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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营不同怎么可能谈恋爱(近代现代)——是羽

时间:2026-04-02 16:48:22  作者:是羽
  霍利斯也不明白。
  打从记事以来,他和这位父亲相处的时间就不多,目前最深的记忆,还是他举着枪,逼着他回国。
  相处不多,感情不深,长大后许多人生的重大选择上,分歧还不少。
  十八岁就开始惦记他的婚恋问题,借口学业为重,又插手他的大学专业,必须是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专业,再不济,就是最好的学校最差的专业。
  霍利斯野外生活经验丰富,但基础教育薄弱,索性刻苦专注,分数还是够上了奥洛共和国最好的大学——圣伦利亚大学。
  不过去最好的大学,就去不了他想要就读的专业,选择想要就读的专业,就违背了佩顿的意愿。
  违背的后果没什么大不了的,也就是自己打工赚取学费、生活费之类,听起来似乎本应如此。
  可是莫桑也说了,霍利斯从小就是一个烦人的性格,坚持己见,顶撞长辈,受到的处罚不是零花钱减半,就是直接扣除干净。
  一个富家子弟,常常兜比脸还干净,偶尔还要蹭一蹭表哥。
  莫桑之所以对霍利斯改观,离不开这些因素。
  试想亲生孩子,过的还不如他这位“寄人篱下”的亲戚,再自卑自怜,难免不被优越、怜悯压下去。
  而且霍利斯一向是有好处他就拿,绝不委屈自己,又不是没有那个条件,何必没苦硬吃。学费和生活费他是要收的,想要就读的专业他也不会放弃。
  无非在学习上辛苦一点,主修两门完全不同的专业。
  一切进展还算顺利,直到大学毕业前夕,佩顿不知道哪根筋又搭错了,非要给还没工作的儿子介绍对象。
  霍利斯不得不坦白自己的性向,他原本以为这次要被扫地出门了,没想到佩顿只花了一个晚上,就坦然接受了。
  再次安稳度过几年,去年佩顿传唤他回去,办了一场别出声面的联姻宴会。
  也是难为他了,居然能从有限的商业合作伙伴那里,凑出一场宴会人数的男同性恋。
  莫桑曾有幸参与过那段“黑暗”岁月。
  有些与会人员以为兰斯洛特家风如此,莫桑作为半个兰斯洛特家族的人,打他主意的人还不少,差点没把他吓出恐同的毛病。
  不过这样一堆环肥燕瘦、花花绿绿的男人前仆后继,霍利斯硬是没有传出一点绯闻,莫桑好奇,究竟是何方神圣,突然间让这棵铁树开出了花。
  姓甚名谁大概是打探不出来了,莫桑不由地把心思转移其他地方。
  “对了,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作者有话说:
 
 
第41章 
  “我了个大槽!”
  雨后的凤凰广场, 人员渐渐多了起来,天地间,莫桑一声嚎叫, 引来他们瞩目后, 天上乌云散去, 一束天光投射下来。
  随行的霍利斯嫌弃地瞥了他一眼:“又哪儿整的方言,就不能好好说话。”
  莫桑一直有一个演员梦,为此他付出了不少心力, 台词功底就是其中之一。
  可是各地方言、口音学了个遍, 最后却练就了这口“五味杂陈”, 听得人一个头能有两个大。
  莫桑却没有时间理会霍利斯的冷嘲热讽, 直接一个大跨步加华丽转身,一百八十度过后,转到霍利斯面前,逼停了他的脚步。
  他两眼放光道:“四年前, 不就是你跟你爸、我叔出柜的那年!”
  热爱艺术的人,难免热衷于浪漫的故事开场。
  乍然听见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再结合他知晓的后续发展, 停在故事层面的传闻, 仿佛变成了他亲临现场。
  其中的参与感, 堪比cp粉自行挖掘糖吃, 又甜又兴奋。
  哪怕在霍利斯讲述中,他只是简要地提了一嘴, 面试当天,瑞文帮他解围, 省略了在希维尔那里提过的缝扣子等情节,但拦不住莫桑替他脑补出了一出跌宕起伏、荡气回肠的爱情史诗。
  “所以说, 你还是一见钟情了!”
  霍利斯却罕见地沉默了,随后耳根子一热,他皱着眉头,语气前所未有地恶劣:“你还听不听了!”
  莫桑赶紧往旁边一闪,给这位气急败坏的表弟让出前路,笑呵呵地回应:“你请继续。”
  霍利斯打小对人就没有什么好脸色,不是说他为人狂妄没有礼貌,单纯脸臭罢了。
  何况他长得还人高马大,小时候像□□继承人,长大了,自然长成了□□老大。
  他每次一现身,周围以他为圆心,一米半径扫过去,有点眼力见的活物从来不敢往他眼前凑,除非有胆觊觎他的美色。
  而莫桑最有眼力见了,他最是清楚不过这位表弟的脾性。
  一见钟情,还会害羞。
  天可怜见,他什么时候见过这副模样的霍利斯,不得抓紧时间打探清楚,以后去表弟媳面前笑话他。
  .
