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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而不得——黑色地板

时间:2017-03-03 18:03:11  作者:黑色地板

  他的胸口被拉开一道血口子,伤口不深,却很大,从裂开的皮肉边沿可以推测出这是某种野兽的利齿留下的撕咬痕迹。我凭着6年来积累的专业医疗知识和草药识别能力,撕了衣袖简单地给他包扎了伤口。然后我坐在一边开始等待,希望他可以带领我走出这迷宫一般的森林。
  少年的生命力实在惊人。没一会就醒了过来。我头一偏,便见他蹙着眉头,目光灼人的,严厉地审视着我。
  那双狭长的眼睛仿若鹰隼一般犀利刻薄,像要直接看到我心里去。但那褐色的瞳仁中又分明流淌着那泓冷冽的湖波。它干净透彻,不食烟火。后来我想起那泓湖水,那双眼眸,和那个下午。我日渐冷酷的心缓缓生出温柔。但是那股温柔是留给那个永远消失的下午的,不是给里斯本。即使他向我忏悔,他的滚烫的泪灼痛我的眼睛。
  他说了什么奇怪的话,我听不懂。只能微笑回应。他的脸“噌”的一下就红了。满脸不自在地瞪我,见我还敢朝他走去,马上炸毛。他一个弓身跳了起来,上身前倾,一副野兽蛰伏伺机进攻的模样,仿佛只待我一有异动就扑过来跟我决一死战似的凶狠表情。但看着我的目光又分明噙着一丝不安和怯弱。
  我不再犹豫,果断跟他挥手说再见。
  他惊讶地看我,呆愣愣地站起身来。这只敏感的小豹子,束手无策地朝我干瞪眼。一串草屑从我眼前掠过,被风卷上天空。
  年幼的经历在我的心中胀满痛楚,这些痛楚在后来的囚徒生活中慢慢扭曲为一种冷漠偏执的感情。我用它来对付所有企图靠近我的人。里斯本是个聪慧而敏感的孩子。在以后的同居岁月中,他摸清了我的弱点和隐私,并习得我的冷漠和绝情,以此对付我。
  但在这之前,他拒绝我的告别。他拥有争胜斗狠的性格,尤其擅长狩猎。他靠着小兽的机警和固执一路小心谨慎地跟着我,保持四五步的距离,我走他走,我停他停,我回头看他,他立即炸毛。
  不知不觉夜幕低垂。迫人的大墨穹仿佛要压下来,星星触手可及。所幸有林立的擎天大树支撑着,缓解了这种压抑感。我找了块远离水源的小草坡躺下来休息。身后的小豹子犹豫了一下,才磨磨蹭蹭地走近前,坐下,想了想,又挪近些。偷眼看我没什么反应,又慢慢儿蹭了过来。半响没了动静。
  山间的夜晚寒冷彻骨,我睡至半夜,便被冻醒过来。眯缝了下眼睛,一侧头,与他四目相接。他躺在我身侧,手抚着我给他做的简陋包扎,警觉地注意着四周的动静。深褐色的眼睛神秘莫测。
  我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了好会儿。
  我说:“不如我们靠近些取取暖吧?”
