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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美人他钓而不自知(穿越重生)——流浪小彩虹

时间:2026-04-01 09:14:41  作者:流浪小彩虹
  “二位公子,里面请进。”
  孙敬轩似乎有些害怕门口的小厮因为他的年纪看轻他,故作老成的看着车夫说道,“你先回去吧,晚些时候再来接我们就是了。”
  一进门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有美妙的琴声从楼上传来,最中央明显是一处舞台,舞台四周围着的是流动的泉水,泉水所到之处,正好滋养着那些名贵的花。
  萧莲玉不太懂这些花卉,可身旁的孙敬轩是最喜欢这些东西的,低声说道,“哥,这些花别提多名贵了,那边的千蕊百合,就算是一颗种子都要五两银子。”
  一名小厮从舞台后走了出来,看着二人问道,“两位公子是想赏花,还是要听曲?”
  “赏花。”
  “听曲。”
  小厮愣了一瞬,随后介绍道,“二楼听曲,三楼赏花,二位公子分别从左右上楼即可。”
  孙敬轩难得将人约出来,怎么可能和萧莲玉分开,“就不能一起吗?”
  小厮看向二人,顿了顿,随后脸上依旧保持得体的微笑,“可以,二位公子去二楼吧,到了二楼会有人接待,我这就去安排。”
  萧莲玉将人拦住问道,“不急,这位小兄弟,为何一楼没有人啊?”
  小厮解释道,“回这位公子的话,一楼每晚戌时开放,公子若是不忙,可以在楼上听曲,赏花后稍事休息,晚上下来也是一样的。”
  萧莲玉觉得这里奇奇怪怪的,但是孙敬轩表现的十分兴奋,于是萧莲玉姑且也不去在意那些奇怪了。
  二楼与一楼截然不同,不仅景致越发优美,就连侍候的小厮模样也更加英俊。
  萧莲玉仍旧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毕竟为了宣传,店里放一些美女帅哥什么的,都是营销手段罢了。
  被人引进了一间包厢内,萧莲玉顺手拿起桌上的茶抿了一口,不喝不知道,这桌上随意摆放的茶水,居然用这么贵的茶叶。
  萧莲玉对这里越来越好奇,对着孙敬轩说道,“我出去瞧瞧,一会就回来。”
  孙敬轩点点头。
  萧莲玉推开门向里面走去,路上碰见的每一个小厮都红着脸盯着他看,一个个的就像是娇羞的姑娘。
  这里的包厢都关着门,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但似乎隔音很好,一点声音都听不见,萧莲玉走着走着也没了兴趣,刚准备回去就听见左手边的包厢里似乎有一些哭声。
  他把耳朵贴在门上才勉强听清屋内的声音。
  “贱人,老子给了那么多钱,碰一下还拉着脸,你看我打死你这个贱人…”
  屋内响起盘盏碎裂的声音,然后就是一声接一声的痛呼声,那声音轻柔分不出男女。
  萧莲玉一看就知道这是楼里唱曲的姑娘被人欺负了,他也顾不上去叫人生怕回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具血淋淋的尸体,也不知道他这娇弱的身子哪儿来的力气,不过一脚就把面前的门踹了开。
  屋内的男人急于美色,不过是虚掩着门正好奇是哪儿来的不长眼的人,居然敢踹他的门。
  可当他转身看清了萧莲玉的模样后,就完全将身后的人忽略掉,像只见了鱼腥的猫一样凑了上去,“呦,小公子是想英雄救美?可以呀,只要你让大爷我高兴了我保证让他一根头发丝不会伤着,如何?”
  眼前的男人脑满肠肥像个猪头,他那觊觎的目光在萧莲玉身上流转恶心得要死,萧莲玉冷哼一声,坐在一旁的桌子上看着他问道,“你是什么人?不说清楚来路,我怎么甘心呢?”
  萧莲玉脱了身上名贵的狐裘,这一身红衣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面前的男人瞧着萧莲玉穿的这般娇艳,还以为他是故意来这种地方找个金主的,立刻挺了挺肚子,颇为自得的说道,“我家良田千顷,金银无数,在京城中,许多商铺都是我金家的,小美人,你跟着我不吃亏的。”
  眼看着那双油腻的猪爪要碰到自己的脸,萧莲玉侧身一躲,看着他说道,“大胆刁民,谁给你的胆子敢对本世子动手动脚,不要命了吗?”
  萧莲玉这通身的气度确实不像是寻常人家能养出来的,可面前的人生怕错过这样的美人,不死心的问道,“小美人,你别不是故意吓我的吧?”
  萧莲玉看着地上不知死活的姑娘,眼神越发凌厉,“我乃常庆侯世子,当今皇后是我姨母,太子是我表哥,你要不要试一试,我有没有这个能力,能让你曝尸荒野?”
  “咳咳……”
  地上的人似乎醒了,萧莲玉连忙过去查看,一扭头,却发现刚才的男人早已不见踪迹,萧莲玉忍不住在心里唾弃,一个欺软怕硬的脏东西罢了。
  萧莲玉将人扶起靠在自己怀里,拿着桌上的棉帕擦干净她脸上的血迹,问道,“姑娘,你还好吗?”
