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你真是自恋。”
方千重笑而不语,接住余多的手亲了一口。
不是自恋,是自信。
他这么多年的拼命从来不是为了让自己站的多高、走得多远。
所有的艰难困苦都只是为了一个目的:
让他的小多,可以肆无忌惮的做选择。
想去英国,就去。不想去,就不去。不用隐藏自己的情绪,永远自由自在的做自己。
不用权衡利弊,不将就,更不用在机会和感情之间为难,如果有,那是他的无能。
好在他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成为余多每一次选择的底气。强大到无论余多做什么选择,最后都会发现——哥哥就是他的最优选。
就像此刻,他站在偌大的客厅,看着余多坐在柔软的羊毛地毯上摆弄那座奖杯。定制的玻璃柜已经到了,就放在玄关旁边,一进门就能看见。
余多在家总会把奖杯东放一下,西放一下,方千重就又在家里的各个角落放了玻璃柜,确保余多每次心血来潮奖杯都能有位置放。
但笨笨的余多从没意识到,只是偶尔感叹,家里玻璃柜真多。
第76章 完结
四年后,余多人生中第一次画展设在云城美术馆最大的那个厅。
开幕那天,来了很多人。
艺术圈的、媒体圈…甚至当初余多qq 空间那些给他点赞的老同学都纷纷来捧场。人群熙熙攘攘,端着香槟,对着墙上的画欣赏。
余多站在人群中央,穿着奶白色西装,里面搭了件浅粉色衬衫,锁骨间垂着一条细细的银链。
他现在已经二十一岁了。
眉眼已经完全张开,褪去少年的稚嫩和青涩,那双眼睛仍旧是不谙世事的澄澈,笑起来动人心弦。
有人过来和他说话,他点点头,想搭理的就说两句,不想搭理的摆摆手,那人就自觉走开。等人走了,他的目光就落人群外围的男人。
方千重站在那里,穿着一身黑色西装,手里端着一杯没怎么喝过的香槟,目光一直落在他身上。
五年了,方千重目光的终点依然是余多。
画展有一个专门的展厅,里面只挂了一类画。
画里的主角是方千重。
从余多六岁画到二十一岁。从他坐在方千重肩膀上俯瞰风景, 画到他和方千重并肩而行;从破破烂烂的单间,画到金碧辉煌的客厅;从孤儿院的日落,画到云城的曙光。
一副挨着一副,是他们成长的日记。
很多人在这个画厅驻留了很久。
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指着《第一次》上的摩天轮,问工作人员:“这个画的是哪里?”
工作人员还没开口,余多从后面走过来,笑着说:“云城那个老游乐园,现在还在。”
老太太转过身,看向余多。
“这是你画的?”
余多点了下头。
“画的是谁?”
余多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来了:“我爱人。”
“那你们感情很好哦。”老太太笑着打趣道。
“嗯,我们感情就是很好。”
开幕致辞的时候,余多站在话筒前。
底下站了黑压压一片人,闪光灯也噼里啪啦在响。
他清了清嗓子:“谢谢大家今天能来给我捧场。”
人群安静下来。
“画画这条路,我走起来并不难。我有时间、天赋、金钱,所以别人都认为我很容易。之所以在我身上很容易,是因为有一切都有我哥哥为我兜底。”余多看向台下的方千重。
“哥哥不喜欢我对他说谢谢,在我人生第一次画展上,既然不能用谢谢表达我的感激,那我换一种说法。”
余多缓了缓,语气郑重又坚定:“我爱你,哥哥。”
那天是个很普通的日子。
普通到余多早上醒来的时候,压根没想过今天会发生什么。
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挤进来,落在地板上。他翻了个身,往旁边摸了摸,空的。
他睁开眼,方千重不在。
余多盯着天花板看了三秒,然后坐起来,揉着眼睛往外走。
客厅里飘着香味。
他走过去,看见方千重站在灶台前,系着那条围裙,正在煎蛋。锅里滋滋响着,旁边摆着已经烤好的面包和切好的水果。
余多靠在门框上,看了几秒,然后他走过去,从后面抱住方千重的腰。
方千重的手顿了一下。
“醒了?”
“嗯。”
“去坐着,马上好了。”
余多把脸贴在方千重背上,蹭了蹭。
“不想动。”
方千重笑了一声,没说话,继续翻那个蛋。
余多就这么挂在他身上,看他做完早饭。
吃完饭,方千重说带他出去转转。
余多没多想,换了衣服跟他出门。
车开着开着,他发觉不对。
“哥哥,这是去哪里的路。”
方千重没说话,车最后停在一栋楼前面。
很普通的居民楼,老式的,外墙有点旧了。
余多有些懵圈。
“这是哪儿?”