  “我了个大槽!”
  这时候,乌云尽数散去,阳光铺洒大地,积水渐渐蒸发,莫桑沐浴着阳光,继续石破惊天:“当代丘比特呀!你俩以后婚礼,这是上主桌的待遇啊!”
  霍利斯思绪从回忆中脱离,喉结一滚,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脑海里却自动响起了《婚礼进行曲》。
  当当当——
  他看向莫桑的目光,忽然间多了层朦胧的滤镜。
  瑞文喜好偏向他另一半血统,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在婚礼上播放西式音乐。
  如果中西合璧,会不会太不伦不类了?
  “事情就是这样。”霍利斯暂时扼住即将行空的天马,声线却和表情一样毫无起伏,根本看不出他的想法快要没边没沿了,“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和初遇一样,此次经过霍利斯也是有所取舍。
  他只是大概叙述了一遍,去年十月下旬,从他出差回来,机场撞上他爸安排的相亲对象接机,到偶遇瑞文,帮忙应付相亲对象,中间省略了不少细节。
  跟朋友分享恋爱经历固然美好,但没必要事无巨细,倒豆子一般全部倒出来。反正莫桑想象力比他丰富,三两句话就联想到婚礼。
  要是瑞文或他会生孩子,他可能还给他们安排好生几个孩子了。
  “有!”莫桑典型顺杆往上爬的性格,骂他两句他还会收敛一点,一给机会,就咬住不松嘴,丝毫不管霍利斯因为美好回忆才稍显好转的态度。
  果不其然,霍利斯见状,额角青筋一迸,几乎是咬牙切齿道:“说!”
  “你们俩又是谁追的谁、谁先告的白?”
  霍利斯又一次沉默了,这一次他沉默的时间明显更长,直到自动门叮的一声,一道热情甜美的“欢迎光临”响起,他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莫桑这才注意到,他跟着霍利斯进了一家便利店,新鲜的问题挤掉了旧问题的空间。莫桑像个第一次进城的乡巴佬,盯着这家随处可见的便利店,微微张着嘴,从前扫到后,从上扫到下。
  “你来这儿干嘛,你作为股东住酒店,我们还会短你点什么?”
  霍利斯还在思考莫桑刚才那个问题:他和瑞文之间,是谁追的谁,谁先告的白——答案是没有。
  他和瑞文之间,谁都没追谁,谁都没告白,一切水到渠成到仿佛他们天然就该在一起。
  听起来像是天注定的缘分,可是霍利斯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如果没有莫桑多嘴一问,他还发现不了这个问题。
  诚然,不是每一段恋情都有一个浪漫的开场,鲜花、礼物、烛光晚餐,但是他们至今没有对彼此说过一句“喜欢”,这对吗?
  在此之前,霍利斯没有谈过恋爱,也没兴趣关注别人谈恋爱,他身边比较近的人,恋爱样本更是奇形怪状,拿来作参考,堪比自寻死路,简直是以孤独终老为最终目的。
  霍利斯和瑞文在一起,不是为了以后和他分开。
  莫桑虽然啰啰嗦嗦,又八卦又烦人,但偶尔还是有几句真知灼见,令人耳目一新。
  看来忙完光影艺术周,是时候补上这个迟到许久的告白仪式了。
  “我了个大槽!”才说莫桑肚子里还算有点墨水,下一秒就原形毕露。
  看见霍利斯手里拿起的东西后,他双脚仿佛装了弹簧,一蹦弹射出半米远,与听见动静的收银员大眼对小眼。
  他尴尬转头,又对上了霍利斯紧蹙的眉宇和困惑的目光。
  “我怎么知道你是来买这个的?”莫桑抬手挡住收银员的视线,小声呵斥道。
  霍利斯翻转手里的男性内裤,再度望向莫桑,似乎在问:你平时不穿内裤?
  啪地一声,莫桑转手捂住了脸。
  他不用想都知道,霍利斯在给谁买。可是,哪有知道“表弟媳”穿什么内裤的道理!
  作为直男,他差点以为他闯入了女性内衣的售卖区域。
  .
  收银台,尽职尽责的收银员在扫描商品信息的时候,还不忘偷偷打量眼前两位奇怪的帅哥。
  莫桑那一嗓子,他还以为他们买的什么东西,拿过来结账,再正常不过的一盒男士内裤
  他跟霍利斯产生了一样的疑惑,躲到门口的那位先生,平时不穿内裤吗?
  “需要袋子吗,先生?”收银员再三确认,就一盒内裤,没有其他的了,他说不出是遗憾,还是大惊小怪。
  霍利斯觉得没必要,摇了摇头:“不用,谢谢。”
  莫桑人离得远,一副随时准备逃离的架势,却一直心系这边:“你就这么拿着走?”
