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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骑着一匹马来到了镇上,将马再次送到了马夫那里照顾,两人先在镇上解决了午餐,这才坐上公共马车。
后面的一切就简单了,下午到达伦敦,然后将行李放在福尔摩斯租住的房子里——这让艾伦忍不住看向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现在你绝大多数时间都住在我这里,还租着这个房子是不是有点浪费?”
福尔摩斯却说道:“因为我提前已经交了半年的房租,所以没有办法退租。而且像我们有案子来伦敦办的时候,长时间租住宾馆又不合算,还不如就一直租着这个房子,像现在我们有案子来办的时候就可以住在这里了。”
两个人在房东这里吃了饭,艾伦呼吸着伦敦依旧有些难闻的气味,脸上戴着口罩,但却并不像之前那么难受了。
他口罩上都没有滴香水呢。
这恐怕就是他那些神奇的能力消失之后唯一带来的好处了。
两个人直接打了出租马车前往了解密出来的地址,那个35号仓库是处在码头附近,因为地点相对比较偏僻,马车夫不愿意行驶到那里,而是在码头就把他们放了下来。
这让两个人只能步行前往这个35号仓库。
不过在到达目的地之前,福尔摩斯还是谨慎地询问了附近的码头工人,了解到了那个35号仓库其实已经废弃了,很少有人过去了。
因为那里一年前发生过火灾,再加上仓库的所属者破产,也没有人去维修,所以就一直废弃了。
不过虽然发生过火灾,但是四周的围墙还在,大门却没有了,顶棚烧得残破不堪,抬头就能看到雾蒙蒙的天空。
现在才10月份,伦敦的夜已经开始有雾了,而且这些雾还并不好闻。
第74章
艾伦心想, 如果现在他的嗅觉像之前那样灵敏的话,恐怕在这个时候根本没有办法在伦敦生存了。
尤其是在上,艾伦觉得现在自己即使戴着口罩, 在夜的时候被薄雾笼罩也越来越令他难以忍受, 一开始艾伦还有一些庆幸自己不用滴香水,现在艾伦还是没忍住把口罩摘下来, 屏住呼吸在上面滴了香水, 才重新戴在脸上。
他们走进仓库, 这个破旧的35号仓库能够明显的看到被燃烧过后的漆黑,被风吹的甚至有些颤巍巍的,艾伦甚至觉得风再大一点就能把仓库吹倒。
两个人提着油灯, 这还是从码头工人那里买过来的, 能够照亮周围的场景。
但是还没等两个人提着油灯向里走得更深入,艾伦已经透过口罩嗅到了一股奇怪又熟悉的味道。
艾伦皱着眉将口罩摘了下来, 大马士革蔷薇的味道不再浓郁地笼罩在他的鼻尖, 让他更清晰地嗅到那奇怪味道的来源。
那是尸臭的味道。
福尔摩斯显然也察觉到了艾伦表情的不对劲, 立马看了过来,艾伦不用福尔摩斯说, 他就已经快步朝着气味的来源跑了过去。
伴随着越跑越近, 浓郁的尸臭味已经涌入了艾伦的鼻腔, 让他不得不再次将口罩戴了上去, 这么近的距离,即使戴着口罩也没有办法阻挡他嗅到气味的来源了。
而这个时候他们站在的是仓库最靠里的地方, 在这个寒冷的快要到达冬天的时刻, 还有冷风吹着,艾伦看到了那隐藏在阴影里的衣服。
这是靠墙的位置,周边还有一些看起来像是杂物, 又像是烧掉的建筑碎片一样的东西在遮挡,在门外的时候是没有办法看清楚这里的情况的。
福尔摩斯将手里的油灯靠了过去,让他们看到了更多的东西。
艾伦的目光顺着光芒看去,看到了衣物里已经变得膨胀起来的皮肤。
再顺着衣服往上看,他看到了同样肿胀起来的五官。
即使跟在福尔摩斯身边,不对,他自己也经常在野外看到尸体,但看到的基本上都只剩下骨头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肿起来的尸体。
