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珲也直直盯着东方胜,他的表情已够严肃,却忽然笑起来:“那一定是我看差了眼。”
东方胜也笑起来,拽着他往出走:“我这才回来,叫上刘兄,让他做东请我们吃一顿。”
年轻的贵公子无论去干什么,都选最热闹最有面子的地方,刘长赢做东,带一个侯爷公子和一个皇子,却去了一个普普通通,没有风雅,没有丝竹,没有粉香的地方。
叫了上好的酒菜,三人在一个包厢里围坐着,除了吃喝,就只能说话了。
李珲敲着桌子道:“刘长赢,你真的缺钱到这份儿上了?”
“来都来了,还嫌弃什么。”东方胜已经拿起了筷子,倒满了酒,“能在长安的坊里开馆子,哪里有差的,他爱来这儿就来呗。”
刘长赢一下皱起了眉头,慢慢打开了手里写着“法不阿贵”的折扇,幽幽道:“罗袜生尘游女过,有人逢着弄珠回。我现在哪里去得了那尘俗喧嚣的地方,失了佳人梦。”
“吃着饭你念什么艳词。”东方胜摇头道,筷子一下不停。
李珲扣住刘长赢的肩膀,凑近道:“你又是犯了什么病?”
刘长赢“啪”一声拍合了折扇,倾身道:“我去了趟妙州,碰见了刺使的千金冯素贞,那真是……才貌双全,实惊为天人,人称第一美女。”
“第一美女?”东方胜挑眉一笑,有几分轻佻,“比杨贵妃还美?”
李珲斜乜了二人一眼,道:“造这些噱头,无非是为了吸引权贵公子娶他的女儿,说这个做什么。”
刘长赢悻悻喝起酒来,李珲转而问道:“明年科举,你们参不参加?”
听到科举,刘长赢立刻又来了精神:“自然要参加,我考明法。”
东方胜道:“我应武举。”
“武举怎么行。”李珲按住东方胜在饭桌上一直忙的手,笑道,“明年的科举,天香公主要挑出一个驸马来,武举可不够资格,你若是能做我妹夫,可是两相受益。”
“我不去,当文官没意思,当驸马更没意思。”东方胜挪开他的手,继续吃自己的。
李珲也不再说,两个朋友,一个正思佳人,一个只顾佳肴,他想操心也操不上。
闲着也是闲,三人玩儿起了投壶,也玩儿得没意思,东方胜武艺最精,就数他赢。
东方胜将羽箭折断,瞄准小小的壶口,却忽地一转,射向了门。
断箭穿过门纸,钉入对面的木墙,走廊却空无一人。
东方胜推开门,缓步走出去。一身暗绯红在落入的阳光里,似绣了金色,一步一步,他走得越来越慢,越来越小,直到在窗前停下来。
的确是没有人,抬头去看,房梁上也没有,东方胜笑了笑,朗声道:“我知道你在房顶上,你还是乖乖下来的好,这么喜欢偷看,我上去要逮着了你,就扒光了你扔到街上让别人看。”
来人果然在屋顶上,他跺了下脚,斥道:“你身为冠英侯的公子,说这么无耻的话,真是没救。”
“既然你不喜欢,我也可以换个说法。”东方胜微微歪头,乌亮的马尾就垂到了身前,轻笑道,“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人冷哼一声,倒挂在窗前,扒住窗棂,身子一缩,双脚就踹了过来。
第四十三回
窜进来的是个粗褐麻衣的小子,瘦小得比东方胜矮了半头,细弱得像只小鸟。
这场架却打了不少时候。
整个店的人都被吵得不安宁,叫了起来,甚至跳了起来,可他们没有不高兴,也没有走。
他们远远地围成圈,看热闹,两个打架的人成了圆心,他们移到哪里,这个圈就跟到哪里,半径却从来不变。
连店里的酒博士都看着发愣,只有一个人不高兴,那就是老板娘。
浓妆粉彩的脸沉得像浸湿的花布,老板娘一手叉腰,已气得要骂人。
李珲没有看到老板娘的脸色,他比老板娘还要着急,将二人都拦停了下来,周围几乎没有了完好的地方。
老板娘睁大眼看着,提起裙从楼梯上冲了下来,却被挡在了人圈外。
刘长赢把老板娘拉了进去,拿着折扇指点了半天,笑道:“我算了一下,这些东西都算不错,大概得值七百文,你得让他们赔啊。”
“赔是要赔的呀。”老板娘一拍手,似找到了知音,刚一笑,又皱了蛾眉道,“讲理不讲钱,这一个贵公子,一个穷小子,可怎么个赔法?”
