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夏默默的看向车外,整个城市到了夜晚,便变得霓虹闪烁。
“你要是想看他,也不难,李简已经给你台阶下了。你周六跟李简一块儿去他家吧,由头也好找,你把表还给他就成了,然后你就回来。我开车在他家门口等你,你看呢?”
“如果”永夏深深吸了口气,强打精神问道:“如果,他没有钱,是不是,就没有人会,没有人会。”
永夏那段话说的太艰难,以至于王朝放慢车速,犹豫的猜测着他到底想说什么。
“你没听说过吗?权势是春药,没钱没权,那自然上赶着凑上去的人就少了。”王朝搓了搓手,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他要是没了钱,我估计你也不会想要他的,长得帅又怎么样?”
“那个时候我会要他的。”永夏打断王朝的话
王朝点燃香烟,嘿嘿一笑:“他们那种有钱人,是生来就有钱,他们这辈子一无所有的可能性比你中彩票头奖的可能性还小,想什么呢?”
白天看沈家的别墅则是另外一种效果。
那种白斩斩的洁净让人想到一切有关脆弱的东西,温暖冬天里不适宜的寒流带来的一场小雪、包装在圣诞礼物之外的透明玻璃纸和一张未曾着色,白的岌岌可危的荷兰卡。但是和西边山头,高速出来的那段山脚下私人商户承包的配色浓墨重彩、墙上红绿龙凤的农家乐大院相比,那种洁净到快要结晶的白,又白的过于无耻了一些,它用那层白暗示着它的昂贵、不切实际、低利用率和用钱堆出来的超凡脱俗。
永夏坐在车上看见那幢白色的建筑物慢慢的朝着自己逼近的愣神,慢慢的才想起来,并不是那套房子在动,而是车子在把自己里头送。
他感觉自己手心正在微微发热。
天气已经很凉了,永夏还穿着一件薄薄的牛仔裤,上身则穿一件卫衣。这幅装扮太普通,现在从片场出来的时候,保安都懒得多看他一眼。但在王朝看来,永夏似乎有些什么地方改变了,又有些什么地方没有变化。
永夏还年轻,正好是男孩子朝着男人转变的年龄,骨架要长开未长开的,背后肩胛的蝴蝶骨就瘦削的厉害,他的下巴颔也开始无预警的尖了起来,那种婴儿肥逐渐没有了,骨子里反而有了一种微微慵懒和无聊的气质,王朝在半年前还未曾在永夏身上看见过这种东西,那个时候他们疲于奔波,到处找可以拍片的机会,不管什么样的试镜都会去尝试,然而现在不用了。那部电视剧的先导预告放出来之后,永夏就几乎能够拿到二线资源了,他王朝眼光准,他知道现在最流行永夏这张脸,一眼望过去单纯无害,被恶人欺侮倒是必然,过去三碗不过岗的武松彻底过了气。而他自己呢?租来的东风雪铁龙换成了新买的香槟色的宝马七系,其实倒也没什么好夸耀的,只不过是一辆五六十万的车,他在那栋白房子的车库里亲眼见到过三百多万的捷豹和五六百万的宾利。
“这帮有钱孙子!”王朝倒是觉得自己,还是实打实的一个穷人。他一边在心里默默的骂着,一边看永夏慢慢的走进那扇大门。
云姨将永夏引到门厅,就自己退出去了。永夏这半年来,来来去去的次数双手已经数不清,在她眼里,永夏俨然已经同当时在这个家里出入如无人之境的李简一般了。都是沈思花钱养着的人,如同笼子里的鸟、池子里的鱼一样,如果没有照料好,那他是要不高兴的。沈思对外宽容,对内严格,对己严苛,没有什么第二次机会。
沈思还是和过去那么多次一样,坐在客厅面无表情的喝着茶,他什么都没看,什么都没想,又好像什么都在看什么都在想。已经到了冬天最冷的时候,客厅里面的壁炉也点上了,从后山上捡回来的木柴烧的哔啵作响,仔细闻还能闻到细细松香味,那是一阵秋藏入冬发酵的味道。
永夏轻轻悄悄的走过去,地上铺着厚厚的手工编织羊毛地毯,走在上面无声无息的。
沈思看见永夏来了,便收回目光,脸上换上了一层笑容:“来了?戏拍完了?”
