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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当家您看,那城墙上还是我们悬挂着的白旗。”
众人眯眼一瞧,只见城墙上面果真有个巴掌大的白布在飞扬,这个距离都能看得见——除了他们,还有谁会在大半夜的城墙上挂白旗。
跟在大当家身旁的是个面容阴狠的青年,他也略有些心急,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大当家,还是早些行动吧。”
大当家的也不耽误,冲身后的匪盗们招手,旋即震声命令:“小的们,都别发出太大的动静,咱们只管向里面冲。只要干了这一票,够咱们快活下半辈子!美酒管够,娘们儿随便挑!”
此话一出,顿时激起了土匪们本身的凶性,他们眼睛里泛着狼光,看坞堡的城墙也不再是难啃的龟壳,而是一坨诱人的肥肉……
匪众如黑潮般向着城墙涌去,而庄子里却一声动静都不可闻,沉静得像是陷入了安眠的小婴儿。
高大的城墙让人望而生畏,然而他们面前的那扇大门却是敞开着的,意味着众人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去厮杀,叫他们警惕心又淡了几分。
大当家给了杜老三一个赞许的眼神,后者拿着大刀,脸上也满是嗜血的狂笑。
一步,两步,靠近城墙只剩百步的距离时,突然听得城墙上传来一声厉吼:“放——!!”
墙上霎时间冒出影影重重的身影,随着那一声令下,数十张角弓和弩齐振。箭雨带着破空声倾泻而下,冲在最前的土匪顿时栽倒一片,发出凄厉的哀嚎声。
虬髯匪首立马挥刀格开几箭,然而敌人的箭就像是无止境般刷刷刷地飞来,一支狼牙箭就从侧上方刺入,因着阻拦不及,狠狠咬进他肩胛,鲜血瞬间浸透半身衣衫。他狂性大发,竟徒手折断箭杆。
“撤,快往后撤——!!”他高声指挥着,着急忙慌地往后退了几十步。
大当家愤怒地将刀尖对准了杜老三:“你不是说一切都妥当了吗?还是说你早就背叛了我们,你个该死的狗杂碎!”
杜老三早已吓得两股战战,他着急忙慌地辩解:“大当家,我可以举天发誓没有出卖你们啊,要是我真害了兄弟们就叫自己不得好死。而且,而且我要是反叛了,还回来作甚……”
大当家只是急需一个怒火的宣泄口,根本不听杜老三的狡辩,直接拿着砍刀朝他一劈。刀子又是精心锻造过的,最硬的头颅也能砍破,将人劈成两截也只是轻而易举的事。碎掉的颅骨屑散落,肠子内脏散落一地,看得其他人不寒而栗。
不等他们说些什么,第二轮的齐射接踵而至。明明众人已经如退潮般向后溃散,那射程居然还能往外扩散,让大当家和之前的那个阴狠男人也不免有些慌了神。
而且这次的箭簇还尽往人堆里钻,惨叫声不绝于耳。
匪首不得不气沉丹田,再猛地提声喊道:“撤,都继续往后撤!”
需不着他多说,这些畏惧箭雨的土匪们早就连滚带爬地往后跑,期间不乏有被践踏而亡的,血泥染得遍地都是。
活生生的兄弟还没有跟敌人交锋就死了一批又一批,气得大当家双眼赤红,恨不能生啖罪魁祸首的血肉。等敌人射完了这些箭,他定要拧下他们的脑袋,狠狠折辱将首的妻女,再把他们的头拿来当酒杯用!
然而等箭雨停歇后,事情却不如他所想的这般顺利。
本来洞开的城门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动静,只见数百铁骑如银龙出洞般鱼贯而出,他们手中拿着的大刀泛着森然的冷光,所过之处所向披靡。
一马当先的小将手里拿着长枪,手腕一转,枪尖所过之处便绽开血花。溃散的土匪不及转身,已被马蹄踏碎胸骨。
分明他们还有千余人,却被这区区百多骑兵给杀得步步溃败。
敌军所用刀枪都是精刃,竟比他这个大当家手里拿着的刀都还要厉害,在砍人时毫不费力,分明已经杀了数十人,居然都还没有卷刃。
好些人都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知晓这个庄子不是什么人人捏扁搓圆的软柿子,胆敢有想要进犯的,早就得做好咬一口崩掉一嘴牙的觉悟。
大当家又岂能甘心?和他合谋之人还带来了数百骑,绝不会任他输得一败涂地。
在他喊打喊杀时,举起大刀就要砍向敌方小兵时,突然从半空中飞来一人,竟用手中的剑轻轻松松挡住了他的大刀。
匪首心中大骇,此人分明只是个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小白脸儿,竟有这般能耐?