方千重下了车,绕到这边,帮他拉开车门。
“跟我来。”
余多跟着他上楼三楼,左边那户。
方千重掏出钥匙,开门。
里面是空的。
老式的两室一厅,墙面有点斑驳,地板是老旧的木条。窗户开着,风把窗帘吹得轻轻晃动。
余多站在门口,愣住了。
“这是…”
方千重走进去,站在客厅中间。
“第一次租的房子。”他说,“你和我的。”
余多走进去,四处看着。空的。什么都没有。
但他好像看见了什么。
他看见一个小男孩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看见另一个年轻的男人推开门进来,小男孩惊喜的跑过去,抱住他的腿。
他看见那张小床上,两个人挤在一起睡。看见那个男人半夜起来,给小男孩盖好被子。
他看见了很多很多。
方千重走过来,站在他身后。
“那些年很苦。”他说,“但每天回来看到你,就觉得值得。”
余多没说话。
方千重从口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很小,托在掌心里。
是一枚戒指。
很简单的素圈,铂金的,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
余多惊讶的捂住嘴巴。
方千重看着他,一字一句。
“余多。”叫了他的全名。
“从你一岁那年攥着我的衣角喊我哥哥开始,我就知道这辈子放不下你了。”
余多的眼泪掉下来。
“爱了你很多年,也怕了很多年。怕你是一时冲动,怕你以后后悔。”
方千重的声音很稳。
“但现在不怕了。”
他伸出手,握住余多的手。
“因为你用这些年告诉我,你从来没后悔过。
余多看着他,看着这个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人。
方千重直勾勾看着他。
“余多,嫁给我。”
余多带着泪笑了。
“我愿意。”
那枚戒指套在余多的无名指上刚刚好。
“你的呢?”余多问。
方千重从口袋里拿出另一枚,一模一样的。
余多接过来,握住他的手,套上去。
两只手并在一起。
两枚戒指,一对人。
两个月后,欧洲一个小镇,一座小教堂里,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
没有宾客,没有记者,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东西。
只有两颗真心。
余多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胸口别着一朵黄色玫瑰。方千重穿着同款黑色西装,看着他走过来。
教堂很安静。
阳光从彩色玻璃窗照进来,落在地上,形成一道绚丽的彩虹。
余多走到方千重面前,站定。
方千重低下头,满眼都是他。
“宝宝,从今天开始要改口了。”
“改什么?”余多眨眨眼。
方千重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个词。
余多的耳朵红了,但还是忍住羞涩开了口。
“老公。”
方千重满足的把余多拉进怀里。
交换戒指的时候,余多手抖得差点拿不住。
方千重大手稳稳包裹住他的小手,两人成功戴上戒指。
全文完
————
这本小说到这里就真正的彻底完结啦!我只能陪伴方千重和小多宝宝在这里了。我有一些话想对一直以来支持我的读者宝宝们说。
在此之前呢,我是一个只有过写高中作文的零写作经验的新人,这本小说是我的第一本完结小说。
此刻我的内心真的是感慨万千,这本小说没有任何大纲,我只是想到第一章 情节我就开写了,没做任何准备,甚至前几章是手机码字的。所以我的这本书节奏和人物塑造其实不够好,对此我感到有点内疚,如果当初我没有那么冲动,好好过一下大纲,可能也不会今天就完结了。经过很久的深思熟虑,接下来的剧情我实在没有能力继续,如果一味的为了凑字数而水剧情,这不是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好在我脑海里想的事业线、感情线都尽可能呈现出来,现在完结也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当然,如果你们想看什么情侣提问,或者其他的小番外,我都会满足。
我有灵感枯竭过,是你们的催更和鼓励给了我动力,让我坚持下来,最后完结。
这本书的写出来的效果虽然我是不太满意的,但是你们总是在夸奖我,我所得到的反馈是出乎我的意料的。
我还记得收到第一个五星书评的时候,高兴的恨不得从床上蹦起来,我真的很感谢第一个给予我鼓励的宝宝。
真的特别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读者们,真的谢谢。第一次写小说我能坚持下来,还能得到我十分满意的成绩,我是非常非常开心的。说来说去,我还是要感谢你们。
这段日子我深深的爱上了写作,爱上了我创造的角色……我不会停下创作的脚步。
最后呢我有一个小小的不情之请,就是觉得我写的还不错的宝宝们能关注我一下吗?我很快就会写新书了,下一本我会认真写大纲,认真细化,效果绝对比这本更好。不关注也没关系,下一次江湖再见万一你们下一本喜欢的小说又是我的呢?(自恋一下)
最最最后!真的感谢读者宝宝们一直以来给予我的鼓励和支持!!!十分感谢!!!接下来的日子,请多多期待一下吧!!!!
(我说的话可能比较没逻辑,因为从始至终都只想表达我对你们的谢意,请原谅我的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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