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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为了你生孩子(包子)——庸庸碌碌

时间:2016-01-17 19:25:59  作者:庸庸碌碌

   
    第003章 第二滴心头血
   
    T市的繁华远超出了我的想象。摩天大楼接踵而起,到处都充斥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气息。
    打扮摩登的男女们在闹市街头行色匆匆。
    嫉妒,贪婪,虚荣,被写在每个人的脸上。
    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丛林里,欲望比任何时候都来的直接。这世界就像是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超级市场。想要,就伸手去取。
    我顺着那条灯红酒绿的大道向前,一路走,一路偷。
    这里的人多是笑贫不笑chang,信奉的是有钱便是爷。
    那蹬着一双小高跟的年轻女子,迈着小內八,娇滴滴地瞟了我一眼,边抚弄着涂着闪光色的指甲,边听着耳边的手机,嘴里不住叫嚣着:“没钱你跟我提什么条件。有本事去偷去抢啊!姑奶奶不管你用什么手段。能偷着,抢着也算你的本事……”
    城里的有钱人可真会玩。我只听说穷得臭要饭的,不得已落草为寇做了贼,没见过端着自己饭碗的,还惦记着别人袋里的钞票。
    趁着那女人撒娇打电话的功夫,我加快了脚下的步子,打她的右手边擦肩而过。我下手的动作很快,快得让人看不清。等那女人放下电话,我的手里已然多了一张硬塑料制得卡片。有了这张卡,乘起车来要方便的多,再不用买票,只要往那机器上一刷,任你坐到T市的哪个角落。
    壮壮的爸爸在T市买下了一栋楼,取名“瑞锦大厦”。那是T市仅此于Y塔的地标形建筑。它矗立在三角洲经济发展区的中心。人们削尖了脑袋都想在其中混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和我出生的A市相比,这里就像是另一个世界。它看起来那么美好,那么繁华,却不属于我。
    那些百货商厦,陈列着一批精美至极的商品,从箱包,到奇奇怪怪的小罐头,细看那标价牌上的数字够我在老家吃上两个月的肥鸡。我可以看,可以闻,可以触屏它们的每个纹理,但我没有钱买下它们,使用它们。
    是不是人都爱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夜幕如期而至。路灯一盏接着另一盏亮起。树上缠绕着小辣椒一般的霓虹灯串,草丛里探出五颜六色的银色光珠。更别提那些可摘星辰的大楼。那些可动的光影投影在巨大的楼面上形成一幅幅可移动的图像。
    我避开人流往那低矮的平房处走去。那里黑暗一片,少有灯光,连地面都满是坑坑洼洼的小洞。狭窄的玻璃门后,透出暗红色的光,那门上用廉价塑料纸贴的“旅”字模糊得让我辨认不清。问了几家旅馆,住上一晚最便宜的都得一张百元面额的纸钞。
    我身上有五六个得手的皮夹,除去吃喝,尚有余力让自己睡个暖和觉,便捡了其中一家少许干净的,开了一间房,租了两晚。
    店主拿了钥匙示意我跟他上楼看房。斑驳的墙壁上满是油渍,碎木板拼成的楼梯在我的脚下咯吱作响。
    房间位于二楼,略有些霉味,连着独立的厕所。我粗粗打量了下窗外,贴着邻家的阳台,隔着一臂的距离,翻出窗外便可逃生。
    我爽快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质地良好的男士牛皮夹,动作很是娴熟,就像做了上百次,就像这个皮夹原本就是我的。夹层里的纸币足有一指节厚,我从里面抽出了三张,递给老板,“不用找了。”
    老板的脸色当即缓和了不少,紧绷的脸上甚至有了些许笑意,推脱道:“那怎么好意思。大家出来讨生活都不容易。那这样,唐先生,你慢慢休息。我先走了,有事叫我啊!”
    我将他送到门口,顺手将门锁反锁,脱下外套,怀里藏着的几个皮夹掉了一地。我把其中的现金硬币归拢在一处,其余的空皮甲用黑色马夹袋装好,准备明天一早找个远些的垃圾站丢了,也省得被人看出马脚。
    浴室里有现成的牙膏牙刷、剃须刀片,还有塑料小包装的洗发液与沐浴乳。我洗了个热水澡,剃完胡须,刷完牙,日积月累的疲惫感在这一晚倾斜而出。
    我拉过一边的毛巾擦干脸,随手在满是雾气的镜子上抹出一个“之”字。
    镜子里的我依旧年轻。十九岁正是青葱少年时。可我的脸上已经看不到少年人的朝气。岁月于我留下的更多是与年龄不相符的麻木与沧桑。
    人不天真枉少年。我说,太过天真死得快。
    我没后悔过。离家太久,连家乡的样子都快记不清了。走得太远,远到回头都已看不见来路,唯一能做得就是跟着自己的心走下去。
    我的心对我说,我很想我弟弟,想得酸疼酸疼的。没人教过我什么叫思念,什么叫爱。我也不理解为什么人们会怀有那种美好的感情。
    有些东西走到了头就碎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梦到了头也会碎。
    被单被洗得泛了黄,洗衣粉的味道捂在被子里挥之不去。很多个夜晚我都会将就在某块避风的砖墙后,或是游荡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繁华的街市与贫瘠的小城对我来说都是相同的,一样得的陌生,一样得没有归属感。
    “壮壮,你还记得哥哥吗?你还愿意跟哥哥走吗?”我像个傻瓜,自言自语地对着头顶上的白炽灯说话。
    旅店的隔音效果很差。那些汽车轮胎飞驰过柏油马路的摩擦声盖过了一切。墙的另一边,一对男女正纠缠着。那女子叫得很媚。每一个喘息声都能轻易撩起潜伏在雄性血液里的征服欲。
    然而,这一切都与我无关。
    我躺在被子里,睁着眼,久久无法入睡。等着第二天的太阳从窗的那头将我唤醒,我要给自己买身像样的衣服,穿得跟个正经人似得,大大方方地去见我的弟弟。
    一切都会变好的。
   
