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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在星际直播荒野求生(穿越重生)——幽幽落子

时间:2026-02-14 09:06:53  作者:幽幽落子
  【麻了麻了!这种女性意识的觉醒真的太震撼了!”
  【太好了太好了!今天还能解锁新人物!!!】
  【绝对是王维!!!】
  【唐朝开局就这么王炸!后边肯定很精彩!】
 
 
第25章 上下五千年(唐·李白)
  休息了一会儿,宋寻仔细整理好内容,顺便把吃饱犯困的狗子薅到怀里,时不时捏捏耳朵,撸撸狗头顺顺毛。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后世人们将李白和杜甫并称大李杜。”
  “李白的诗总体风格清新俊逸,既反映了时代的繁荣景象,也揭露了统治阶级的荒淫和腐败,表现出蔑视权贵,反抗传统束缚,追求自由和理想的积极精神。”
  说到这儿,宋寻一顿:“初出茅庐的李白怀着满腔热忱准备报效家国,干一番事业,可惜屡屡碰壁,壮志难酬。”
  【啊啊啊!!!终于说到诗人了!!】
  【我还以为宋寻都不打算再提诗了!!】
  【诗仙???这么牛掰吗?那王维呢?】
  【哭了…仿佛看到了我,明明我的梦想是征服星辰大海,可老是被各种理由打碎!!】
  【呃…楼上大可不必,我看你资料未成年,谁敢让你去啊!!!】
  【好期待好期待!!!就是他把女帝列为“七圣”之一吗?等不及要听他的故事了!!】
  【诗就几句话,还能包含那么多内容吗?】
  【楼上别忘了王维,明明几句话,情感却非常丰富深厚!】
  【我有预感,李白绝对非常牛掰,还有那个跟他并称“大李杜”的杜,肯定也是个人物!】
  【楼上这么说,那我开始好奇“小李杜”是谁了?是不是真的存在啊?】
  宋寻决定,先从让人入手,让大家了解旁人眼中的李白:“李白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他为人豪放不羁,肆意潇洒,平生最好饮酒。曾经有人夸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这么说大家可能觉得有点过于文艺含蓄,我借用他的好朋友杜甫的两句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天子就是皇帝的意思,李白狂放不羁的性情这两句诗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老爸一喝酒就被他老妈骂,然后他爸就一边抗议,一边念叨这两句诗,这也是宋寻背的第一首诗,现在想起他老爸求饶嘴硬耍宝的样子,还觉得好笑…
  【牛批!!!好任性!!!我好爱!!!】
  【啊啊啊!!!光想想那个场面就开始热血沸腾了!!!】
  【这几句话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诗百篇?还有什么诗!!!不要客气,全都给我!】
  【哈哈哈哈哈,杜甫就是那个杜吧!】
  【妈呀!这种心境这种才华,在旁人眼中的李白这么牛吗?!!】
  “杜甫曾评价李白的诗: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那么我就带大家看看李白的名篇吧!”
  关于李白的故事宋寻不用看书都能信手拈来:“李白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多次以大鹏自比:大鹏一日同风起,博摇直上九万里。足以见得他的凌云壮志,可惜他一生都怀才不遇。
  “他最出名的莫过于千古名篇《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毫不犹豫地背出这首诗,宋寻趁机喝几口水润润喉,接着说道:“很多意思大家都听不懂,不过看前几句还是没问题的,君是泛指你的意思,高堂是父母的意思,金樽就是酒杯,这么一说大家应该都能感受到这几句诗蕴含的情感。”
  “这首诗表达了李白在政治前途出现波折后,借酒浇愁以抒发自己愤激情绪,但另一方面又充分表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他的诗歌在艺术手法方面有着显着的想象神奇、变化无端、结构纵横跳跃和句式长短错落的特点,形成了雄奇飘逸的风格。”
  “还有《蜀道难》…”
  宋寻依着记忆中的故事娓娓道来,弹幕早已惊得上蹿下跳、目瞪口呆…
  【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此刻的心情!!!】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这是多么恐怖的空间和时间的想象力和表达!!!】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md马上辞职,事儿逼领导老子不伺候了!】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啊啊!!!我要参军,谁都不能阻止我!!!】
  【呜呜呜——我对不起王维!我要移情别恋了!!!】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他真的不管什么情况都好积极啊!我要哭死!!】
  【我看到了极致的浪漫!!!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正常人谁这么夸美人啊!!!】
  【轻舟已过万重山!!!从没想过还能这么表达惊喜急切的心情!!】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哭!这就是先辈们一直拼命想要回去的原因吗?我现在懂了!】
  【蓝星什么时候能开放旅游,我也想走走李白走过路,看看他见过的风景!!!】
  【这就是先辈前仆后继也要回去的原因吧,如此伟大浪漫,坎坷曲折却又极具魅力的人类历史,不过沧海一粟就让我泪流满面!】
  【我再也不嘲笑历史系都是傻子了,呜呜呜——我才是傻子!!】
  人类历史研究所,此时陷入长久的沉默,老所长双目通红,激动到几乎拿不住笔…
  李白算是彻底掀起了大家的热情,瞬间冲上了热榜第一,与此同时,与李白有关的话题还在疯狂屠榜!