  也许他也看懂了我的善意的眼神。当我试探着伸手去碰他的肩膀的时候,他竟也没有反弹,反而红着脸,顺势缓缓地挨了过来。直到整个人钻到我的怀里。有点腼腆和别扭,又分明藏不住欢喜。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似乎等待着我的下一个动作。
  而我的下一个动作,是触电般将他一把推开去。
  他冷的就像一块冰。
  他被我推了个措手不及,趔趄了一下,双手向后撑地坐起身来,目瞪口呆地看我。
  我知道自己反应过度了。我犹豫着如何跟他道歉。他的眼中掠过一丝屈辱,难堪和愤怒,一下子跳起身,头也不回地跑入前面漆黑无尽的森林中。
  天早上我醒来时又看见了他。他背对着我坐在树干上,明显为我守了一夜,看见我望他,一瞥眼扭过身去。
  如此几天,我终于顺着泥土上的车痕和脚印找到了出路。
  在分道扬镳的路口我回过头看身后的少年。他固执地站在晨曦的投影中,局促不安地努力板着严肃的表情瞪我。微风中他□□的脚踝上挂着的玉石不小心地碰撞出清脆的叹息。
  一瞬间我便被这声悠悠喟叹说服了。
  从前对于越林,我是必须照顾弟弟的哥哥;对于万俟止,我是必须纵容疼爱少爷的仆人。只有里斯本,这个13岁的少年,他是一泓倒映着白月光的清泉溪涧,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一方不受污染的净土。他的纯净迷惑了我的心,他的信赖和托付唤起了我心中的所有柔情。这种柔情陌生而新奇,我无法准确地形容那一刻心中微妙的战栗。那种动了感情的不安以及灵魂里的渴望。就在这爬满青苔的岑寂的古老森林里,我的心中被催生出虚渺的幸福感,和一丝没来由的期待。也许是那簇饱满的樟叶,也许是那丝新鲜的青草味儿,使我忘了自己的过去。他朝我走来,缓慢的,试探的。我终于握住了他倾注满腔情谊的手。
  我要带他到另一个城市去,在那里我们没有过去,一切可以重新来过。我们可以相依为命,过正常,普通,平凡的生活。这是我的全部计划。
  我们在陌生的街市开始了磕磕绊绊的贫穷生活,因为身份证问题而焦头烂额。我尝试各种工作以求维持温饱,里斯本则乖巧地对这新鲜的一切表现出一种适可而止的好奇。他似乎总是比任何人都能理解我。在这不久,我因为电视和报纸上不断的“寻人启事”而不得不带着他又流离辗转了几个城市。
  我们待得最久的城市是L市。它封闭,落后,经济才刚起步,人流混杂,对我这个逃犯而言真正再好不过。这样的生活与以前在万俟家的衣来伸手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我们住再糟糕的阁楼,吃最粗糙的食物,穿最廉价的衣服。但我对这一切却倾注了满腔的热情。我和里斯本像所有平凡的夫妻那样生活。也许是因为我们都陷入了孤立无援的窘困,就像溺水者抓着浮板,宁愿一起沉没,不能放手。
  里斯本却在平淡的生活中渐渐显露出他野蛮暴烈,桀骜不驯的一面。他就像只竖毛的小豹子,虎视眈眈地仇视这一切。他的“沉默以示反抗”很快为他自己所厌烦,他企图寻得一个突破口。我不希望他变得暴力血腥和狡猾残忍,而他不能忍受我的沉默木讷和内敛深沉。我们都希望能够纠正对方,但所有的尝试皆告失败。
  可我的心中依然存着侥幸和期待。当人们动了心的时候,总是情难自禁地以为自己可以做的更好。
  直到那一天终于无可避免地来临。
  里斯本对我说,他得到了一所房子,我们可以过更好的生活,我们不用日夜操劳,东躲西藏,他以后也不会再出去惹是生非,找那些流氓地痞打架了,我们要做“上等人”。然后才吞吞吐吐地告诉我,他加入了一个帮会。
  “越哥,我不想再过这种低人一等,给人踩着走的生活了。你的冷漠,生活的无趣,这一切都使我厌烦透顶!我抛弃一切跟着你流浪,可不是为了像乞丐一样地活着。”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拙劣的口才使我哑口无言,无法在他凶猛致命的攻击下做出一点抵挡。我呆愣地站在原地,站在窄小的沙发的间隙,站在阴暗的客厅中,看着站在我面前的,身高185公分的16岁少年。微暗薄弱的光贴在他的眸瞳内,映出森森然的凌冽,他的鹰隼般的眼睛充斥戾气,怨恨,他是真的恨着我,下定决心摆脱这一切和我。
  我只能让自己陷入沙发中,几乎是以缴械投降的姿态对他说:“是我太自私了,我知道。里斯本,我们再努力一下,好吗?”
  里斯本别开眼睛。他扭头的神情再没有孩童赌气的身影。他说:“我想,再怎么说,这3年你对我还是很好的,我们可以像朋友一样。其实——”他猛的顿住,偷眼看我,“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我觉得她挺好的。”
  我吃惊地张了张嘴。那时我想,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什么比这种背叛更残忍的了。我突然想到了万俟止。我曾经也如此伤害过他,这真是报应。
  里斯本似乎也心虚了,吞吞吐吐了起来:“她是个千金大小姐,很听我的话,也能给我很大帮助,你可以理解的,对吗,越哥?”
