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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停止运作的一瞬间,叶既明从口袋里抽出一支蓝眼泪,动作娴熟地撕开包装,拔掉针帽,精准地扎进自己的腺体。
待一管药物匀速流入血管,他才仿佛死里逃生般地松了一口气,地动山摇的振动平息了,高抗尖锐的警报安静了,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待自己彻底恢复冷静,他才敢再次拿起手中的工具和银条,继续制作自己的银戒。
屏息凝神两三个小时后,錾刻的工序才终于完成。彼时,乐逍已经满头大汗,一双手酸得几乎脱力。錾刻刀一丢,银片一撇,他呈“大”形瘫在椅子上,扭了扭酸痛的颈椎,发出长长一声喟叹。
后续制作扣针、扣托的部分显然简单了许多,焊接完成后,整个袖扣的制作也已经完成了大半。最后,只需要把制作好的袖扣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酸液中煮沸,再进行打磨抛光即可。
另一边,叶既明也已经完成了银戒的制作。锃亮的银饰在日光下白得晃眼,流光婉转,仿佛坠入凡间的星辰。
根据节目组的要求,在银饰制作完毕后,双方需亲手为对方佩戴饰品,象征着把爱意融入饰品,一同赠予对方。
闪闪发亮的戒指此刻被攥在叶既明的掌心。他五指攒成拳头,极紧张似的,在身上蹭了又蹭,直把上号的布料都蹭得起皱。
随后,仿佛下定了决心似的,他出声唤道:“逍逍?”
乐逍躲着他悄悄欣赏亲手做的一对银袖扣,简直是爱不释手。听见叶既明喊他,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干嘛?”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直到余光瞥见一双皮鞋在自己身前站定,他才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来。
第一眼,撞进了叶既明一双深邃的含情眼;第二眼,撞见了静静躺在他掌心的银戒指。
那银子白得耀眼,太阳光一般,叫人不敢直视。乐逍被晃得眼晕,眼眶发烫,几乎以为自己要落泪了。
他大脑仿佛一瞬间死机了,喉头涩得发紧,好半天才憋出一句废话:“你……你做的?”
叶既明被他这幅神色逗得发笑,轻轻应道:“嗯,我做的。逍逍喜欢吗?”
说话间,乐逍已经找回了神智,重新恢复了他一贯的“人设”,故意睨了他一眼道:“真就是素戒啊?”然而装得用力过猛,反倒显得趾高气昂了。
看着他像一只蹩脚的变色龙,笨拙地伪装自己,叶既明的笑容更大了些。
“不是,你再仔细看看。”说着,把手往乐逍的方向伸了伸。
乐逍拿起他掌心的戒指仔细端详。戒指外圈光洁圆润,一丝瑕疵也无,在白炽灯下流淌着灼灼光华。许是被他攥得太久,戒指被捂得温润,还带着他掌心的温度。
他摸了一圈,才终于发现了其中玄机:戒指内圈被刻上一圈数字。
04130902.
“这是什么意思?”
“你猜猜。”叶既明笑着冲他眨眨眼。
“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你的生日……”乐逍快速地在大脑里检索,“0902……是领证的日子?那0413是……”
看着叶既明带笑的眼,他却无论如何也猜不出了,只能硬着头皮胡言乱语:“我的农历生日?你的农历生日?你妈妈的生日?你……”
他猜到后面实在毫无头绪了,自暴自弃地道:“我不猜了,你告诉我吧!”
这副模样把叶既明逗得捧腹大笑,没忍住捏了把他的脸颊:“慢慢想吧,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说罢,他轻轻抽出夹在乐逍指间的戒指:“先还给我吧,让我看看袖扣。”
听到这话,乐逍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眉眼都诡异地搅在了一起似的。随后,蜗牛一般慢腾腾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对袖扣。
攥紧的拳慢慢展开,五指舒张,银白的袖扣静静卧在掌心。
两枚袖扣,一枚被雕刻成字母“J”,弯弯上翘的尾钩宛如一瞬流星甩尾,星辰细碎落入人间;另一枚被雕刻成“M”,工整的三道弯折好似乐音悠扬的手风琴,银色的琴音如月光般倾斜而下。
他用指尖轻轻扯过叶既明的手臂,捻起他的衬衣衣袖,笨拙但仍十分认真地将袖扣穿过衣袖上的扣眼。动作间,手指总不听使唤似的,不断擦到他腕边的皮肤。他的皮肤会灼人似的,烫得乐逍的心直打颤。每个似有若无的细微动作里,他都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的脉搏有力跳动。
乐逍很少穿衬衣,更不曾给他人戴过,第一次操作难免总有诸多不顺。杏眼微微眯着,才将扣针从扣眼中穿过。衬衣袖口好几层,层层叠叠布料间,好不容易才将扣针正确地穿对。他眉头紧锁,两眼死死盯着小巧的袖扣,全神贯注地仿佛在做极其重要的事。
第二只的动作比第一只略快些,但也依然不甚流畅。待两枚袖扣全部戴好,乐逍只觉得自己额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好了。”他自觉不被察觉地轻吐一口气,“你……你喜欢吗?”