艾伦忍不住看向福尔摩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管是动物还是人在死亡之后,尸体内的细菌就会迅速繁殖,而这些细菌繁殖吞噬尸体的时候会产生腐败的气体,伴随着这些气体越来越多,尸体就会膨胀起来,造成现在这种情况。”
艾伦:……
也就是说人死之后会迅速地变得面目全非?艾伦打了个哆嗦,感觉在死的一瞬间彻底变成骨头,好像就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自己的爱人一点点变成这样的尸体,那真的是令人伤心又难以接受。
但这是自然规律,不管是人的尸体还是动物的尸体,都会这样。
福尔摩斯已经低头开始检查起尸体的状况了,艾伦在旁边用油灯帮福尔摩斯照明,并没有上去帮倒忙。
虽然尸臭味令艾伦有些难以忍受,但是现在还是检查尸体的状况更加重要。
这次艾伦并没有在尸体上看到多少的蛆虫,应该是最近降温的原因。
伴随着福尔摩斯的检查,艾伦很快就发现了这个尸体上有一个看起来像是手帕的东西,并非尸体自带的,而是被扔在尸体上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尸体自己的,但是福尔摩斯把它拿起来之后就发现了问题所在,上面沾染着黑色脏污,艾伦凑近仔细嗅了嗅,明显地感受到了这不是什么普通的脏污,而是血迹。
这血迹看起来有点奇怪,像是晕开的,但上面好像也有不少的擦拭痕迹。
是死者察觉自己被捅了之后,想要把血堵住?不对,如果是死者自己的话,堵住应该不会造成擦拭状的痕迹吧,得看看他身上还有没有其他地方有伤口。
这个时候艾伦还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这看起来不像是普通的手帕,因为它的个头并不小,反而像是特意裁出来的更大的白布。
艾伦盯着福尔摩斯仔细的将手帕检查完毕之后,在旁边空地上铺了白布,才将手帕放上去。
毕竟这个仓库是废旧的,还是被火烧过的,地面显而易见的都是脏污,要是直接放上去的话,这些东西会被二次污染的。
把手帕放好之后,福尔摩斯才继续仔细检查,在油灯的照射下,艾伦很快就发现了伤口所在,很明显伤口就在左胸的位置,这是直接捅向了心脏。
不过深色的外套让血迹不明显,只能看到刀捅出来的伤口。
福尔摩斯用戴着皮质手套的手小心地解开外套,然后再解开里面的马甲跟衬衣,露出同样肿胀起来的躯体,那看起来奇怪的伤口引起了艾伦的注意。
不像是直接一刀毙命,看起来这个伤口被戳了好几次的样子。
“凶手一刀戳下去之后不确定死者有没有死亡,所以在伤口里又捅了好几下,所以衣服只有一个破口,但是伤口却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冷静地给出了解释。
艾伦听得直皱眉,那死者死的时候到底该多痛苦?
福尔摩斯继续检查尸体的其他地方,很快就皱起眉来:“其他地方没有发现抵抗痕迹,都是些陈年旧伤,也就是说,凶手或许跟死者之间熟悉,又或者是很突然的袭击,让死者根本没有抵抗,最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福尔摩斯又仔细地将死者的衣服检查了一遍:“这应该是一个普通的码头工人,手上的茧子跟他身上的衣服都能证明这一点,码头工人的流动性比较大,这个死者应该死了大概有一周时间,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报案,没有报案的话,需要警察一点点排查了。”
艾伦这个时候想到了那一封寄过来的信,对方到底是凶手,还是看到凶手杀死这个码头工人的人?
“是不是那个寄信的人就是凶手,不然的话他为什么不写信,反而用打字机打字,这样是不是没有办法追查?”
