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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下血液——李泊文

时间:2016-04-15 20:17:42  作者:李泊文

  让人感到可笑的是易北妈,这位当时才十八岁的女人挺起了自己的肚子,决定将这个孩子生下来。
  人生不是电视剧,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土上,扞卫一条无辜生命的勇士,也就是易北妈很自然的被这个社会摒弃了。
  被学校开除,远离父母,十六岁的她高中没毕业而且还挺着一个大肚子,到哪都是吸引满满的异样眼光。
  可是日子还是要过,她在我们这儿找到了一个超市收银的工作,一直到现在还在做。
  我听我妈说易北妈是在即将临产时搬到了我们这个院子的,也就是那个冬天刚过去的某个晚上她生下了易北,在这之后,她便成为了院子里每次茶余饭后的一个重点谈资。
  也许是因为太过年轻就独自面对生活的原因,易北妈的个性特别要强,所以院子的人大都不怎么喜欢她,这也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易北的看法。
  其实,那时候的我在心里都一直挺崇拜易北妈的。在青春期的我看来她就像个与这个社会顽强斗争的女战士,简直就跟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是一样的。
  可是彼时的易北并不这么想,他从来不愿意谈及他的母亲,倘若不小心说到了这位总是打扮的时尚前卫的女人,他也是咬牙切齿的。
  这一切都源于他母亲的工作。
  毕竟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女人在这座把人类当成代谢品的工业城市要养活一个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易北妈在易北会走路后就去找了一份兼职:每当等到霓虹初亮她都会到去市中心的夜总会卖酒水。
  人言可畏。
  院子里其他妇女,包括我妈在内,都说易北母亲是去那里出台了,院子的大人们甚至私下都称易北为小鸡仔。
  易北也知道这件事,所以每次在谈完他母亲之后。他都会十分无奈的叹一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走出去,外面是九月的艳阳或是三月的风光,他站在光影下,那一瞬间比任何同龄人都要成熟。
  他做着三份兼职,这个十四岁的少年在忙于学习的同时,开始尝试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慢慢担起家庭的重担。
  所以,易北会和他母亲打起来,是我史料未及的事情。
  易北:
  我从小就与众不同。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觉得我怪异的性格源自于我那位可怜的母亲。但只有我自己十分清楚。这种像是疤瘤一般的隐疾是自我落地起就从我骨子里长出来的。
  当然,在一周以前的十四年人生里,它一直都隐藏在我身体的某个阴暗区域之中,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曾发现它。直到一周前,一个不不经意的事情让他从我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崭露头角。紧接着便似一个丑陋的肿瘤盘踞在了我的心脏之上。
  我觉得我应该是自我厌恶达到了一种极点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毕竟,对于我这位大多数时候不在家的母亲,其实我一直都是怀着一种怜悯之心来看待她的。
  所以,当我手里的球鞋飞出去,砸到她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头上时,我蹲在那颗飘着枯朽叶子的大树旁,再也不敢有任何举动。
  那一瞬间我被自己吓傻了。
  当徐文凤如愿以偿的掐住我的脖子时我完全没了反应的余地。
  我十分清楚,她这个动作曾不止一次在我身上练习过,所以此时做起来就别提多么驾轻就熟。
