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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愿意为了你生孩子》
作者:庸庸碌碌
【文案】
我是真的愿意为你生孩子。
我是真的爱你爱得没了自尊。
为了你,我进过监狱,杀过人,偷过东西,做过贼。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谁叫我是个二流子、无可救药的恶棍、丧尽天良的小混混,社会底层的烂鱼,大字识不了几个,坑蒙拐骗、烧杀抢劫却样样沾手。
你说你不喜欢男人。
我便学着涂上口红,穿上女装。
你说你想要个孩子。
我想尽千方百计从黑市买来了人造子宫,装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你让我把肾割了,换给你的父亲。
我乖乖在手术单上签了字,换了肾。
你说我们生来便是两种人。
你说我们从一开始便是错的。
你说我不该来找你。
你说我最好立刻从你的眼前消失。
你问我为什么不死在那张肮脏的手术台上?为什么要生下那个野种?
因为我爱你啊!爱你爱得忘了疼。爱得发了疯。不惜手染鲜血,脚踏尸体,也要和你在一起。
内容标签:生子 豪门世家 恩怨情仇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许和,唐久 ┃ 配角:ABC ┃ 其它:
第001章 第一滴心头血
那人造子宫花光了我口袋里最后一个子儿,此外我还欠下了一屁股的手术费。
我躺在手术台上,想着两个小时候后,自己能不能从那扇挂着白被单的门上活着被抬出去。
底下诊所的麻药都是廉价的。针管里的液体透着浑浊的黄。冰凉的药剂顺着手背上突起的静脉,流向四肢百骸。
我姓唐,单名一个久字。
长相守候情花开,久望尘世待君来。
我书读的不多,只记得这一句诗。给我算命的瞎子说,我一生情路坎坷,注定守不着花开,见不得月明。没想到,不幸被其言中。此时,我竟有些后悔没多花二十块钱在他那儿买张招财消灾的护身符。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喜欢了二十多年,稀罕得不行,捧在手上怕磕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他是我心尖子上的人。我要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他。
十岁那年,我把他捡回家。那小家伙只有三个月,咿咿呀呀地连话都不会说,小胳膊小腿得乱蹬,活像个坏脾气的小猫崽。
我用小米熬成了糊糊一口一口喂进他的嘴里。这一喂就喂了三年。
等他稍稍长大一点,便用长出几颗小牙的嘴奶声奶气地唤我作“哥哥”。
我是个天煞孤星,克父克母的命。孑然一身,全靠着街坊邻居的救济。到了十二岁,爹妈留下得那点钱就被用得差不多了。我没再上学,在一家砖窑厂靠给人搬砖赚些钱过活。搬一块砖8分钱,两块一毛二。等搬完了十块就可以在砖窑的食堂里买些便宜的豆沙馒头回去哄哄那小家伙。
那时的日子虽过得苦些,我倒也自得其乐。
我给他取了个乳名叫“壮壮”,盼他活得健健康康、身强体壮。
壮壮到了上小学的年龄。我掰着指头仔细算了算那些书本、橡皮、铅笔加在一起也得有百来块。对当时的我来说,那张大面额的纸钞是想也不敢想的事。可是为了壮壮,我可爱的小家伙,我觉定铤而走险,偷一张。
我曾见过那些菜市场里的扒手们,悄无声息地便将手伸进那些被捂得严严实实地包里。若是做得聪明些,根本不会被发现。
我站在那个飘着鱼腥味的死鱼摊前观察了良久,终于挑中了一个脖子里挂着二两粗金链子的胖男人。我乘他没注意,抢过他的小皮包,疯似得撒开脚丫,在人群里左闪右躲,上蹿下跳。那胖男人在我身后步步紧逼,扯着嗓门大喊:“抓小偷!抓小偷!”
