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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天(重生)——叶惜迦

时间:2016-12-29 18:20:48  作者:叶惜迦

  如若错爱,则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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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忆里最开始,木一禾还不是九重天无上魔王大人,他只是一只小小的妖怪。
  出生于魔界荒芜的大泽,成长于魔界繁华的魔都。
  九重天的人调侃龙三的人生是一部陈世美再世凤凰男逆袭的成功学巨制,而木一禾的人生,则是丑小鸭变黑天鹅的鬼故事了。
  +
  据说,木一禾是这样得生的——
  ?
  木一禾的母亲柔妃生前在人间以弹琴为生,是这座楼里最美的女子。说好听点,是一个艺伎,说难听些,就是一个婊X子。
  每个地方都有与其不相称的地方。比如,你看这里灯红酒绿般繁华,夜夜笙歌。表象越是美得梦幻,它的内在就会越肮脏,与这相对应的凄惨的人就越凄惨。不是真正美好的话,一般都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总会在表象漂亮的地方留下污点。
  柔妃爱上了一个男人。
  说起来有些可笑与可怜,只因为那个男人怜惜地说了一句:“啊!真是一个如水般的弱女子啊……命运怎堪如此……”从未有人这般懂得!这样,两人一拍即合,还以为与对方缘定三生三世。命运,可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爱情来得快,来得莫名其妙,去得也快,去得肝肠寸断,去得痛不欲生。
  男人把柔妃所有的积蓄都骗走了,走得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留下来,只剩下一颗破碎的心。对了,除此之外,还把木一禾留了下来。
  那时,柔妃已经怀了两个月的身孕。
  那男人摆摆手,踹了柔妃一脚,无不鄙夷地说:“下贱的娼妓,谁知道那是谁的种?”前一刻还温柔如水的男子,此刻嘴脸恶心得就像是拧在一起了,真奇怪柔妃当初居然觉得这男人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柔妃所谓的好姐妹:“诶!做这个的……谁叫她痴心妄想了,活该啊!”前一刻还欢欢乐乐的时光,在此刻却可笑得令人笑不出来。人走茶凉,落井下石,这是人类世界的定律。
  就这样,活着没有什么意思了。
  女子爱,则深爱,如若错爱,则万劫不复。
  柔妃跳河而死。
  在一个阴凉的夜晚下,一轮红月孤单单地映照着,柔妃离开了那个肮脏的世界。重生于与人间相反的另一个世界——人们称那个世界为“大泽”,鬼之天堂,人之地狱,鬼怪存在的地方。
  是众多地区之一,也是后来木一禾长大的地方。
  就在柔妃的肉体呼吸停止的那一刻,木一禾降生了。
  那个以人类身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木一禾还没有睁开眼睛就已经死了,现在,只剩下一个怪物,它会以怪物的眼光看清这个世界。
