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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他放下电话,面色有点难看,把洛晟放进去了。
他擦过齐幼的肩膀,应该是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他的态度轻浮又任性,按理来说住在这里两年多的齐幼才应该是主人,却没有办法阻止洛晟的任何动作。
“洛晟?”沈拾把他带到小卖部坐下,“我们从来没听说过。”
.欲.言.又.止. “我和大哥这些年都没有见过面,你们不认识我也是正常的。”洛晟观察着周围的环境,他好像已经打算在这里定居了,“我住哪里?”
沈拾的眼神穿过他的身后,看到孤单一个人站在不远处的齐幼,他觉得自己有点两难。电话那头确实说了把洛晟放进来招待,可是齐幼现在一副没了主人的样子,该怎么办?
“喂,是你吧。”何凭从洛晟的背后冒出来,顺手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阎修的弟弟?”
洛晟理所当然的点点头,“我大哥呢。”
“他忙着呢。”何凭叫他跟上自己,“给你找个住的地方。”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了,沈拾跑到齐幼的身边,“咋会这样。”
明明现在是夏天,齐幼却觉得有点凉快过头了,头顶是那颗见证过他热血愤慨的大树,葱葱郁郁下,把他的孤单投射在大地上一览无余。
“沈拾。”他冒出这样一句话,“我们算大人了吗。”
到底算不算呢,按照年龄来看,他们其实还不算,二十岁多一点点,放在成年人的世界也才两岁,可是他们现在经历的事情,怎么都这么难解决。
沈拾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但他知道齐幼很需要帮助,“没事,你才是阎修唯一的小弟呢,这个冒出来的黄毛不会有人认他的。”
事实和沈拾说的正是相反,洛晟的到来冲散了最近的阴郁,晚上食堂相当热闹,何凭带头办了一场欢迎会,没有人不喜欢洛晟。
按理来讲,沈拾应该站在齐幼的那边,对这个莫名其妙的,会占据阎修生命的人投去敌意的,但他最后没有这么做。
洛晟端着酒杯,他亲密地坐在沈拾身边,他们根本不像才见过几次面,“我知道你,沈拾,我也知道你哥。”
“我知道他是被谁杀死的。”
沈拾脑子里面一片空白,他其实对追查所谓的真凶没什么想法,按照沈之九的想法按部就班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是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你会放弃吗?
沈拾没有放弃,但他不是忘记了齐幼,因为生命里面的重点总在重新排序,有时候第一名的是朋友,第二名的时候是家人,最后一名是仇人。顺序总是随着心意变化,有时候排名跌落,有时候地位颠倒。
他接受了那杯酒,于是也没有再看齐幼任何一眼。
这场别开生面的欢迎会,终于在阎修出席之后来到了高潮。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什么话也没有发表,但他允许洛晟走到了他的身边,叫他大哥。
“仔细一看,你们还真是有点像呢。”厨师大叔说,“小洛,你的眼睛和老大很像呢。”
众人纷纷附和,齐幼藏在他们站起又坐下的身影中,没什么人主动提起他,但他也觉得没关系。
他已经是大人了,要学着接受一切的发生不如他的愿,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众人在在半夜结束了这场热闹,洛晟跟在了阎修的身后,他们俩就真的如亲生兄弟一般,有来有往的说笑。
何凭在最后关门,他看到了齐幼,他发现齐幼在看着两个人远去,他凑过去给齐幼了一个拥抱。
“没事的。”他说,“大家也还喜欢你的。”
其实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前,齐幼都没有觉得大家不喜欢他过,只不过是有人来分走了对他的喜爱,同时还夺走了他唯一的,不肯放手的心上人吗。
他拒绝了和何凭勾肩搭背回到三栋,他一个人在社区里面打转,每一个拐角他都熟悉,任何一个摄像头他都清晰,这里已经是他的家了。兜兜转转的,他又回到理发店,他看着被风吹起的布帘,通往自由和幸福的道路明明就在眼前。
这次不会再有人拦住他,叫他回去了。
那他舍得吗,舍得离开那个人吗?
