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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ive
作者:Linadaamnick
文案
一个人的挣扎
内容标签:西方罗曼 业界精英 悬疑推理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莱斯特。康坦利 ┃ 配角: ┃ 其它:
序
有些时候我会怀疑一件事,人的一生不过从生到死,就像那位移只有开始和结束,这有什么意义?每当我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温特森一般坐在旁边笑着看他的法律书籍或者案例,当他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总是放下手里的书然后给出不同的解释,大部分我都忘了,但我还很清楚的记得他的第一个答案:“从生到死也许对不相干的人没有什么意义,但对于有关的人,那是一段记忆,一段带着情感的记忆。”
现在,我也有一段记忆,它没有发生在我身上,却发生在温特森身上。
我认识温特森是在大二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只是一名心理系的学生,每天要么去酒吧要么就是去学校图书馆抱着那一本一本的书籍啃着或者去做点兼职赚生活费。而这时的温特森已经可以上庭了——尽管他和我同级。
我是和他在酒吧外的路上认识的,实际上这是个很奇怪的事情,我去酒吧的目的是为了喝酒,而他去酒吧的目的是为了找人。但结果都是两条单身汉,我这边是看着太寒酸,而他则是艳福不浅,只要他愿意绝对每晚都可以领一个长得不错的女人回家。不过在我印象中他只带过少数女人回家,在酒吧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交谈或者跳舞。
那时候我绝对是个糟糕的学生,主修课程没上几次就开始逃课,选修基本也是这么个状况,我觉得用不了多少时间我就会被开除。
当我再次喝醉了胡言乱语着靠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的时候,温特森在问清楚地址后把我扔回了公寓。事后每当我问为什么的时候,他从来都只是笑。
不管怎么说,从那次以后我基本就没逃过课。要说原因只不过是因为温特森威胁把我那时候胡言乱语的内容抖出去。
对了,顺便提一句,我有个室友叫卡尔森这是他和温特森的故事。
而我——只是个旁观者,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第一章
也许夏季疯狂飙升的气温和一路蹿高的犯罪率一定有某种关系。我啃着三明治,看向对面房间的电视。
“……警察已经撤离了克林顿街,但现场还是处于封锁状态,这已经是本月嗜血的约瑟夫第三作案,尽管警方极力宣称这只是一起单纯的谋杀案,但是由于……”
“休斯敦街又有一起抢劫案。”科尔转过头来说道。我点点头叫上休斯——我的搭档,开着警车往那条街跑。不幸的是我们找遍了整条休斯敦街也没有找到报案人,而我们在克林顿街和休斯敦街的交界处找到的了个一次性手机。休斯踹了踹旁边的墙面,拿起对讲机说了些什么,而我只觉得那个手机有些眼熟,从兜里拿出手机给有手机的地方拍了张照,然后从兜里拿出手帕包起来找了个透明的袋子装了起来。休斯扯着嘴角看我做完这一切,没好气的说道:“你还想借着手机找出是哪个混蛋报的警?”我没有回答他,回到警察局,就把东西扔给了实验室。
实际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那个款式老旧的玩意拿回来,也许是某个醉汉醉酒后掉在地上的,也许是某个年轻人扔掉的(现在的年轻人手机一向换得很快),谁知道呢?我忍不住又扫了扫电视上的新闻。
下班后,我跑去商店里买了两罐啤酒,然后纽约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闲逛着。、有时候我会想现代化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街道上五彩斑斓的灯光散射在空气中,渲染着冰冷而又繁华的气息。
“Help!”走在我前面的一个女士摔倒在地上,而在她地道的地方的不远处有一个穿着黑色套头衫的家伙在跑。
这些该死的小偷和罪犯绝对是三百六十五天无假期的工作狂。我追了过去。
要说这家伙也真是能跑,我一路从布隆街追到萨福克街,最后跑到在与休斯敦街的交界处的时候,要不是这家伙被什么东西绊倒了,这场追逐估计是没完没了。我踹了这个还想跑的混蛋一脚,然后把他双手反剪地摁在墙上不能动弹。
真是个见鬼的日子。我掏出手机打给了值班的霍斯顿。结果这家伙想趁我打电话的时候挣脱了我的束缚还给了我一拳,然后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又被一样东西给绊倒,这回我毫不客气的在他肚子上踹了一脚。
然后我看到了绊倒那家伙的东西——一件衣服,一件看起来有些破烂并且沾满污渍的衣服。
霍斯顿过了十多分钟才到这里接手了这个抢劫的混蛋,这家伙被我踹了一脚被押走的时候还捂着肚子。
“莱斯特,你需要去医院。”霍斯顿在脸上比了比。“我回去用冰袋敷一下就行了。”我说着从地上捡起了那件衣服。
说老实话我看不出这件衣服有什么特别,上面满是污渍,在胸口的位置还有一滩不知什么液体留下的痕迹。我莫名的觉得熟悉。
霍斯顿站在旁边笑道:“这是你的幸运衬衫?”“也许。”我要了个证物袋,把这玩意装了进去,扔给霍斯顿,“绊倒犯人的证物。”我猜我的表情一定很滑稽。霍斯顿嘴角抽了抽想说什么,但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回去好好休息。”
我给了他胸口一拳。
然后我就离开了。(啤酒早就不知道被我扔在哪条街上了)事实上我并不打算回家,我走上了休斯顿街,然后一拐弯绕到了克林顿街。谋杀案发生在一楼,于是在窗户外的一大块地方同样拉上了警戒线。而犯罪现场的灯光还未熄灭。我放弃了去看看的想法,直接回家。但就在我走过犯罪现场的窗户的时候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
上面显示有一条新信息,而信息的内容却是:
Please look at the wall.