  各大媒体平台纷纷转发,越来越多人参与到讨论中,娱乐圈更是有不少名导申请拍摄相关影视作品。
  曙光星系对于古蓝星历史文化有很严格保护条例,如果要用到相关资料,必须向有关部门打申请,且保证不会乱改后才能使用。
  荆棘军团,五大元帅再次聚齐,不过这次气氛好多了,莫森最先开口:“李白啊!你要是真成仙就好了!”也许几万年后我还能窥见你这般举世无双的人…
  秦苍压下激动的心情,他也是李白粉:“这次计划,见效的速度比想象的快,李白的影响力果然非同凡响!”
  其他三人表面附和,其实心思都放在全息投影上了,根本没心思听他俩在感叹什么。
 
 
第26章 烤肉&烙锅
  全息投影在黑暗中静静漂浮着,发出蓝色的荧光,突然从急切的脚步由远及近,打破了这一室安静。
  “主教大人!我请求杀了宋寻!”这段时间,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他们暗中接触的好几个人已经在动摇了,再放任宋寻继续发展,对他们的计划来说是个非常大的隐患!
  而且杀了宋寻,他肯定能借此得到更重要的权力!
  冷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仿佛淬了毒一般旁人胆寒:“第一次来主殿?”
  他连头都不敢抬,头上冷汗直冒,他现在后悔了,他不该贪功冒进,说话都忍不住打颤:“是…我…我是第一次…”
  声音已经没有了耐心,每一个字都带着冷冷的杀意:“我的话,一般不会说第二遍。”
  来人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全身害怕到发抖:“主教大人!我…”他惊恐地看着胸前的窟窿,眼睛到死都没闭上。
  主殿一片寂静,两个人影迅速把尸体拖走,显然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快速处理后只余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主教阴暗的盯着宋寻的全息投影,眼神逐渐迷恋:“宋寻,想找到当年的真相,一定要活着来到我面前啊…”
  …
  蓝星,下午五点。
  宋寻开始准备烤肉的食物,他削了两个大土豆和一个红薯,洗干净切片用清水泡上防止氧化,洗了之前找到的几棵野菜,又用橘子和菠萝蜜加几片茶叶煮了一大壶解腻的果茶。
  切了姜末和蒜末,没有辣椒面,他就把青红椒都切碎了,加入姜蒜炒香,加盐和花椒调味,最后再挤点酸橘子汁,香喷喷又麻又辣的蘸料就算做好了。
  宋寻做完准备工作就等着塞恩斯回来,今天的主角是肉,就是不知道他会带肉什么回来?
  没多久,塞恩斯的身影如约出现在不远处的林间,宋寻兴奋地跑过去等他:“你终于回来了!没受伤吧?”
  塞恩斯满眼都是飞奔过来的少年,他伸手紧紧搂住扑进怀里的人,下巴温柔地抵在他的头上:“放心吧,没受伤。”
  两人抱了一会儿,塞恩斯十指紧扣地牵起宋寻的手,一起走到瀑布边:“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肉,就把肉多的都带回来了。”
  肉多的?
  话音落下,一堆处理过的野味就出现草地上,宋寻仔细观察,果然是紧着肉多的带回来,只见面前一堆肉,除了体型肥胖的野猪,还有跟鸵鸟差不多大的野鸡,一眼看去最明显的就是两只肥硕的大鸡腿。
  塞恩斯提前杀了处理干净才带回来的,内脏啥的都扔了,宋寻对这堆肉很满意,转身对着塞恩斯就是吧唧一口:“塞恩斯!你真好!带的都是我爱吃的!”