  霍利斯回以一个眼神:不然呢,你拿?
  莫桑脑袋立马摇得跟陀螺似的,离开便利店时,还刻意落后霍利斯几步,好似他手里拿的不是一盒内裤,而是一颗炸弹。
  豆丁整理前半生循规蹈矩,险些败在一盒小小的内裤上面,莫桑一时唏嘘不已,感叹命运无常,忘了看路,肩膀撞到了霍利斯的肩胛骨。
  霍利斯铜皮铁骨,他长期久坐,只剩一身还没腐化的皮肉,直愣愣地撞上去,好比以卵击石,他仿佛骨头断裂的声音。
  “哎呦——”莫桑捂着毫无锻炼痕迹的肩膀头子,龇牙咧嘴道,“你终于想通了,不坚持你的环保主义了,回去要个袋子。”
  疼成这样,他也没忘记裸露在外的“炸弹”。
  霍利斯既没回去要个袋子,也没回答他的问题,匆匆丢下一句:“我先回去了,等忙完这阵儿,我们请你吃饭。”
  说完,瞬间跑没影了,莫桑直呼可惜,他居然不去参加奥运会为国争光。
  不过“我们”是“谁们”,而且霍利斯到底看见了什么,眨眼人就不见了。仿佛是去捉奸,生怕晚了一步,一对“奸夫”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
  莫桑抱着千疮百孔的肩膀头子,朝着霍利斯之前视线的方向望去。
  “……”
  呸,恋爱脑基佬。
  .
  此时,恋爱脑基佬已经顺利跑回了房间。
  套房客厅,瑞文靠在沙发上假寐,听见开门声,身子往门口的位置歪去,睁开眼睛,对着疾步而来的人说:“回来了。”
  他的声音藏着一丝疲倦,眼皮如同慢镜头,一帧一帧掀开,每一个步骤清晰可见。
  这种状态下,桃花眼容易显得无神,可是五官适配,倦容也会是另一种形式的美。
  风流多情,眼波流转。
  原本脚步匆匆的人,霎时一滞,不由地沉入其中。
  片刻后,他恢复步速,“嗯”了一声算作回复,然后走到沙发旁边,衣服随手一放,俯身一把拽起沙发上的人。
  瑞文吓了一跳,倦意即刻散去,半开的桃花眼撑圆,无辜又茫然问道:“你要干嘛?”
  霍利斯没有回答,他拉起瑞文,来到落地窗前。
  短短一段距离,他一脸严肃,气势汹汹,活像是要把手里的人从窗户扔出去。
  瑞文还不至于担心这种问题,哪怕霍利斯自己跳下去,也不会把他怎么样。
  明白无需担忧自己的安危,瑞文除了一开始怔了一下,其余时候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宰任割,一点反抗的心思都没有,懒骨头一样被霍利斯拉到落地窗前。
  偌大一个套房,阳台设计在主卧和次卧里,客厅一片卧倒的L型落地窗,视野开阔到足以一览整个凤凰广场。
  霍利斯走后,瑞文短暂扫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凤凰广场的人文气息比自然风光著名。
  在钢筋水泥的现代建筑里,俯瞰历史遗迹,只一眼就够了。
  瑞文实在想象不出,还有什么必要站在这里,直至他走到窗边。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是彩虹呀。”瑞文喃喃道。
  只见落地窗外, 乌云尽数散去,雨后澄澈的蔚蓝色天空里,一道淡到快要消失不见的彩虹, 架起了圣伦利亚大教堂到佩顿酒店的空中桥梁。
  不是什么难得一见的景观, 可瑞文却记不清了, 他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天空,好好看过彩虹了。
  人类需要生存,生存就免不了要去奔波。
  每天早出晚归, 通勤的距离一旦拉长, 视野就容易被框进了一扇小小的窗户之中, 来来去去, 景色千篇一律。
  所谓雨过天晴,只是单调生活里,单调的自然景观,再寻常不过, 不值得为此耗费一点心力和时间。
  效率就是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
  “还好赶上了,我怕一上来就没了。”
  瑞文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睛,刚才他紧盯着彩虹不放, 没注意到他也在下意识担心, 就像霍利斯说的那样, 万一不小心错过, 彩虹就消失不见了。
  这种感受好似回到了小时候,对一切新鲜事物怀有最纯粹的好奇, 幼稚到瑞文甚至有些怀念,一时颇为感慨。
  察觉到身旁人的意动, 霍利斯转头看向他,心想, 不枉他像个愣头青一样跑上来,就是为了赶在彩虹消失前,让这个人一睹天边那抹彩色的痕迹。
  还有莫桑的那个问题:“你们俩又是谁追的谁、谁先告的白?”
  往日之事不可追,但不是不能弥补,兴许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在彩虹的见证下完成这场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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