  这人方才被打得半死,可是却听得清清楚楚,是面前的人救了自己,“多谢公子,我…没事。”
  听着他的声音,萧莲玉愣住了,这居然是个男人???
 
 
第39章 哥,救命啊…
  尽管面前的人容貌娇美,可没了这血迹的掩饰,仔细一看,还是能看出明显的男子特征,他的声音虽然比一般的男子听起来要柔软一些但是细听,还是能听出与女子之间的不同。
  无论对方是男是女,萧莲玉都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对方在自己面前丧命的,连忙将人扶了起来,让他靠在一旁的榻上,他粗略的看了一眼,只是看着严重些,都是些皮外伤,“这位小公子,你的伤看着严重,但都是些皮外伤,没伤到筋骨,你不用害怕。”
  雀奴抬头看着面前的人,一身红衣似火明明长着一双娇俏的狐狸眼可那双眼此时此刻是那样的清澈宁静,就像一汪清泉一样让他心安。
  身体上的疼痛让他头晕眼花,眼前仿佛蒙着一团雾气一样,而这张脸隔着雾气都恍若天人,美的不似凡人一般,若不是身上的钝痛提醒他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真切切存在的,恐怕他都要认为眼前的人不过是他虚构出来的。
  萧莲玉看他疼的直发抖,语气也变得有些着急,“方才那人不过是个酒囊饭袋,你怎么就傻愣愣的让他打?”
  雀奴忍痛坐直了些,在这个少年面前,他不想用这样狼狈的姿态对着他,“奴这样的人哪有的选呢,那金老爷有钱有势的,奴哪里惹得起。”
  萧莲玉真是听不惯他这样的自称,“别奴啊婢的了,你叫什么名字?”
  雀奴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是这样难以让他宣之于口,这听起来就像是被人逗趣的东西哪敢污了公子的耳朵,思考良久后,他才低声说道,“雀奴,我叫雀奴。”
  他将头垂得低低的,生怕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嫌弃厌恶的目光。可没想到,萧莲玉念了念他的名字,对他说道,“你唱歌一定很好听,像百灵鸟一样。”
  来到这的客人无非是消遣作乐,听着他们的名字,更是会和身旁的好友打趣的说一听就是消遣作乐的玩意。
  雀奴愣愣的看着面前的少年,这身红袍似乎带着温度一样,让他那颗早已冰冷的心渐渐回温。
  “哥…”
  “哥,救命啊…”
  “哥…”
  孙敬轩鬼哭狼嚎的声音在走廊上响起,萧莲玉还没等出声,他跑到这边就看到了包厢里的人,连忙去了上来,“哥啊,你怎么出来这么久还不回来啊,弟弟我差点清白不保啊。”
  孙敬轩一扑上来,他就闻到了对方身上那股浓郁的脂粉香气,呛得他想打喷嚏,连忙把像八爪鱼一样缠上自己的人推开,“你这一身都是什么味啊?”
  把人推开,萧莲玉抬头一看就发现孙敬轩脸上有一个淡淡的唇印,这姑娘用的口脂颜色很淡,要不是孙敬轩的脸像个馒头一样,还真看不出来。
  见萧莲玉盯着自己脸看,孙敬轩似乎想到了什么连忙蹭了蹭,没弄干净不说反而多了些欲盖弥彰的意味,“哥,你前脚刚走,就有人带了好几个姑娘和小倌来,听曲听的好好的,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
  看着孙敬轩那委屈的样子,萧莲玉没忍住笑出了声,就连雀奴脸上都带着笑。
  孙敬轩也看到了一旁头破血流的雀奴,看着萧莲玉问道,“哥,这位姑…公…是谁啊?”
  真不怪他分不出男女,只是这千花馆里无论是姑娘还是伺候人的小倌儿都打扮的差不多。
  雀奴看着他们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第一次来,解释道,“公子有礼,奴叫雀奴,来此为乐的人共有两种选择,听曲就是听曲,赏花就是似公子这般…,楼里有男有女,全凭客人喜好。”
  雀奴虽然说的没那么清楚,可他们两个又不是傻子,自然听得懂。
  听曲就是老老实实的听人家唱歌弹琴,赏花说的风雅其实就是像青楼一样,只是这里是男女的生意都做,有漂亮的姑娘还有模样清俊的小倌儿。
  “公子,您怎么跑到这来了?”
  萧莲玉循声回头看去,果然一个姑娘还有两个穿着清凉的小倌跟在后面,一看他们来了孙敬轩连忙躲在了萧莲玉身后。
  那姑娘还算稳重,那两个小倌一瞧见萧莲玉眼睛都亮了,若是能伺候这样的公子,倒搭银子他们也愿意啊。
  雀奴连忙出声道,“文姐姐,他们是第一次来,不懂赏花的意思。”
  被叫的姑娘一看浑身血迹的雀奴,也顾不上别的了,连忙到他身旁问道,“雀奴,你怎么了,今天不是金老爷叫你过来的吗?”
