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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这刀似乎更像个放大版的鱼隐,然而若仔细端详,便能发觉此刀黑得太深,青也青得不甚明显,除却刀背盘升而上的暗金纹样外,便再看不出一丝颜色,似乎全部的人间烟火气都被一并吸收进刀体,一眼看去便是极凶的见血杀器,
只见他提着这刀慢慢悠悠地推门往外走,其步履之闲适,眉目之坦然,看得人都快要以为他只是深更半夜的心情欠佳,要出去散散心。
门吱嘎一响,惊得院中孔雀乍起。
卫拣奴回头玉看,见那俩少年还睡着,只是封十三似有所感,皱着眉头动了动,才关上门。
“诸位,三更夜里不请自来,可没什么讲究啊。”卫拣奴懒懒散散地支着刀,手腕处却微使劲儿,像模像样地轻声抱怨着来人的不识礼数,他眸色很浅,望向草霜的神情却沉郁,“不过来都来了——请吧。”
周围倏地陷入死寂。
风雨欲来的意味浮掠在小院里潮湿的雾气中,任不断的身影隐在门后,他手中的长刀这会儿是真正沾了血,无声的血红被夜色侵染得愈发深闷,擦也擦不干净,乍一看,近乎是一道锋芒毕露的线。
雾霜凝在了黄耆叶上,卫拣奴的手中刀轻巧,刀锋恰似春水里雪融的冰。
他似笑非笑地戏谑道:“怎么,莫非诸位‘梁上君’有本事夜潜,没能耐杀人……还是看我长得好看,舍不得?”
这话音还未落了地,四方的院墙上骤然跃下了无数的人影。
任不断身形一动的同时,卫拣奴略一俯首,抬脚踹上了廊柱,借力跃入院中的时候,手中刀已然出鞘。
任不断一人缠住了四个凶客,他身材强健,勉强才算是应付自如,然而其余七人的刀光居然是齐齐向着卫拣奴袭来,看模样,大约就是冲着他来,力求先解决这看似柔弱可欺的一个。
可那道颀长的甚至有些单薄的身影,却没落下一丝破绽。
疾风凛冽斜过飞霜,剑芒倏地一晃,卫拣奴抬刀挡住了几剑夹击,削平了一丛灌草,将人狠狠扫了出去。
天知道他哪儿来那么大的力气!
凶客们对视一眼,三三散作两团从两旁侵袭过来。
卫拣奴并不退避,仅凭一刻不停的飞现身形同他们对上,打的有来有往,几乎分不清挨了刀的人是谁,闷哼的那声又是谁痛苦的呼叫。
此时阴云铺天,刀光四起,素日里宁静祥和的小院早已成为了修罗场。
耳旁剑风已至,落单的那个凶客怒喝一声向卫拣奴奔来,可他却并不惦记着以力抵力,刀背“噌”的一声,卡住剑身与之僵持,凶客的剑收不回去,他却游刃有余地侧首偏身,忽地往一旁一闪。
只一步,就足足拉出一个身位的距离。
战场上,从来都是一寸长一寸强,很多时候一旦被拉开距离,先手的优势便悄无声息地旁落了。
卫拣奴落地的同时刀口撑地,瞬间便稳住身形,那几人很快便随之跟上,再次举剑高刺,连续几声刀剑碰撞之后,对方明显也察觉自己落了下风,不免急躁起来——然而短兵相接,最忌讳的就是心浮气躁。
心急,就容易露出破绽;而破绽,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破绽,就已经足够人在刀戾凶光下死个千八百回了。
卫拣奴瞬间抓住其中的某一个机会,刀再落下便是一个人头落地。喷溅而出的血顷刻间便糊上了他的脸,可卫拣奴却好似习以为常,任由温热的腥气蔓延,连眼皮没掀动一下。
他不急不躁地闪身回收,一个肘击先将离他最近一人擦着剑身格挡回去。
七人围堵,他居然是生生扛住了这一击!
其余几人胆战心惊地互相对了个神色,话未出口,但能读懂对方内心极端的不安与慌张。
在场都是惑悉手下有头有脸的打手,从来只有他们杀常人如猎稚兔的份,可哪怕徐大人已然说明此人身份不一般,还需小心,他们还是被这生死不由己的惶然尽数吞没进了黑夜里。
强弱悬殊之下便是杀意尽褪,他们不约而同地想:“这卫拣奴究竟是个什么人……这样凶,也能被叫做病秧?”