我没回头,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前跑,钱!!钱!!钱!!钱是我祖宗。
直到身后再也听不到一星半点的脚步声,我才拐进了一个堆满了垃圾的小巷子里,靠在那砖墙背后直喘气。
钱来得这样容易。
那之后,我辞了砖厂的工一门心思地做起了我的神偷行当。可这也只能勉强满足壮壮日益增大的食量,看着小家伙捧着缺口饭碗,认真将碗底的米饭舔了个干净的小摸样。我的心里别提有多算了。
当壮壮捧着那张红通通的“三好少年”奖状来到我面前,一个字一个字对我说:“哥,我不读书了。我要赚钱养你。”
我流着泪,狠狠抽了他一耳光,“哥这辈子毁了。可我不能让你也毁了。你和哥不一样。你该有更好的人生。”
我会让他有更好的人生。我读不起的书,我要让我的弟弟读上,再苦再累,哥都得供壮壮上学。
从那以后,偷、抢、拐、骗,那样赚钱我干哪样。我成了A市彻底的二流子,小混混。我的人生再没有底线,连我自己有时候都tama瞧不起我自己。
可我开心,我乐意。我还有壮壮。他是我那黑暗龌龊世界里唯一的光,有了他,即使身处黑暗,我也觉得是暖的。
壮壮说:“等我长大了,我来养你,哥。”
我有手有脚哪用他来养,只求他过得比我好那便足够了。
我以为这种日子会一直持续到我生命的尽头。直到有一天,一伙人高马大、训练有素的大块头们闯进了我的家门。
那时,粥还在煤气上热着,发出“刺啦刺啦”的响声。
他们围着壮壮又是拍照又是换衣服的,最后干脆不顾小家伙的阻拦将其抗在肩上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屋子。
他们管壮壮叫“少爷”。
就这样,壮壮回到了他原该拥有的生活里。我的光消失了。我的太阳也没了。我一个人站在黑暗里喊哑了喉咙也没能把他喊回来。
壮壮,我的壮壮,我的弟弟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过得越加堕落,爱上了酗酒。酒可真是个好东西,一醉解千愁。醉了就什么都不用想了。醉了就能见到我的壮壮了。
他现在是少爷了。一定又长高了。没有浓眉大眼,也该是龙眉凤目。这小子从小就白白净净,粉嫩得像个刚出笼的包子,就连隔壁瘪嘴爱挑刺的李大婶都夸他长得俊。
我把爹娘留给我娶媳妇儿用的房子给卖了,过起了漂泊的日子。
从A市到B市,从B市再到C市。我识得字不多,读那些那些用横竖线圈起来的报纸就更费劲了。不如买些花花绿绿的娱乐杂志来得实惠,至少还能看图认认脸。
一年过去了。
两年过去了。
三年过去了。
。……
五年过去了。
我终于找到了我的壮壮。他被装在那些被玻璃隔开的塑料箱子里笑得是那样的开心。在我触摸不到的地方,他已经那么大了。但在我眼里,他永远都是那个小小的壮壮。他耳朵尖上的那颗小痣,和他喜欢眨眼的那些个小动作真是一点都没变。
我摸着冰冷的电视荧屏,轻轻道:“壮壮,你还认识我吗?我是哥哥呀!”
他一定会笑着跑过来,用两条胳膊圈住我的手臂,冲我撒娇:“我等了你好久了,哥。你怎么现在才来。菜都要凉了。”
是的,我来晚了。原谅哥哥,哥哥再也不会离开你了。哥哥不能没有你。
我们回家吧!壮壮!哥不求你出人头地。哥也不怕和你过苦日子。只要让哥哥够得找、摸得到壮壮就好。
壮壮不再叫壮壮了,他有名有姓,还有了个跺跺脚、T市的地就抖三抖的牛B父亲。
“许和”,我看着这两个陌生的字,这么着都不顺眼,还是我的“壮壮”念着好听。
第002章 第二滴心头血
从C市到T市得转两次火车。我摸着口袋里那仅有的几张纸币,将他们捏在手里数了又数,才走到买票的窗口前,买了一张硬座。
五年里,物价翻了又翻。原来一块一份的晚报都涨到了十块。
买完了车票,我手里只剩下几个钢镚了。
我坐在站台前的绿色塑料坐椅上等车,一卖报纸的大爷推着辆小车从我的面前经过。我盯着报纸上彩印的图片看了许久。我的壮壮穿着笔挺的西服,鼻子刀削似得硬挺。他的鼻梁上架着副金丝眼镜,笑起来斯斯文文的,又带着点少年人的调皮。
我咬咬牙,花完了所有的钢镚买下了那张报纸,小心翼翼地卷起来贴身放在内衣口袋里。
等上了火车,找着了座,我便迫不及待的从怀里掏出那张压得皱巴巴的报纸,努力抚平上面的每一个折角,眯着眼睛把每个字刻进了脑子里。
邻座的大哥厚着脸皮将脑袋凑过来,“兄弟,看报纸呢?看完了也给哥瞅瞅呗?”