叶既明仿佛这才从黄粱梦中回过神来,差点被自己的话噎到:“好……我是说,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逍逍。”
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他特地抬起手臂仔细欣赏:“雕成字母……逍逍好有创意。我猜猜,JM,逍逍刻的是我的名字?”
一句话把乐逍问得脸热,不禁微微翻了个白眼,小声嘟囔:“明知故问。”
叶既明笑笑,并不介意,弯腰贴着乐逍耳畔轻轻道:“但我希望如果日后再有机会,不要再刻我的名字了,把你的名字刻上去,好吗,乐逍?”
乐逍猛然抬头,错愕地望着他。
他怎么知道自己一开始的想法!他……
随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好像是叶既明第一次唤自己的大名。
从家里的第一面开始,叶既明对他的称呼一直都是“逍逍”,就像他所有的亲朋好友和广大粉丝一样。有时,他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叶既明并不是什么因为一纸可笑的娃娃亲而相识的陌生人,而是一个寻常朋友,或是家里的一位亲戚。
但亲人朋友直呼自己的大名时,往往意味着自己做了错事,让他们生气难过了。然而当叶既明对他直呼大名时,一切仿佛都不一样了。
心房里的节拍器乱了调子,心跳踩着不成曲的舞步,蹦得七零八落。
“逍逍?”
直到叶既明再次出口喊他,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刻我的名字?刻……刻我的名字干什么?”他虚张声势。
“这样,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你做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你送给我的。”他得寸进尺。
“拉倒吧!”他愤然推开另一颗越靠越近的脑袋。
“戒指,还不送我吗?”乐逍张牙舞爪地像只幼狮,“我都已经送你了!”
“送,现在就送。”叶既明拿出戒指,伸出自己的手,示意乐逍把手搭在他掌心。
乐逍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是让叶既明给自己戴,茫然地伸出右手。
叶既明也愣了,躲了一下他递过来的右手,哭笑不得地去牵他的左手。
“小傻子。”他的声音里都是笑音,“哪有人结婚戒指戴右手的?”
乐逍的呼吸几乎都凝滞了:“啊?这……这是婚戒啊?”
“当然不是啊。”叶既明彻底笑出了声,“但我们都结婚了,戒指不应该戴在左手无名指么?”
说着,他微微低头,眼神专注地能将人溺毙,轻轻将戒指套在乐逍指尖,随后缓缓往里推,一直抵到他的指根。
冰凉的银饰滑过他的皮肤,伴随着另一个人指尖的温润触感,酥酥麻麻的感觉仿佛电流,从无名指尖呼啸而过,窜向四肢百骸,令乐逍感到一阵阵战栗。脑海里仿佛炸开一阵阵烟花,炸得他头晕目眩,几乎要喘不上气。薄荷气息强烈得几乎要掀开不牢靠的抑制贴,从后颈的腺体喷薄而出,灌满整间小屋。
明明只是一枚不值钱的银素戒,他完全有实力买好多好多枚,但偏偏……
偏偏此时此刻,他的心跳声赛得过千军万马。
第12章 ·喜欢
今天的任务结束得早,几对嘉宾将做好的饰品互赠对方后,聚在一起用过了晚饭,随后便各自回屋歇息了。
眼看时间尚早,叶既明正准备提议两人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看电影消磨时间时,乐逍的电话铃声却十分没有眼色地响了起来。
拿起一看,来电显示“向南”二字。乐逍不敢怠慢,匆匆撇下叶既明,快步走回主卧房间里接电话。
“喂?”
电话刚一接通,向南的话便如机关枪般争先恐后地蹦出来。
一开始还在谈工作,问他节目录制得是否顺利、新专辑的录制何时安排等等。三两句聊完后,话题便自然而然地转到了叶既明身上。
电话那头的向南迅速从工作模式切换到闺蜜模式,开始拉着乐逍问东问西:“怎么样怎么样?你最近跟叶既明相处得如何?咱们得计划进行得还顺利吗?”
