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世凌他现在怎么样了?”
志超哥的瞳孔有一瞬间放大,其后,就变成了低头严肃沉默。他的表情告诉我,这其中有什么,而且他不想让我知道。他绝对不会讲给我听,我也不用再问了。世凌出了什么状况,但他不能告诉我,因为当时约定了我不能再跟世凌有任何接触,他怕我再去找他。
我从打心眼底里面明白,可这一泛心酸和阵阵作痛,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转身走出了病房。
离开了医院。
5晴朗
约莫在这个时候,我认识了我人生中最特别的一个朋友——方绮晴。
她刚来悦野夜总会时,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女生,与我同龄。她头发长长,平铺在肩,像是普通的女学生。她身材高挑,大概有一六几吧,因为清瘦,看上去有几分柔柔弱弱的样子。却因为那双自带清高、不堕落不市烩的明亮眼睛,而显得有刚毅的气质。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五官没有水蓝姐那么完美,却也称得上是典型的、古雅的东方美人。笑着的时候,让人心情舒爽,如沐春风。抿住唇不笑的时候,冰冰凉凉,清清冷冷的,令人感觉冰寒。
这个女孩儿如别不同的地方,是在这个每个人都习惯了低下头做人,抬起头曲意逢迎笑面相倾的地儿里,她总是像一个不合群的仙子一样,保持着高雅的自尊。她看人不低头,态度也不见卑微之色。当她看着你,你会觉得她真的是把不卑不亢四个字,做到了顶点。她说话很有礼貌,没有丝毫自恃之态,而却毫不谦微。
她的名字叫绮晴,能进来是靠的是攀关系。她是水蓝姐最好的朋友之一,水蓝姐亲自介绍的,老板娘一口气就让她进来了。不然,以她这样的清高性格,是不会被允许进夜总会大门口的。
绮晴是一缕初晴,是一抹清晨时分刚刚升起的阳光,照耀黑夜,温暖人心。在我们的心里,她只要在这座夜总会里面,就是给这个肮脏黑暗的地方打了支定心针。她温暖的笑容,令人心里确实觉得暖。她是日出江花时,河边第一株烈红色的高昂花朵,以自身的火焰,烧起来灼热的温度。
名如其人:花如绮丽,人若晴初。为人端正有方寸,红绮如烈花,笑靥似晴天。
……至少早期的绮晴是。
绮晴一进来那会儿,我还不是服务部的主管,与她不熟。在我成为主管之后,才跟她渐渐地熟络起来了,成为普通的,关系不错的朋友。
一开始,绮晴仅仅是一个不卖身的服务生,负责替客人唱唱歌、倒倒酒、开开灯、调调KTV,和本来的我差不多。只是后来,她跟一个叫邵准的年轻人好上了。这个男人吧,二十四岁,一脸有志青年的样子。不烟不赌,大学刚刚毕业,陪老板来应酬,标淮年轻有为的好男人一个。不是这样,绮晴也是不会看上眼的。
那段时间,绮晴跟邵准真的是如胶似漆,每次见到他们都是新婚燕尔的样子,明明连恋爱都没有谈多久呢。绮晴总是将邵准送她的东西戴在身上,一脸兴奋地告诉我她最近怎么样怎么样,有多开心多幸福,我也是无奈了。
然而,好景不长,邵准很快就和别的女孩子好上了,还是我们夜总会的女孩子。听说绮晴亲眼见到邵准劈腿,气得火冒三丈,疯了一样地嘶喊。脱下来邵准以前送给她的手表、裙衫,全扔到了邵准的脸上,哭着跑了出来。
她没想过人家只是随便玩玩,还认为她只是一个贪钱的女人。她确确实实地交付了自己的真心,却结果换来了别人无情的践踏。
