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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异世宠夫郎(穿越重生)——饮白水

时间:2026-02-25 08:16:27  作者:饮白水
  “林陌,我听小武说你找我有事,你只管说,要是有我能帮的,我一定尽力。”
  唐乐声音铿锵有力,哪怕坐在椅子上也挺直了腰背,面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和苏沐一样,都是表情不多,但干活麻利的类型。
  林陌咧嘴一笑:“谢谢唐大哥了,以前我身子骨不好,家里的事帮不上什么,这些年好在有唐大哥照拂。”
  林陌再次朝着唐乐道谢,言辞诚恳,态度恭谦,他是真心的感谢唐乐。
  原主几乎一年四季都在家里躺着养病,重一点的活都做不了,林武又经常在外面奔波找工做,林家地里的的活,经常都是唐乐帮着照应的。
  “林陌,你别客气,这都是小事,你现在身子养好了,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对,唐大哥说的没错。”
  “嗯没错。”
  “……”
  唐乐点点头,抿着嘴不再说话,他不擅交际,脑子里想了半天,也不知道和林陌再说点什么,只能皱着粗黑的眉毛,陷入了沉默。
  “哎呀,三哥,你别和唐乐哥说这些了,他不喜欢和人聊天,话也少,半棍子敲不出一个屁来,你有啥事直接让他做就行了,唐乐哥心肠可热乎了,拜托他做什么他都做的。”
  林武爽朗的笑声在院子里响起,他一边笑,一遍拍着唐乐肩膀,惹得唐乐一个糙汉也忍不住红了脸。
  “原来如此,我和唐乐哥交流也不多,不太知道唐乐哥的性子,既然这样,哥你先在院子里坐一会,今儿我下厨,让你看看我的厨艺。”
  唐乐一听,急忙摇摇头:“有啥事你直接说就行,不用留我吃晚饭,我一会就回去家里吃。”
  在林家上工,不仅工钱高,中午的伙食还好,还能……天天看到那人,他都觉得是自己占了大便宜了,就算林陌不给工钱他也要去帮忙的,那好意思连晚饭都在人家吃。
  “唐乐哥别这么说,你刚下工就让小五拽过来了,你要是不吃晚饭,我那好意思麻烦你帮我做事。”
  唐乐浓眉紧蹙,这年头谁家生活都不容易,平日里没事,村里人也不会去别人家吃饭,而且他的饭量也大,实在不好意思留下吃饭。
  没等他说话,林陌继续说道:“唐乐哥,你要是愿意帮我的忙,就留下吃个晚饭,吃完了我再和你细说要你帮忙做的事情。”
  见状,唐乐只能点头,有些拘谨的声音道:“既如此,就麻烦三郎了。”
  留下了人,林陌立马朝着厨房喊道:“陆阿么,你先别做菜,今晚我下厨,你负责煮饭和蒸窝窝头就行。”
  听到声音的陆阿么立马探出脑袋回道:“行嘞,那我先给三爷把灶火燃起起来。”
  林陌点点头,在这里做饭他最不喜欢的就是烧火了,刚开始总是因为生不好柴火熏的泪流满面。
  “阿文和团子呢?大哥还没回来吗?”
  林武立马接嘴道:“大哥在房间做衣服,阿文和团子出去玩还没回来,他们去了有一会了,估计也快回来了。”
  “那你陪着唐乐哥在院子里坐一会,我去做饭,沐沐,忙活了一下午,你回屋先休息一会。”
  说着,林陌接过苏沐手中的鱼,推搡着让他进屋。
  苏沐红着脸躲开了林陌的触碰,小声道:“鱼还在桶里, 我先把他们换到水缸里去。”
  他还没动,林陌一个眼神落在林武身上,林武立马条件反射的跳起来,大声道:“沐哥,沐哥,你别动,让我来,就在院子里,我一会就能搞定,你先去休息。”
 
 
第69章 福娃
  “对,让小武来做,他年轻力壮的,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就要多干点活把力气挥霍出去。”
  见林武这么识趣,林陌立马赞赏的点点头,虽然这臭弟弟总是坏他好事,但还算有眼力见。
  林武在苏沐看不见的地方对着林陌瘪嘴,他三哥也太偏心眼了,有了夫郎,弟弟都不要了,之前还说要他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 呵……男人~
  “哇,阿陌阿陌,这些大鱼都是你抓的吗?”
  就在两兄弟各自肺腑的时候,林文兴奋的跑了进来,围着两桶鱼来回晃悠,而他身后跟着团子和一个圆滚滚的小屁孩。
  “阿陌阿陌,你手上的鱼鱼肚肚都打开了,是不是一会就可以吃它啦?”