  雀奴解释道,“那金老爷想对我动手,被我拒绝后恼羞成怒打了我一顿,若不是这位公子路过这里救了我,姐姐恐怕就没机会再和我说话了。”
  文娘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背,“别怕,姐姐在呢,淮琴兰宣,把雀奴扶回去。”
  那两个小倌知道这两位不是来找乐子的,虽然有些舍不得但看见雀奴那个样子也没那个心思了,到榻旁将人扶了起来,雀奴对着萧莲玉盈盈一拜,“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日后公子来此听曲记得一定要叫我啊。”
  萧莲玉点了点头,听曲不赏花还是可以的,“好,你好好休养。”
  门被关上后,文娘跪在地上对着萧莲玉重重的磕了个头,“文娘多谢公子大恩大德,花奴不在了,若是雀奴出了什么事,我也没有脸面再活下去了。”
  萧莲玉和孙敬轩连忙将人扶了起来,“文娘姑娘有话直说,不必行此大礼。”
  文娘将过去的事情娓娓道来。
  雀奴有一个姐姐名为花奴,姐弟俩多年前就被千花馆的老板买了下来悉心培养,弟弟声音好,善音律所以名为雀奴,姐姐花容月貌,舞姿优美动人故此以花为名。
  而她是第四年被家里人卖了进来的,一开始的文娘不肯低头,吃了不少苦,要是没有姐弟俩的帮忙,早就饿死了。
  花奴不负众望,三年前在江南一舞成名,红极一时,可他们这样的人在很多人眼里并不是人。
 
 
第40章 两个?小倌儿?
  不少人为了见花奴一面,一夜豪掷千金,老板见花奴那么受欢迎,本想留她几年再拍卖她的初夜,却不曾想到有人得到了见面的机会逼迫花奴,那人见逼奸不成,害怕花奴将他供出来直接一了百了。
  老板看着悉心培养的摇钱树半路夭折自然不愿,可那人家中有钱有势这事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江南的千花楼也因此关门歇业。
  他们这些人直到三年后被老板带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千花馆。
  他们这些人是无论如何也离不开这样的地方,可既然如此还不如活的潇洒自在些,那金老爷虽比不得京中的权贵们,但也是他们惹不起的存在。
  文娘不知如何开口,萧莲玉见状对着孙敬轩说道,“敬轩,你先下楼去准备马车,我马上就下去找你。”
  孙敬轩的脑子里像勾了芡一样,自然想不通那么多弯弯绕绕,但是他哥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好。”
  听着下楼的脚步声,萧莲玉开口说道,“你是希望我帮忙,让那位你们惹不起的金老爷再也不敢来这里找雀奴的麻烦?”
  文娘跪在地上,方才那一跪是感谢,现在是恳求,她恳求萧莲玉救救她的弟弟,“公子能够安然无恙让那位老老实实的溜走就证明您一定是有本事的人,文娘这么多年见过不少达官显贵,公子气度非凡,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要您愿意伸出援手,您便是现在要我的命文娘一定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楼上跳下去。”
  萧莲玉没说答应,也没说拒绝,他确实很讨厌刚才那个人,居然敢用那么恶心的眼神看他,以他如今的身份碾死他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可那终究是一条人命。
  文娘似乎看出了他的顾虑,哭着说道,“公子,那个金老爷不是个好人,每次来的时候楼里的姐妹兄弟们都是一身的伤,就连雀奴这种只唱曲不卖身的都躲不过,只要公子稍加打听,就能知道这人在京城中奸淫掳掠,无恶不作。”
  “一介白身,难道没人能管得了他吗?”
  文娘苦笑一声摇了摇头,萧莲玉也反应了过来,是啊,有钱能使鬼推磨。
  地上属于雀奴的血已经变得暗红,可是那股血腥气还萦绕在他鼻腔内,这股味道很快就会散去,但是这些人受的伤害与折磨是无法改变的。
  “好,我帮你,我保证让他再也不敢作恶,也不会再来这里了,但是我不会杀人的。”
  萧莲玉一时恻隐伸出的手,已经是她们这些心早已冷却的人毕生无可触及的温暖。
  “多谢公子,文娘虽沦落风尘,但也知道一言九鼎,言出必行,文娘方才的承诺随时有效,只要公子需要。”
  萧莲玉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拿过刚刚被孙敬轩带来的狐裘,走到门口时停住了脚步,并未回头,“你们好好活着,就是对我的回报了,如果有一天遇见了如今天这般的事,去常庆侯府找一个叫新月的姑娘,我会帮忙的。”
  听见了常庆侯府四个字,文娘就知道,她真的没看错人。
  萧莲玉走到楼下没看到孙敬轩,反倒看见了一旁停着的马车。
  这马车他还认识,是尚书府的马车。
  沈执撩开帘子对着他说道,“上车。”
  这两个字听起来冷冰冰的,毫无温度,莫名的让他浑身发寒,要是平时沈执一定会亲自下车迎他上去,哪里会像现在这副冷冰冰的态度,萧莲玉察觉到苗头不对,也只好灰溜溜的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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