我把报纸往他那边挪了点。
“这小伙子长得真是一表人才。要是我闺女将来也能给我找着个这样的上门女婿。老大哥我就算躺在棺材里都能笑出声”,大哥的嘴里念叨个不停。
“他是我弟弟。”我小声说。
“哎呦”,大哥“噗嗤”一声捂着肚子笑开了,过了好一会儿在意犹未尽地抹着眼睛残留的小泪花,拍着我的肩说:“老弟,大哥这辈子吹过的牛那是海了去了。可碰上你这能把牛吹破天的,还是头一遭。他要是你弟弟,你还能穿这身坐在这和我耍嘴皮子。有那功夫你都左搂右抱上天上人间享受去了。做人就得踏踏实实的,知道不?穷有什么?大哥也穷过。可咱不能揣着穷儿还打肿了脸装胖子。”
“他真是我弟弟,”我又一次重复道。
“好好好!他是你弟弟。”大哥被我弄得不耐烦了,“我大爷还是联防署署长呐。吹牛也不是你这样吹的。”
太阳落了山,车内亮起了灯。车窗玻璃就像面巨大的镜子把人照得一清二楚。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水肿着眼皮,凸起的眼球布满血丝,胡渣东一块西一片地倒错在下巴边,脸上不见肉,尽是一片皮包着骨头,白色的廉价外套上有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臭塑料味。若是不说,我都忘了上一次洗澡是在什么时候。只记得最近那次,找了个公厕,锁上门,就着凉水在身上抹了一把。
我像被烫伤似得飞快地别过脸,不敢再看向那块玻璃。目光无所事事地在桌上游走,最后定格在了自己的双手上。
我从未觉得自己的手是那么陌生。我摊开手掌,举起双手,凑到眼前。这是一双干惯了粗活的手,关节粗大,手心布满了老茧,大拇指的指肚上还留着一条丑陋的疤。我用他偷过东西,砍过人,捡过破烂,搬过砖。它长在我身上,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可就在此时,我突然无法想象自己用这双手抱住壮壮的样子。那是多么令人作呕的一双手。我怎么舍得用这样恶心的东西去碰我的弟弟。它们不配。
到了晚餐的点,车厢内陆陆续续地响起一些撕开塑料包装纸的声音。列车员推着餐车在火车上来回兜转。
邻座的大哥掏钱买了碗方便面,又管人要了热水。一时间作料包的馥郁香气弄得满车厢都是。
我默默吞了口口水,胃里灼烧般的疼痛更加剧烈。忍忍就好了,等到了车站,找只肥羊干上一票,什么都有着落了。
我眯着眼睛,装成一副打瞌睡的样儿翻了个身。
等着那那刀子磨胃的痛感过了之后,瞌睡虫慢慢爬上了脑袋。
再醒来,除了透过窗子照进来的一抹月光外,只有那时不时响起的一两声鼾声伴着磨牙和梦话的响动焦躁地占据在人的心头。
桌上的方便面早已凉透,浑浊油腻的汤水上飘着几小节的碎面条还有那把随包装配赠的白色塑料小叉。
我拿起那纸碗,将汤水连着残渣碎屑一饮而尽。
对付着过完了今天,还有明天和后天,这日子像心里绵长的思念一样,绝望而没有尽头。
壮壮,你大约会看不起这样的哥哥吧!
哥哥没本事,更没骨气。是不是过惯了趴在地上的日子,就再也没勇气直起腰版,做回一个真正的男人?哥哥是条狗。狗的眼里只有食物,哥的眼里只剩下钱。有钱才能活下去。活着找到壮壮。
凌晨5点,站台上冷冷清清,只有几个缩着脖子的年轻人在原地跺着脚。一阵寒风吹来,稀稀落落的人群跟着抖了抖。我背对着车道,恨不得将脑袋缩进脚脖子里。塑料外套到底单薄,挡不住寒风,得想办法给自己弄身厚重的外套了。
时间总是过得那样快。肚子才过了一会儿又饿了。
我的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盯在那些人鼓起的腰包和口袋上。钱啊,钱!真是能让人生也能让人死。
我没想过换行当。坑、蒙、拐、骗、偷、抢。以前做什么,现在做什么。我只会做这些,不会做别的。
老天爷能眷顾我这个二流子,让我活到现在,而不是被乱刀砍死在某个肮脏的小巷子里,已经算是它的仁慈。
我还能要求更多的吗?
这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万。每个人的命运却各有不同。我是个天生没运气的,注定了一辈子过苦日子。怨不得天,由不得人。兜兜转转,还得自己一口气把所有的苦都抗下。只希望上天保佑我的弟弟,一辈子平平安安,顺顺利利。让我做什么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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