永夏摇摇头:“没有,就是想你,然后请假了。”
“哦”沈思轻轻点点头,他回头看过去,家里有工人正在悬挂一副巨幅的水墨画。
永夏也顺着沈思的目光望过去。
那副画浓墨重彩,长三米、宽四米。远远望去是一只猛虎,虎踞山头,对着朝阳,睚眦欲裂。不管挂在哪里都和这个雪洞不般配,那是太中国式的图景,只应该在邵氏武侠片的幕后大反派家中出现。
沈思见两三个工人左右调整了许久,也没能将画挂的平衡,最后还是自己走了过去。
永夏也赶紧陪着凑了过去。
至始至终,沈思都只是看着画一言不发。永夏这个时候才看清楚整幅画的内容。原来画面最右边的老虎只是画面的一部分,在画面中间还有一只幼虎扑蝶。
或许是气氛太沉闷,又或许是等的太久了。永夏终于还是忍不住,轻声的问:“你什么时候喜欢这些画了,我记得你上次拍的两张画还没挂上来呢。”
“这是我爸送的生日礼物。送迟了,从香港寄到北京,后来又从北京寄到这里。”
“哦”永夏歪着头又看了一眼画,他发现沈思的兴致并不高,便想着说一些凑趣的话让他高兴一点:“你看,你爸一定是希望你做这只老虎的。”永夏伸手去指那只站在山顶对日长啸的老虎。
只见沈思脸上浮起来一层轻微的笑意:“不是。”
永夏哑然重新朝画看过去。
“那就是这只。”永夏又讨好般的指了指那只扑蝶的幼虎。
沈思看了一眼永夏,轻轻摇头。
永夏再重新去看画,那画实在画的不怎么样,近大远小的叫人欣赏不来,他这个时候从画面左边看见有江心洲一片的地方,葱翠树林里面,斑驳掩映着一只虎。树丛画的太密集,观者只能看见树丛中夹杂的黄黑虎斑。
“这幅画叫《虎啸山林图》”沈思用下巴朝那画的落款一指。
“可是这只老虎哪里有虎啸山林啊。”永夏几乎拖着撒娇的腔调对沈思抱怨。
沈思还是笑笑,不做解答。
工人们已经用水平尺挂好了画,搬着梯子走了。
沈思贴过来:“脱衣服吧。”
永夏笑着朝后躲:“干嘛?这么猴急?”
沈思眯起眼睛,正色道:“我下周要走。”
“去哪?”
“回家。”
“回北京吗?”
“不……我爸叫我回去一趟。可能回去住两天就回来,也可能要过大半年才有机会再休息。”
永夏忽然问:“那我……要是很久见不到你,能不能去找你?”
沈思笑着反问:“你要到哪里去找我?”
“你大哥不是刚去吗?”永夏问
“你怎么知道沈裕刚去?”沈思还是一脸懒洋洋的神情
“李简说的……”
“因为沈裕刚去,所以我不确定我要多久回来。”
“什么意思?”
“叫我大哥去之前,我爸也把沈谊单独叫回家过……”沈思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永夏:“所以……”
永夏明白过来:“所以和遗产继承什么的有关系……吗?”
沈思笑道:“你真是变聪明了。”
“我记得电影里面,最后的赢家都是压轴的。是不是你这次……”永夏脸上也跟着笑起来:“对不对?”
沈思低头开始去解永夏牛仔裤上的纽扣:“什么对不对,我听不明白。”
永夏凑近沈思耳朵,又把话重说了一遍。
沈思这回却沙哑着声音笑道:“我还看过一些电影。一般杀一儆百,处决犯人,死掉的也是排在最后那一个。”
永夏还是笑着,他一笑起来就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天真和无辜:“一定是好事。”
沈思却继续剥他的衣服:“我看你还是快点和我成眼前的好事吧。”
永夏没再挣扎,自己主动脱了卫衣,又去伸手拉沈思的裤链。他俯下身去,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也不习惯,做多了就好了。永夏吞的深了,便能听到嗓子里的干呕,沈思用手轻轻扯着他的头发,缓缓地带着他找自己快感来临时的节律。
一个人要是想要堕落,那下降的速度大约比断了钢索的电梯还要快一点。
在艰难的吞咽和舌头试探的撩动里,永夏默默地想起来半年前的事情。沈思仿佛根本没有变过,还是那种冷淡的态度,他对他说:“我真的没办法喜欢你,但是我可以给你钱,也可以给你很多快乐。”然后他笑容英俊的几近无耻的问他:“难道一起快乐不是一件好事吗?”
