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惨的往事似乎没有影响到林忆风的好心情,是因为过去太久的原因吧。只有两个人的电梯里,他从背后轻轻地拥着我。听到他有力的心跳,从他包围着我的气息中,我感受到从不曾在他身上见过的安详与......幸福?好容易满足的青蛙王子,无论受了多重的诅咒,他期待的也不过是借还皮球为由看公主一眼而已。
可怜的青蛙王子,谁能忍心伤害他呢?
================================================================================ 千华和林忆风长得并不象。比起眉眼细长鼻挺唇薄酷得现代的林忆风,千华柳眉杏眼樱桃小嘴瓜子脸美得十分古典。 "哥哥,这位就是你提到的莫少云吗?"毕竟还是十五、六岁的小女孩,面对不曾谋面的陌生人还是腼腆地向哥哥问询--尽管她的眼睛几乎一直都在我身上打转。
"你好,我叫莫少云,"我冲她一笑,加上一句惯用的台词,"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千华,万千风华的千华。"她苍白的脸染上一点红晕,自我介绍道。
"很好听的名字。"我由衷地赞叹。
她笑得很开心,象亭亭玉立的水仙花一般纯洁无瑕,说:"我的名字是哥哥起的,他那时还不到三岁呢。"
"哦?了不起!"我看向林忆风,他的目光滑向窗外,掩饰乍起的羞赧。
千华不曾注意到我和林忆风之间微妙的交流,径自说道:"今天早上哥哥说会带朋友来看我,我好高兴呢!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哥哥的朋友们。"
"那是因为你哥哥的朋友大多都是篮球社的臭男生,过不了医院门口的卫生检查,"我开玩笑,"只有我不同,我香香的,不信你闻。"说着把脸凑向她。
她咯咯地笑着要躲开我,却在闻到彩排后留在身上的香粉味时惊讶出声:"真的好香!"
我笑着看向身边的林忆风,眨着眼睛邀功。他意思意思地拍了拍我的头,象打赏小狗似的。
"今天不输液吗?"林忆风问千华。
"上午输了的,"千华抬起左手给哥哥看手背上的针眼,"但萧医生说下午有别的治疗。"
千华没有明说,林忆风也没有解释,我不是她的主治医生自然不明白那是什么治疗,但肯定是为了三年前的意外所进行的,看到林忆风微笑中深沉的痛苦,我如此笃定。
"千华,林忆风一般什么时候来看你?"察觉到开始蔓延的沉闷,我开口扭转局势。
"星期天下午。"女孩乖乖地提供绝对准确的答案。
"好过分,他平时都不来吗?"我打抱不平。
"可是哥哥要上学要打篮球,最近还要排戏,很忙啊......"千华温柔体贴地笑着,但毕竟不够世故,掩饰不住落寞。
"学园祭,也就是下周星期一之后,我就会变得很闲,到时候我可以来看你吗?"我笑着看见千华低垂的头猛然抬起,苍白的小脸上满溢惊讶和欣喜,抢着说,"不反对的话就是答应了哦,我会带速写本来给你画像。"
"你会画画?"千华眼睛睁得又圆又大。
虽然不太喜欢她的措辞,不过我原谅小女生的无心之失,点点头,正准备发表一番为绘画事业而献身的慷慨激昂的演说,便被先前提到过的萧大医生请走了唯一听众。
站在原地强颜欢笑地挥手送千华出了独立病房,我的脸瞬间垮了下来。"瞧瞧我做了什么?"我翻着白眼自言自语,"我向幼齿的女生自荐当保姆?"
林忆风笑着拥我入怀,在我耳边轻轻重复:"莫少云,你真的好可爱。"
我靠在他身上,双手环上他的背,轻轻地拍着。我的青蛙王子正需要安慰,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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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出来,我夸张地甩着双手,沿着人行道上的地砖走着直线。身后王子的影子在我脚边摇摇晃晃,我刻意避开不去踩免得青蛙王子长不高。 "我出生的时候,母亲死于血崩。"知道王子会再度开始他的叙述,我早已将耳朵洗得干干净净,但听到这种开头,还是吃了一惊。太戏剧化了吧。
"我从不曾见过母亲,连照片都没有。千华的母亲很快被父亲娶进家门,我那时一直以为她就是我的生母。她很疼我,见我聪明,十分开心地教我识字。我很快便写得四个字‘千妍'和‘昕华'。她说是我母亲和她的名字。那时我太小,根本不懂‘我母亲'和‘她'的区别。
"千华出生时白白胖胖,一双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软软的头发,藕节似的手脚,乖得不得了。昕华让我给她起名,我就把自己记得最熟的两个名字中最简单的两字连在一起,说‘千华'。昕华半眯着眼睛笑着说,万千风华,是个好名字。但愿她不要和她们一样命苦。我因为不懂,所以记得特别清楚。回想起来,真不该给她起这样一个名字。"
眼见他快说不下去,我插话:"昕华怎么了?"