自那之后,绮晴变了:她彻底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以前认识的绮晴已经不存在了。她跟着好友水蓝成为了小姐,她开始卖身,变得逢场作戏,笑意虚假,和一个个以前觊觎她的身体却得不到她的男人上床,在肉体世界之中麻醉自己的神经。她变得愈来愈放荡,愈来愈憔悴,有时玩得高兴了就疯狂地大笑,有时不知道干什么突然间细细地哭泣起来。
绮晴接客后,迅速走红。作为同派,水蓝的势头因而变得更大,一时无两。这些小姐们的风头,往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我们的阳光消失了,这个夜总会永远都再也见不到……当天的那一缕初晴。当初那个如沐初阳的女孩子,今天已经堕落了成为黑暗深渊里的幽魂。营营役役,如行尸走肉,永远看不见阳光。一步一步,在往更深沉的黑色山谷的路上,愈走愈远,最终走向毁灭。
那一天,我去医院探望完志超哥回来,那时候是白天,夜总会不用上班的。回来的路上,经过这座城市的中央公园。我在此处,碰到了绮晴。
绮晴身穿一条淡蓝色的雪纺背心长裙,自然简约,倍显美感。沐浴在白天的阳光之下,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她双目炯炯有神,神采飞扬,浑身自带太阳力量的光晕。少女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朝我轻轻挥手,我所认识的那个绮晴仿佛回来了。只有我内心知道,那个绮晴永远不可能回来,她早已是黑暗世界的一员了。
她冲我跑过来,甜甜地笑着道:“子皓!竟然在大白天的时候看见你了。我们都是夜里上班才见面的。”语罢,手臂绕过来环着我的肩。
“嗯。行吧,我不是你那些男人,来‘公司’ 里玩的金主们,你不用靠得这么近。”我不适应地往后躲了躲。
“什么嘛,小子皓都会笑话我了。”绮晴轻轻收回手,弯眼笑道:“不如,我们去喝一杯吧!”
“好。”我道。我心想,她的笑容可真有够假的。从前的绮晴,明明宁愿抿着唇,也不愿意做出半分虚情假意的虚伪。她从前不化妆,现在化着淡妆,可好看了。
我们去了离公园最近的一家酒吧,这家酒吧是很正经的,纯粹喝酒的地方。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这样干净的环境,这样的白天,对于从事我们这种工作来说,尤其难得。
习惯了在泥潭之中打滚的人,总是仰慕朝阳。
绮晴点了一杯贵价洋酒,自顾自地喝下去,哼着曲儿。先是喝了一杯带有伏特加的狂喜,再又点了一杯叫成人益力多的鸡尾酒。她最近固然很失意,然而,也很得意。她红了之后,很多男人乐意送钱给她花,她根本不愁吃穿。反倒是我,薪水不多,只点了一杯普通的啤酒。
我喝了一口啤酒,低低地,默然不语。
“子皓,怎么了?闷闷不乐的样子。为什么心情不好?”坐在旁边的绮晴转过身来,忽然伸手握住了我的手心,“我请你喝酒,怎样?”
感觉到手心那么那么冰冷的温度,我的心寒了一大截。“没有,我只是在想,因为爱情上所受的伤,你变成了另一个人。所以,我感觉……‘兔死狐悲’。”
她听了,沉默了一会。良久,她徐徐笑道:“我现在这样握着你的手,你暖和吗?”
“你都不再是当时的那一抹晴辉了,我又怎么会心暖。”我摇了摇头。“我只觉得冰冷。”
她既不恼,也不辩解。“是啊,在我的生命里,遇过的那么些人,包括我自己。从没见过什么幸福的好事呢……大家都是活一天算一天,坦然地面对着自己的结局。”手松开了我的手,环过我的脖子,搭到我另一边的手臂上。她淡淡地看着我,眼神温柔,“那我这样搂着你,你心里会好过一些吗?”