战场之中不容他分神,他只得咬牙迎敌,并且将希望寄托在其他骑兵上。
然而这种看似人数上绝对的碾压,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话。
他们这边绝大多数都是落草为寇的匪徒不过是群乌合之众,只有稍微有点儿身份的勉强能够吃饱喝足,底下的人几乎都是饿着肚子,能混个半饱就差不多了。
这样的兵在战场上就是来充个数的,只有在打顺风仗的时候能发挥点儿作用。一旦见势不对,就会拼命溃逃,还会带得士气也跟着低下。
而南若玉这五百精兵可是实打实脱产训练的,他也没要这群人在农忙时去种地,农闲时才练兵,他现在就是要纯粹的兵卒。
在暂且没有找到马商时,拼拼凑凑,他们这儿还是组了一百的骑兵,几乎是全副武装,光是身上的护甲就难以砍透。
步兵身上的甲胄和武器也是武装到了牙齿,要想破甲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加之敌人本就被箭矢消耗带走了一波,胜利女神的号角早已在杨憬这边吹响。
容祐和杨憬一起杀敌,将骑兵纷纷斩于马下。
两百骑兵也不过尔尔,杨憬杀得眼睛赤红,脸上都溅满了敌人的鲜血,早已不顾其他,看起来就像是从黄泉爬出来的恶鬼。只一个眼神,就能逼退好些敌军。
骑兵中的那个将领还被容祐给生擒了去,他刚一抬眸,就见屈白一拎着颗人头笑嘻嘻地冲他挥手。
看模样,似乎是匪首。
容祐甩了甩长枪上的血,面无表情地颔首示意。到底是一起上过战场的同僚,这点情谊还是要给的……
……
在喊出“贼首已被擒获,投降不杀”后,多数匪徒还是放下了手中的武器,选择老老实实地当个俘虏。
胆敢反抗的也没别的下场,兵卒们很干脆地送他们去见了阎王。
打扫战场也不是个轻松的活,除了要将战俘给安顿好以外,还得给躺在地上的尸体补刀,以免有人装死出现纰漏。
城墙根下都是一片血泊,之前嚣狂如豺狼的匪群,全都成了满地抽搐的残肢尸体,衣服也掺进了血泥中。
好些人是头一回上阵杀敌,见此情景还忍不住吐了出来。
他们一会儿还能歇一歇,待明日一早起来,又得分兵围剿漏网之鱼。
杨憬身为这次指挥的统帅,需得向小郎君汇报此事的结果,从上到下,真是没一个轻松的。
*
昨夜里,很多人都听到了城外喊打喊杀的动静,还有人跑出来,发现城墙外火光冲天。
好些人都宛若惊恐之鸟,一夜难眠。尤其是离城墙近的,后半夜几乎都没合上眼。
然而他们也不敢跑去询问一二,只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祈祷着明日的平安。
明明昨天还是正旦,小郎君特地给了他们一个休沐日庆祝,欢声笑语犹在耳边,孩子们仍记得嘴里奶糖的香甜滋味。难道只是一夕之间,这样安稳祥和的日子就要被打破了吗?
第二天,在太阳照常升起后,百姓们浑浑噩噩地起身,却发现庄子上依旧宁静闲适,他们悬着的心这才又放了回去。
只是在所有人注意到城墙上悬挂着的头颅之后,平静的心又狂跳起来,脸上满是惊惧的神色。
就在城墙不远处的布告板上,有专门负责念布告内容的人在张贴着什么。等百姓们源源不断地汇聚过来,人一多,他才清清嗓子念起布告上的文书。
“昨夜子时,有一窝匪徒因惦记庄子上的钱财米粮,于是前来进犯,预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幸亏乡勇们认真巡逻,发现及时,齐心协力将匪徒歼灭,且俘获者甚多。今将匪徒之首悬于城墙上一月,以儆效尤!”
南若玉手里头的兵现在还不能拿个正当的名号出来,哪怕是杨家军、容家军都不大合适,于是就只能先称乡勇,只要兵卒们自己心里门清就是了。
“诸位乡亲们,尔等好容易才过上如今吃穿不愁的日子,岂能叫这些贼人给抢夺了去?他们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亡命歹徒,刀下亡魂不知其数,狠辣残忍尤甚禽兽。如今天理昭昭,多亏百姓们众志成城,愿意参军组成乡勇,护卫家乡。故而,今后庄子上也能再不惧豺狼虎豹之威胁!”