  林陌抖了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两条鱼,宠溺的戳了戳林文日渐圆润的小脸,“小馋猫,鱼鱼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光想着吃呢。”
  林文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抱着林陌的腰身,稚嫩软糯的嗓音小声道:“因为阿陌做的鱼鱼太好吃了,每次我都吃不够。”
  林陌揉了揉他的脑袋,心里软的一塌糊涂,林文顶着一张奶萌的娃娃脸,又糯叽叽的抱着他撒娇,真的太犯规了。
  以前的林文虽然心智不成熟,但也知道家里的拮据贫困,每天都苦巴巴皱着一张瘦的脱相的小脸, 很少有神态这么灵动的时候。
  看着他越来越活泼开朗,林陌心里不自觉的有种养孩子的成就感。
  挑了挑眉,林陌斜睨了一眼他身后亦步亦趋紧跟着的两个孩子。
  尤其是那个矮墩墩的小不点,看上才四五岁的年纪,长的跟个小福娃似的,胖嘟嘟的,和林文这样因为营养不良的干瘪枯瘦不同。
  这小孩明显是被家里娇养出来了,羞涩的小脸此刻粉扑扑的,可爱的像个小包子一样。
  林陌不动声色的捏了捏林文还不算圆润的小脸,“这就是你的朋友铁蛋吗?”
  从原主的记忆里,林陌知道林文是有个朋友的,也就是这个王铁蛋,只是没有正式见过。
  因为铁蛋几乎不到林家来,有时候来了,两个孩子也只是在院子里玩泥巴。
  原身本身就是个性子怯懦的,铁蛋又腼腆害羞,以至于两个人到现在都没有打过招呼。
  “嗯呀,就是铁蛋,阿陌上次给我买的糕糕我还藏了一点点,我想分给铁蛋吃,因为铁蛋是我最好的朋友!”
  林文立马拉着铁蛋介绍给林陌,腼腆害羞的小男孩局促的搓着两只小手手,稚嫩的小奶音唤道:“林陌哥哥你好。”
  王铁蛋水汪汪的眸子怯生生的看了一眼林陌,又害羞的藏到了团子身后,声音细如蚊呐,若不是林陌此刻的注意力在他身上,估计也听不到小家伙的声音。
  “铁蛋你好啊,哥哥很喜欢铁蛋,以后铁蛋可以经常来我家陪阿文一起玩哦。”
  “嗯嗯,知道啦。”铁蛋从团子身后探出半张脸,睁着一双澄澈的眸子点头。
  林陌顺势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和林文的小脸不同,小铁蛋脸上的都是肥膘,捏着手感很好,胖乎乎的,越看越像个小包子。
  他要加把劲,把林文和团子也养成这样肉嘟嘟的才行。
  “小文,你带团子和铁蛋回屋去玩,等吃晚饭的时候再去叫你们。”
  林陌提着鱼转身去了厨房,天色不早了,他得加快速度,不然一会大家都得摸黑吃晚饭了。
  灶膛里的柴火烧的噼里啪啦作响,熊熊的火光烧的铁锅里的酸菜鱼咕噜咕噜冒泡,没多久,一股诱人的香味溢出厨房,引得院子里的几人频频深嗅。
  “陆阿么,刚才我做菜的步骤你要记清楚,这些菜以后就是咱们家铺子里的招牌菜,你和老固必须是要学会的。”
  林陌计划让老固和陆阿么在后厨负责,所以铺子里的所有菜色别人不会,他们俩都要全部会做。
  陆阿么连连点头,“三爷放心,刚才的步骤我都看仔细了,味道虽然不敢做到和三爷的媲美,但是步骤我全记得。”
  “不着急,铺子一时半会还开张不了,趁着这段时间,你和老固好好练练,今天家里人多,我再做多一个新菜。”
  这段时间家里人不是在工地吃大锅饭就是在家里吃鱼,再好的东西天天吃也会腻,林陌打算加个新菜,好好犒劳一下大家。
  家里正好有现成的猪肉,林陌在心里琢磨了一下,最后决定做一个红烧肉。
  这个世界也是有红烧肉的,之前在府城的酒楼上工的时候,他也吃过几次,味道吃起来也算不错,只是这个世界的佐料不是很齐全,在提鲜和腌制的时候和他理解的大相径庭。
  加上这个世界的大酱颜色很深,做出来的红烧肉色泽上就和他印象中的差很多,肥肉偏腻,瘦肉干柴,口感也相对普通。
  林陌以前专门研究过这道菜,也自己试着做过几次,所以他有信心能再次做出来,不说比以前做的更胜一筹,但味道肯定不逊色于酒楼里的。
  林陌把水煮过的五花肉块小心的放在砧板上放凉,等不怎么烫手之后,才切成方方正正的块状,这样能保证切好的肉块在做好之形状变化不大。
  要是直接生肉切块的话,煮过之后,大小能缩水一半。
  酒楼里的红烧肉都是小块的,林陌手起刀落,每块肉都有大半个巴掌大,一口下去,嘴里都能塞的满满当当的。
  “三爷,这肉是不是切的太大块了。”
  陆阿么眉心蹙了蹙,这么大一块,搁在寻常人家都能够吃一顿了。
  林陌摇摇头,手上继续麻利的切块,“吃肉肯定要吃大块的,那些酒楼里的红烧肉都切的太小了,一口下去,还没尝出什么味,就囫囵下肚了。”
  “既然都花时间做了,那就做大块点,吃起来带劲。”
  闻言,陆阿么立马配合的给林陌递盘子,心里也在小心的比划着肉块的大小,三爷喜欢吃大块的肉,下次他做的时候,也要切这么大才行。
 
 
第70章 做新菜
  林陌心里记着数,家里人多,至少要每个人分两块。
  切好肉之后,林陌在草垛子里面抽了一小扎稻草,林家以前没有养家禽,所以每年秋收的稻杆子要么给村里养家禽的人家,要么留着当燃火的草戎。
  他挑拣出盘顺条直的,把多余的枝叶薅掉,然后洗干净放水里泡着。
  红烧肉又名东坡肉,还没末世的时候,林陌时不时的会吃一次,后来末世了,吃东坡肉也成了一种妄想。
  如今再做,林陌也忍不住期待起来,他已经很久没吃过了。
  “肉块比较多,你帮我一起捆稻草。”
  陆阿么洗锅的动作一顿,诧异的看着林陌,抿了抿嘴,还是将心中的疑惑说出:“三爷,这草杆子也要煮来吃吗?会不会有点喇嗓子?”
