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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片有你的天空——catatnight

时间:2008-11-16 02:22:32  作者:catatnight

那张照片,我好好的收著,我一直不知道要放在哪里,我才不会搞丢了,开始的时候我把他夹在我的记事本里头。
当我们升上四年级,Pat彻底的离开,经由910,我知道他当了导游,也知道那个学姐为了他跟小燕的事情,弄得身心俱疲、心力交瘁,听见毛毛在夜里低声安慰学姐。我躺在床上,心里却想著,这是我所认识的你,你从来都是这样,自顾自的追求著你喜欢的、你爱的,不顾别人。
其实我很佩服小燕,Pat跟他在一起的同时,身边总会还有别的女人,但是到最後,Pat都会回到小燕身边。
我不懂这对小燕来说算什麽,我曾经偷偷幻想,如果今天换成是我,我会怎麽样。
我想不下去。
我真的无法容忍,我的情人,心里除了我,还有别人。
我会走,就算还爱著、还在意著。
我想著Pat的一切,我想著我喜欢他的那些日子、我养成了在深夜还不睡的习惯,我习惯了用寂静来让自己遗忘,或者说不再想起。
四年级的园游会,我正在帮忙煮贡丸汤,用大锅子,穿著一件宽大的ㄒ恤,还有宽大的牛仔裤,头发凌乱的夹在後脑杓,用长杓子搅拌著锅里的汤。风很大,瓦斯炉的火熄了。
「妈的…」
我咒骂了一声,然後用一种相当丑陋的姿势,要把将近我一半身高的、装著满满汤水的锅子,从瓦斯炉上面搬下来,我双脚开开、摇摇晃晃的把沈重的锅子搬下来,我耳边响起一个最不可思议的声音。
「你在忙啊?」
Pat?
我的动作僵硬住,他怎麽会来?怎麽会在?
我歪著抬头看,那张笑脸,我以为从此以後只能从照片里头看见,那声音,我以为我会有一天,再也记不清。
「给你。」
他手里拎著一罐可乐,被他打开,已经喝了两口,他带著笑容递到我面前,我傻傻的接过。
「好像每次我们两个见面,你都在忙。」
他坐到我旁边的一块石头上面,带著笑容看我。
我捧著可乐,说不出话来。
「等等我就要走了,只是去买个饮料,经过的时候刚好看见你在这里,就过来打个招呼,你不喝吗?」
我赶快喝了一口,同时意识到,这是他的唇碰过的,我在吻他。
他伸手又接过可乐罐,眼睛看著我,凑进唇边,仰头又喝了几口,还不忘轻啜了一下罐口。
「喝来喝去,还是可乐好喝。」
我楞楞的盯著他舔唇的举动,他喝过的我喝,我吻他。
我喝了,他又再喝。
他吻我。
然後他从石头上面跳下来,再一次把可乐塞进我手里。
「给你,我走了,掰掰。」
「你……」
从头到尾,我都不知道该说甚麽话,直到他走,我都还无法从再见他的震惊里头恢复过来。
我以为我已经忘了。
那麽久的时间。
为什麽?为什麽你要来?为什麽你还要出现?
明明早就淡出我的生命里面的,为什麽又要再回来?
以为,从此之後,你的名字只会在我心里,偶然浮现。
偶尔,我会想到那些日子,我有情你无意的过往,再痴痴的笑自己笨,然後尘封这些回忆。
没想到,许久许久的以後,当我再一次自别人口中听见你的名字,当我再一次看见你。
竟然那麽有压迫感、竟然是那麽强大的震撼。
原来,不想念,也不能代表忘却。
只是习惯了不去想念的日子,习惯了不再爱你的自己,而对於这样的自己,我很高兴。
如果,如果我还有机会,能再看见你,我想我会试著对你微笑。
你出现在我上大学的第一年,又在我大学生活的最後一年重回我的生命。
好久不见,你好吗……也许我不会这麽问你。
好久不见,我很好……我想跟你这麽说。
对於Pat,我从来没有像对瑜那样,突然的就没有爱了,我心心念念著他,我尝试刻意忘记许多次,然後放弃,最後我决定任由自己去想念、任由自己去回忆,直到哪一天,我再也记不起、再也记不清。
那张在Fridays的照片,被我拿出来,换了地方。
我把他放进我的日记里头,并且为这张照片下了些注解。
让我忘不了的,不单单是喜欢你所带来的煎熬。
是你的笑容,我才能释怀的放开手。
这张照片,也许是你我靠得最近的瞬间。
贴上来,不是说还爱著,只是纪念。
毕竟,你曾这样的占据了我所有的心神意念。
你改变了我的生命,使我成长。
你仍然是最特别的,而我仍会记得,一辈子不忘。
四年级上学期末的一个晚上,我正要从美工组走回寝室,毛毛突然打电话给我。
『你的梦中情人来了。』
「谁啊?」
我还觉得奇怪,回寝室再说不就好了,还有,谁是我的梦中情人啊,神经病。
『你白痴喔,我说的是Pat,你的梦中情人。』
「咦咦?」他来做什麽?不是在工作吗?他来干嘛?为什麽这个时候来?来看谁吗?
