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恶搞1]宋玉和登徒子 BY 少智慧子 [衍生] 郑重声明:本文系恶搞,决非历史。如有不能接受恶搞的请不要继续往 下看,谢谢合作! 宋玉和登徒子 宋玉是战国时楚国人,他是一个好色之徒,他好的不是女色,而是 男色,不过知道这一点的人不多。他看上了隔壁的新搬来的邻居登徒子 大夫。那个时候宋玉21岁,他喜欢的登徒子20岁。 宋玉想追求登徒子,当然这并不容易,因为登徒子不爱他。登徒子 本身长相俊美,有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大夫的工作既清闲又高贵), 一个美丽恩爱贤惠的妻子,还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孩子(当他不哭的时候)。 于是宋玉想了很多办法,列出详细计划。首先他写了很多热情洋溢 的情书,登徒子把这些情书看都不看就扔进了垃圾桶。其次他开始在大 街上或者一切可能单独遇到登徒子的地方拦住登徒子示爱,但是登徒子 不再单独出行,而是带上了护卫。再其次他开始每天在登徒子卧室的窗 户底下唱情歌(因为他们两家是邻居,而的登徒子卧室和宋玉的院子正 好只有一墙之隔。),登徒子对他的情歌最满意,于是这就成了一个惯 例。因为登徒子的儿子只有在听着宋玉的情歌时才能安然入睡,要知道 这个不满周岁的小家伙以前可是每夜啼哭,声音极其洪亮,逼得登徒子 以前的左邻右舍一致抗议,直到登徒子不得不搬家为止。 宋玉虽然追求登徒子没有结果,不过也还是有其它成绩的,那就是 他把写的情书和唱的情歌整理出版,成为流传后世的《九歌》(当然很 多后世的人并不知道它最初的用途)。 登徒子家里还有一件事儿让宋玉很羡慕,那就是美味的烧鸡。登徒 子的妻子做烧鸡的本领一流,而宋玉是很喜欢吃烧鸡的,于是每次登徒 子家里做烧鸡的时候宋玉都会垂涎三尺,这也成了一个惯例。可是不论 是登徒子还是他家里的烧鸡,宋玉都吃不到,这让宋玉极其苦恼。 终于有一天,宋玉等到了一个机会(当然这个机会他等了很久了): 祭祀是登徒子的工作之一,当检查祭祀的准备工作时,宗庙里是禁止旁 人进入的。宋玉特意向楚王申请临时参与检查祭祀的准备工作。到时候 宗庙里只有他和登徒子两个人(仆从们都在宗庙外等候),这时既使大 声叫嚷也不会有人听到。 为了这次等候已久的会面,宋玉经过精心的准备,他决定给登徒子 一个惊喜。 首先宋玉为了给登徒子一个庄重的印象,没有穿他平常一贯喜欢的 花布衫(请参考夏威夷的花衬衫式样),而是穿了一件从头到脚的纯黑 色式样简单的长衫。其次,见到登徒子时要大大的张开两个手臂,示意 给登徒子:到我的怀里来吧,你看我的臂膀多么坚强。再其次,要露出 他的招牌笑容,但是不能太张扬,要微微低着头,配上脉脉含情的目光, 真是:最是那低头一笑的风情,宛若带雨的玉兰花般的诉不尽的温柔。 不难想象登徒子在阴暗的宗庙(宗庙的采光不太好)中突然见到这 样精心设计的出场形象的反应。只见登徒子大叫一声(饱含着惊奇和恐 惧),然后随手抓起所有手边能抓到的东西向宋玉扔了过去。 于是香烛等等东西不断地落在宋玉身上,也包括一个登徒子顺手扔 过来的一个小包袱。 小包袱砸在宋玉身上,散了开来,香气四溢,于是宋玉闻到了他垂 涎已久的烧鸡的味道。原来包袱里装的是油纸包好的烧鸡,是登徒子的 妻子给丈夫作午饭用的。 可巧宋玉这一天连早饭也没有吃,天近午时,本来正在饥火中烧, 又闻到烧鸡的味道,再也顾不得形象,抓起烧鸡大嚼起来。