  ?
  这些前尘往事并没有人跟木一禾讲过,但木一禾知道得都很清楚,可能就是因为木一禾在柔妃肚子里的缘故吧。或许,其实在柔妃怀孕的时候,木一禾就已经活着了,只不过没有人这样认为罢了。
  大泽里这么多种类的妖怪,没有人给木一禾的属性下过定义,木一禾觉着他或许是属于鬼胎与水鬼的结合体吧。
  ——无所谓,反正都是妖魔鬼怪。
  妖魔鬼怪就是要害人的,因为它们都是被人类害成这幅丑态的,不报仇的话太不公平了,心里更不舒服。妖魔鬼怪是没有真情的,因为还是在人类的时候就已经该骗光的骗光,该磨尽的磨尽了。
  妖魔鬼怪,就是妖魔鬼怪。
  +
  三界分天道,人间,魔界。
  魔界包括于其下的十八层地狱,是极恶之鬼与魂灵赎罪的禁锢之地。处于地狱的魂灵通过醒悟、试炼与赎罪,可以重入轮回。而在地狱尽头极恶地血海的极恶之鬼,自圣战起,就天帝与时任的魔王合力禁锢在此,永世不得超生。在地狱血海的极恶鬼皆是毁天灭地的大魔,随便一个出世都要掀起半个世界起码半个世纪的腥风血雨,是魔界自己人都会忌惮的危险存在。
  魔界之人按阶级分为魔、妖、怪、魂,还有一些入魔的人类,人员混杂,种族繁多,不像天道,概括一个字,仙,也不像人间,概括一个字,人。魔界之人不乐于修仙,也不乐于试炼,在自己的地盘过得很是逍遥。
  这个时候,魔界之人的生命并不是永生的,但年岁其实很长,平均能活四五百年。这四五百年的时间,足够他们作威作福了。
  魔界与天道有几千年没有开战了,一直处于平和的状态,倒是经常跟人类打仗,或者自己内部地区发生矛盾,魔王派兵出征。人间修道之人也繁多,再加上狡诈圆滑,人肉碾压,跟魔界打个平手也是常有的事。
  ——所以说,这个时候的魔界,真的很弱。
  大泽是魔界中一片潮湿而又宽广的水域,这里沼泽、水潭交错,是平均生活条件称不上优越的魔界中人都很嫌弃的三不管地带。其他的地方沦为三不管地带是因为势力众多,种族杂乱,利益错综发杂,这里则是因为人烟稀少,更没用什么可开发的资源。所谓不毛之地,即是如此。
  当然,这里也的确住着一些人,皆是上不来台面的劣等妖魔,鱼类、爬行类、两栖类、哺乳类的妖怪,或是哀哀怨怨神神鬼鬼的魂灵。
  不过这里虽未有明确的出口,但实实在在是与人界相连的,每当阴月阴时,如若有人间之人未归而在湖边徘徊,就很有可能误入这里,幸运的人少之又少,在天明的时候可以回到人间,把在这里光怪陆离的一夜经历当做往后时不时拿出来晒一晒的笑谈,不幸的大多数人一般是再也回不到人间的,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接下来无尽的生命都用来寻找回去的出口,直至魂飞魄散,永不入轮回。
  毕竟,这里不像《桃花源记》里所写那么落英缤纷,世外桃源,也没有人有着武陵人一般的好运气。
  木一禾与母亲柔妃就这样开始了作为妖魔鬼怪的生活。
  柔妃现在是一介女鬼,在她看来她的变化外表除了更加白以外没什么变化,真正变化了的,可能是心境,心性坚强了,胆子变大了。以前听别人讲鬼故事她都害怕得要死,现在看到真正的鬼,她还能当着人家的面指着人家笑话:“这鬼长得真丑!”
  木一禾只有一次问起来他的生父长什么样子,柔妃想了半天,最后不好意思道,忘了。不是搪塞,看柔妃那个苦恼的样子,她是真忘了。生前那个跟她海誓山盟,地老天荒的男子,她说忘就忘了!
  ——这哪是心性变强啊?明明就是变得缺心眼儿了!