    第004章 第二滴心头血
   
    我穿起衬衫,打好领带,将那双人造革的平底皮鞋擦得噌噌亮。
    我设想过无数次我与他重逢的场景,隔着人群,隔着玻璃,隔着千万重的屏障。
    我仰头看着楼顶硕大的“瑞锦”二字,脚像踩在棉花上似得直发软。
    电梯直通向大厦的最高层。
    年轻董事的私人秘书将我拦在了他的办公室外,她问我:“您有预约吗?”
    我摇头,我说:“我来见我弟弟。他就在这里面。”
    她用看疯子似的眼神看着我。
    我蹲在电梯门前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壮壮。
    他长得比我都高了,退去了年幼时的稚气,脸角的轮廓锋利而挺拔。
    我的嘴唇无声的蠕动的两下,喉咙哽咽得厉害,“壮壮。”
    “我是哥哥呀,壮壮!你不认识哥哥了吗?”我上前攥住他的胳膊,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两个还温热着的茶叶蛋,“你小时后最喜欢吃这个。现在哥有钱了,哥给你天天做。”
    那茶叶蛋在推挪间在他的西装袖口上留下了两道褐色的狭长污迹。
    “哥”,他叫我。
    “哎”,我没出息地将头埋在他身上痛哭起来。五年了,我做梦都想听他叫我声“哥哥”。我紧紧抓着他的胳膊,生怕一松手又失去了他,“哥在这儿。哥找了你好久,壮壮。哥终于找到你了。”
    等我的情绪少许平复了些,壮壮把我带进了他的办公室。
    那些墙都是用几米厚的钢化玻璃做的,流云从这头慢慢飘向那头。黑白两色的简约风格,他们管这个叫做“现代艺术”。
    我局促地坐在沙发上,双手、双脚都不知该如何安放,呆呆地盯着茶几上的一只玻璃天鹅样的烟灰缸,眼角的余光却不停地飘向正在办公桌前忙碌的壮壮。这小子成熟了不少,已经不是那个只会跟在我屁股后面一个劲叫“哥哥”的那个小不点了。
    “哥,这几年你过的好吗?”壮壮坐在沙发的另一头,语气熟念。
    “好,都好”,我的心理千头万绪,也不知从哪儿说起,只是这样看着我的壮壮,心里就已满足的不行。
    “壮壮,跟哥哥回家吧!”过了良久,我鼓足勇气说道。
    “哥,那么那多年过去了。你都没变。还是那么地不识趣。”壮壮皱起了眉头,眼神里写满了不耐,“你要我跟你回去?回去继续过那种三餐不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吗?”
    他问得尖刻,说得却都是事实。我无从反驳,哑口无言地呆坐在原地。
    一时间气氛竟是前所未有的尴尬。
    壮壮压低了声音,换了个更缓和的口吻,“哥,你为了拉扯我长大吃尽了苦头。这些我都知道。我打心里感激你。可我已经不想回去和你过那种苦日子了。我现在是许家的少爷,许和。老爷子只有我一个儿子。早晚许家偌大的家业都是我的。”
    “壮壮”,我被他说得没了主意,在我千万次的假设里从没有一种会是如今这个状况。
    “哥,留下来吧!留在T市帮我。我的身边缺少信得过的人”,壮壮恳求道。
    “好”,我点点头。
    这天晚上,我没有回旅店,而是去了壮壮位于T市西郊的私人公寓。
    “会用枪吗?”壮壮摇晃着玻璃酒杯中的金黄色液体问。冰块随着手指的跃动,撞击玻璃壁,发出悦耳的响声。
    我摇头。
    “那就去学。我给你派个人。”壮壮说完猛灌了一口威士忌。
    他要把我培养成许家合格的看门狗,为他扫清路障的清道夫。
    训练我的是从特种兵营退役回来的老兵,一招一式玩得都是真家伙。
    每天早晨,我必须负重二十五公斤跑完三千米的山路,超出一分钟加练一百个俯卧撑,午后则是近身搏击,晚上到靶场连枪。
    壮壮再也没露过面。
    我的身上没了一块好肉,表皮下尽是一些受外部撞击造成的肿块与淤血,最严重的时候在床上躺了两天两夜不能动弹,连张口嚼肉的力气都没有。
    我开始接触枪支,大量的枪支。
    从左轮到博特宁再到猎枪、冲锋,口径的大小从5.6毫米再到12.7毫米。
    与一次可连发数弹的自动枪械相比,那些非自动枪械更符合我的口味。人与枪需要磨合期,你得在一瞬间完成退壳、排壳和装弹的过程。
    在开枪的一瞬间,你可以随意控制他人的生死。就连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物都得匍匐在你面前苦苦哀求你放他一条生路。很有意思不是吗?
    中靶率达到百分之百后。老兵给我一把从美国走私来的灰熊温彻斯特马格南手枪。这是把大口径的半自动手枪,我在枪头给自己配了把消音器,弹匣里还剩下3发子弹。
    这玩意儿我还是第一次上手,加长的枪管、直角形扳机护圈和可微调的照门。我试着瞄准了面前的金属靶,想象着扣下扳机后的反冲力会否使抢偏离准心。
    “小子,我能教你的已尽数倾囊而授。如今只剩下这最后一项,用活人打靶。”老兵嘴里叼着根烟,吊儿郎当地伸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两下,“瘁过血就别想再走回头路了。好好想想吧。”
    “从前拿刀砍人,现在拿枪杀人”,我说得坦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这话在理。”老兵掐灭了烟,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4寸彩照。照片上印着一个光头男人,面带凶相,脸上满是横肉,“做了他,你就算出师了。”
   