  如今我还能有什么不理解的呢?我说:“恩,然后呢?”
  他明显松了口气,变得高兴起来。“我们以后恐怕不能这样生活在一起了,但我给你买了房子,就当是我补偿你的。越哥,其实我是离不开你的,我以后还会经常来看你。”
  我的心掉入了绝望的谷底,寒冷窜入五脏六腑。我只想赶紧结束这一切,我不想继续让他的话刀子一样剜我的心。
  他终于走了,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我捂着脸在沙发上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我收拾了行李,其他东西卖的卖,扔的扔,全部处理干净后,买了一张去往M城的火车票,在夜深人静,悄无人知的时候,离开了这个无情地嘲笑了我的城市,结束了我生命中的3年。
  我没有恨他,只有孩子才会对绊倒他的坑耿耿于怀,恋恋难忘。

  ☆、一点温度

  
  故事前后才过了21年,我却痛苦地发现人生的漫长。
  黑虫似的火车穿梭在无尽的夜色中,拥挤的车厢内东倒西歪地睡着密密麻麻的一团人。这样死寂无人气的夜晚,山间“嗖嗖”的冷风在车窗缝隙切割出丝丝尖锐和破碎的声音,像狼嚎猿嘶。轰鸣嘈杂的列车驰行着,穿过静谧诡异的山林,穿过黑山恶水,冰冷的机械没有分离的迟疑。
  我在疾驰的车厢中看着自己映在车窗上的模糊轮廓。我从未这么认真细致地看过自己的长相。一张事不关己,局外人似的冷漠,高傲的脸,尘土在上面覆盖出困倦和失落。那双总是闪烁着靛青色莹光的眼睛,黑色正在慢慢沉淀。
  我的钱包在到达M城的时候,在拥挤的人流中被谁顺手摸走了。如今我只剩下口袋里的几百块和左耳上的一颗白金耳钉,这颗耳钉是在万俟家时被迫戴上的,我和当时只有4岁的小孩在耳钉上交换了彼此的名字和誓言。如今重得自由,却舍不得摘下,仿佛处出了感情。
  我不得不因为贫穷而忍受寒冷和饥饿,蜷缩在天桥下静默地看着桥墩一侧缓缓流过的污浊的河水,河面上飘过的瓶罐,和那上面倒映着的蓝天白云。波动的河水扭曲了城市的轮廓,也扭曲了行人的脸。我像所有满脸胡渣,邋遢落魄的流浪汉一样陷入困境。因为没有身份证,害怕被万俟家族抓着,不敢妄动,只能跟着一群农民工到工地混饭吃。所幸我有的是力气。
  我在工地上和所有人一起如蚂蚁般机械地耕作着。一开始我还会想到里斯本,他现在做了大财阀的乘龙快婿,知道我的处境不知道得有多吃惊。万俟夫人一定恨透了我,因为万俟止的精神病肯定是加重了。
  我渐渐也忘了时间,忘了走过我生命的那些人。我只想活下去。我感觉到的不再是痛苦和绝望,辛苦繁重的工作使我无暇他想。蹲在人群中吞咽粗糙干硬的盒饭的时候,看着周围一张张蜡黄枯槁的脸,一个个或消瘦或粗壮的黝黑身躯,我想,这就是生活的一种。
  但甚至这种死水般的平静也不能维持很久。工程即将竣工的时候,工地上工资问题终于爆发了。而我迫于媒体摄像机的存在,不得不灰溜溜地放弃工钱离开了那里。
  我又一次回到了天桥下,过起了流浪汉的生活。无论我如何省吃俭用,我很快就一贫如洗了。我胡子拉扎,肮脏落魄。我不愿意变卖尊严,但是我也无力维持自己的骄傲。我终于腆着脸皮苦苦哀求了在天桥边摆摊的一位店主几天,直到第5天,老人家终于忍无可忍,答应在压着我一个月工资的前提下,允许我在他的小卖部帮忙。
  我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还是那张脸,那些五官的搭配,此刻却在慢慢削弱了高傲贵气,消融了漠不关心,蔓延出淡淡的慈悲和宽悯。瘦削硬朗的轮廓显得沉稳坚定,眼神温存,深情内敛。皮肤被晒成健康的小麦色,身高大概有188公分了,修长结实,显出几分男子气概来。
  我的自小习得的贵族礼仪和后来的生活磨砺终于握手言和,在我身上融合成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虽然这只是为了生存而衍变出来的伪装。面具戴得久了,也就变成了脸。
  我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的这个人是自己。我的贵公子似的傲慢神气早已消失不见了,留下的,只有生活的痕迹。