“用打字机打字也能够看出一些端倪来,不同品牌的打字机的模具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即使是同一品牌的打字机,使用的频率跟习惯也会导致模具的磨损并不一样,看它打印出来的字母可以辨别出来这些,最终能够跟凶手使用的打字机对上。”
艾伦听的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看起来完全找不到线索的打字机居然也能留下这么多线索。
“至于寄信的人究竟是不是凶手,还需要我们再调查一下,现在他的嫌疑最大。”福尔摩斯将衣服重新给死者穿好,转头又提着油灯在个仓库里转了一圈,除了这具尸体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任何能够登上头版头条的事情。
但是福尔摩斯还是看出了一些端倪:“从门口到最角落的这里有些灰尘的厚度不太对,应该是被擦过的。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在仓库的门口,随后为了尸体不被迅速发现,所以才将尸体藏到了这里。而后凶手将足迹扫掉,让什么足迹都没有留下。
“现在只能暂时通过死者的人际关系来调查凶手的身份了,如果凶手真的是寄信人的话,对方能拥有打字机,而且看起来杀人很熟练,几乎是一击毙命,那对方的身份就很有问题了。一个富有的杀人凶手?我更觉得他或许是一名医生。如果凶手不是寄信人的话,那很有可能是一名熟练的牲畜宰杀贩。”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现在我们出去报警吧,先让警察调查死者的身份,死者的衣服上有他名字的缩写,再去四周询问一下附近不见的码头工人,应该很快就能找到。”
两个人去附近找到了巡逻的警察把他们带到了这里,福尔摩斯看起来对他们还比较熟悉,毕竟之前福尔摩斯一直是在伦敦破案的。
但他们对于这个死者很不重视,即使福尔摩斯说了之前有寄信者,但这些警察依旧觉得这是附近帮派之间的斗争。
而寄信人把这封信寄到报社,只是为了给他们的帮派树威而已。
是的,码头工也是有帮派的,而且斗争还很激烈,毕竟码头就这么大,而且油水丰厚,所以就被帮派占领了。
因为油水不小,这些帮派对于这些码头工的抽成还比较严重,想要在这个码头工作,必须给两个帮派交钱才能接到活。
两天后,这些警察就调查出了死者的身份,甚至还是码头帮派中的一员,同时也兼任码头工,就是帮派的底层小喽啰,这些警察觉得很有可能就是帮派斗争导致对方死亡,对于福尔摩斯所说的继续调查这件事根本不重视。
福尔摩斯好像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根本就没有跟他们生气,而是在他们调查的时候已经去见了他的那位记者朋友。
在那个记者知道加密信居然把他们指向了一个有着死尸的地方之后,这个记者瞬间兴奋了起来,那神情中还带着一点害怕。
面对福尔摩斯询问这封信到底是什么时候寄来的,记者努力回忆当时的情况:“大概是15天前寄过来的吧,但我记不得具体时间了,因为一开始这封信没有到我手里,是到了负责收发的编辑手里,然后他琢磨了半天也没琢磨出这信到底写的什么,最后转交给了其他人查看,大概两三天之后才交到我手中。”
福尔摩斯一听到这时间眉头已经皱起,立刻追问:“那类似的加密信件还有吗?”
记者愣住了,原本的兴奋瞬间消失的一干二净,脊背已经开始发寒起来,他立刻站起身来快步朝着外面走去:“我这就去问一下!”
艾伦眉头皱起:“你觉得寄信人不止做了这么一个案子,或者他不止看到了这么一个案子?这是一个追着杀人凶手走的观察者,又或者是喜欢观察别人杀人的人,甚至是那个亲自动手的人?”
“得看能不能找到第2封信,如果有第2封信的话,那就代表着对方极有可能就是凶手,他写信是来挑衅的。”福尔摩斯现在的神情并不轻松。
两个人并没有在这里等多久,不过半个小时,那名记者就赶回来,手里拿着一封有些眼熟的信。
福尔摩斯瞬间站起身来,直接从对方手中将信抢了过来,艾伦此时也站起身来,来到福尔摩斯身边,查看这封信的信封,跟上一封信的信封差不多,上面的收件地址同样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贴着一张邮票,上面并没有盖邮戳,也没有写寄信人。
“这次还是我那个编辑同事收到的,不过上一封信就没有破译出来,所以他也没有将这封信交给我,而是一直存在他那里了,这次我一问,他就立马给我翻找出来了。”记者解释。
福尔摩斯已经将信封里的信拿了出来,上面依旧是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母,肉眼看去根本看不出来这到底是写了什么东西。
福尔摩斯坐下来将自己之前总结的密码拿了出来一一对照,很快就将这封信破译了出来。
“亲爱的记者先生,看来你还没有破译出来上一封信,这是新的惊喜,地点在xx路52号。”
“这封信是什么时候收到的?”艾伦急忙问道。
“不到一周前吧。”记者犹豫着回答。
福尔摩斯的面色已经很不好看了,他将这些信全都收起塞到自己的口袋里,立刻拿上自己的手杖,快速向外冲了出去。
艾伦连忙跟记者说了再见,跟上了福尔摩斯的步伐。
他们登上出租马车前往目的地,艾伦看着神情严肃的福尔摩斯,问道:“能不能从编译密码的习惯来找到寄信人身份的线索,或者推断出他的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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