刘长赢更高兴起来:“不如去衙门断断,保你还能多得些。”
李珲听见这话,瞪着刘长赢,也像在瞪着老板娘,道:“到他们两个讲不清,我这里是不用讲的,照赔就是。”
“还是能讲清的。”东方胜看着老板娘,微笑道,“我就是捅破了窗户纸,在墙上钉出个刺儿而已,给你一文,你还得给我倒找。”
麻衣小子立刻跳了起来,大声道:“那也是你出言不逊,你挑的事。”
东方胜道:“你既如此说,就是承认了余着那些东西,都是你搞坏的。”
麻衣小子弱了底气:“若非你说……”他一顿,又是满目怒火,“我岂会动手!”
“我不跟你废话,钱我出了。”东方胜抛了一两银钱给老板娘,转身就走,出了店门。
刘长赢和李珲立刻跟上去,东方胜走得疾,风风火火转眼已是几丈远,刘长赢只好出声叫住他。
三人方凑到一块儿,刘长赢就叹了口气,拿着扇子一指一点地说道:“你就不该出那份钱,那小子穿得破,可看那手,那指甲,头发,都是富家才能养的出来的。”
东方胜道:“我知道。”
刘长赢愣了下,笑了:“行,拦不住你大方。”
李珲不耐,从后面挤开刘长赢,搂住二人的脖子,小声道:“方才那人,正是天香公主。”
“女的啊。”刘长赢抬手,用扇子抵着下巴,“那就难怪了。”
东方胜摇了摇头,盯着李珲道:“招驸马?都这样了,人家十几年寒窗考个科举容易么,也忍心去祸害。”
“这事又不是我定的。”李珲走到了最边边,几乎靠上了墙,“我跟她也不熟。”
李珲的话音还没落,就合上了嘴,三个人一起停了下来,有人挡在了他们面前,正是方才那个麻衣小子。
就算打过了架,这个人对东方胜来说还是陌生人,对刘长赢来说更是。
可是他们刚刚知道,这个麻衣小子是个公主。
所以现在,这个麻衣小子所穿所戴,一言一行,一个眼神,都变得很可笑。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现在在三个少年眼里,却一点都不可爱。
东方胜笑了,是嘲笑,在他的脸上却很惹人喜欢。
天香公主虽不喜欢眼前这个红衣少年,却也不好意思一直瞪着他俊俏的脸,瞥开眼道:“我做的事,我自然要担着,那一两银钱,只取一文,其他的都还你。”
她说完,就又抬起了下把,似已认了错,似已无可指摘。
其实她没有错,任哪一个女孩子听了东方胜那句话,都是要气得杀人的,她只是动了手,现在还来还东方胜多出的钱。
她还是一个公主,非常任性不羁的公主,还有公主的傲气和尊贵。
东方胜只是伸出了手。
天香公主在他的手上放了一样东西,一贯有九百九九文的钱,重得把东方胜的手压下了一截。
东方胜看着挂在手上的钱串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天香公主冲他吐了吐舌头,便没了人影。
黄昏,暮光下的侯府琉璃生金,沉静而华美。
空气仍得发烫,木梓童已站了半个时辰。
东方胜走在长廊下,很轻,很慢,像一直优雅又傲慢的猫。
沉沉的阴影压着他一身红锦,更如焚烧的火焰,双眼漆黑,黑得发亮,烈得似带了恨意,能吞噬世间一切。
木梓童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他,看着他突然停步,一脚踹开了房门。
房里,东方齐和理妃儿正相拥,他们看着踹门的东方胜,并无惊讶。
东方胜指着理妃儿道:“你出来,我有话对你说。”
茶已摆上,屋里没有多余的人,理妃儿看着对面的东方胜,不言不语,端坐淑方,只是有些恍惚。
东方胜道:“你出宫已三年,我知道你与我爹有旧情,即使你身份非常,我也没有杀你,但我不会允许他给你一个名分。”
理妃儿平静道:“我不会抢你娘的位置,一个侧室的名分,能让我后半辈子都安宁下来,我已无他求,你为何就是不肯?”