而那边的任不断动作粗犷,心思却细,转眼间,便一将人的脖颈划开。
接着,他仿佛是像破开了僵局,几个身形之内便连刺了五六人,而刀尖不重不移,正正好好,还都给他们留了条动弹不得、却口能言物的命。
见状,卫拣奴沉默地扯出一点笑意,只见他沾血的眉眼无端染着几分轻狂,将袖中藏着一块红帛金贴合进了刀柄上的凹槽,还不忘踩地暴起,右腿顺着往前狠狠一踹。
一声清脆的刀剑碰撞声响起,其中一人被这一脚踹得整个人直接飞身出去,翻滚在了那片黄耆地里。落地的瞬间,这人腹中已生淤血,硬是缓了好几个喘息,才惊魂未定地重新爬起来。
然而卫拣奴却落回原地没有动,刀光寒芒之下,这副格外摄人心魄的面容平静得简直可怕。
见此,领头的那个凶客瞬间如临大敌起来。
“雁、雁翎刀……”他仿佛是才认出来似的,那些封存已久的恐惧一瞬间浸透了他全身,只能是略有些结巴地说着口相当标准的官话,惊惧交加的眼神死死咬住那柄燃金的凶戾刀。
卫拣奴却笑起来:“识货啊,难为你认得。”
凶客惊慌失措地掐着自己的腿,免得哆嗦太厉害。
卫拣奴语气桀骜不驯,神色却很有些怀念地说:“四年前,北覃卫受命剿灭黑市,你们这帮藏在黑市里的南蛮子走狗没少被它削吧?还真是那老话说的,时过境迁,世事无常,我还记得当年清剿时候你们那副熊样儿,大气都不敢多喘一声,生怕我听不惯,没想到今日倒是出息了不少,居然还敢上门来找——不过卫某的这根长线还没拉完,惑悉的人头也还没落地,你们徐大人怎么先一步手脚通天啦?”
说着,他的笑容陡然戾气逼人起来:“这半夜三更的扰人清梦,罪名可不小,回头不妨下去问问封大人,与虎谋皮的下场爽不爽!”
很多时候,话里藏锋不必手上持刀弱几分。
凶客身形顿压,面对面更能体会到那股几欲凝成一线、直直向他刺来的杀意——这是生死之间来回几遭的人方能凝结而成的气势,也是阎王前讨日子的人才能体会到的。
他略微喘息,大概是知道自己活不久了,死也要死个明白。
凶客从嗓眼里挤出声粗气,叱道:“我本是朝廷麾下的一个小旗,受人污蔑,全仰赖贵人宽宥,才能侥幸存活于世,什么走狗不走狗,换个人卖命罢了!我知道你们这帮北覃兀鹫是为何而来!那封世常与虎谋皮不假,弟兄们都仰仗他庇护。可他谋的是什么,是在为谁谋,谁又是那只虎!朝廷的鬼话我从来不信,弟兄们谁都说他私底下其实是给那长宁侯做事,可那又如何?当日还不是被这刀——被你们杀了!”
手中的刀背被烧得滋滋作响,卷起一阵激流似的风。
卫拣奴似感叹的一点头:“你知道的还真不少,前面全对,但是谁成天跟你胡说八道,说封世常是我杀的?”
凶客闻言瞪大了眼睛。
他的恐惧在这一刻全然凝成了愤怒的敏锐,那个意味很重的“我”字像是最后一道通牒,里头的暗示不必宣之于口,当年传得沸沸扬扬的说法,便是那已沦为万古枯的封世常,其实正是死在那卫冶灭口的刀下!
在这话入耳的那一瞬间,宣告着他的死讯。
他满脸的不可置信:“你,你是长……”
说话间,黄耆地里簌簌往外钻出了一个人影,头也不回朝墙外奔去,卫拣奴头也没抬,只微一颔首,任不断便犹如绣花针落地般往外飞了一片轻薄的刀刃。那血肉之躯的凶客轰地坠地,卫拣奴却不再多言。
只见他浑身上下写满了厌倦,缓缓止住了笑,提刀前行:“哎,打住了。”
那燃着红帛金的光影落在眼底,凶客嘴唇微张,在这个秋夜连同当年的雁来月,一齐死在了卫拣奴杀意未褪的刀下。
几具尸体交错纵横,生前无恶不作,连死都死得各有千秋,一颗给钱就能卖的良心同脖颈间的鲜血淋漓一样红。
待到把这些凉下来的南蛮尸体埋干净了,夜已经很深。
任不断走过来,语气十分轻松,全然不像个刚埋完尸的杀人凶手:“得了,那黄耆地已经是彻底没法看了,全糟蹋干净,不过你身上的不是病,那汤药压根儿没半点用,为什么不同他说?”
卫拣奴已经把刀收回了鞘,正捏着那块烧了丁点儿的红帛金玩儿。
闻言,他有些头疼地揉了揉额角,半晌才道:“这臭小子心硬的可以,人又太聪明,轻易还糊弄不了,想来想去还是装病秧子比较好使,反正他当年是见过我的,虽说没能有幸瞧见我这张俊脸,但也知道长宁侯非但没病,身子骨还很好,个高腿长肩膀还宽……”
任不断不忍细听地打断他:“可是他恨你,谁都觉得是你过河拆桥,杀了他亲爹的命。”
卫拣奴笑了起来:“我知道,可恨就恨呗,恨我的人还少么?喏,土里不就刚埋了几个么?”