等他津津有 味地吃光了烧鸡,抬头再找登徒子,登徒子早已趁他吃烧鸡的时候夺路 而逃了。 宋玉虽然没吃到想念已久的登徒子,可是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烧鸡, 可以聊做代替,让他很满意。 可登徒子不这么想,他受了这个惊吓,又丢了美味的烧鸡之后很生 气,就向当时的司法部门投诉说宋玉好色(就是性骚扰)。 于是司法机关开庭审理,可是双方各执一词,现场又没有其他人证, 案子就僵持着。 消息传到楚王(楚王就是当时楚国的最高司法机关)那里,楚王让 登徒子和宋玉申诉(类似现在原告和被告的书面陈述)。 登徒子和宋玉于是各写了一篇文章解释。可是登徒子犯了一个很多 自命清高的书呆子常犯的错误:他平常很少见到楚王,在想象中,楚王 既然每天处理朝政,那么楚王应该是一个有知识的人。 可是楚王实际上是个半文盲(他认得的字加起来不到一百个)。于 是登徒子这篇文采斐然的文章就好比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完全白费力气。 宋玉在这点上很聪明,虽然他的文章写得比登徒子好,但是由于他 早已从楚王身边的侍从嘴里得知楚王是个文盲,于是他特意把文章写的 通俗易懂,而且这样他还怕出现理解错误,于是贿赂侍从得到了亲口向 楚王解释的机会。 宋玉在文章中说:登徒子投诉他好色,这是错误的,其实好色的应 该是登徒子才对。证据就是登徒子自己长的很难看(这是假的),又娶 了一个长得更困难的老婆(这也是假的),而登徒子居然跟这个丑老婆 接连不断地生了六个孩子(这当然还是假的),那么难道不是登徒子更 好色吗? 宋玉本来以为楚王听了他的解释会直接判登徒子败诉,可是没想到 楚王非要见见原告登徒子。 这让宋玉很担心,因为一旦楚王见到登徒子的脸就会知道他在撒谎。 可是他没想到楚王是个鸡视眼(就是夜盲症),一到黄昏就看不清东西。 而当楚王看到登徒子时,天已近黄昏(因为宋玉给楚王作解释很耽误时 间),所以楚王就没看清登徒子的俊美模样(这对楚王来说绝对是个大 损失)。 楚王问登徒子:"为什么既然早就知道宋玉好色(就是登徒子被宋 玉性骚扰),到现在才来告状?(这是楚王一个不明白的地方,可见楚 王也不是非常糊涂)" 登徒子回答:"因为宋玉的催眠曲儿实在唱得挺好,治好了儿子夜 啼的毛病,觉得还能忍受,所以以前没有投诉。可是宋玉这一次实在太 过分了,居然在祭祀的神圣场所做这种事,如果不受到处罚,那么天理 呢,王法呢,难道都没有了吗?大王如果不处罚宋玉的大不敬行为怎么 对得起宗庙里供奉的列祖列宗?" 楚王一听登徒子居然直指他有不敬祖宗的可能,很生气,说:"什 么催眠曲儿,理由不能成立。看来是你好色才对(反变成了宋玉被登徒 子性骚扰)。" 登徒子一听楚王反说他好色,生气急了。本来他的文章中提到这件 不名誉的事的时候用的是很隐晦的词句,但这时事关官司输赢,再也顾 不得个人名誉,于是他决定把整件事和盘托出。 但是很快登徒子就发现想向楚王解释清楚这件事有多么困难: 登徒子先说"宋玉追求他",楚王马上问"追球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一 项球类运动?这件事是因为你们打球发生冲撞才发生的?" 登徒子忙解释"不是的,就是..." 唉,怎么能把这种同性相恋解释 给楚王听呢?先说"断袖?",看楚王摇头(不懂)。再说"分桃?",楚 王还是摇头(还不懂)。 最后登徒子只好直接说"他...他将男做女。" 楚王勃然大怒,说:"它江南下雨,关你屁事?竟然因为这种小事来 烦我?我很忙的(天色已晚,楚王确实有很多事要忙)。" 