我几乎是在看到短信的同时,就转头看向公寓的墙上面只有一排数字:
10100410004100511141411014101510410141114100141110410011
我觉得大脑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着,就像那运作的水泥搅拌机。我感觉不能思考,那些被我藏在记忆宫殿的角落里的东西跑了出来,一点一点的侵占着我的大脑。我麻木地向前走着,身体按照记忆把我带回了家。我打开浴室的门,然后打开水龙头,冷水冲刷着我那浆糊一样的脑袋,在冷水的帮助下,理智争取到了一点空间。我关上了水龙头,把身体擦干并且换了衣服后,坐到了书桌前,打开最下层的抽屉,拿出一本字典——一本积满了灰尘得字典,我从里面拿出了一张纸,看着上面的文字,我知道那串数字是什么意思。
我关上灯,然后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The game begins.
第二章
第二天我去上班的时候,实验室里那边传来了好消息,我从休斯敦街附近捡回来的手机和衬衫被证实是嗜血的约瑟夫第一起和第二起罪案的证物,按照霍斯顿的说法就是:“还真是幸运衬衫uh?”于是我就被负责这起案子的警官以及赶来支援的FBI请到了审讯室。
实际上这间镶嵌着单向玻璃的房间让我很不舒服,我确信它勾起了我一些不太好的回忆。过来“审问”的家伙是FBI的一个小伙子,长的白白净净的,有着棕色的卷发和黑色的眼睛以及一个黑色长发的美女看上去似乎有点拉丁美洲的血统。哦,对了,他们一个叫科林。劳森,另一个叫艾莉森。卡费尔。
在这间气氛不怎么样的房间里,FBI的小伙子科林翻开了手里那沓资料,然后拿支笔就像我大学时候在课堂上做的那样,然后开始提问。
“你好,莱斯特。康坦利,这是你从休斯敦街附近的克林顿街和萨福克街带回的东西吗?”他说完拿出了两张相片摆在了我面前。我点了点头,回答:“是的。”
“您能解释一下是什么是您认为这两件东西与约瑟夫的案子有关。”科林点着我的眼睛问道。“我并没有认为这两件物品与谋杀案有关,一件是因为我想找到那该死的报案人,另外一件则是证物。”我听见自己这么说道。“可是您怎么能确定那就是报案人的手机呢?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它不是对吗?”旁边的艾莉森探员问道。“一种直觉,警察的直觉。”我试图蒙混过关,不过显然他们对这个答案也没有什么办法,于是科林又问我前天晚上十一点前后在哪我说我在警局里喝咖啡然后去第六大道抓了个抢劫的,最后下班回家睡觉。
这时候,探员科林问我:“你怎么看约瑟夫的案子?”
“散尽天良。”我听见自己这么说,不过从他俩的表情来看他们不信我的说辞。然后我就可以走了,但是被告知不能离开本市。
F***
我在心中默念道。
之后我又因为一起盗窃案和一起抢劫案被叫走了,回来的时候我听见那个科林和另外一个探员在洗手间里讨论,我停下来听见科林说:“我觉得还不能排除他的嫌疑,他太冷静了。”
What’s the f*******
之后我又被拉出去巡逻,相信我没有那一天像今天一样想骂人。因为我在巡逻过程中抓到个偷车的然后,我是如此幸运的又“捡”回了一件约瑟夫案的证物,这次是一副眼镜。
这不是偶然。我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那个见鬼的约瑟夫是冲着我来的,估计那条见鬼的短信也是这个名为约瑟夫的家伙发的,而我却完全没有什么想法关于这个该死的约瑟夫,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也没参加过什么重大追捕活动,只是靠着和治安官的关系在警局里混吃等死。
而且,这家伙明显还调查过我。那串见鬼的数字!我默默的想到。
由于这几天的诡异的事情,我决定呆在警局加班,因为我总有一种预感,这个约瑟夫不会停手——在达到他的目的之前。
果不其然,当天晚上又有一个男人死在了自己家里,而我们这些警察则被拉去维持现场秩序。而当我到现场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那见鬼的数字:
1014110141001411004100141
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那见鬼的数字实际上是我在大学的时候编的一种无聊的密码基本就是利用了二十六个字母打乱以后重新排序而又对应原来的字母表而又利用二进制的原理弄出来的东西,那张密码表早已刻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而这串数字只是一个名字:Emilia
我揉着头,希望这是个巧合,因为我的母亲也叫艾米莉亚。这回FBI没来找我的麻烦,因为死者死亡的时候我正和他们坐在审讯室里谈话。
这是第四个。
科林见到我的时候这么说道。
于是我忍不住在他们都回去休息后去翻了他们的卷宗。
