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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穿越之不染——漠漠

时间:2016-04-21 18:53:01  作者:漠漠

  房间里简单摆了几件实木桌椅,唯一的点缀还是摆放在窗边的一个盆栽,简单极了,我随他落座,笑着说:“地方虽然简单,但是明显跟街边不是一个档次啊,看你这么熟练,怎么,经常来?”
  他眼中带笑,说:“与家弟来过一次,便记住了这个地方,并不经常来。”看白衣眼中带笑的样子,他们兄弟关系一定很好。
  没等多久儿,店小二便已将饭菜端来,安置妥当后,退了出去,我和白衣这才开始吃起菜来。在现代男人之间的友谊大多都是酒桌上拼出来的,我自然也不例外,虽不说千杯不醉,但酒量还是能够见人的。
  几杯酒下肚后,我的意识已是渐渐模糊,话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白衣则边喝酒便听我说,偶尔也会应上几句,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倒也其乐融融。当然现代的事情我心中最大的秘密,我是不会说的,说的都是来到古代后所发生的事情。从我独自一人生活到我怎么走出居处,从缺少古代的常识谈到偷吃未来徒弟的鱼吃。本就觉得白衣与我十分投缘,这下更是相见恨晚,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
  早上醒来时,头仍旧昏昏沉沉的。我赖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突然想起我昨晚是和白衣一起喝酒来着,晃晃昏沉的脑子,只记得我与白衣一直喝酒聊天来着,可之后真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明明酒喝的并不多,哎,真是失算,古代的酒果然后劲大。
  看这里不像是客栈,应该是白衣住的地方,我应该没有把现代的喝醉酒的习惯带到这里来吧,抱着人不撒手什么的很丢人耶,虽然对于其他发酒疯的人来说,我这算是好的。
  正沉浸在到底有没有发酒疯的思想中,只听门外白衣的声音:“好友,我可以进去吗。”我一听,忙翻身坐起,心里有些惴惴不安,说道:“进来吧。”
  门应声打开,白衣手里捧着一些衣物,逆着光向我走来。
  我不知道昨晚都干了什么,坐在床边呆呆的看着他,过了半天,他脸上带着微笑:“这是我的房间,你昨晚喝醉了,我不知道你的住处,便将你带了回来。”我想了想,心一横,问他:“我昨晚没干什么发酒疯的事情吧?!”
  他道:“如果不算抱着我死不松手的话,是没有发酒疯。”我一听,顿时觉得没脸见人了,可惜没有地缝让我钻,盯着他戏谑的目光:“咳,那就好。”反正都是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是抱着一个女人不撒手就行。
  他温和一笑,将手中的黑色衣服递了过来,轻声道:“你昨晚和衣而睡,衣服皱的不成样子定是不能再穿了,这衣服你等会儿换上去。”
  