“不会啊,”我转头悲悯地看她,“我们都失去了最爱的人。如此同病相怜,即便相拥在一起,又怎么会捂得暖?”从前,她是光,我是暗。她是初阳的话,我便是皓月。她是一缕初晴,我是一台晚月,我们相互交映,哪怕不在一起。她好比是晴天的曙光,而我是雾夜的月辉,而现在,我们俱堕入了同样的无边黑暗中。
可我想,我始终和她不一样。绮晴从没见得什么快乐或者可以称上幸福的事儿,所有人的一生,都将青春活得淋漓尽致,都活得很苦很苦。但是,我却不一样。
我不一样。我曾经见过很多美好的东西,只是它们都被摧毁了,并把破碎的过程硬塞给我看。我见尽了一切。我见过过最美好的人,最浪漫的爱情,最销魂的一夜,最漂亮的公关,最英勇的硬汉,最完美的身形,最光亮的晴空。然而,这些东西全部都破灭了。在我这里,所有人所有事,美好尽皆镜花水月,留不及、抓不住的。所有的美好,终将付诸东流,除流水莫有人能以其知晓。
一切美好,全是海中捞月,最终都会破碎。所能捞到的,不过流水而已。
“最爱的人啊……”她的眼神茫然,目光焕散,“邵准……”
听到身边的人长长地叹息,我联想到了什么。在我的眼前,隐隐约约仿佛出现了一个人影,正是我家世凌。他永远是最帅的,是最棒的。眼前,有一个穿着纯白色校服衣摆的少年,干爽短发,双目有神,俊俏多情,玉树临风。逍遥自在,若在清风之中的身影。他回过身来,轻轻地微笑……
☆、6-10
6尊严
我说过,我是一个大部分时间很冷静,有点内向,但会突然间暴走的人。那天我跟绮晴两个,不知道发什么疯癫,买了十多把文具刀,找了个地方坐下来互相背靠对方自残。
我靠着她的背,她也靠着我坐。我们谁都没有发话,只是沉默地拿刀子往自己的手臂上划。一滴一滴鲜血滴出来,我竟然不觉得怕。疼痛为我带来快感,我疯狂地、轻声地笑,接而又像个白痴一样地傻笑。我不认为痛是难以忍受的,反而认为血和暴力,是很爽,很可以使我兴奋的。也许,是已经麻木了吧。这样,反而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就这样,不知道在双臂上划了多少道血痕,又开始拿刀向大腿的皮肉处割去。皮肤破裂,滚烫的鲜血流出来,刺骨的痛楚令我感觉到热力,那是太阳的温度啊!足以温暖我的内心。腿上的痛楚,抵消了我心中的痛楚,我竟觉得不那么难受了。心情有一种放松的感觉。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午间的阳光闪着了我的眼睛,我难受地闭了闭眼。
绮晴先前问我,握手抱团互相取暖,这样暖不暖,我说冷。有没有好过些,我说没。可现在,通过对自己身体的自残,望着我自己的血,感觉着入骨的刺痛,我竟然觉得暖了,内心也好过了。
这样自残玩儿到入黑,我们胡乱地用衣服的布,止住所有伤口的血后,便回去了。
那天晚上,我接到了已经离开夜总会一段时间的文萱的电话。就是之前那个飞去泰国做手术的小药娘。她一打来,就哭哭啼啼的,语气间,好像有一万种心事想对人倾诉,除了我之外别无倾诉对象,她很痛苦。有种这样的感觉。我安抚了她的情绪,她才稍为平静地将,她的心事对我一一道来。
原来,文萱去泰国做了手术,在直肠处取了一部分剪成了新的阴道,安在前面,花光了她所有的积蓄。回国后,她身无分文,徒有一具女性的身体。可她实在不想再用自己的身体去赚钱了,她去找工作,可身份证还是没改成,写的还是男性,没有什么工作愿意聘她。做完手术后,后遗症也不少:下面一吹着风,就会痛不欲生。人造阴道没有免疫系统和润滑,难免诸多不便。还要承受周围人的目光,令她痛苦非常。
其间,她认识了一个男人,她喜欢上了那个男人。药娘长期抑郁,第一而且唯一的本钱是美貌,不是革命的本钱——身体。她们的身体,其实内里五脏六腑早就全伤透了。所以,药娘很容易就会对对自己好的男人动心,然后被骗感情。文萱就是这样,她被那个男人欺骗了。原来那个男人有一个真正的女人,跟那个女人早就领了证结了婚,有了个半岁的儿子。
而文萱呢?她没有生育能力,没法结婚,没有钱,更没有后代。那个男人是想让她做他的二老婆,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对她认真,更不打算告诉父母了。文萱自然不愿意做二老婆,于是,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就把她抛弃了。她的美貌,在女人和儿子面前,实在是太过一文不值了。
我除了安慰她,让她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照顾好自己之外,亦是别无他法。她也着实可怜。怪只怪这个世间的无情之女,负心之男,实在是太过多如牛毛了!