对于他们的卷宗我只能夸一句:Nice jobs.所有卷宗被整理得一看就懂,我找到了约瑟夫的第一个被害人,叫莉琳.卡瑟,48岁加利福尼亚人,高中历史老师,没有案底,是邻居口中的好人,离婚,有一个孩子。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从勒痕来看,是被人从后面勒死的,并且她生前受过虐待,具体伤痕因为尸体在水里泡了三天,基本无法辨认。从图片上看她有一头漂亮的金发和淡蓝色的眼睛,中等体型,那部手机就是她的。但说老实话,我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警察调查了她的学生、朋友、家人甚至最后起诉了一个叫丹尼尔.克里夫的小伙子,但最终由于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后来这孩子去了英国。
而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十三岁的小伙子,高中生,阿拉斯加人。
阿拉斯加……我揉了揉额头。我的整个童年时期就是在那度过的,因为赌博而一无所有的父亲,离婚后独自带我迁往纽约的母亲,那些漂浮在我脑海中零散得片段开始拼合,尽管我是多么的想把这些记忆锁在抽屉里。
同样没有案底,但丹尼尔却是一个黑发蓝眼的家伙,看起来有些廋弱,那件衬衫就是他的。丹尼尔的死因是左心室处的贯穿伤。接下来的第三个死者是萨拉.爱德琳,四十七岁,医院护士,没有什么案底,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尸体被发现时同样在浴缸里泡了三天,纽约人,有一个孩子,刚刚离婚。接下来的第四个死者,也是阿拉斯加人。基本从序列上来说单数受害者绝对是四十五到四十八的离婚女性,而且有一个孩子,一头金发和一双蓝眼睛。而双数受害者则是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不等的黑发蓝眼的男子,而且是阿拉斯加人。而这些案子的共同点就是约瑟夫留在现场的一个由逆转的万字和手术刀交结在一起的符号。令人联想到二战时期的死亡天使门格勒。
警方觉得约瑟夫应该是na*cui的支持者,但我觉得似乎不是那么回事,但我没有时间考证了,因为天要亮了。我收拾了下文件放回原处,然后回家。而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有一条短信。
Pitt St
我有预感这混蛋又行动了。我直接拨通了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的电话,但是无人接听。我没有再拨,因为我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是怎么知道的或者说那条街上有没有死人。
如果真的发生了我该怎么解释呢?
我会通灵?警察的预感?还是约瑟夫盯上我了?那他怎么不杀我。
我捂着脸,突然觉得什么东西通了。
我缓慢地走到了洗手间,我觉得我似乎在发抖,因为我想极力否认一个结论,虽然那可能是对的。
我进了洗手间,然后在那面镜子上看到了一个呆滞的穿着警服的黑发呆滞青年。
然后我知道我是对的。
约瑟夫认识我,并且我也认识他。
我几乎是发了疯似的跑到停车场,开着车前往皮特街。我突然想起了母亲那张白得像纸的脸,那法医室的灯光与那见鬼的庭辩。
我直接跑到皮特街的中段,跑到三楼果不其然的听见了椅子倒在地上的声音。我直接踹开了门,然后我看见一个穿着黑色套头衫带着面具的家伙,正用一根绳子勒着一位女士的脖子。他们都听到了声响,那个家伙打算逃跑,我冲过去抓住了他的手臂,然后踹向他的腹部。这混蛋躲开的同时给了我脸上一拳,我同时把他扔在了这间房子里的茶几上,茶几是玻璃做的,立马就碎成了玻璃渣,然后我冲过去狠狠地对着他踹了下去,他抓住了我的脚踝,然后我也跌在了地上。我爬了起来,他也是。我狠狠地揍了他一拳,然后在试图用手肘攻击时,被推了出去,撞在客厅的装饰物上,然后我感到阵阵头晕,我试图站立起来,我成功了,但是我的动作太慢了,他已经走到我面前,从兜里掏出了什么东西,然后我就只感觉背部一痛,眼前开始模糊,我看到了他的头发,棕色的头发。我试图给他腹部一拳,但被挡下了。我终于支持不住自己的身体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第三章
我做了个梦,一个很长的梦,我梦见我又回到了大学的时候,温特森和卡尔森还有我坐在图书馆里安静地看着各自的书。温特森是法律系的,卡尔森是医学系的,而我是犯罪心理学那边的,当然同时选修了病理学之类的课程。那时候我们都意气风发,温特森已经开始接手一些小案子,而卡尔森似乎也开始在某家医院实习,我也开始跑去警局偶尔解决几个案子(对于我不邀功和不越权的行为治安官还是很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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