卫拣奴说着,拿手往地上一指,很不尊重地嘲笑了一番亡人:“再说了,谁让我们小十三长得实在太标致,哪哪儿都长在我想要的地方上,出身也好,境遇也好,就连那睚眦必报、心狠手辣的性子都是……不枉我手把手养了这么些年,亲自养出来的一身好本事。”
“总之,”他一脸不以为意的混账样,摆摆手总结道,“没人比他更合我意了,我实在是喜欢得不行——既如此,他愿意对我好,为什么要说?”
任不断:“他对你这么好,你还骗他这么久,还琢磨着以后该怎么用人家的一腔真情办你的烂账亏心事儿……啧,我丑话说在先,等回头人真生气,真不理你了,你个没人疼没人爱、连个媳妇儿都讨不上的可别后悔。”
卫拣奴:“……”
这一回,连他这样厚颜无耻得极坦然的都无话可说了。
两人面面相觑地对视了好一会儿,任不断噗嗤一声乐了,大约是难道看他吃瘪,心情很好地说:“算了,不怕,回头我给你占星算算命,没准儿……”
卫拣奴被人陡然戳中心事,本能恼羞成怒地一刀拍上他的屁股,笑骂道:“滚你丫!老子就是真后悔了也用不上你!”
第8章 前尘
卫拣奴大概是弱柳扶风的戏码演久了,下手没轻没重,还真以为自己是鼓诃城里土生土长的一朵娇花。
一刀过去,差点儿没拍得任不断嚎叫出声。
好在此人骨子里很有些忍耐的劲儿,只是怒目瞪了回去,并没有真的喊出动静——毕竟屋里还有俩睡着的孩子呢。
任不断没什么好气地问:“行了,不闹了,今晚我守夜,你……”
卫拣奴:“你去睡,我来守,明日一早便出发走官道,争取在晌午之前到抚州。”
任不断有些惊讶,他上下扫卫拣奴几眼,诧异道:“这么赶?”
“废话,你到底有没有点杀人行凶的自觉啊?咱们府上平白无故丢了这么些人,你还心知肚明已经有人盯着你了,不早点出城还想走得了?”卫拣奴实在是和这走惯江湖的野猴子没话聊,就连方才吓得直接上树的孔雀大爷都比他耳聪目明,想的要多。
孔雀大爷见这帮不消停的两足禽已经消停了一大半,这才纡尊降贵地从树上挪步下来,慢慢溜达到了卫拣奴身边。
任不断问:“你手里的解药还剩下多少?”
卫拣奴没说话,只是拿出那个青瓷小瓶晃了晃,里边儿为数不多的药丸跟着砸出了几声闷响,任不断一听声音,顿时了然于胸:“我说你怎么这么急着收网,原来是没剩下几天活头了。”
卫拣奴那双灵动的仿佛会说话的眼睛,此刻却看不出什么情绪。
大约是药效已经过了半,他的脸色好像是比方才要苍白了几分,卫拣奴顿了顿,接着,他对着那块已经废了的黄耆园圃看了几眼,视线又深又沉,过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收回视线,伸手揪了一把孔雀的尾巴毛:“是,没多少时间了——所以你还愣着干嘛?赶紧滚回去睡。”
任不断闻言点点头,捂着屁股转身回了屋。
既然已经掂量好了轻重,那他就不再多话,明日就是一帆风顺到了抚州,并没有人追杀,那也是一场实打实的恶战要打。
要知道那抚州官人李岱朗,这个年纪能“两袖清风”地做到如今这个官位,可不是个好相与的,眼下抓紧时间养精蓄锐才是正经,其余什么伤春悲秋都不是这会儿应该做的。
没那工夫,也没这福气。
不知道算不算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随着在拣奴身边待得越久,封十三其实已经很少再去想那些往事——毕竟与那爹亲娘疼的陈子列不一样,他根本不在乎封世常死没死,死在哪儿。
既然前十年这个爹从未出现过,那么之后也不必要出现,更不要出现在梦里烦他。
可他今天却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梦见了他那五官模糊的爹。
这位与他素昧平生的生身父亲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同他打了个照面,就是在他自己外租的小宅中,暴雨如注的深夜,封世常不打一声招呼便闯进来,手里还拎着个昏昏欲睡的小孩儿——也就是刚给自己办完丧事,在外人眼中应该是死了的陈子列。
他先是急而短促地对他做了个无比可笑的自我介绍:“别说话,你先听我说,我是你爹,你……”
可话还没说完,紧接着,一群手持长刀的傩面人就跟着闯了进来,为首一人提刀抬臂,那燃着红光的剑身便直直插入封世常的喉咙。
封世常瞬间说不出任何话了。
他似有不甘,眼睛倏地睁大了,又发出一声嘶哑的喘息。
那淌血的刀穿过他的身体,捅开湿潮的华服锦衣,接着便抵在了封十三的额前,距离他的眼睛不过仅仅一寸不到——然而本该下意识躲避的封十三却不退不让,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俨然是冷漠如霜地死死盯住眼前死透了的人。
那人流出来的血是热的,可人是冷的,冷得仿佛是一阵彻骨难言的寒风,临到死前都不肯罢休地追了上来。
封十三那时以为自己不在乎这个人的,哪怕是这个人生了一半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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