  塞恩斯趁机扭头,于是就得到了一个软软糯糯的吻,正当他想加深这个吻时,宋寻一把推开他:“我想吃鱼,你再去弄条鱼好不好。”宋寻眼神不经意间扫过头顶的直播球,宋寻面色绯红:“然后换身衣服,火上还烧着热水。”
  塞恩斯轻笑,“是,害羞的小朋友,小心刀别划手!”也不知道表白的时候为什么胆子那么大,现在倒是亲一口就害羞了…
  看着塞恩斯往瀑布顶端去了,宋寻松了一口气,接吻这种私密的事情,跟亲脸庞不一样,被围观一次就够社死了!他才不要经历第二次!
  宋寻割下一大块标准的五花肉,想了想又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砍下一只大鸡腿就着水清洗干净,又全部拎到桌上,准备切片…
  “宿主!猪肉皮要烧过,烧焦后再刮干净,里边的猪毛就被清理干净了,不然肉的味道会很腥!”一条的小萌音突然响起,宋寻拿起的刀又慢慢放到了桌上。
  “…我知道了,下次早点提醒我。”宋寻默默把肉拿到灶边,就着火苗烧猪皮,两块肉都烧好清洗干净。
  宋寻准备开始切肉,可惜切肉比切土豆难多了,一开始他打算把那块肥瘦相间的切小片加点土豆煮熟给清一色当晚饭,没想到切肉的难度直线上升,于是宋寻决定切成小块多煮会儿。
  塞恩斯回来的时候,宋寻正在煮清一色的狗粮,桌上的肉还剩大半没切,塞恩斯拿起刀:“阿寻,鱼处理好了,怎么切?”
  “不用你切!”宋寻赶紧凑过来,他非要把这肉切出来才行:“塞恩斯,我刚想起来我们没有烤肉的工具,有那种可以放在火上的铁丝网吗,没有的话我们用平底锅吧,就当吃烙锅了!”
  烙锅又是啥?这么想塞恩斯也这么问出来了,与此同时他把不锈钢桶切开,硬生生做出了一个平底锅,虽然形状没那么完美,但使用功能是满足了。
  “烤肉和烙锅的区别就是一个直接用火烤,另一个用锅加热烤熟,不同地方的不同吃法,其实都差不多!”
  宋寻已经渐渐找到了切肉的门道,切了大半盆肉后,他求助塞恩斯把大鸡腿剁成小块,加入姜蒜和少量橘子汁腌制,一是为了入味,二是为了更彻底地去除腥味!
  肉腌上后,两人坐在一起给清一色煮狗粮,直到土豆开始煮化后,才开始准备烤肉。
  塞恩斯把炭挑出来,架上锅,宋寻往里边倒了一小点油,把土豆红薯放进去,最后把腌好的五花肉和鸡腿肉放上去,呲啦一声香味就出来了。
  “汪汪汪——”清一色坐在旁边看他们俩翻面,尾巴摇到飞起,嘴角还带着可疑的的水光。
  宋寻熟练地薅过狗头:“这个你不能吃,会生病的,喏,你的晚饭在那边,再冷几分钟就能吃了。”
  他要去拿蘸料,说着就顺势把清一色拉过去了,这傻狗,脑袋都快伸到锅里去了,再不拉开估计口水都要流到锅里了,他可丢不起这个人!
  “塞恩斯,你能吃辣吗?”
  “辣?不知道,试试看!”塞恩斯一看就知道他喜欢吃辣,阿寻喜欢的口味,他也想试试看。
  宋寻听他想要尝试,眼睛一下亮了,直接端过他的折叠小锅,里面是他炒的蘸料:“土豆熟了,你先试试喜不喜欢这个味道,不喜欢我再给你调个不辣的。”
  塞恩斯夹起一块土豆片轻轻蘸了点蘸料,在宋寻期待的眼神中放入嘴里…
  味道非常复杂,带着油香的土豆片口感绵密,麻辣鲜香,味觉仿佛一下就被打开了,塞恩斯眼里闪过一丝意外:“这味道,很好吃。”
  “那当然!辣椒不仅提味又开胃,还有促进血液循环、暖胃祛寒和美白减肥的作用!”宋寻美滋滋开始享受大餐!
  【妈呀!这就是辣椒吗?果然和之前的味道天差地别!!!】
  【土豆不是植物研究所最近公开培育的植物吗?原来可以吃,味道还这么好!!!】
  【好香好香!什么时候能推广这些做法啊,没有授权都没有餐厅推出!】
  【啊啊啊!!!这个味道把我辣爽了!!】
  【从此只爱辣椒,辣椒你是我的神!!】
  【呜呜呜——要是餐厅能做出这个味道,砸锅卖铁我也要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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