东方胜微笑起来,柔声道:“你知道么,我现在看到别人,那么……那么轻易地就得到想要的,心里就特别不舒服。”
“那你想怎么样?“理妃儿问,“像以前,你当作不知道,我就当作你同意。”
“可是我现在不乐意了。”东方胜极喜欢这掌控的感觉,他仍微微笑着,语重心长道,“宁为穷□□,不为富人妾,你又何必,好歹以前为妃为嫔,入了这个门,见了我总要行礼,多委屈。”
理妃儿平静得不可思议,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木然道:“说这些做什么,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告诉我就是了。”
“得而复失。”东方胜道,“人对得到的东西总会越来越不珍惜,只有这样,他才能一辈子醉心于你,时刻记着你。”
“你要的是纯粹的爱情,不是过生活。”
理妃儿笑了,却是苦笑:“你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东方胜道:“我说的是实话,实话谁都能说,只不过,别人说的你可以不听。”
理妃儿知道他未说尽的意思,她站了起来,左右踱步,轻轻缓缓,焦虑也有美丽的风情。
她忽然停下来,饮尽桌上的茶,出了屋门。
京城再没有菊妃,也没有理妃儿。
风冷,叶落,秋已渐深。
秋天,草木皆枯,野兽出行,又天高气爽,正是打猎的天气。
马蹄卷风尘残花。东方胜、李珲、刘长赢带了十几轻骑,已出了长安城,到了密林偏山里。
木梓童驱马走在最首,负弓执剑,双眼四下扫着,利比鹰目。
凉风袭人,刘长赢一年四季握着那把折扇,已成了习惯,他和李珲说着话,在哪里都能吟风弄月,说佳人美酒。
一只不大的孤狼,藏在灌木里,安静警惕地盯着这边,木梓童立刻发现了它。
“少主子。”木梓童把雕弓递给东方胜,轻轻一笑,极为冷媚,“看来它落单了。”
东方胜抽出一支羽箭,弦已拉满,箭在弦上。他抬头去看那只狼,四目相对。
孤狼猛地一缩,撒腿就跑,可箭已离弦。
东方胜拍鞍下马,只身追了过去。
受伤的狼却跑得更快,东方胜没有追上,他顺着血迹走了半晌,已走岔了路。
地上的血是新的,香红艳花一般,比东方胜的红衣更烈。
这血却是人的血。
东方胜已看到了受伤的人,是个黑衣青年。他半靠在树上,身上有多处伤口,只有胸口的最重。
他还清醒着,睁着眼睛看着东方胜,目光却已凝滞。
东方胜凑上前去,笑吟吟问道:“需要我救你么?”
他没有反应,或许没有力气回应,他已是个半死的人。
东方胜道:“告诉我你的身份,我救你。”
这时他的眼睛忽有了焦点,近乎无声地喃道:“一剑飘红。”
东方胜皱眉道:“什么意思?”
“名字。”一剑飘红道,“我是杀手。”
东方胜起身,打了个呼哨,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马蹄声,策马跟来的,只有木梓童。
“梓童。”东方胜抚了抚手上灰尘,走了下来,“这个人交给你,另择路下去,保住他的命再回来。”
木梓童只笑道:“少主子,慢走。”
东方胜翻身上马,仍悠悠然去追那只狼,猎物总不能浪费。
第四十四回
天宝十载,杨贵妃诞辰,大宴群臣。
冠英侯因病不能受召,东方胜代父献礼。
东方胜第一次见到这个被圣上独宠的女人,自然是极美的,更有年轻的活力,笑起来竟有几分孩子气。
“东方卿。”六十多岁的李隆基仍精神攫烁,眉目更显祥和,“你说有宝上献,究竟是何物?”
东方胜请准带人上殿,将木梓童宣入,她捧一红漆木盘,盘上支了一面铜镜,铜镜背面只寥寥几笔纹饰。
杨贵妃嗔笑道:“这镜子看着没什么特别,莫不是要拿什么花言巧语哄我开心?不过……只要开心就好了。”
“自然开心。”东方胜道,“这铜镜有灵,能铭刻下最美之人的面容,此后再不能映出他人面貌,只要有人照镜子,就能看到那最美之人的面容。”
杨贵妃惊喜道:“竟有如此奇物。”
李隆基忙命人呈了上去,这镜子实在太过普通,没什么可看,杨贵妃接过去照了照,也无什么特别。
“谁知这天下最美的是谁,陛下,这小公子的话也是没着落。”杨贵妃将铜镜递去,二人同往里一看,赫然是两个杨贵妃的脸。
帝妃大喜,令群臣传看,无论照镜子的是谁,镜中都是杨贵妃的脸。
这无疑是在说,杨贵妃是这天下最美的人。
有什么比这更令一个女人高兴,这已非恭维,而是镜子一般,能让所有人信服的事实了。
杨贵妃自不会忘了东方胜,挽着李隆基的胳膊,喜道:“还不快赏他,叫他满意才好。”
李隆基当即下旨,道:“则日起,命东方胜为殿前亲卫,任千牛备身,另赏绢三百匹,黄金五十。”
“东方胜叩谢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十七岁便为千牛备身,东方胜是第一个。
自然,李林甫、杨国忠,往下各级,礼都不能少。送礼也是个累人的差,要分尊卑,分亲疏,等东方胜忙完送礼的事,已是半月之后了。
上下打点得通了,任何事都变得简单起来,东方胜什么也不做,也有人替他做,何况他还是个颇有手段的人。
这日,东方胜和一帮子宫卫聚在舍里,摇色子赌钱,都不是缺钱的人,敞开了玩儿图乐,拉关系。
冠英侯手里有军权,东方胜自然受人追捧,只可惜不是节度使,而是京卫神策军,到底不如封疆大吏来得畅快。
“小侯爷,还是你先开。”对面也是千牛卫的人,压着色盅,笑嘻嘻道,眼睛眯得快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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