"她现在或许在法国,我们很久没有联络了。"
"她也不知道千华的事?"
"我不知道,"林忆风摇头,"极可能是知道了而不愿意回来。"
"咦?"
"她向来不为人所拖累。当年也就只是把千华的手放在我手上,要我替她照顾女儿而已。那时她说了句相当值得玩味的话:‘不必有压力,无论你做到哪个程度,都会比我强。'"
"她极潇洒。"我羡慕万分。
"呵,"他感叹,"某些方面而言,她太过拿得起放得下。"
"她其实很爱你,甚过她的骨血。"
"她说那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我们都笑起来。
"千华很寂寞,为什么不多陪陪她?"轻松够了,我问。 他看了我好一会儿,说:"其实我对千华责任多过爱,尤其是在发生了那种事以后,我总觉得见面就会被她骂,所以小心翼翼地保持现状,生怕哪天她就指着我叫我凶手。"
"得了吧,别骗人,"我听不下去,他何苦这样嘲笑自己嘲笑千华?"昕华离开以后你就只有她,和她生活时必是有求必应,她不但不娇纵,还依然温柔可人。这么可爱的妹妹,你说你对他责任多过爱?你以为是在说我啊?"
王子笑起来,把我圈进怀里,被识破谎言反而很开心。
我抬手攀住他的手臂,轻轻地说:"你是昕华教育出来的孩子,不用担心自己会变得跟你父亲一样。"隐隐感到他对父亲的反感,我做出不太负责任的推理。
他的头埋在我肩上,显然是听见了,全身都僵硬起来。他终于再开口时,声音象来自另一个世界一般空灵:"莫少云,你是神发给我的公主吗?"
"感情你以为他老人家懂得按劳分配啊?我的青蛙王子。"我戏谑地眨眼睛,终于也轮到我调侃他人。
他笑着吻我,消失在唇齿间的那声"谢谢"我听得不是太真切。
青蛙王子真的好容易满足,只是一句知心的话就让他如此感激。而说话的我,其实并不真的想去知他的心,疼他的心。
我是否该就此离开他?迎合着他温柔的吻,我在脑海中飞快地思考着。不,不行。离开了他,我不可能找到一个比他好的人。李颜?不,不是,我不可能和他有结果的。仅凭能够温柔地梳理我的头发和随时随地爱怜地吻我,就很难找到比林忆风更好的人。
我和林忆风是适合的,我找上他,他需要我;我是他的公主,他是我的王子,我们怎么可能不适合?我们是最应该相爱的,互相依赖更是理所当然的,林忆风依赖我,我怎能逃?就算逃,我能逃到哪里去?除了青蛙王子,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喜欢林忆风,我喜欢我的青蛙王子,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喜欢他......
