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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军不是本地人/雄主不是本地虫(穿越重生)——不揽月光

时间:2026-03-27 12:16:00  作者:不揽月光
  雄虫的尾钩有着很特殊的含义,虽然平时都大喇喇的晾在外面,但没有哪一只雌虫会去盯着看,那样会被视为不尊敬雄虫,且对雄虫阁下抱有肮脏心思。只有在雄虫允许观看的时候才可以看,而那一般表示,雄虫阁下看好那只雌虫,甚至允许那只雌虫成为自己的雌侍,或者是雌君。
  但阁下不在虫族生活,知道这些吗……
  可这是每只虫生来就带有的潜意识,雄虫阁下也应该是知道的吧!
  拉蒙•莱克回忆着面前雄虫将两根食指碰在一起时满脸期待的样子。愈发确定阁下是知道这些事的。
  也对,阁下在这里只有他一虫,肯定是需要疏解的。想到此处,他认真的点了头。
  “我叫拉蒙•莱克,虫历5996年7月二十一日在卡微星破壳。现今24岁,SSS级雌虫,是第八军团科尔上将麾下最年轻最有实力的少将,本体是一只玫瑰枫叶蛾。”
  “……虽然您目前可能听不太明白,但我会尽快学习您现在掌握的语言,将这些告诉您。也会……”
  拉蒙•莱克说到这不自觉的红了脸。
  “也会做好您的雌侍,保护好您的安全,让您在这里过的……适。”
  祝锦书不明白怪物媳妇巴拉巴拉说什么,他只看见了怪物媳妇点了头,第二次确定了要当他的媳妇。只是那些话……
  祝锦书看了看准媳妇有些红的脸蛋,在心里有了结论。
  应该是紧张自己未来的生活吧!
  景嫂子说她结婚前就特别紧张,害怕自己以后的生活会特别不好,他的准媳妇现在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她明显多想了,自己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
  抬脚走向盖着蕾丝防尘罩的红色座机,掀开罩布拨起了号码。
  祝锦书今年已经二十五了,不说村里结婚,就说他认识的那些好朋友结婚他都帮过忙,自然知道要怎么办婚礼才能显得看重女方。
  槐树村在山沟沟里,虽说被祝锦书张罗着接通了移动电线,但信号可还是没镇上好的。电话嘟嘟嘟的响,表示还没拨通,祝锦书便趁着空档指着电视又问了准媳妇一遍。
  “在问一遍。”
  “愿意和我结婚吗?”
  拉蒙•莱克见阁下又指了显示器,以为阁下很着急要那些东西,便连忙点了头。打算和阁下请辞让自己去找那些东西,结果就在要开口时,听到了阁下手中物体传出的声音。
  “喂!”
  “是锦哥吗?”
  那似乎是个通讯器。
  确定了那物品对阁下没有危害,又见阁下要和对面通话,拉蒙•莱克只好闭了嘴,打算等阁下忙完了,在说自己去找东西的事。
  “是我。”
  “我要结婚了,你给我拉台冰箱和洗衣机到镇上,我一会去拿。”
  “锦哥要结婚了?”
  “好,我一会就和耗子去镇上。”
  “好,挂了。”
  这年头电话费不便宜,祝锦书虽然有钱,但也不会把钱花在这种没用的地方,三两句交代完事情就挂了电话。
  今天镇上没集,明天倒是有。那就先去把大件搬回来,明天在带着媳妇去镇上买结婚要用的东西,东西齐全了后天就结婚。
  祝锦书计划着结婚的事,想好后看了一眼要说话的媳妇,从衣柜里找了两件自己的衣服出来。
  “去把这衣服换上。”
  说完就出了门。
  媳妇身上那黑衣服看着好看,质量也好,可现在又脏又破的,还是换了的好。
  看了眼时间差不多到吃饭时间了,便没在原地多等,去了后门的小菜园。
  一会要出去一趟,做饭肯定是来不及了。所以祝锦书也只摘了几个黄瓜,打算调个凉菜吃点馍馍垫吧一下,等忙回来了,在做饭。
  祝锦书拿着刚摘好的黄瓜回了院子,正好看见了穿着他衣服傻傻站着的媳妇。
 
 
第6章 简单的午饭
  拉蒙•莱克在雄虫把衣服塞给自己的时候,就明白了阁下是想让他换衣服。衣服布料和雄虫身上穿的差不多,看上去都不怎么好。应该没穿过几次,但还是沾染了雄虫的信息素。
  是一股很浓郁很霸道的香气,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里面夹杂着一股干土的气息。
  这是雄虫阁下穿过的衣服,他要穿上吗?