于是登徒子败诉,从宫中被撵了出去。从此给后世留下了登徒子好色 的名声。 [历史恶搞2]李白和唐玄宗 BY 少智慧子 [衍生] 郑重声明:本文系恶搞,决非历史。如有不能接受恶搞的请不要继续往 下看,谢谢合作! 李白和唐玄宗 很多坏男孩都有人爱,李白就是一个坏男孩。他有很多坏毛病,比 如说酗酒,比如说爱打架(据历史记载李白剑术不错),比如说傲慢, 比如说话多...。在这些缺点中酗酒是基础,因为他喝了酒以后会加倍的 爱打架,傲慢,并且话多(据历史记载:李白好酒任侠;并且斗酒诗百 篇,其实都是醉话。)。 李白小的时候就很爱打架。曾经有一个"铁杵磨成针"的故事,相 信很多人都听过。 这个故事的真相其实是这样的:李白偷拿了老婆婆的绣花针,不为 什么只是觉得好玩。老婆婆拿着铁杵(就是粗铁棒)来追。可是铁杵太 沉了,老婆婆实在跑不动了,就想了一个办法:假装在石头上磨铁杵, 并且告诉李白她的绣花针都是用铁杵磨成的。李白信以为真,认为这个 老婆婆一定是个隐藏的武林高手,于是乖乖的交还绣花针(赃物),不 敢再跟她较量。 可是不久以后李白就发现了他上了当。这还了得,要知道李白当时 虽然年纪小(据历史记载:有的说5岁,有的说7岁),可在当地已经打 架出了名,成为当地一霸,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呀。于是他打上门去, 威胁老婆婆,然后"铁杵磨成针"这个故事就成了现在的模样,这样就 没人知道李白也曾经上过当啦。 李白长成青年的时候想到长安去发展。据历史记载,贺知章(当时 是长安著名的文章大家)曾看过李白的《蜀道难》,惊为天上谪仙,从 此使李白名声大噪,这对李白是很重要的,因为当时李白初到长安,还 是个籍籍无名的人。 但事实是这样的:李白未到长安时已经声名远播,这个名声并不是 指他的文章写的好,而是他的坏脾气:例如酗酒,爱打架,傲慢,话多..., 这些都不是重点,当时的长安人就好像现在的追星族一样,因为生活的 过于安逸而觉得很无聊,所以喜欢另类,奇特,扮酷的人。而李白在他 们眼里无疑具有一颗明日之星的所有特点,李白的坏脾气正是他成为明 日之星的基础条件。要知道拥有如此众多坏毛病的人是很少见的,所以 李白自己也没想到他人还没到长安,就已经拥有了众多的追星族。 至于李白想到要去长安,也并不是想去实现什么抱负,至少当时李 白还很年轻(据历史记载:李白到长安时应该不到20岁。),还没想的 那么长远。他只是因为在当地恶名太大,当地人实在受不了他,虽然觉 得他醉酒后说得醉话很有趣,但还是纷纷送钱给他,希望他远走高飞, 走的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也不要回来烦他们。李白拿了好多银子以后, 决定找个地方玩乐,等钱花光了再说。要找玩乐的地方当然是都城长安 最好啦,于是他就到了长安。 李白到了长安之后,就去见贺知章。贺知章当时在长安也不是以文 章大家而出名,他其实也是一个另类的昨日之星。贺知章也是很傲慢的, 他可以满不在乎的拿作为官饰的金龟换酒(好比现在的警察拿警衔或警 徽换酒),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敢做的,所以贺知章也很受人崇拜。李白 去见贺知章不过是想得到这位昨日之星的引见,进入长安的上层社会( 玩乐也要有人带着玩才有趣吗,要是谁也不带玩,那多没意思呀)。 贺知章早就听说过李白的恶名,但是还没有亲眼见过。当听说李白 来拜访的时候,就问他有没有带什么土特产来?