  木一禾一生下来就是个巨婴,长得等同于人类五岁的孩子,头发跟眼珠子浓墨一般黑,不爱笑,不会说话,单看相貌还算是可爱不吓人。看起来冒冒失失,木木讷讷,愣头愣脑的,但有的时候还懂得很多,有的时候就突然机灵了,勉勉强强算是个间接性的智障与精神病患者。好在后来随着木一禾慢慢长了两三年,这木讷的气质也渐渐看不到了。
  柔妃惊讶孩子一出生就这么大的同时还是很开心孩子能长这么快的,以她现在世间最异常的存在,妖魔鬼怪的身份来看,好像看什么事情都不觉得奇怪了。可她却不知道,木一禾维持着这个样子,有十年之久。
  大泽新来的这对母子好像并未掀起什么涟漪,刚开始几日都是静悄悄的,因为住民们都拿捏不住这对母子有什么过人之处——除了好看。母亲有着倾国倾城之容,跟这里的所有人都好像不是一个画风,孩子则粉雕玉琢的却是个男孩子,还不知道长大后会妖孽到哪里去。
  美极则妖,至极则孽,这样不俗的相貌,在人间都令人觉得不详,在这里,则是令人觉得危险。
  井底之蛙,所见不大;萤火之光,其亮不远。大泽这里的妖魔鬼怪,一个个都把自己当大爷看待。正如后世的黑社会或者班里的坏学生,看见新人来了,总想过来收点保护费或者调戏调戏。
  过了几天,他们按捺不住了,想要试探一下。单亲家庭,尤其是没有男人在的单亲家庭,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弱势群体。大家想要“关照关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第一步——把木一禾和柔妃住的小木屋烧了。
  木一禾和柔妃出去找吃的,回来后看见屋子着火了,已是无力回天。这个小木屋搭了没几天,住了也没半天,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不值个什么钱,但总是个能遮风避雨,不至于风餐露宿的地方。此刻,冒着熊熊的大火,燃着呛人的黑烟,烧得围观的人脸蛋都在发烫。
  柔妃庆幸自己带着木一禾一起出门了,并未介意小木屋没有了,木一禾则呆滞地看着燃烧的小木屋,一言不发。
  大泽的住户在旁边看着热闹,倒数着木一禾什么时候开始哭泣的时候,两个妖精跑了过来。始作俑者就是他俩。
  两人皆是大泽水里的鱼精,长得却一点儿都不水灵,人高马大,凶神恶煞,极其丑陋。
  他们其中的老大是水域边最大的山洞的洞主,这只妖精看着木一禾,不怀好意地笑着,正准备说话,开始第二步——被木一禾一口吞了。
  ——嗯,一口吞了。
  此刻现场安静地可怕,看热闹的人都被吓着了,惊得说不出话来。擦了一下眼睛,发现另一只妖精也被木一禾生吞了。
  他们觉得自己的眼睛出现了幻觉,眼前这个小孩子明明才这么小一个,怎么突然间和鲸鱼一般张开了血盆大口,将比他大五倍的妖精吞进了肚子里?而且小孩子面无表情,肚子也没有丝毫变化,还是那么平,只有嘴角流下来那两只妖精的血液和他依旧在咀嚼的腮帮子,告诉人们刚才的一切不是幻觉。
  柔妃没有惊吓到,她拿出随身的手帕,笑着给木一禾把嘴角的血液抹了干净,似乎是觉得自家儿子的吃相虽然蠢但还是太可爱了。
  木一禾不傻,他记得这两个妖精住哪里,于是这两只妖精的山洞,成了母子二人后来的家。其间打扰到二人看新家的妖魔鬼怪,下场依旧是被木一禾干干净净地生吞入腹。
  木一禾一“战”成名,邻居们乃至整个大泽都知道山洞换了新主人,那里住了一对母子,母亲长得美极了但肯定是个蛇蝎美人,一定不是善茬儿,最可怕的是她的儿子,从不说话,却凶残至极,吃东西不吐骨头。
  他们教训自家小孩,没事儿不要靠近木一禾,有事儿的时候也不要靠近他。但是,木一禾从不浪费粮食的好习惯,值得学习。
  柔妃草草将山洞收拾后,拿出了随身的匕首,送给了木一禾。这是她生前的遗物,投河自尽的时候,只拿着这一样东西。
  “呐,这是母亲一直珍藏多年的匕首,母亲用不上,给你防身吧!”
  “……”
  木一禾接过了匕首。匕首短小锋利,闪着银白的锋芒,见血封喉,柄上蜿蜒盘旋着细致的藤蔓纹路,十字交叉的地方镶嵌着一颗透明的珠子。
  木一禾几乎没怎么用这把匕首来防身过,在大泽遇到危险了,直接把危险吞进肚子里就好了,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屡试不爽。不过他真的很喜欢这把匕首,偶尔拿出来剔剔牙,削削长长的指甲,非常实用。重点是,这把匕首是柔妃给他的,他很珍惜。
  

  ☆、龙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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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龙蛋】
  ——天道大魔印!