一瞬间的犹豫会导致很多的冲动,齐幼站在原地重重的喘了几口气,然后开始跑步,他想到小时候,齐昂说过,人一旦只要跑起来,就会感受不到任何疼痛,也不可能哭得出来,只要你不停下,就不会觉得难受。
齐幼的人生就是这样,他从选择的那一刻开始,从接受的那一刻开始,除了奔跑他没有任何解决的办法,虽然他时常觉得难受。
回到房间里,他打算去洗澡,衣柜打开到一半,房间门就被打开了。
“我睡这里。”阎修脱下外套,“去洗澡吗。”
齐幼在柜子面前收拾了一会衣服,他就那么几件,其他都是阎修的,但是他今天格外不想穿他的衣服。
“走吧。”
热水器打开,齐幼低着头,阎修拿着瓢往他头上冲,期间两个人什么话都没有说,其实平常也都是齐幼一个人讲很多,阎修选择性回答一些。
沉默会带来隔阂,阎修看着齐幼,他总是弄不懂,齐幼为什么有时候会开心的不得了,有时候又会像淋雨了一样无助。
“你怎么了。”阎修的方式还是那么老套,“哪里不舒服。”
齐幼抬起头,他想起来两年前,那时候他应该算小孩子吧,只有他长大了吗,阎修不会长大吗。
“我爱你。”他说。
“我知道。”阎修皱眉,“我早就知道了。”
齐幼忍不住,哈的一声笑了出来,此刻他不能跑步,他衣不蔽体,被困在这里。
“什么时候你才能不像对一条狗一样的对我。”
第26章
“我记得你叔叔。”洛晟跟齐幼搭话,他们在王盼盼的汽修店里面,只有齐幼在帮忙,因为洛晟从来没做过这种脏活。
齐幼正在拧一个螺丝,“是吗。”
洛晟观察了他一段时间,从翘着二郎腿到神情严肃,他几乎是凑在齐幼耳边说话了,“他在我们的妈妈那里做客。”
这个“我们”,大概就是指阎修和他兄弟俩。
“你现在很敏感啊。”洛晟告诉他,“你会不会离开狩猎去投奔齐昂?”
然后呢,留着你和阎修亲密无间吗,齐幼放下螺丝刀,他起身去找扳手,“与你无关。”
洛晟对他反应有点不太满意,至少要有点反抗吧,现在这样消极对待算什么,这样一点都不好玩了。
“你知道的吧,大哥现在需要继承那笔遗产,我是来帮他的,只要我签字同意,妈妈就再也动不了我们了。”
齐幼找到了扳手,“你希望我做些什么,鼓掌吗。”
“你不生气吗?”洛晟和他面对面,只有他一个人想要争锋,“比起你,大哥更需要我吧。”
“是啊。”齐幼无所谓,“我只是他养的一条狗而已。”
其实人自卑到一定程度就会竭尽全力的轻视自己,这一点洛晟很清楚,但他不太希望齐幼做出无趣的反应,这不是他的目的。
“和你分享点故事吧。”他回到位置坐下,决定开始一场漫长的谋划。
阎家在整个道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通过黑白两道之间反复的洗白交易,来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家族迭代,但是规则是在不停变换的,光靠嘴皮子和所谓的人脉,解决不了相当一部分的问题。
于是阎荣出现了,她出手解决了这个问题,甚至一度把阎家带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
作为三代单传的独生女,阎荣绝对是得天独厚,她资历丰厚,在国外修习过大提琴和指挥,外貌出众动人。如果她喜欢什么人,轻轻一招手,他们就来了。
好像确实有这种说法,就是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反而对这种符合小说情节的情感格外向往,辛仲眠在一场演奏会和她相遇,彼此之间都为自己的家族历史感到沉重,相爱就这样发生了。
郎才女貌,没什么可以挑剔的,就是这一切的发生会不会太顺利了,认识一年,举行盛大的婚礼,生下一个没有缺陷的孩子。
然后呢?
