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匆匆过去。
床上的那个人,面容安祥,静静地睡着,少了醒时的狂野和霸气。
八年过去了,他的面色仍然红润,丝毫没有病者的苍白,显然,他被照顾得非常好。
可八年的时间,岁月又在每个人的脸上都留下了它消逝的痕迹,以证明它确实存在过。
这让贺清文不禁想起了道格朗曾对他说的一句话,他说,能遇上他,不枉他道格朗一生辛苦的等待。
他那时又是怎么回的?
他说,胡说,哪来的一生,他们只相处了四年!
如今,他也到了道格朗刚刚遇到他时的那个年纪,这些年的风云变幻,让贺清文体会到了失去,拥有,再次失去,再次拥有,生命就好似一个波浪,跌跌宕宕,起起伏伏。
此时此刻,他才明白道格朗所说的一生,并不是指生命的长短,而是指他付出太多代价换取得来的胜利,到底燃烧了他多少生命。
他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义。
“我没拗过曼西,她今年把孩子们都带走了,家里现在只剩下了咱们俩,会不会太冷清?”他轻轻笑了两声,又说,“但孩子们都大了,我也要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是不是?”
脑电波图嘟嘟地响了两声,作为对他的回答。
他握住了道格朗的手,两枚蓝宝石戒子在灯光的映射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八年的时间很长,忙忙碌碌的工作占据了他每天大部分的时间,而让他暂时忘记了这个人长久睡去的事实,有时在不经意间一眼看去,会让他以为这个人只是在赖床,那一眼过后,他又匆匆离开。
可工作总会有忙完的时候,每当他做完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卧室,与这个人对望,那种空寂感就会倏地一下袭上他的心头。
于是,多年来他就形成了一种习惯。
跟睡着了的道格朗说话,体会他脑电波图波动显示的每一个意思,接下来,大部分的时间就握着他的手,坐在他身旁,陷入很久远,很久远之前的回忆当中。
他记得萧暮远与道格朗对决的时候,萧暮远曾经问过道格朗,当初为什么会选择他,而道格朗当时并没有回答。
他不知道那一刻道格朗的脑子在想些什么,他只记得,那个时候他看到道格朗静静地低下头,看着桌面,嘴边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他当时在想什么呢?
每一次贺清文回想起这里时,他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他们当年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他本来打算在餐厅只做个侍者的,但那天弹钢琴的瑞奈因为特殊情况没来上班,于是餐厅的经理就派人到外边寻找可以顶替瑞奈的人,可是像瑞奈那种级别的实在很难找,结果即使找到了人经理也不是特别满意。
就在经理急得团团转的时候,他站了出来,他对经理说,“请问,我能不能试一试?”
经理当时看了他一眼,显然对这个刚来的还有点陌生的小服务生产生了质疑,但好像也没什么办法,于是点点头,指了下钢琴,“你去试试。”
贺清文走到钢琴边,沉了口气,气定神闲地坐了下来。
他抬手,将手指放在了黑白键上。
轻缓的音乐起调,有力的节奏相继,他当时弹的是The Color Or The Night。
他本以为只需要弹一小段就可以了,但经理并没有喊停,于是,他只能继续弹下去,直到整曲结束。他才抬起头,看到了听得一脸沉醉的经理。
半晌,经理猛地一拍桌子,“就是你了,今天晚上,双倍工资。”
“谢谢!谢谢您!经理!”听到后,他的眼睛一亮,欣喜若狂。
当天晚上他弹了一首流行音乐苏菲·珊曼妮的Going Home,因为节奏轻快,还没有人把它改成钢琴曲,所以他试着将这首歌改编成了钢琴曲,会让很多人感觉到新颖。
这首歌在美国相当流行,而贺清文之所以喜欢这首歌,还是因为它背后那个家喻户晓的故事:一位男子坐在长途车上,一路上沉默不语,同车的游客与他聊天,才知道,他刚刚从监狱出来,释放前给妻子写了封信,如果她已另有归宿,他将祝福她,如果她还爱着他,愿意让他回去,就在镇口的老橡树上系一根黄丝带,看不到黄丝带,他将随车离去,永远不会再来打扰她。汽车快到了,车上所有的人都盯着窗口向外看去,突然全车人都沸腾了起来,他们看到,镇口的老橡树上挂上了几十上百条黄丝带,就像欢迎的旗帜迎风飘扬——
从此,黄丝带便成了美国“欢迎被囚禁的人重获自由”的标志。
也许是因为这首曲子的意义,也许是因为曲子的新颖,贺清文当天晚上很受关注,小费如流水似的揣进了兜。
不一会儿,经理就把他叫到了一边,小心叮嘱了几句,话里间带着一点暗示,他亲自递过来一瓶上好的葡萄酒,交到贺清文手里,让他送往一个贵宾包间。
于是,便有了他与道格朗之间的第一次接触。
到现在,他依然记得,他走进包间,向屋内望去,正对着门口的那个主席位上那个人也转过头来看着他,那双宝蓝色的眼睛炯炯闪着光,就像是大海深处那些暗藏的旋涡,深邃且带着慑人的力量,只那一眼,他就被这个人身上的气势给震慑住了,并且被深深地吸引。
那一晚,他站在那人的身后,偷偷看了他多少次?