两个月后,悦野夜总会搞起来了一件大事:蒋总和他的情妇,最红的头牌水蓝,办了一场盛大的吸毒派对。这是水蓝的巅峰期,全夜总会上下就听她一人的话了。她说什么,蒋总都出钱给搞。她最喜欢吸毒,所以,这次派对的主题,便是吸毒。
在派对上,暗黑的大厅,灯红酒绿。水蓝先以身试毒,嗨得整个人伏在地上打滚,一直哈哈哈地狂笑。接着,每个人被分发毒品,有粉状的,也有丸状的。有用吸的,也用吞的。什么K粉,冰毒之类等等都有。人人吸食着这种令人脑中枢神经兴奋的毒品,似游魂般游荡、起舞,在灯光与音乐之间忘情,疯癫。
我在这里的工作,只是抹抹桌子收拾一下物事的,吸毒倒与我无关。
正当我在擦桌子的时候,忽然,背上有一只手搭住我的肩。其后,将我整个人挽了过来,却是一个牛高马大、凶神恶煞,留着两撇胡子,眼神淫荡猥琐的老男人,“小帅哥,哥哥请你吃,吃下这个吧!”说罢,便把手上的药丸往我的嘴里塞。
操!我心内咯登一声,吓了一大跳。我很怕,尽管我很害怕不服从的后果,但理智上我仍然知道,绝对不能吞下毒品。有了毒瘾之后,就有运毒、卖毒,以后人生的一切就被控制了,“——不!”我立马将药丸吐出来。那猥琐男人还想往我嘴里塞,情急之下,我不慎咬了他的手和手指。
“操你妈了狗逼!”下一秒,一记耳光响在了我左脸上。他嫌恶地狠狠用眼刀刮了我一眼,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
我抚摸着左边的脸颊,受伤地蹲在地上,像只受伤的兔子。在这个地方里,没有人权,没有尊严,有的只是强者对弱者的践踏。我在这里,就是地上的那口唾沫,卑贱得不值一提。
猥琐男人面目愤怒,用脚将我踢到一边儿去,“真扫兴!他妈的,找人,给我打!教训教训一下怎么做人!”
话音一落,我已经被几个高大强壮的猛男人紧紧抓住,无法动弹。他们将我抓了起来。我暗道不妙,我好害怕,不知道会被他们怎么伤害。可不管我如何挣扎,始终徒劳无功。我下意识地朝着远方大声喊:“救命!救命啊!——水蓝姐!救我啊!”
远处的水蓝姐正嗨得在地上翻滚,不醒人事。
我又慌乱地喊:“蒋总啊!救命!”
千万个没想到,平时对我怜爱有加的蒋总,此时,居然转头对着那猥琐男人道:“这骚小子扫了老兄你兴,就该拖出去好好地打。”话语冷酷得不带一丝感情。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蒋总以前一向垂怜于我,为什么今天会如此绝情?!对我见死不救、落井下石?????
蒋总那刻的表情,我一辈子都记得:那是看待一只无力的小狗,说拿出去炖了吃吧的表情!!!
没容许我再细想,我已经被那群打手抓出去了。他们把我抓到夜总会外面的小巷,那是凌晨二更,怎么可能还会有人路过帮忙。我被他们按在地上打,使劲儿地拳打脚踢,三、四个又高又壮的男人,当我是个沙包一样地肆意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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