  路希平在弹的时候已经注意到了魏声洋逐步逼近,奈何两人之间多年的默契已经自动形成了一套交流准则,当魏声洋站在钢琴边时,路希平就心领神会地手回了一只手。
  魏声洋扫了眼谱,找到合适的时机,加入了这场弹奏。
  他们对彼此的熟悉已经到了不需要磨合的地步,几乎只用了几秒钟,两人迅速完成了过渡,开始四手联弹。
  陆尽手臂发酸地举着魏声洋手机,暗骂了一声“靠”,“我是什么菲佣吗?!有没有把本少爷放在眼里啊?!…居然还搞得这么浪漫,何意味??”
  商场里传来不小的惊呼,路人纷纷拿起手机开始拍摄。
  捷恩脸色绿了,阴晴不定地皱眉,听了半分钟后转身离开。
 
 
第25章 
  如果说路希平坐在钢琴椅上,头顶金色灯光的场景就像日照金山,那么路希平本身就是麦金利山山巅的一捧雪。
  在M国北部最高峰的山巅上,脚下的一切杂质都被包裹进泥土里,只剩下纯粹的圣洁。
  并非是魏声洋刻意给路希平添上一层滤镜,镜头会给出中肯的回答。
  任何人看到路希平的第一眼都会觉得,嗯,这个人家里一定有点钱,而且大有背景。第二眼则发现,他光华动人,恭谦美丽。
  一曲终了,两个亚裔大帅哥同时站起身,就像某种盛大表演的谢幕,他们甚至没有鞠躬或者行礼,周围的群众就自发鼓起掌,还有看上去非常摇滚的黑人朝他们吹了声口哨,做了个“bro,cool!”的手势。
  酷酷地弹完月光变奏曲,路希平做贼似地和魏声洋去了商场里的Life4Cuts,一种韩风的自助影像店。
  他从包里拿出来了三个东西。
  一个是蓝色的小鲸鱼,一个是成串的白色珠子,一个是系着蝴蝶结的粉色爱心拍。
  具体拍摄过程路希平不愿回忆。他几乎是全程面红耳赤地任由魏声洋摆布。
  对方把三个东西分别放在了摄影室的角落中,刚好出镜又不至于太过显眼,以至于喧宾夺主。
  第一张,他们互相用手托住对方的下巴。
  第二张则脸颊贴在了一起,看向镜头,姿态亲昵又不失他们本身的风格,一个张扬一个则平和。
  第三张魏声洋忽然伸手绕到路希平脑后,在他耳边做了个小恐龙的手势,像要吃掉对方的耳朵。
  第四张魏声洋已经完全拍忘情了,干脆连镜头都没看,侧目露出半张脸,视线则落在路希平脸上。
  如果镜头能偏移,大概就会发现,其实他目光具体落在了路希平的嘴唇上。
  察觉到对方毫不遮掩的意图,路希平后背一紧,连带呼吸都局促了起来。
  “…你干嘛?”路希平睨他。
  “没干嘛啊。”魏声洋装作无所谓地撇嘴,“看看也不行?”
  “好了吧?拍完收工,我眼睛好酸。”路希平说。
  魏声洋依言拎起了路希平的包,取出里面的眼镜盒,递给他。
  只见路希平简单粗暴地摘取出两片美瞳,丢在了垃圾桶中。他戴上黑边圆框眼睛,视线总算变得清晰。
  于是当他看见魏声洋的脸蛋时,视线不自然地闪躲了下。
  明明这张脸自己已经看过无数次,可是在发生过某些荒唐又淫乱的事情之后,它就变得更加醒目和与众不同,甚至意外地变得顺眼了。
  没办法,人都是很擅长自我安慰的,如果不得不与魏声洋处成了炮友,那路希平至少可以安慰自己,他找的炮友崭新干净,知根知底,长得也不丑。
  毕竟没有比一觉睡醒看到丑老公躺在自己身边更惊悚的生活了。
  完成今日最重要的拍摄任务,他们四人回到学校参加观影活动。
  户外大荧幕上播放着经典老片,学生们席地而坐,草坪上全都是人。
  时不时有人搞怪似的学两声狼嚎来增添节日气氛。
  路希平路过摊位时买了个南瓜灯,他刚点开按钮,照亮灯光,摊位上的同学就给他的南瓜灯里塞了个密封袋。
  路希平定睛一看,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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