  ——天道神力与权势的象征,行持之士佩受,可制万魔,镇凶治恶,志心佩受,群妖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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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柔妃虽然是女鬼,大泽煞气颇重,不需要吸取别人的精气就能够活下去,但她依然保持着人类时候的习惯,喜欢吃人类喜欢吃的东西。
  木一禾却不一样。
  他的食物其实就是大泽的住民。大概是未来牛X的大神人设非同一般,他汲取日月精华天地鬼气就能不吃不喝。他平日里也不饿,即使一年不吃饭都没有问题——可是他喜欢吃啊,他是一个天生的大吃货大饭桶!
  木一禾在大泽真的出了名了。提及他的名字,大多数人都要吓得跑掉,偶尔不会害怕的,要么是智商还没有开发,要么是智商开发了却是个傻缺,要么是还没见过木一禾只是简单的听说过。
  他心情好了真的可以把一池子的怪物都吃进肚子里。就连比他大几十倍的魔兽他也能吃掉。他的出现,令大泽的人口急剧减少,令大家敢怒不敢言。
  大概是因为生父是个人类的问题,他不喜欢吃人,觉得人这种东西——特别恶心。反而妖魔鬼怪啥的,他觉得特别好吃!又有嚼头又够味儿!等他再长大点儿,他想尝尝神仙的滋味,据说天上的神仙仙风道骨,丰神俊秀,听起来就觉得一定更好吃!
  +
  这天,木一禾又逮到一只小妖。这只小妖跟木一禾一样的身高,个头跟木一禾一贯的食物相比大小太过于悬殊。但看起来比大泽别的妖怪干净许多,嗯,不纠结了,就吃这个吧!大不了一会儿再找个大一点儿的!
  这么想着,木一禾开始张嘴。
  “别!别吃我!”小妖吓得不轻,流年不利,怎么一出门就碰上这个小霸王了!
  “……”木一禾没理会他,不说话,却张大了嘴。
  小妖孤注一掷,最后一搏,闭着眼睛冲着木一禾叫喊,生怕木一禾错过:“我知道有更好吃的东西!肯定比我好吃!你要是吃了我你会后悔的!”
  “……”
  +
  木一禾跟着小妖,来到了大泽中央。
  两人踩在墨绿色的荷叶上,小妖指着下方:“大人,您看,水下有颗蛋!凝聚大泽天地妖气百年,无坚不摧,无人可碰,一定比我好吃多了!”
  木一禾往水面下望去,大泽的水不甚清澈,根本看不清那是蛋还是石头。
  大泽中央的确有颗蛋,这颗蛋的确如小妖所说,已经在大泽水下停留了一百年了,无人知晓这是一颗什么蛋,只知道道行不深的小妖就是连碰一下蛋的表面,都会被蛋上的怨气冲得老远,更有甚者还有直接魂飞魄散的。道行略深的,也会受到重创,可能十年的修炼就因为这手贱地碰一下而前功尽弃。时间一久,人人避而远之,就算不能碰没什么实际的用处吧,把这颗蛋当作水下地标也不错。
  木一禾将信将疑地下了水。
  大泽是一片黑暗的水域,瘴气、死水、淤泥、杂草丛生,在水面上,怕是看一眼,都觉得这里的水像是混合了墨汁,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地晕着水下的世界。但是在水下,木一禾却能清晰地看到水面上的一切,水面上的世界像是罩了一层薄纱,反而使得大泽像是一幅冷清的水墨画。
  一叶一世界。大泽是另一个世界,大泽的水面下更是另一个世界。
  木一禾在水下像鱼儿一样游动,很快游到了这颗蛋所在的地方。
  这颗蛋裹着一层厚厚的污泥,的确像是年代已久的样子。木一禾用手拍了拍,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平淡地,像是触碰无情无爱的花草。把污泥拍掉一块,露出了蛋的表面,比划了一下污泥的厚度,发现这颗蛋实际上跟两个他的大小差不多。
  这个时候,被露出的那块蛋壳下,突然透出了一抹银色的光彩,映在蛋壳上,转瞬即逝,似是琉璃淬火——是眼瞳,银色的眼瞳,眨动了一下,又一下,随机消失不见,又重归于原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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