二十八次。
贺清文清楚地记得,是二十八次,他一直在心里默默地数着。
“快点醒来吧,道格朗!”
贺清文悠悠地叹着气,将脸贴在了道格朗的手心里。
圣诞之夜,屋外,是冰天雪地的世界,屋内,两个人躺在床上,形成了他们小小的天堂。
明月皎洁,满空星辰。
上帝睁开他半只眼,偷窥世间的每个角落。
他在笑——
他总是跟世间的所有人,开各种不同的玩笑。
他发现,他寻找,然后随手扔下一颗种子,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等着——
等着它发芽,开花,结果。
没有人会知道,就在他们餐厅相遇的那一瞬间,康顿庄园花圃里的某一处角落,正有一颗种子,悄悄地顶开了上面松柔的泥土,萌动出芽——
它的名字就叫Black datura——黑色曼陀罗。 正文(完)
☆、番外一:康顿庄园的早晨
那事儿,发生在埃迪十岁的某天早上。
整幢楼里先是传来了贺清文的一声大叫,紧接着是哐啷一声,他把卧室的大门猛地一下拉开了。
“霍德,霍德——”
“发生了什么事?Diven老爷?”霍德急急忙忙由楼下跑了上来。
贺清文揉了一把凌乱的头发,神情特不自然地向屋外瞧了瞧。
“赶快把亨利叫来。”
“好!”
哐啷一声,贺清文把大门关上了。
霍德刚回身,想去给亨利打电话,身后哐啷一声,门又打开了。
“霍德!”
“老爷,您还有什么吩咐?”
贺清文把头探了出来,“告诉孩子们今天不用过来了。”
霍德一愣,想问为什么,门啪地一下,又关上了。
老爷今天是怎么了?
霍德站在门口狐疑了半天,摇摇头,跑去给亨利打电话。
贺清文在屋里来回踱步,并用异样的目光不停地看向床上的道格朗,和他身上的某个部位。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半个小时后,亨利赶了过来,他和霍德一起站卧室门口刚抬起手想要敲门,贺清文已经打开了门,一把抓住了亨利的衣袖,猛地一下把亨利拽进了卧室。
一分钟后,屋里突然传来了一阵抽吸的声音,之后再度无声。
两分钟后,亨利第一个出声了,“怎么会——这样?”
作为一名医生,面对任何罕见病理,照理说都应该见怪不怪,可眼前的情形确实闻所未闻,直到现在,他感觉自己的头发根还在发麻。
床上的道格朗,如往常一样安睡在床上,眼睛闭着,面色红润,但是画面扫过,就是感觉哪里不对——确切地说,有什么地方叫人看着相当诡异。
三人并肩站在床前,直觉背后飘起了一股阴森森的风。
霍德足足惊呆了半晌过后,才说出了一句话。
“老爷——是不是早就醒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再瞅了瞅床上的道格朗。
“不可能!”贺清文的脑袋摇得像波浪鼓,天天躺在一张床上,如果道格朗真醒了,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揉了揉头发,蹲在床边,目光不经意地正好落在了道格朗的两腿间。
那个地方,被子被支起,顶立着,居然高得像座小山。
如果是正常人的话,这种情况的确不算什么,可这事儿却发生在道格朗身上,一个已经昏睡了十年的人。
太匪夷所思了!
“您什么时候发现的?”
“今天,今天早上。”突然被问起,贺清文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Diven老爷,老爷以前有过这种情况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老天,就这一次,就已经够让人震惊的了。
“原因呢?我是指,会不会受到了某种刺激?”亨利走到床头边,又查看了一眼脑电波图,发现曲线幅度很大,说明他现在处于兴奋的状态。
“我不知道!”贺清文再次难堪地将脸埋在了手掌里。
“那您——昨天做了什么特别的事吗?”
贺清文猛地抬头,看到霍德和亨利疑惑的双眼。
“我不记得了,我昨天,昨天喝了点酒,结果——喝多了!”