  思考间却陡然察觉到了门外的阁下要离开,想要跟上,却因为没有阁下的命令不敢上前。犹豫再三之后,只好放开精神力,感受四周的环境。
  阁下去了后面,出了一道门,去了一处满是矮植株的地方。周围很安全,没有可以伤害到阁下的生物。但还是不能让阁下一只虫。
  拉蒙•莱克想着,立马换好了衣服。将身上的军装整理好,利落的出了门。而后在察觉到阁下已经回来后,规矩的站在原地迎接起来。
  这也导致祝锦书一进院子就看见了,自己媳妇傻愣愣立在原地等待的模样。
  祝锦书知道自己媳妇比较壮,所以拿的是比较宽松的衣服,但是穿在媳妇身上还是紧了些。
  看着还打算跑过来帮自己拿黄瓜的人,祝锦书连忙抬手制止。
  “也不怕跑两步把衣服撑破了。”
  自顾自说着,又进屋拿了条床单出来,比划着让人围上。
  看来还得给媳妇买件衣服,不然明天没办法出门。
  走到水龙头前利落的洗干净黄瓜,又到厨房包了蒜。期间媳妇一直跟着,祝锦书嫌她碍事,就掰了半个黄瓜让人坐一边啃黄瓜了。
  没了媳妇碍事,祝锦书很快做完了拍黄瓜。将调好的黄瓜递给一直想帮忙的媳妇,又拿了几个昨天下午蒸好的馍,才带着傻愣愣站着的媳妇往客厅走去。
  客厅里有摆茶几和沙发,但祝锦书没往那边去。而是像往常一样走向了炕桌,将东西放好后,见漂亮媳妇还呆愣愣站着,只好抬手比划让人坐下吃饭。
  祝锦书饭量不大,拳头大的馍馍吃三个就饱了,至于剩下的都是给看着比较难养的媳妇准备的。结果他都吃饱了,漂亮媳妇还在那拿着一个馍馍啃。
  “不爱吃?”
  也对,漂亮媳妇是洋人,洋人应该只吃洋人饭,像牛排之类的。但他可不会做洋人饭,不说他了,整个镇上都没有卖洋人饭的。
  “只有这个,赶快吃,不然就得饿肚子。”
  祝锦书边说,边比划,不知道对方听懂了没。但见对方开始吃饭了,就没再说什么,自顾自的离开去卧室换衣服。
  他身上穿的还是那件下地时穿的衣服,得换个干净的才能出门。
  才换好衣服就听到媳妇在门外叽里咕噜的叫自己,打开门后果然看见了呆愣愣站着的漂亮媳妇。
  “雄主。”
  “吃完了吗?”
  拉蒙•莱克点头。
  祝锦书不相信她能吃那么快,不过一想对方可能吃不惯,便也没再说什么只打算到镇上给自己难养的媳妇买些好吃的回来。
  “你在家里等着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
  祝锦书说的很慢,边说边比划,力求让媳妇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拉蒙·莱克也确实明白祝锦书的意思了,但却没有给祝锦书满意的回复。
  “我……………………
  拉蒙·莱克学着祝锦书的样子,指了指自己,又做了祝锦书刚才做的出门动作。
  “学这么快啊!”
  祝锦书先是感叹了一声自己媳妇聪明,自己还没教就会说话了。接着就是提着对方滑落到肩膀上的床单往上拽了拽。
  “你不能去。”
  祝锦书先是摆手示意对方不能去,再慢慢比划起来。
  “你没有衣服,我先给你买衣服。”
  “明天有了衣服,再带你去。”
  拉蒙·莱克看着雄虫阁下的比划,明白阁下不希望自己跟着。但自己不跟着,阁下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阁下。”
  拉蒙·莱克先是恭敬的叫了祝锦书一声,才按照自己刚整理的语言表示起来。
  “我和你一起,带我去。”
  拉蒙·莱克说着比划了一个保护的动作,用虫语说道。
  “保护阁下的安全。”
  祝锦书没看明白他媳妇的比划,也没继续问。只在看过腕表上的时间后,指着客厅的门让他进去。
  “进去等着。”
  语气很明显有些凶,甚至还带着命令的意味。不过祝锦书是没发现有什么不对的,毕竟他平常有事要忙的时候就是这样说话的。
  拉蒙·莱克接收到了雄虫阁下的命令,明白了阁下不想要他跟着,只好按照雄虫阁下的指示进了屋。不过虫进去了,却没死心,试探着在雄虫阁下身上放了一股精神力。
  雄虫是可以感受到雌虫的精神力的,面前的阁下也感受到了,但阁下只是看了一眼。
  阁下这是,默认了自己的精神力保护?