在贺知章傲慢的眼里, 李白是后生小辈,既然想得到他的引见,当然要准备点东西了。可是想 想李白从乡下来,估计也只能带点土特产了。 贺知章没想到的是李白比他还傲慢,居然什么也没带就来拜访,但 是李白当然不会这么说。李白说:我今天带的东西其实大家都见过了, 就是长安现在的沙尘暴(据考证:长安当时人口众多,也曾面临跟现在 的北京相同的资源匮乏,水源枯竭,土壤沙化等问题。),那都是从我 家乡(据考证,李白的家乡在中亚的碎叶,那里在唐朝时就已经严重沙 化,不适宜人类居住,所以李白的父亲才会在李白很小的时候举家迁往 四川。)刮过来的,在我们那里不叫土特产,那叫特产土。 听了李白的这个回答,不止贺知章,还有许多慕名而来的李白的崇 拜者都欢喜赞叹:这是一个多么酷的回答,这是一颗多么优秀的星星呀, 更遑论他还生的容颜俊秀,举止风流。于是后来李白拿出他在路上旅馆 酒醉以后乱写的《蜀道难》时,立马被捧为天上谪仙就不稀奇了。 这样李白就成了长安的一颗耀眼的新星,以至于模仿李白的一切成 为当时长安的新时尚。 比如李白有一次宿醉醒后,大白天的穿着睡衣上街游荡。第二天他 惊奇地发现长安的大街小巷都是穿着睡衣的人,而且都是他穿的那种纯 白色系一条丝绦的丝绸睡衣(据说这种睡衣的式样还流传到了日本,就 是日本人今天穿的男式和服。),不用说有如此多的人忽然要买同一种 类的睡衣,当然长安城当天睡衣就严重脱销了。 再比如李白经常头也不梳就出门(因为经常宿醉未醒),这种很酷 的发型(其实是乱发如鸦巢)也为长安人竞相模仿。于是理发店生意兴 隆,甚至有很多不住在长安的人也大老远的赶到长安,专程要做成李白 式的乱乱发型。 打那以后,不但成衣店,理发店,其它各家店铺的老板也纷纷关注 李白的衣食住行,生怕放过如此好的赚钱机会。有些聪明的老板还纷纷 送钱给李白,希望李白能采用他们的产品。对于李白来说,赚钱如此容 易,所以在李白的诗中有: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很多坏男孩都有人爱的另一面就是:很多人都爱坏男孩,唐玄宗就 是这样的一个人。当时在长安最觉得无聊的人就是唐玄宗了,因为他生 活得最安逸。
唐玄宗刚登基的时候还是很勤政的,每天干的比驴都累,起的比鸡 要早,下班比老猫还晚,所以能有贞观之后的开元之治。终于有一天他 想歇歇了,谁想这一歇就越歇越不愿意干活,所以他每天无聊的要死, 于是想了很多办法解闷。他会音乐,书法,舞蹈,剑术...。甚至有一段 时间,他做瓦匠活来打发时间。还有一段时间,他养鱼,以至于宫里御 花园的池塘中充满了鱼,连骊山行宫中的温泉也成了养鱼池。可他还是 无聊。于是他就抢了自己的儿媳妇(就是杨玉环)做老婆,想通过这种 方式解闷。这也是一种另类,不是每个人都有胆量公然抢自己的儿媳妇 做老婆的。可是唐玄宗很快发现杨玉环作为妻子除了年轻一点,胖了一 点(唐朝以胖为美)以外,没有其它的优点;并且她不够另类,不够酷, 甚至也不像其他年轻人一样追星。于是他又觉得无聊了。就在这个时候, 李白作为一颗超新星,闪亮登场了。 唐玄宗作为皇帝还是很有自己的主见的,他并没有听大家都这么说 就认为李白是个星星,他要眼见为实。于是他派了身边的太监高力士去 将李白招入宫中,随后发生的就是历史上很有名的"高力士脱靴,杨贵 妃磨墨,李白醉草吓蛮书。"。 这个事其实并不完全是后世流传的样子。当时匈奴(一说是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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