亨利与霍德面面相觑,往酒柜里看去,一眼便看到了那瓶少了大半瓶的伏特加。
“您最好再想想,比如您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举动,正好使老爷受到了某种刺激,才会有这种反应。”
“是呀,Diven老爷,说不定这是好现象。”
听了亨利和霍德的话,贺清文蹲在原地,想了好半晌,才一点一点将昨晚零散的片断给串连起来。
昨天晚上,他记得他像往常一样跟道格朗说了许多话,之后突然就想喝点酒,可喝着喝着,就觉得脸上和身上越来越热,于是就把睡袍敞开了,坐在床边,再然后,他好像爬上了床,搂住了道格朗,说了些以前从未说过的话,最后——最后,他似乎干脆趴在了道格朗的身上,还不停地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没错,他今天早上确实是在道格朗身上醒过来的,而且,还是被某物给顶醒的。
天啊!
贺清文低下头,脸红得像只番茄,虽然亨利和霍德不是外人,但此时此刻,他真恨不得立即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来,他是一个人太久了。
虽然贺清文没有正面直接回答,但亨利和霍德一看到他的表情,便立即就猜到了。
“呃,Diven老爷,我觉得这是好事,说不定老爷可能是快要醒了。”霍德看了眼亨利,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亨利摇摇头,“这个,我还得回去看看医学案例,但这件事,确实是太不可思议了。”咂咂嘴,又摇摇头,“不可思议。”
显然,这事超出他所能解释的范围,并且,已经不能再用“奇迹”这个词来表达了。
卧室里沉寂了片刻,忽然,亨利又想起了另一件事。
“Diven老爷,老爷这种情况持续了多长时间?”他把头再次转向脑电波图。
贺清文愕然,“大半个晚上了吧,我,我早上起床的时候他就这样了。”
霍德与亨利目光相对。
一分钟后,两个人已经走出了卧室大门。
“在回来检查之前,先到我那喝杯茶?”
亨利点点头,“恐怕一杯不够,一壶吧!”
霍德赞同,“说得也是!”
两个人朝楼下走去。
与此同时,卧室里的贺清文对着床上那个人和他两腿间的那个部位。
尽管每日同床共枕,尽管对彼此的身体再熟悉不过,但他从来没想过,要对一个躺在床上昏睡了十年的人做这种事情。
贺清文猛拍了下自己的额头,因为,这不由地让他想到了奸尸,而且自己还是被奸的那一个。
可亨利说得对,保持这种状态,时间长了对道格朗的身体确实不好。
于是他一咬牙,掀开了被子,看着那个即让他熟悉又让他有点陌生的部位,不由自主地用手遮住了眼睛。
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自己有一天居然会对道格朗做这种事,而且,也不知道道格朗现在,还能不能按正常人那样——
这一瞬间,让他想到了沉睡万年的死火山猛然爆发的情景。
脑电波还在持续地跳跃,像道格朗在催促,贺清文狠狠地咬了下牙,脱下衣服,翻身上了床——
******
埃迪早晨去看望了塞丽娜,刚从她的小楼那里出来,就在门口碰到了晨跑回来的芬尼。
“嗨!芬尼哥哥!”
“呃,嗨!埃——埃迪!”芬尼看着这个比他小了五岁同母异父的弟弟,挠了挠头,走过去,有点紧张。
分明是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为什么一见面总是会紧张?
芬尼一直想不明白,后来长大了一点才意识到,以许是埃迪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
同样是弟弟,但埃迪与摩兰奇是不同的。
在他眼中,摩兰奇就是匹任谁都管不住的疯马,整天疯疯颠颠,又张狂,又无礼。而埃迪,就是坐在那匹马上的骑士,高贵优雅,神圣不可侵犯,这些个词现在放在一个刚刚才十岁的孩子身上未免有点过早,可事实,就是那样。
“只有你自己吗?摩兰奇呢?”芬尼看看他身后,没发现摩兰奇,奇怪那个每天像年糕一样粘在埃迪身边的另一个弟弟今天居然不在。
埃迪摊了下手,“新泽西农场那边新运快来一匹马,他今天早上去试马了。”
“哦!”芬尼点了点头,不由地松了一口气。
比起喜欢泡在马场里的摩兰奇,埃迪静得出奇,也更喜欢读书,比如现在,他手里就拿着一本书。
“在看什么?”芬尼低头,看着他手里的书,问了一句。
埃迪愣了一下,随即把手扬了扬,“哦,这个是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
“什么?你居然在看这个,你能看懂?”芬尼不由地吃了一惊。
这是克劳塞维茨对于一七□□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以后发生的“拿破仑战争”和欧洲各国民族解放战争的丰富历史经验,作出的系统的概括和总结,是一部了不起的军事战略经典著作,芬尼只是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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