  ☆、教不严,师之惰

  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床上,其中一个还被另一个死死抱住,衣服能不皱巴巴的吗,只是黑色的衣服不像白衣的风格啊。我抬头疑问的看着他:“这不是你的衣服吧?”
  他轻声回答:“不是,我的衣服你穿不合身,这是家弟的衣服,还从未穿过,他与你身形相仿,你可放心穿。”
  我怔怔“哦”了一声,接过他手中的黑衣,看看他比我要高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的样子,我确定他的衣服我穿上肯定不合身。
  衣服很合身,仿佛是为我量身定做一般,衬得整个人越显赢弱不堪,当然只是黑衣显瘦,不是我太弱鸡。
  饭桌上,白衣见我一脸茫然,大概以为我见到生人难免害羞,轻笑一声,淡淡说:“这是家师风之痕,这是家弟黑衣剑少。”被介绍的两个人皆是高冷的朝我点了点头。
  “我是白衣的朋友莲华不染。”看来白衣是误会了,我一脸茫然分明是被吓到了好吗!名字我就不吐槽了,但是黑衣剑少尖尖的耳朵显然不属于正常人类了吧?还有白衣师傅风之痕不应该是个喜欢暴力的老头吗?完全就是世外高人好吗!
  难道是霹雳侠影之前那些剧的NB人物,嗯,肯定是了。
  正在疑惑,白衣的师傅风之痕冷不丁的说道:“白衣没什么朋友,也从未带朋友来过孤独峰,你是第一个。”
  我握着筷子,愣在那里,想了半天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没头没尾的回了句:“放心吧,白衣师傅!我会待白衣好的。”话刚落,一直默不作声的黑衣剑少突然被饭噎住,怒瞪了我一眼,扭头咳了起来。
  无缘无故被人瞪,我十分纳闷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但看到他跟白衣对话期间还不时朝我丢过来一个得意的小眼神,我一下了然,感情这货还是个兄控,嘻嘻~,兄控好啊,兄控乐趣多啊。
  白衣为人冷静稳重,虽然总是沉默居多,又是洁癖(我有人证,黑衣!总觉得上次发酒疯,我要不是他朋友,一定会被一剑劈死的。),但重情重义,与他相处并不觉得无趣,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我观察未来徒弟的期间,经常去孤独峰蹭饭去,白衣也下山过几次,虽次数不多,但我们两个人都已经将对方当成知心好友。当然了,每次白衣下山都少不了黑衣那个兄控,每次见他吃味的样子,我总是不免心情愉悦一番,以至于只要我们三人呆在一起,就会发生以下的情况:白衣朝我笑,黑衣就黑脸,白衣看他,立马恢复一副中二青年的样子,如此循环……
  荷包事件,那孩子在我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害得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暗地观察这孩子,咳,我可不是什么怪蜀黎。观察了几天,越看越觉得这孩子是个好的,一人流落在外,风餐露宿,仍不失那颗赤子之心,为人勤快乐观、手脚也利索,更关键的是做鱼的手艺真心没话说,(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那鱼多好吃,才没有偷吃呢!),虽说根骨一般了点,但无所谓了,又不指望他出人头地。
  心里拿定了主意,望着眼前破旧的庙宇,暗自打气道“我这么俊俏,收徒行动一定会成功的!”说完就快步走进了一旦刮风下雨就会漏水漏风的破庙。
  七八岁大的秦一明正坐在稻草堆上面认认真真的编着一个草鞋,见到我之后,防备之意溢于言表。要是搁到现代,这般大的孩子可都是温室的花朵,宠都来不及。瞧瞧,下巴尖尖,湿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你,让人顿时心生怜意。
  那孩子睁着眼睛,看我正在盯着他看,从稻草堆上站了起来,疑惑中带着紧张问“你是上次那个荷包的主人,你来找我?”
  我笑着说:“你可愿意拜我为师,做我的徒弟。”一直挺直腰背的孩子猛然一震,我看那孩子眼中一闪而现的光亮,故作淡定,“吾名莲华不染,一直隐于山林,经过上次的荷包之事,观你人品心性皆为上佳,故而想要收你为徒,你……可愿意。”最后一句话,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学着风之痕摆一摆世外高人的风度还是很爽的。
  那孩子秦一明再怎么成熟也只有七八岁,等了一会见我真的不像开玩笑,认真看了我一眼,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师尊在上,弟子秦一明,承蒙师尊不弃,收我为徒。弟子定会堂堂正正,无愧于天,无愧于地,无愧于师尊。今后绝不违抗半句师命。天地为证!”
  “好!自今日起,你便是我莲华不染的徒弟,为师不求你能斩妖除魔,救民于水火,只求你堂堂正正,无愧于心。若有行差走错,亦是教不严,师之惰!”原谅我,对于某电视剧中主人公收徒的话一直耿耿于怀,语毕,我走过去,走到新收的徒弟身前将人扶了起来。
  新收的弟子秦一明也不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衣角发呆。过了一会,才望向我呆呆的说:“师尊,我真的不是在做梦!”他紧紧攥住我青色的衣角,哽咽地看着我,嘴里开始不停的喊着“师尊,师尊,师尊……”仿佛我不出声就会一直喊下去一般,心中暗叹一声,将人搂到怀中“师尊在这里。”任由怀中孩子暗自落泪。
  徒弟已经收到,该回家了!离开前,我领着徒弟与白衣告了别,反正我的住处与白衣的住处也不远,除了隐蔽了点,也没啥大碍,用上轻功大半天的时间就足矣,更何况还是按照我的速度来算的,所以并没有什么离别之苦。
  “师尊,我们回去吧,不然等会儿廉庄老师一定会出来找人的,师尊也不想被廉庄老师唠叨吧,您身体虽大病初愈,但还是小心为妙!”新收的徒弟一明在旁劝道。“好!这就回去了。就知道拿廉庄压我。”我转身应道。
  我现在借住在惜字学堂里廉庄老师的家里,之所以会借住在这里,全是因为我。徒弟没有一丝武功,我便随他一起走路,但不知道为何,行至半途,一点征兆都没有发起了高烧,成为了需要徒弟照顾的病人。幸运的是我们师徒二人正巧被路过的廉庄遇到,廉庄性格古灵精怪,爱好钱财,但生性率直良善重情义,所以我们被善心大发的廉庄带了回来。
  醒来的时候,发现救我的人是廉庄,只觉得内心一群神兽草泥马翻腾而过。我本以为这个世界顶多架空而已,却不想竟是我一直追的剧——霹雳偶动漫!那么黑衣剑少的尖耳朵就一点都不稀奇了,我看这部剧的时候,里面什么人物没有,什么森狱、什么绿王、什么妖市、可惜只看到了素还真的神秘组织魔吞不动城就来到了这里,……幸好白衣他们没有在剧情里面,不用担惊受怕哪一天好不容易交来的朋友被便当。
  之前看剧的时候我就在想性格古灵精怪的廉庄到底是怎么坚持下来给一群毛头小子们上课的,一天的时间里总是免不得要花半天调节孩子们之间的大小矛盾。经过这阵子相处,我只能说天性使然,廉庄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至少我在这里的七天,从未听到廉庄抱怨什么的。
  不过从这七天来看,剧情显然刚刚进行到玄霄之子随遇这一部分,天知道我都已经将剧情追到九轮异谱。我心里叹了口气,就算我不能回去原来的时空,那我在这个时空也也不想仗着自己知晓剧情,当什么所谓的先知。要知道在霹雳,除了以素还真为主的一班人马,其他人的生命都是说没就没的,就是素还真的那班人马也大多是处于九死一生的处境。
  回到屋中时,廉庄果然已经在了。正坐在桌旁看着什么东西,见我进屋,她带点嗔怪地说:“病还没好,就到处乱跑,也不怕恢复不了。”
  徒弟半路上碰到随遇与对方一起玩了,我上前侧坐在她身旁笑说,“我一大男人哪就有那么矜贵?!再说,我这么出去转了转,反倒觉得身体更加轻松了呢。”
  廉庄看了看我的脸色说:“看上去气色是好了一些,不过还是要多加休息。”我随口应了一声“知道了。”
  我暗笑着想,知道是知道了,照不照做下次再说。正准备挑几块桌上的点心吃,突然觉得奇怪,抬头看,廉庄一直盯着我呢,我心一跳,用疑问的眼神看回去。
  她举着手中的东西晃了晃,“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手工都不错的哈。不过你会吹吗?”我松了口气,差点以为她喜欢上我了,否则还不得被最光阴追杀,复低头去看点心,笑说:“你觉得会有人只做笛子却不会吹笛子吗。这可是我的强项。”
  廉庄将已然快要完工的玉笛递给我,“这是要送给什么人的吗?你先别说,让我猜猜,恩……难不成……是送给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就点我吧,进入专栏,收藏作者,抱回家吧。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