  因为自幼营养不良,幼童的我身体相当孱弱,有几次生病甚至到了一口气提不上来就去了的地步。
  我知道徐文凤曾将自己那双白惨到毫无血色的手从我的脖子上放下,拿开,再放下,再拿开......这样重复过无数次,直到我因为等的焦急而睁开迷糊的眼睛时,她才会叹息一声,然后默默走出去买药。
  从我记事起,她宛如骨爪般的手掌就一直是我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今天,梦想再次照进现实。
  我只希望这一次她不要再手下留情了。
  我像一只缺氧过度的死鱼躺在那里没有任何挣扎。尽管我会因为即将到来的黑暗而害怕,但是我却能脑袋清醒的去感受到她尖长的指甲划破我的皮肤,然后刺进我的血肉里传来的那股尖锐痛感。
  我听见她骂:“你个□□养的......”“你知道我这些年活得有多辛苦吗?”“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吧!你死了我就解脱了!”“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徐文凤将她对那个我素未谋面的男人的恨通过一种诡异的呼喊声冲着我咆哮出来。
  我知道此时在包围着这块空地的四周房子里有着几双幸灾乐祸的眼睛看着我跟她的这一场闹剧,但是我却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让人羞愧难当的事情——一个没有希望的人是没有自尊可言的——每当那双钳住我的手收紧一分,我的心脏就会加快搏动几分。我的眼睛在慢慢模糊,但是我却是高兴的,我甚至扯动嘴角,冲着只剩下一双猩红眼睛的徐文凤笑了笑。然后,余泽那张该死的脸便出现在我面前。
  余曼:
  照理说,这个时候我哥应该是在房间里面写着他那永远写不完的高考解题库的。
  在陵水这样的小镇,如果考不上一个好的高中就意味着读不了一个好的大学,那么,你的人生大概也只能是乏善可陈的待在沙镇这破地方,一直到死了。
  我对这样的生活倒是没有多大的意见,但是我哥不这样想,确切的说,是我妈,她从来就以在陵水生活为耻。
  以前,我妈将离开这地方的夙愿放在了我的父亲身上。但这个在钢铁厂上班的老实男人除了在我四岁那年带着她去了一趟北京,他们的脚步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超过陵水方圆百里的地方。
  我妈这些年最爱做的事就是拿着一张她站在□□前的照片叹息,愤恨人生的不公。我觉得她一直认为自己应该生活在金碧辉煌的宫殿,而不是我们这个漫天飘着二氧化硫的工业城市。
  所以,重男轻女的她自然让我哥成为了她孤注一掷的棋子。在她的心中,只要我哥有出息,她就再也不用待在破地方受气了。
  她的想法是好的,所有人的想法都是好的,但生命的诡异之处就在一他永远都是跟你的想法背道而驰?
  所以,我妈打死都不会想到成绩优秀,运动全能的我哥会和隔壁那个小鸡仔成为好朋友。
  于是,当我哥出现在那对撕扯的母子身边时,原本在房间里看热闹看的一脸兴奋的我妈整个脸像是烟熏了般,直接黑成了炭块。
  她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家门口,冲着外面大叫到:“余泽,你干嘛呢?”
  我妈活了这么多年从来就不懂通情达理。
  所幸我哥并没有理她,我看到他急匆匆的走过去,一下将像是已经失去理智的易北妈拉了开来。
  易北:
  余泽这家伙。
  他的眼神总是那样,看谁都像是充满怜惜。
  我想,就是他那副眼让我自甘堕落的。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余泽的感情就不再是单纯的朋友那么简单了。而我真正醒悟这份感情是在一周前,我跟他打完球坐在球场边聊天。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我记不清当时我们聊到了什么,我只知道他靠在我旁边突然发出了一阵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很自然的回头,那一刹那,我触碰到了那个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我大概能形容出那副场景,因为刚运动完,他的脸上全是汗水,因为长期在室外运动,他的肤色是小麦色的,头发是最简单的短发,他咧着嘴巴笑,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发出温和的光芒;