我心中瞬间浮出一堆问题。
『在餐厅,你自己去看。』
毛毛说完就挂了电话,我停下来,正好在餐厅外头。
我依稀看见Pat的身影,也隐约听见他的声音,却激盪出心底波澜,让我有著些许无助。
我不想进去看见他又跟那个女子一起,所以我选择转身。
很可笑,即使是现在,我也没有办法忘记他。
回去以後,我在日记里头,写下了这篇,我想,就让这段回忆,在这里结束吧。
Pat→梦中情人?
哼哼,听来好笑,说来更是好笑得无以复加。
更可笑的是,我竟然当真了。是的,真的很可悲。
因为对於毛毛用的形容词,我完全无法反驳。
你是我的梦中情人。
因为现实中不可能得到,能梦到已是幸福,於是宁愿不醒。
但人不可能活在梦里,活在梦里的,称不上人。於是我挣扎著醒来,
满身伤痕,不是因为你,而是自己。
痛会淡去、伤会消失、血也会止,可那记忆啊,怎麽也消抹不去,怎麽也不能。
那时的情已不复见,记忆却清晰,一如刚过的往昔。
该死的清晰如昨、该死的清晰!
并不是後悔爱了你,也不是怨你不爱我,只是感慨。
感慨这个忘不掉的自己、还在意的自己。
今天,你回来了,在离我很近的地方,你一向如此。又是那个女子让你为了他伫足?
我庆幸自己不够美丽,不足以吸引你的目光,只因我承受不住。
我承受不住明知你终究会转身,却又收不回对你的情意。那是怎麽说的?那句话,是什麽来著?
扑火。是的,飞蛾扑火。
爱的对,是义无反顾,爱上你,却是笨蛾。
幸好,我之於你,仅仅如同落花之於流水,我不想做一只笨蛾,我只想好好过日子。
你更帅了,是吗?
想,都令我心悸,光想,就令我神魂迷乱。
这就是你之於我的意义,一个真切又虚无的存在,明明远在天边,偏又近在眼前。
中了你的毒,无药可医,至死方休。
我曾有过的爱恋,我不愿就此掩埋,却也不愿思思念念,尘埃,终有落定的瞬间。
你我,交错的那一瞬,已是永远。
相片里,还留著你的笑脸,而曾几何时,我已不再凝视。除了回忆,已没有想念。
云淡风轻後,那时的伤痛,已成纪念。
偶尔,我会想起。
想起,我不强求忘记,毕竟,你令我成长。
Pat,我的梦中情人。
我不爱你了,只是,我控制不了想念,想念,不代表还爱恋,只是情淡了,意浅了,而回忆却如火烙,深刻无法磨灭。
最特别的,是你,我不会忘记。
最爱的,是你,我不会逃避。
最重要的,就是你,但已是曾经……
现在,Pat人在美国,跟那个学姐,也就是毛毛的妈咪住在一起,听说过的还不错,两人也很好,看见他们的大头贴,笑得很幸福。
我不知道小燕怎麽了,毛毛跟我两个也都在想这个问题,不过毛毛不敢问。
很久没有910的消息,不过听说他跟一个不错的T在一起,对他很好。
莎莉叶回高雄,为了跟他男朋友在一起,搞了场家庭革命,笨到割腕,然後痛得受不了,所以放弃,有够呆。
乔西忙著念书,今年七月底要出国,再念一年,念到硕士,然後应该是会回来教书吧,我想。
毛毛换了男朋友,现在这个在搞音乐,要开公司,两个人忙得很。
至於我,毕了业以後,就到安亲班教小朋友英文,今年暑假开始,我会去补日文,看看能不能用个一两年来读书,去考检定考,可以转行做日文翻译,这是我最想做的工作。
跟你们分享了我的感情,说真的,看见你们为了我里头描写的心情而掉泪,真的让我很抱歉。
我其实并没有拥有过幸福的感情,我只盼望,当你们看见这样的不幸福,可以让你们想起,你所拥有的幸福。
我并不是一个会爱、也懂得去爱的人,我只是相信。
相信自己可以,所以去做了、去爱了。
纵使直到如今,我仍然只有自己一个人。
我也从不曾後悔过。
我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而今,我将我所拥有的这片天空与你们分享。
愿你们得著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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