    第005章 第二滴心头血
   
    一枪爆头溅了我一皮鞋的血。
    脑jiang混着鲜血的颜色尤其恶心,我只是把皮鞋在对方的T恤上蹭了几下,缓解了心中那苦闷到想把胃都吐出来的恶心欲望。
    我没有试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面部特征,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五官,不具备任何标示性,就连我隐藏在宽大袖子中的颤抖双手也未能将自己出卖。
    我走出酒店,拦了一辆出租,在人流密集的环形广场下车,转乘公交,如此反复了两三次,绕了些路才回到住处。
    壮壮来了电话,只说了三个字,言简意短,“辛苦了。”
    我过起了标准杀手的日子,暄伏夜出。
    三天后,我接到了壮壮给我的新任务,用的还是那把灰熊。只是这次子弹备足了7发。
    我藏身在宾馆内的通风管道里,只等着那肥猪把那些高大壮实的黑衣保镖都撵走。
    前xi用不了几分钟,那些碍眼的保镖被呵斥着滚到了客厅里。
    那老头显然对后背位情有独钟,三层白肚子随着腰胯的动作卖力抖动,一波三折,此起彼伏。我将手枪从灯管缝隙间探出,只等那gao潮一刻。
    肥猪一挺腰,两股战战,一声粗喘。
    我赶忙扣下扳机。
    肥猪无声倒下,压在了那女人纤弱的后背上。潺潺的鲜血像是堵不住的水龙头争先恐后地从他脑壳上的枪眼里冒出。
    女人尖叫起来。
    我赶忙从通风管爬回倾倒垃圾的大孔道。
    又一票生意结了。
    我没有回到公寓,而是拐过三个弯去了“瑞锦大厦”。
    “哥,我就知道我没看错。你天生就是个杀人的料。”壮壮的心情很好,挡着他路的绊脚石在一个月里死了两。从此后,在许家再没有胆敢与他作对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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