  他修长的双腿随意的向外伸展着,阳光将他不稀不疏的汗毛染成了好看的金色,他的球服也被汗水黏在了身上,少年的矫健身姿被隐约勾勒出来,我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麝香,那一刻,我的心脏突然漏拍了几下。
  我知道自己完了。
  这几天,那副场景一直会在我脑子里像卡带电影一般无限重播,白天的时候那副场景是美好的,可是一到晚上它就变成龌蹉无比。
  我得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绝症。我开始自我嫌弃,这种否决一切的心态终于在刚才达到零界点。我所有的焦虑,不安,甚至是恐惧全部通过那只此时落在一堆烂叶里的球鞋爆发出来。
  余泽将徐文凤拉开时,我的眼睛重新聚焦在他温柔的脸上,虽然只比我大了一岁,但他的五官已经初露锋棱。鼻子嘴巴眼睛,甚至连他呼出的气体都带着一股温柔却又坚决的风,一下下,猛地卷进我的内心深处。
  我躺在地上,像一只从桎梏挣脱的牲口猛地颤抖起来。
  我开始剧烈咳嗽,眼泪慢慢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爱上了一个少年。身为同性,这是一件难以启齿却又让我欲罢不能的事情。
  

☆、不是你能玩的女孩

  韩文斌:
  那天的天气应该很好,我觉得阳光应该有点耀眼,因为整个学校草坪上的枯草在那天都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金色光芒。
  我觉得我需要多做点铺垫,因为我接下来要讲的的事情与我过去十几年的循规蹈矩的人生对比起来简直太过惊世骇俗了。
  我主动吻了何辰筱。
  我知道这件事在那些虚伪的老师们的眼里显得伤风败俗,甚至是不知廉耻。但能有什么办法呢,你不可能去阻止自己体内的荷尔蒙去为一个对你而言显得特别的异性来发生反应。
  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何辰筱的。
  是那天她在巷子里拦住我时,我看到了她那对黑色的大眼睛?还是更早之前她从我们教室前面走过时,那些坐在我旁边的同学们对她异于常人的议论?她毫不在乎别人眼光的装扮亦或是那天她在看到我胸口那块疮疤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胆怯......
  不管是什么,我都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那天体育委员请假,作为班长我帮他去体育室还体育课用了的篮球,在经过操场时,我看到了站在足球场上的何辰筱。
  她那时候正伸着一对修长的胳膊掉在足球门框上晃来晃去,她旁边还站着几个装扮夸张的混蛋。
  她每晃动一下,那帮家伙都会发出一声莫名其妙的惊呼。
  在当时看过很多张爱玲等小说的我看来,何辰筱真的是一点女人味都没有,但不知道怎么的,当我看到她那头眼光下蓬松松还发着温暖色光芒的头发后,我不受控制的喊出了她的名字。
  她像是没听见一般无动于衷,幸好站在她旁边的一个长头发的非主流提醒了她,可是这家伙依旧在那里晃来晃去,完全没有要理我的打算。
  “何辰筱。”我又叫了一声,这一次的语气可没上次好,站在她旁边的那些不良学生闻声都不约而同的发出一声声让人厌恶的起哄声。
  这时候她终于放开手,跳在了地上,她回过头整了整身上那身到处是洞的牛仔衣,然后迈着悠缓的步伐向着我走了过来。
  看着她长长头发下尖尖的下巴和那个殷红的小嘴唇,不知怎么的,我不受控制的吞了口口水。
  “干嘛?”在我晃神之际,她已经来到我面前,大概是见我没发声,她满脸不耐烦的问我。
  我这才想起自己是出于冲动叫的她的名字,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找她能有啥事,于是思来想去弄了半天,我开口的话却是:“没事,我就想和你打声招呼。”
  她明显一愣,接着用她惯用的那副嗤之以鼻的神态道:“你丫是不是有病。”
  “你有药啊。”我用着刚学来的段子回她,谁知道她却一脸嫌弃的看着我,到:“我这没药,要吃药回去找你妈去。”