  不太确定,不过只要阁下没生气,就当是默许了吧!
  祝锦书确实感受到了有某种看不清摸不着的东西附着在了自己身上,不过那东西好像对他没有半点恶意,甚至算得上是乖巧。先是试探的挨在自己旁边待了会儿,见自己看它后,才又往自己身边凑了一点。
  祝锦书身上发生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对这种事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还觉得这小东西挺可爱。
  目光看向扒在门缝上偷看自己的媳妇,喃喃自语道。
  “怪物的能力?”
  没人回答,祝锦书也没想着要什么回答。摸了摸牛仔外套的兜,确定要带的钱带够了,才挥手朝着大门外走去。
  从槐树村到镇上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干道,比较平整宽敞,可以走车,但走路的话比较慢。还有一条就是祝锦书家门口的那条小路,蜿蜿蜒蜒的很难走,不过离镇上很近。祝锦书没骑车自然走的是那条小路,顺着小路走了没多久就到了镇上。
 
 
第7章 给媳妇买衣服
  今天没集,镇上没多少人,所以祝锦书一到镇上就看见了陈云的红色皮卡。
  车上的人也看见了路边的祝锦书,从车窗里伸出手招了起来。
  “锦哥!”
  皮卡上坐着两个人,开车的是一个看起来比较成熟的男人,这是陈云,见着祝锦书了也只是随意摆了一下手。旁边坐的是穿着很时尚的年轻男孩,名字叫陈舟,小名叫耗子,是陈云的弟弟。
  “琛哥说你要结婚了,真的假的!”
  从口袋里摸出烟盒,抽出烟给一人递了一根后,祝锦书才说起了陈舟好奇的事。
  “是。”
  “后天就结婚,到时候还要麻烦陈婶、陈叔帮忙张罗一下。”
  “这种事你就算不说,两老也会给你办的妥妥当当。”
  说话的是陈云,边说边盘着打火机上的万宝路标识。
  “段琛呢?不是说要和耗子一起过来吗?”
  “店里有事,就没过来。”
  陈云说的店是几人合力开的一个卖电器的店,店开在城里,是整个M城里唯二可以买到家电的地方。
  祝锦书和这三人是在摆地摊时认识的,后来熟悉了就一起开了那家卖电器的店。之后又听见了炒股的风声,带着陈云和段琛捞了一笔块钱。不过也就干了一年,后来因为不稳定就收手了。
  “店里销量怎么样?”
  这话是问陈舟的,祝锦书现在住在村里,店里的事情大多是由陈舟和段琛在管。至于陈云,他要帮家里的饭店管账。
  “还不错,比上个月能多卖两台。”
  “琛哥说你要结婚,让给你拉辆自行车。”
  陈舟说着指了指后车厢。
  “还有哥你要的冰箱和洗衣机,我们也给你带来了。”
  “成,我知道了。”
  将手中抽完的烟头丢在地上,抬脚捻灭。而后抬手指向一家服装店,说道。
  “耗子品味好,陪哥一起去给你嫂子选件衣服。”
  “好嘞!”
  “那你俩去吧,我在这等着。”
  “好。”
  这会是午后,服装店里没人,只有一个和老板聊天的老伯。这会见有人进来,也就没在说话,对着两人招呼了起来。
  “小伙子卖啥啊!”
  “姨这啥都有,牛仔衣牛仔裤,西装,袜子,内裤,要啥有啥。”
  “是吗,姨。”
  “那可不,姨能哄你。你瞧瞧,这那那都是时新的,就这裤子可是从城里进的。”
  “真假啊!我看看。”
  陈舟捏着老板手里的裤子,摸了起来。
  “呦~”
  “还是的确良的。”
  “嗯,那可不。”
  “小伙子,姨和你说啊……”
  祝锦书没理一旁和老板唠嗑的陈舟,自顾自的挑了了两件衬衣,两件裤子,两件连衣裙,而后拿给了柜台处的陈舟。
  “看看。”
  “哥挑好了?”
  陈舟说着已经拿起那几件衣服看了起来。
  “这个还可以。”
  “倒是这件碎花连衣裙看着有些老土了。”
  “这个也成,但是颜色不好看,换个亮眼的。”
  “就这些吧!哥看可以吗?”
  陈舟帮着把关,挑挑拣拣,最后选出来一件鹅黄色和一件橙红色的衬衣、一件蓝色牛仔裤、一件高腰喇叭裤、一个皮外套和一件纯色连衣裙。
  “差不多。”
  祝锦书点头,没着急让老板装起来,而是说道。
  “麻烦你给我把这些衣服都换成大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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