  店主给我找来的都是些陈旧的白色衬衣,我将它们洗干净了,搭上一条深褐色的休闲裤,梳洗一番,瞬间就把店主生生吓了一跳。
  我的可靠的外表给了我莫大的好处,它使我成了这间小卖部的活招牌。这使店主很是满意。虽然他没有直接给我加工资。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小卖部肮脏狭窄的过道上打地铺。我不只一次地想起万俟家温暖柔软的大床,云朵一般轻柔覆盖在身上的绒毯和那孩子满怀依恋的拥抱。可惜这些都不能与辽阔明亮的星空相比。
  我觉得自己终于学会了微笑,相信上帝自有安排。店主对此表示很不能理解。这个已知天命,臃肿衰老的人开始显得聒噪起来。他和我谈他早亡的爱妻,他唯一的已为人母的女儿。她上星期又和邻居吵得不可开交,只为了争门前一块空地用以搭棚种菜。
  对这个唯一愿意收留我的老人,我心中满怀感激。我现在可以很自然地说出一些违心的讨人喜欢的话,对厌烦的事物表现出理解和包容。
  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遇见了那个女孩——黄小米。
  她是小卖部的常客,附近一所普通高校的高二学生。她留着齐耳的娃娃头,浅淡的眉毛遮在刘海下面,衬得她圆圆的眼睛更大更亮。粉色的唇微微向前嘟起,爱笑的菱嘴溢出两个深深的梨涡,显得活泼单纯,惹人怜爱。
  说起来,我们的相遇很富有戏剧性。那天很少夜出的我竟突发兴致去公园散步。隔着几棵芒果树我远远地发现了她。她被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堵在墙角,他们扯她的皮包和裙子,她又害怕又倔强地说着什么。她也一眼就望见我。朝我叫:“哥,救我!”两个青年面色不善地朝我看来,其中一个还嚣张地朝我耍了下小刀子。
  我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女孩坚定的眼神。心底很是好奇她是凭什么觉得我一定会施以援手的。两个流氓见我不退反进,愤愤丢下她朝我走来。似乎是打算教训下我的不知好歹。所幸我在万俟家多年的训练总算没使我太尴尬。
  待他们一走近,我已后发先至,直接按住其中一人的肩井穴,另一只手反拧住他的左腕,一个狠力的过肩摔将他往后摔出去三四步远。另一个人更是脆弱,我的一记后蹬腿加旋踢就已经让他抱着肚子蜷缩在地上痛得“嘶嘶”直吸气。我有点吃惊,除了和教官对打,我从没跟任何人动过手。待那两个青年难兄难弟地互相搀扶着骂骂咧咧地跑走后,我才回头看站在一边看完全程的女孩。她也一副吓傻了的模样,睁着大而浑圆的黑曜石眼睛,菱嘴微张,愣愣地看我。
  我说:“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她回过神来,迅速红了脸。支支吾吾了几句,便老老实实地跟在我身边。我下意识放缓了脚步,落下几步走在她身后侧,不与她并肩。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彼此。以后的日子里黄小米几乎天天到小卖部报到。开始时还只是坐在一边看着我工作,渐渐的她开始利用休闲时间当起我的帮手,这自然是没有工资的,但她乐在其中。而我却羡慕她。如果我是她,我就好好珍惜读书的机会。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幸运的。
  自从她知道我的生活境况后便更殷勤了,几乎自告奋勇地负责了我的饮食起居。我心中忐忑,我还没有信心让新的人进入我的城堡。她会像越林一样抢夺破坏我的一切吗?会像万俟止一样控制我并对我颐指气使吗?她最后会不会像里斯本那样抛下我离开?我十分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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