说真的,让阎荣自己来评价的话,那几年过得其实挺好的。她的儿子聪明过人,丈夫体贴痴情,继续这样过下去吧,也算不错了。
但是她与生俱来的责任和命运,就不是享受幸福的。
她和她的家族很快就露出了爪牙,他们开始进行一些无理又大胆的要求,仗着这段联姻,阎家几乎算得上是春风得意。
可是他们把辛家想得太笨,也把辛仲眠想得太简单了。
在意识到这段泡沫般的爱情有害而无利之后,他立刻决定选择结束婚姻,不再听从任何阎荣的诱惑,倒不如说他意志坚定过头了,连带着孩子他也一并退回。
“我不要孩子。”辛仲眠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下这番话,“谎言的产物。”
辛跃修,最后不得已,他被迫冠上母亲的姓氏,从此改名换姓,成为了阎修。
阎家没有什么人喜欢他,但又不敢拿他怎么办,因为他们还对阎荣的计划持有希望,说不定一切都还有回转的余地,他们还是能继续吞并那个富有的家族的。针对一个孩子的方式他们有太多太多了,把他当成空气,忽视他的需求,不仅仅是不送他去上学,他们甚至把阎修送到手底下最混乱的地区独自生活。
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没有人想要得到阎修健康,完整,幸福的成长,他们希望阎修变坏变烂,变得软弱不堪。
在很多香烟,烈酒,暴力还有荒乱之下,阎修终于认识到一件事情,就是他的人生,自己是没有办法掌控的。父亲不要他,母亲忽视他,这样两家对立的血脉融合成了一个孩子。
十八岁的阎修比所有人想象中的都还要落魄,他头发总是长到眨眼睛了自己才记得拿剪刀去见,他跟着阎家的伙计们一块吃盒饭,他长得又高又大,没有缺席任何一顿,加上优秀的基因,锋利但是淡漠的五官让他的日子好过了不少,因为他越来越招流浪狗喜欢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没有学历,没有背景,阎修唯一的乐趣就是玩狗,狗对他很好,他只有狗了。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重新投胎,做一条流浪狗,说不定能遇见同样的好心人呢。
故事的转折点来到阎修的二十岁,正在阴暗的巷脚接头和流浪狗分享同一个苹果,他只和狗来往,人类是得不到他的信任的。
豪华的轿车开到他的面前,西装革履的律师告诉他,他爸爸失踪了三十天以上,法律意义上已经认为他死亡,根据现有的情况来看,继承那辉煌财产的,只能有这个被遗忘的阎修。
生活一下子好过起来,他的吃穿用度已经到了穷奢极欲的地步,钱,一个对他曾经来说是赖以生存的东西,现在几乎是等于废纸。早上醒来的不是灰暗的天空,是构造豪华的吊顶,食物变得精致又健康,那段时间他又长高了,只有他自己意识到了。
幸福的日子好像开始了,可是阎修的生活里不再出现流浪狗,他感到非常的寂寞。
伴随着生活质量的提升,阎修的人生也开始节奏快了起来,他的第一次被谋杀是在食物里面,他保留着吃冷菜冷饭的习惯,在卧室里面等待了一会后,爷爷奶奶留下来的猫因为偷吃了一点碗里的汤,当场重金属中毒死亡。
数不清的暗杀开始了。
有的时候是高空坠物,走着走着就觉得自己好像需要停下,头顶发亮,不久后花盆重重落地,就像是死神在敲响欢迎的铜锣,异常响亮。还有的时候是车祸,这一天阎家倒是很贴心,他们专挑阎修独自出行,或者司机不在的时候发生一些爆炸,结果也相当的不尽人意,阎修完好无损的活了下来。
会觉得累吗,他也想过放弃继承那些财产,他对和流浪狗一起生活的日子并不厌烦,拱手把那些他不在乎的利益交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在他决定和他的母亲低头的前一天,他回到了自己长大的那个阴暗的角落,他想接回那些流浪狗,他们以后都不会再流浪。
“死了。”伙计直接告诉他,“没人要的东西,煮了吃了。”
阎修的一生从未得到过什么,只有流浪狗的青睐让他觉得活着还有少许意义,也只有流浪狗需要他的存在。
可是现在阎修连流浪狗都没有了。
他终于意识到了,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没关系。但是拥有过的,决不能再失去。因为他有的太少了,必须主动去捍卫,去狩猎,去追逐
从此,阎修开始了他漫长的,无尽的逃亡。
第27章
沈拾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亲自杀掉那个小混混,他从前被沈之九保护的有点太好了,每次打架都不带他,连受伤了都不给他看伤疤。现在一下子要他亲手杀人,好像进度有点太快了。
“要的话今晚就动手。”洛晟转转手里的钥匙,何凭已经给了他随意进出的权限,“仇人多活一天就是亏一天。”
“我当然知道。”沈拾瞪了他一眼,也没多说什么,告诉他明天还在大树下见面。
洛晟走了,沈拾送了一口气,最近的生活好像总是很紧迫,被催促着杀人,还有被催促着算账。
沈之九,你从前的人生就是这样吗,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艰辛,也比所有人承受的多得多吗。
沈拾回到三栋,在走到楼梯间的时候,他在齐幼的房间门口犹豫了一会,他想找个出口,关于要不要杀掉那个人这件事情,或许需要更多评论。
于是他敲开了门,但是门没有开。
但他也没有再多做尝试,因为他已经对齐幼的回答做出了猜测,他也许会不同意自己去做这些事情,加上洛晟的出现,沈拾有点害怕齐幼不理他。但是这些事情解决了,他们重新说开,应该就没事了。
第二天一早,洛晟递给沈之九一把枪,他说这是他大哥给他的。
是血缘的缘故吗,沈拾接过枪,他没想到阎修这么快就会信任洛晟,兄弟之间的吸引力这么大吗?
他们掀开门帘,坐公交来到其他城区,洛晟带着他来到一个熟食铺子,刚煮好的卤味正新鲜出炉,年轻的小伙子正在搬运,他真的在为生计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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