被他一提醒,乐逍猛然回想起当初在酒吧里,他们制定的那个堪称幼稚的计划。
按照计划,他应该在共处的这段录制中,扮演一个彻头彻尾的作精,直到叶既明烦不胜烦、忍无可忍地向他提出离婚。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他似乎已经越来越记不起这个所谓的计划了,也越来越不会时时刻刻都想着与叶既明离婚了。如今,只有在被撩拨到恼羞成怒的时刻,他才会偶尔想起当初他们的计划,蹩脚地假装一下。但更多的时候,他好像逐渐习惯了叶既明的存在,习惯了他紧实有力的臂膀,习惯了他雪松气息的清冷信息素,习惯了他满含笑意的眼睛,习惯了他温暖干燥的手掌。
习惯了每晚入睡时身边源源不断散发出的热量,习惯了每天早晨起床时早餐已经自动摆上了桌,习惯了不管想要做什么,都有人立刻响应他的全部需求。
习惯了他的一切,就好像他们真的会地久天长。
“逍逍?”直到电话那头传来向南疑惑的声音,乐逍才恍然回神。
“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向南嘟囔着,“我问,咱们的计划执行得还顺利吗?”
“计划?还……还行吧。”一句话被他说得颠三倒四、磕磕绊绊。
“什么叫还行啊?”向南听起来比乐逍还要着急,“你作了没?他什么态度?你们吵过架了吗?”
乐逍努力回忆:“我努力作了,他……态度挺正常的。吵架……算吵过架吧。”
那一夜的回避与静默,应该也算是吵过架了吧?
向南一听最后一个回答就兴奋起来了:“吵过架了?怎么吵的?互相大吼?摔东西?冷战?”那架势,乐逍都觉得他想要抱上一桶爆米花边吃边听。
“也没有吧……”
“啊?”向南还不死心,“那他呢?吵架之后他是什么态度?”
“他……他第二天晚上向我道歉了。”
“道歉了?”向南听上去有些不可置信的失望,“真的没跟你提离婚?”
“没有。”
“他脾气这么好啊……”他喃喃道,“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乐逍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下把向南也问住了,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来。
嗫嚅了半晌,他勉强问道:“那你觉得,你现在对他的感觉怎么样?”
一击致命。
感觉?什么感觉?他对叶既明能有什么感觉。因为一纸荒唐的娃娃亲被迫捆在一起的陌生人,每天看似出双入对,实则同床异梦,充其量不过是习惯了他的存在而已,他对叶既明能有什么感觉?
但似乎,又不完全是这样。他好像也并非所想象的那般,如千万年沉静的古井无波。
同床共枕的第一夜,雪松味的信息素丝丝缕缕,如上好的丝绸薄衾将他轻柔包裹,如母亲的摇篮将他温柔哄睡;
到达南凤村的第一晚,那一碗熬得奶白的鱼汤香气四溢,被悉心剔干净鱼刺的鱼肉软嫩鲜香;
制香的小屋里,满室雪松与薄荷的清香,此起彼伏的警报声叫得人心乱跳,他低头轻嗅自己手心的雪松香;
那一夜,戏谑挑逗的神情在昏黄的路灯下显得晦涩难懂,卫生间里冰凉的墙壁、冰凉的水珠与他滚烫的身体,笔记本上写了又撕、撕了又写的名字;
点蜡时那只紧握着他手的大掌,带领他一点点描绘图案的动作,他被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两对沾了染料的小臂在白衣服上留下了洗不掉的痕迹;
他郑重地说“对不起,可以原谅我吗”,镜片后的一双眼十足真诚,还带着他读不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暗情绪,抱着他笑笑闹闹的模样与任何一对情侣夫妻无异;
还有今天白日里,那个被缓缓套上指尖的银戒,在阳光下闪着耀眼夺目的光。
下意识地,乐逍又开始摩挲无名指上的银戒。圆润光滑的戒指如水一般,上面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似乎,他不仅仅是习惯了叶既明。在他一如既往的温柔体贴里,似乎还有什么别的情绪逐渐破土而出,生根发芽。
他好像已经开始依赖叶既明。遇到问题先喊叶既明,被其他嘉宾调侃先看叶既明,节目组宣布各式各样的规则时也要下意识去找叶既明。就连夜晚入睡,都要闻着雪松的香气入梦。
“叶既明”就好像是一味成瘾的毒药,强势地介入他的生活,令他猝不及防,又在日渐相处中让他产生依赖、欲罢不能,根本无法戒断。
他好像也开始期待,期待看到他的笑颜,期待他用低沉温柔的嗓音喊他“逍逍”,期待他时不时的小动作,甚至开始期待回到家后,他们的生活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或许是沉默的时间太久,久到向南在电话另一端连连发问:“逍逍?乐逍?喂?你还在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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