一席话说得百姓们心头火热,对庄子上的安宁有了新的认识。
他们晓得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也不再害怕人头,而是恨起城墙上的歹人,骂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只知惦记旁人家财。
他们还感激正在护卫百姓周全的乡勇部曲,朝他们行敬畏热情的注目礼。
同样也出现不少因而想要参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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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取标题的时候想到了萝卜保卫战[摸头]
第51章
南若玉搓了搓自己的爪爪,将它放在炭火上边烘烤。
雪白的嫩爪都被火光映照得通红,手腕上的金镯子亮着耀眼的光。
他阿父阿母都听闻了昨夜庄子遇袭之事,这些天说什么都不让他出门,更不要说去庄子上了,他就只得等最近这阵子杨憬他们忙过了,再来他这里禀报。
他去不了,方秉间同样也不行。
在虞丽修眼里,方秉间亦是个小孩,还是得被管束着的。
俩人就在屋子里烤火,只知晓此次的胜果是被他们给拿下了,至于祸首是谁,缘何如此胆大包天侵扰百姓这些细节就不晓得了。
南若玉还有点儿忧心,哪怕得知他们此次伤亡并不严重,到底没有看见情况,也没有听到完全的汇报,所以不能全然放下心来。
他盯着卷草纹铜方炉里红通通的炭,不知不觉走了神,突然吸了下口水:“好想吃烤红薯。”
方秉间还疑惑他在想什么,是不是思考着什么大事,哪知居然是在念着吃食,颇有些无语。
南若玉擦了擦嘴角,没有流口水,他嘟囔道:“民以食为天嘛。”
方秉间沉思道:“其实也不是不行……想要吃上红薯的话,就必须坐船出海找种子,要海图和大船,兴许在几十年后就能吃上了。”
好正经的判断啊,真不愧是他的小伙伴。
南若玉惊讶地咂舌,他嘀咕道:“其实也说不准呢,我运气好啊,说不定在哪就在海边的市场上淘到了红薯种子。”
方秉间本来还想反驳,但思及这厮的运道,有些话还真不能说得太死,以免后面打脸。
他强行转移话题:“此番抗敌卓有成效,你要怎么论功行赏?”
南若玉莫名看他一眼:“该怎么论就怎么论呗,现在咱们就是草台班子,又不能给他们升职,那就只能加薪啦。”
“不过暗哨那边的赏赐还是要隐晦点儿,免得太引人注目。”
要不是方秉间同他说了,谁能晓得暗哨竟然是些老大爷老太太啊!能被他选出来的人才,还真是人活到老成了精,分明是被人选着暗地里来监视探子的,他们却表现得嚣张又狂妄,任谁能看得出来这些人是在干着监视的活儿啊!
兴许这就是灯下黑吧。
……
最先过来找南若玉和方秉间的是屈白一,他又不是什么领着士兵的将军,在解决了贼首之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烂摊子都是留给了另外俩人。
回来后。他虽然还要面临着自己两个乖徒儿的问东问西,但好在有他最喜欢吃的甜点和奶茶,就是让他一口气不歇地说几个时辰都没问题。
“事儿都问清楚了,那些匪徒里没什么硬骨头,连严刑拷打都用不上就全交代出来。”
那伙匪盗出自黑风寨,也是广平郡附近有名的黑风峡里建着的大匪寨,据说是盘踞了前朝时一个世家废弃的坞堡,这才在里头大摇大摆当起了山大王。
匪首名为吴三彪,曾经是个屠户,不晓得犯了何事遁入山林,杀了原来的大当家,把持了黑风寨。因着他脸上的刀疤,人又称之为刀疤吴。
他专干些劫掠商队和老弱妇孺的坏事儿,也有自己的名声,不过却是臭不可闻的那种。
像世家和官兵这样的硬茬子他们是不敢招惹的,若非这次的利益实在动人心,还有人前来鼓动撺掇,给他带来了情报和兵力上的帮助,恐怕给他一百个胆子他都不敢动手。
南若玉皱眉道:“问出来背地里搅弄风云的世家是哪家了吗?真是贪婪又恶毒。”
屈白一:“当然问出来了,不然我怎好意思来找你们呢。”
他说:“豫州陈河郡的楚氏,你们可知道?”
不等二人回复,他就讲起了这一士族门阀。
楚氏,在前朝时的先祖官拜太尉,死后还被封为孝文公,其德行和品性在当时赢得了广泛的声望和清誉,家族也由此声名远扬。
他的儿子也有友爱兄弟,交游甚广的好名声。到了孙子辈,更是有着跟雍朝太|祖开国的极大功勋,其主支直接飞黄腾达。
他们的底蕴兴许不及南家来得深厚,但族中人绝对足够聪明,家族世世代代都要铭记该如何将家族传承下去,更是将“孝”、“悌”这种核心儒家道德资本转化为政治资本,迅速在雍朝站稳脚跟后名列顶尖世家的行列,如今谁也不敢小瞧。
屈白一不紧不慢地说:“他们之所以盯上那个庄子,恐怕还是因为琉璃。小郎君卖出的白糖和纸这些利益,他们都可以不放在心上,但是琉璃这样一本万利的吸金兽,就算是自诩清贵的世家恐怕也忍不住。”
南若玉嘀咕道:“自己不思进取,反倒是打起了别人的主意,也不怕把自己撑死!他们也没料到自己啃到硬骨头了吧,哼。”
不过这事儿对他们而言也不是没有好处——正所谓打得一拳开,不怕百拳来。
那些想要觊觎财宝的小人在明的暗的都来过一朝,发觉南若玉这庄子上不是什么好捏的柿子后,自然会消停一段时间。
南若玉还是老不高兴:“我可不想白白吃下这个亏。”
屈白一挠挠脖子,不管怎么说,把敌人精心养的几百骑兵全歼,而且庄子上好多人难得吃到了马肉这事,怎么也不算吃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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