他选择不要钱,只要快乐。
沈思也配合的得当。他宠爱他,在他没开口的时候,就给他给他投资;在他问他有钱人的拍卖会是什么样的时候,就亲自带他去;在他问沈思相不相信粉钻石可以带来桃花的时候,沈思就亲自去选一块晶莹剔透,大小快比得上麻将牌的方形粉钻,让他自己试一试。
这种宠爱有时候让永夏觉得那已经是爱了。
如果没有沈谊做对比的话。
沈思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让他想当然的以为,沈思爱一个人的样子就是那样的。
如果没有沈谊的话。
我不像我看上去的那样蠢。
就像是变色龙,有的人类也有这种保护色。这些保护色常常被冠以“单纯”、“天真”、“善良”的名字。
我也像变色龙一样,有这些保护色。很小的时候,我妈曾经带我去她工作的纺织厂,缫丝机轰鸣声响彻厂房,那些手指灵巧的阿姨们会在午休的时分围坐在饭堂,一手捧着铝制的饭盒,一手用筷子尾戳我的脸:“夏夏长得真可爱,夏夏以后想做什么啊?”
我不知道我说过多少答案,但是我敢肯定那些阿姨没想到我最后会变成一个出来卖的。
沈思。
我翻了个身,看见月光照在沈思的脸上,他的脸白净、英俊,没有那种被富贵浮云的生活惯出来的臭毛病。
如果你去摸他的腹部,你能摸到那坚实可靠的肌肉。那些肌肉不是巧克力板状的,它们不过分、不炫耀。沈思告诉我,他过去常骑马。
你瞧瞧,只有他这种被金子堆大的公子哥才能那么风清云淡,语气里毫无炫耀的说:“我偶尔会骑马,我们在英国养着自己的马。”他总能把浪费至极也昂贵至极的事情说的稀松平常。
我有时候想,他过去压在我身上的时候,是不是也把我当成了马。
提纵有力,张弛有度,深浅合宜。
和他在一起做快乐的事情很享受,看着他不享受,我就更享受。
我发现我总有一种能够给别人带来厄运的超能力。对我爸妈是这样,对沈思也是这样。
有时候摧毁一个人的一生只要有一个小小的机会。
我不知道沈思如果知道前因后果,会不会恨我。其实恨一个人需要很强烈的情绪,我也不知道沈思有没有这么强烈的情感。不管我们做什么,他都冷冷淡淡的。他对人和事都没兴趣,他对抽烟有兴趣,有的时候我出去拍戏,回到家的时候,能够看见茶几、床头柜和餐桌上的烟灰缸里塞满了烟头。
我抱怨过几次,他微笑着说知道了。
下次依然如故,我行我素。
我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他抽烟的时候眼睛半眯起,有种禁欲和情色交织的意味。我爱他那种英俊而不自知的表情,我爱他熏得满身的冲人的烟味,我爱他被香烟熏得发黄的指节。
在那次事情之后,过了半个月,我才在街头捡到沈思。
就像过去我给沈裕无数次的通风报信一样,这次是沈裕给我通风报信。他发来GPS的坐标定位,我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他。我隔着很远,偷偷的看着沈思。秋天已经到了,他还是穿着一件白衬衣,那件衬衣显然不是什么高级货色,跟他们这些人混得久了,我也练出来了一副火眼金睛,有些衣服观看走线和裁剪就知道是不是高定。
沈思在往一辆小货车里搬货,那种灰色的小面包车。他似乎还没有做惯这种体力活,动作僵硬而迟滞。我开始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早点来找他,有那么一刻,我真的害怕和王朝说的一样。一旦失去了权势和金钱,沈思也就不再是沈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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