和我一样哀伤的王子,一定会懂得我说不出口的脆弱。我害怕被人依赖,强力压制着自己的恐惧,绷紧全身神经让自己"坚强",坚强得可以支撑住他人的重量。我很累,也很怕,但却拒绝不得,逆来顺受。不过我会相信,林忆风能了解我的心情,相信他会轻轻地温柔地抱着我,让我放松,让我休息。所以,现在我让他依靠,因为他需要我,而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
第四章
我对着镜子,梳理着金灿灿的假发,暗自说,别紧张,别紧张。镜子里的我很漂亮:擦过粉底的白嫩皮肤,淡描过的细长黛眉,卷翘的睫毛(这是天生的,我害怕那把小号洁厕刷),戴上隐形眼镜而变成宝蓝色的眼珠,还有被唇彩称得颇为饱满的嘴,活脱脱地把我拼成一个美女。我看见自己的唇角勾起一丝笑容,只有我知道,空洞得不得了。 我怕。没有任何人看出我紧张。我是该为自己高明的隐瞒技巧而高兴,还是为没有人了解我的心情而悲哀?我笑了,这次笑得有些凄凉。我按着胸口,心跳剧烈得几乎将手震开,而我全然无力平息。
从小到大,不是没有站在舞台上过,照理说不会如此难受。可事实是,小学三年级转学以后,我就不再拥有当众亮相的自我满足感。我总是瑟缩在角落里,不敢见光。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是吸血鬼,自卑得厉害,完全不知道在布莱德彼特的演绎下,吸血鬼早已被众人爱慕至极。
我画漫画也是从转学后开始。以前虽然也爱涂鸦,却从不曾投入过如此多的热情。我从那时开始便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惟有画。时光飞逝如梭,怎料物非人是。我依旧孤独,无所凭依。
手又冰又僵,我急急放下梳子,对自己仍在狂跳的心脏无能为力,准备去找点水来喝。
问过工作人员,知道十分钟以后就要上场,我笑着道过谢,管不住自己的脚,径直走到台边。台前早已坐满了观众,嘈杂无比。我闭上双眼,深呼吸,然后睁开眼睛,告诉自己:这舞台我已走过无数次,地板质量良好,不会轻易滑倒;台词动作我已烂熟于心,倒着演我都行;全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林忆风身上,我即使爬着进场也不会有人注意。如此种种,我挖空心思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未果。我无奈地翻翻白眼,不再轻抚心口,认命地随它去。
正想转身,有人从背后把我圈进臂弯,温暖的大手包住我的,沉稳而令人安心的声音在我耳边温柔地说:"别紧张,我的剧本不会因为灰姑娘的表现怪异而失色半分。"
噢......这是哪门子的安慰法?李氏独家么?我不满地抬头,对上他与调侃语气完全不同的双眼,了然地发现其中不曾掩饰的十足爱怜与担心。呵,他的演技其实不如我。
"好可惜,我似乎总是没机会放心地吻你的唇。"他颇遗憾。
"我不介意让女方为我补妆。"龙珏玉自荐为我的专属化装师,方便以公谋私糟蹋我唯一强过她的身体部位--脸。
"不要,又不是草莓酱。"
"你喜欢草莓?"
"不,香草。"
"我是巧克力。"
"什么牌子?"
"德芙纯黑。"
"演完请你吃到腻。"
"吃垮你。"我冲他做鬼脸,露出不太整齐的牙齿。
"好啊,我等着。"对我的恐吓,他仍是笑吟吟地见招拆招。
我抽回因摩擦和热传递回温的双手,犹豫了一下,没有道歉。有些怨恨自己的逞强,也深知他同样明白,反而更不知如何开口。看了他一眼,随后走进后台。深吸一口气,发现自己不再紧张,十分高兴。于是上台,为了巧克力,卖命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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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捡不完的豌豆,听不懂中文的德国鸽子,超搞笑的老鼠装,纸糊的南瓜车,多敲了一声的大钟,扭断了跟的水晶鞋--如我所料的一样,状况层出不穷。好在学生会和社团的菁英们演技卓凡,光彩夺目,这些小过失也就只是多添了几声欢笑而已。 一个多小时的舞剧真正演起来,变得相当短。时间很快过去,直到结束,还几乎人人都沉醉在故事里。只不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等不到谢幕,我就已经匆匆缩到后台扯下假发卸了妆。身上的香粉味依然恶心,我准备到李颜那里洗个澡再回家,不然会被老妈嘲笑到死。
说人人到,李颜一脸严肃地出现在我面前,劈头就问:"林忆风呢?"
"什么?"我立刻反应过来,"刚刚在谢幕。"
李颜点点头,向舞台边走去。我很奇怪,很吃惊,虽然知道这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却依然压制不住心中翻涌的被忽视的不满。
林忆风苍白着脸就往外冲,我一把拽住他:"什么事那么急?!换了衣服再去!"
他的手死死地抓住我的,冰冷且僵硬。
我突然想起唯一能让林忆风失控的事,脱口而出:"千华怎么了?"
他一颤,手开始发抖,声音支离破碎:"去......医院......"
我飞快换下裙子,套上衣裤,拿起林忆风的外套披在他身上,说:"我们一块儿去。"
"小子,情况稳定一点就给我打电话。"李颜匆匆交代。男女主角都走了,他这个编剧再消失,庆功宴就没戏唱了;所以,他走不开。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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