  “我说何辰筱,你丫的是不是大姨妈倒流了脾气差,跟谁说话都一副别人欠你的样子。”我被她弄得有点恼火,说话也就没了分寸。
  我以为她会生气,谁知道她不但没有一点气恼,反倒咧着嘴笑了,她说:“我就觉得这个世界欠我的。”
  我被她那排晃眼的白牙弄得一阵心慌,于是没过脑子嘴巴就打开了,我说:“那你说这世界欠你啥,我来还。”
  说这话时我眼睛就没离开过她那排牙齿,好吧,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她头发太长,我看不到她的眼睛,于是那一刻我看到她嘴角一僵,明显整个笑容都凝固了。
  我有点紧张,不自觉的吞了口口水,我盯着何辰筱,她小巧的鼻子被秋日的凉风吹的微微发红,薄薄的嘴唇也因为我刚才的那句话轻轻抿了起来。我在她烫的卷曲的头发里看到她黑色的眼睛,直直的,从来就不会回避任何目光。
  我跟她面对面站着,气氛因为我刚才那句话变得有点奇怪,就在这时候,一阵清凉的风吹过,她的跟跟发丝被吹到她小巧的耳朵两侧,露出了她好看的脸庞。
  她没有动,我把这当成了一种默许,我又一次吞了口口水。
  我伸手扶住她肩膀的时候,她的身体轻轻震动了一下,我看到她黑玉似得眼睛里闪过一丝慌乱,不等她反应过来,我便低头吻住了她。
  我的耳边有无数惊叹声响起,头顶秋天的苍穹白的空旷无边。耳边有微风在飘,那个吻冷冷的,却带着一丝让人心悸的清甜。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诡异的感觉。但那一瞬间,我听到自己体内的小兽对天长啸的声音,那种叫嚣带着一种捕猎成功的满足,让我情不自禁的颤抖着。
  身侧的起哄声持续不停,我像所有青春期的小少年那样,满腹洋洋得意,甚至嘴角都不自觉勾了起来,这些所有自以为是都结束在下一秒。
  何辰筱一拳打在了我的脸上。
  辰筱:
  我的全名叫何辰筱。爷爷曾经跟我说,这个名字是我那个现在远在巴黎的妈妈取得,取破晨之晓的意思。就是希望我的生活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
  我一直想,这个名字加上我的姓氏,不就是哪里来的什么希望的意思吗。想到这,我就可以为我那个只在照片里见过的妈妈远赴巴黎找到一丝理由。她应该也是觉得“何”这个字破坏了“晨晓”的整个风水格局才会选择抛弃所有,背井离乡的吧?
  我妈在我十岁那年给我寄来过一张明信片,我一直十分喜欢那张明信片上的背景图。虽然是俗套的埃菲尔铁塔沐浴阳光。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一栋这个大的铁塔,它生在那里,像一个战士,在时刻告诉你,生活应该就是向我这样巍然不动,以不变应万变。
  每次看到那张图,我就会为我妈的离开更加理解一分。这一点和我爸完全相反。我跟这个男人唯一的联系就是那张此刻躺在我抽屉里,被磨掉一点漆的□□。
  他在北方的一座黄沙弥漫的城市里为那些红着脸又红着眼的小孩带去希望的知识。这样一件充满圣母情怀的工作却不置可否的带着他那可怜巴巴的一己私欲。
  我听爷爷说过,爸爸一直在做着一个不现实的梦,他希望自己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
  但是现实总不会是撑着身体让梦想站起来发光发大,它只会将那个本为人们生活动力的精神来源踩在脚底,肆意践踏。
  我爸是个禁不住践踏的人。我妈离开那天,他便卷着铺盖一个背包一张火车票直奔北方。在他心中,那里的环境更切实他的梦想。我大约记得七岁前,他总是喜欢往家里打电话。那个机械的波段里,他的声音总是慷慨激昂。他说:“辰筱,等我!就快了!再忍一下,我这段经历以后一定会被写进我的自传里的!”
  七岁前我可以为这段话像是吃糖般开心一整天。一直心觉我的父亲,这个已经在记忆中慢慢陌生的男人以后会成为一名让人歌颂的作家。说不定以后我的孩子还可以在语文书上看到他爷爷的文章,并且会有个文章一段话的理解问题,问他这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到时候,他可以十分骄傲的答出一大堆,当老师觉得不对时,他甚至可以骄傲的说道,是对的,一定是对的,因为,这文章的作者是他的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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