  廉庄将我上下打量,不等我说话,突然语出惊人:“小莲花,你该不会想要以身相许吧,虽然你长得还可以,但是姐姐我可不是这种随随便便的人啊。”
  一口点心一下卡在喉咙里,我大声的咳嗽起来,廉庄忙递了水过来,我连着灌了几口水,摸着胸口才缓过劲来。
  廉庄又气又笑着说:“这点心可没人和你抢!”我一边擦着嘴,一边心里琢磨,该怎么回答才不会被老狗追杀。最后只能若无其事地说道:“我原本的笛子送给了随遇,这笛子是我给徒弟的,总不能厚此薄彼吧,还有咱能别喊小莲花吗,太有损我的形象了。”
  “原来不是送给我的啊!真是害我白高兴一场。”廉庄故作失望的说道。我苦哈哈道:“我就算送你银子也不会送笛子啊。”廉庄一听立刻喜笑颜开:“银子,这个我喜欢,小莲花这么名字我以后就少叫几次好了。”
  廉庄走后,我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帐顶,想着刚来这里的第二天我与随遇碰面的事情……
  随遇蹲在地上,一个人念念有词说着人之初,性本善什么的,正是今天廉庄所教的三字经。我一时好奇走上前去,想要看随遇在地上写什么东西。
  蹲在地上的随遇见我靠近,又正瞅着他,忙从地上站了起来,拘谨的朝我打招呼:“啊,你是之前廉庄老师带回来的病人,不染叔叔,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我打量了一下地面上的字,朝随遇一笑:“廉庄老师今天才教的内容,你竟然已经会背会写了,真是聪明。”
  随遇挠了挠脑袋:“虽然随遇已经学会默写,但其中的意思我却还是不大理解。”
  我点点头,心想古代教学一般很少讲授课内容的其中含义,大部分都是靠自己去理解的, “你年纪还小,不理解很正常的。”
  随遇问:“不染叔叔,你能教我吗?”望着一脸期待的随遇,我实在不忍心拒绝他,含笑说道:“当然可以啊,只要随遇问的问题我能够答的上来。”
  从小到大,我对于孩子向来没有抵抗力的,那一手吹笛子的功力也是哄小孩哄出来的,为此爷爷还笑过我,说我歪打正着。
  见他一脸欣喜,我说:“走吧,咱们边走边说。”他点头。
  廉庄已经结束今天的教课,天色也不晚了,正好边讲边送他回去。
  随着路程的缩短,随遇的问题也从书本问到了不同的人或事,他的问题让我这个现代人有时也难以招架。
  从随遇在课本上遇到不解的问题说到古今趣闻,大多都是随遇问,我便答,顺便再为他讲一些有趣的故事,好玩的事情。  
  “随遇到家了。”路程再远也有走完的时候,堪堪能够遮风挡雨的草屋已近在眼前,随遇一脸不舍的看着我:“书上说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不染叔叔你能当随遇的朋友吗。”
  我欣然一笑,故作诧异:“我们不是已经成为朋友了吗?”随遇反应过来忙说:“太好了,随遇有朋友了。”我说:“是啊,随遇有朋友了!为了庆祝我们成为朋友,随遇愿听我奏曲一首吗。”
  随遇说道:“原来成为朋友还要庆祝一番,不染叔叔!随遇十分愿意。”
  我看着单纯的随遇,面不改色:“当然,庆祝是必须的。”随遇笑答:“哦!”
  我拖他坐到旁边的草地上,取出一直随身携带的玉笛吹奏起来。太阳刚下山,草还是温的,微风吹在脸上,带着点凉意,分外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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