  他们一家以前虽然也过过不少苦日子,但是再穷再困难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吃过草杆子,顶多就吃主人家不吃的馊菜馊饭。
  林陌愣了愣,听着陆阿么真诚的发问,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
  他解释道:“红烧肉有很多种,我做的这种叫做东坡肉,这道肉的精髓就是,不加一滴水不加一滴油。
  用黄酒小火闷至烂熟,因为焖煮的时间比较久,用稻草捆起来避免中途肉松散开来。”
  “因为是稻草,所以做好的肉还会自带一点清香,但是稻草是不能吃的。”
  “原来是这样,是奴眼皮子浅了,三爷做的什么都有自己的道理,我不应该质疑三爷的。”
  陆阿么脸色发窘,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没事,有什么不明白的你直接问我,下次再吃这个菜的话,就要你掌厨了,所以多问问不是坏处。”
  林陌架好锅,把稻草分出一半,细细密密的铺在铁锅底部,为了提味,林陌还切了几片老姜铺在上面。
  “三爷,为啥底下还要放稻草?”
  想着下次要自己上手做,陆阿么也开始大胆发问,以免下次再做的时候,还要去问三爷。
  林陌见他面色困惑,耐心的解释道:“锅底不放水,隔一层稻草垫着就不担心粘锅了,不然直接放在铁锅上,肉就不是闷熟的而是铁锅洛熟的了。”
  而且到时候估计到时候粘锅底上了,还很难扣下来,别说保持肉块的形状,肉还能不能吃都是个问题。
  陆阿么一脸恍然大悟,目光崇敬的望着还在忙活的林陌,感慨道:“三爷可真厉害,不但会做菜,还懂这么多。”
  虽然老百姓没那么讲究什么君子远庖厨,但在他的印象里,大多数人家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几乎是不进灶房的。
  洗衣做饭的大多就是女人和哥儿,这种现象在大户人家更是常态。
  他和老固虽然是给人做奴才的,但分工也很明确,作为哥儿,他平日里就是围着灶房转,而老固干的都是些体力活。
  像林陌这样出门会赚钱,在家会做饭的,实在少见。
  陆阿么忍不住赞叹道:“三爷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男人,在外能赚钱养家,在内还洗衣做饭。
  这以后要是谁家姑娘嫁给你,真是上辈子积了大德了。”
  林陌不禁疑惑,语气也冷了几分:“我已经有夫郎了,陆阿么,以后我不想再听到这种话,我不喜欢女人,这辈子只会有一个夫郎!”
  难怪苏沐整日不安,连他亲自买回来的人都以为他会娶个女人,更何况谨慎卑怯的苏沐。
  “对不起,三爷,是奴多嘴了。”陆阿么浑身一颤,被林陌突然狠戾的眼神吓住。
  “你们是我买回来的人,旁的事情我不需要你们过多揣测,但是我和苏沐的关系,你们最好有点眼力见,要是我媳妇因为你们三言两语不愿意嫁给我了,到时候别怪我拿你们试问!”
  “三爷放心,之前是奴的不对,听信了外人的胡言乱语,以后绝不会再乱言。”
  陆阿么小心的抬眸看一眼林陌,在工地的时候听了不少村里人的闲话,大家都说苏沐是林家买回来的一个奴仆。
  和他们一样也是奴籍,加上苏沐又是一个哥儿,和三爷也还没有成亲,他就以为,真像村里人说的一样,苏沐只是林家的一个下人。
  林陌满脸肃穆,“我不管你们在村里听到什么闲言碎语,以后这些话别再让我听到,更不要让苏沐听到。
  总有一天,我会让所有人都闭上嘴,让他们明白,苏沐于我而言,比世间最罕见的珠宝还要珍贵。
  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没有现在和他匆匆成亲,我想给他一个最好最盛大的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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