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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只有醉了人,才会在不经意的露出这样不设防的表情。
自己杯中的酒快见了底,海连一口喝干,另起了话头:“可惜这边不兴过东州的节,你要是早几个月来缇苏就好了。”
“嗯?”
“能赶上海神节。”海连说。
传说在每年的第五个朔月时,允海上会有海神出巡三日,见者大凶,有丧命之忧,于是从古时渔民们便定下在这三天收帆归港的规矩,哪怕是最穷凶极恶的海盗,都会寻一处海岛避让。渐渐的,避神的三日便成了祭神三日,海神节也就成了南境诸国最盛大的祭典。
海连不像方停澜,能把一桩小事也说得他活灵活现,他咬着空杯沿,忽然有点泄气:“……其实差不多,大家不过是找个由头寻乐子,喝酒,唱歌,看烟火,跳舞,哪里都一样。”
“你越这么说,我越想见识了。今年迟了,还有明年不是么。”方停澜笑道,“这是你第一次向我介绍缇苏。”
这话让海连想到之前自己直接把这人丢给奥布里安的行径,他不由一噎:“你根本不需要我做向导。”
“不一样的,之前不是说过吗,我在久梦可相信的只有你,当然是你说出来的东西我更乐意听。我们是同伴,”方停澜说到这里时欠身近前,他凑到对方耳畔轻声道,“海连。”
最后两个字咬得又哑又软,酥酥麻麻的热气从海连耳边掠过。这他妈根本不是什么喊同伴的腔调,更像是……小海盗打了个激灵,登时像受了惊的猫般往后退去,惹得对面男人心情大好。
海连看着对方又露出那副阴谋得逞的笑容时才反应过来,于是受惊的猫变成了炸毛的猫:“方停澜,你不要借酒装疯!”
“好好,不逗你了,”方停澜见好就收,他朝海连摇摇瓶子,“还剩一点,要吗?”
“不喝了。”海连放下杯子站起来,他向后迈了一步,到底还是回头补了一句,“总之,谢谢你今天的酒,还有药膏。”
方停澜抬头看他,低声道:“我才应该谢谢你。”
他这声谢谢说得格外诚挚,和之前的轻浮调戏判若两人,海连不知该怎么接话,干脆不接。他走到阁间前开门,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一圈时,鬼使神差的回过头去看了一眼。
方停澜背对着他还坐在原地。溶溶月色下一眼望去,东州人的背影有些莫名的孤寂与萧索,海连看着对方的背影,他微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把视线收了回来。
海连进屋后先清理了伤口,上了药,才倒在了木床上,在酒精和疲劳的作用下,他入睡得很快,在快要陷入沉眠时,一个疑问忽然窜进了脑海中。
那杯不让他碰的酒,是留给谁的呢。
他迷迷糊糊地想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对方停澜产生了好奇心。
第21章 次日清晨
27.
第二天一大早,海连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是奥布里安。对方被海连鸡窝似的头发和嘴角的青紫吓了一跳:“你……又跟你哥打架了?”
“……”海连翻了个白眼,“跟他无关,工伤。”
海连虽然说过自己是个打手,但三年来奥布里安除了看他在屋顶磨刀霍霍和抻胳膊伸腿晒太阳外,鲜见他是带着伤回来的,所以对他邻居的职业并没有什么实感。现在看海连浑身上下挂着彩,才有了点“原来他真的在从事危险行当”的感觉。作家抓抓脑袋:“那……你还好吧?去看过大夫了么?”
“皮外伤,养两天就好了。有事吗?”海连问道。
奥布里安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钱袋子递给海连:“还你哥的钱。”
“这么快?”
奥布里安连忙摆手:“只是一部分,一半。我之前就说只要我大剧场那边过了稿就能拿到一笔钱,是金铃花夫人不相信我,还好那位方先生救了急。现在那边的款发下来了,我就赶紧送了过来,能还一部分是一部分,不然心底总是不安。”
“你给他吧,不用给我。”海连打了个呵欠,“他是他的,我是我的。”
听到要下去找方停澜,奥布里安顿时有些踟蹰:“我是想当面给方先生道谢来着,但是刚刚下去敲门,迎面就是金铃花夫人那张要吃人的血盆大口,我、我怕她骂我,又吓回来了……”
奥布里安怵那位房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自从拖了三个月房租后便愈发像耗子见了猫,哪怕如今已经不欠债了,小作家每天听见金铃花夫人在楼下的高亢笑声时还是会惊吓到失眠。
海连无奈:“好吧,给我。”
“啊,还有这个!”奥布里安又摸出了两张纸票,“算是我报答给你们的利息,拿着吧!”
海连扫了一眼,眉梢便挑了起来:“大剧场的票?”
“嗯!”奥布里安用力点头,“下个月中旬开演的《湖边的银钥匙》,我写的第五幕,这是那边送给我的票。”
“你只写一幕?一般他们演的东西不是一个人写出来的吗?”
奥布里安有点难为情地抓了抓脸颊:“一般来说……是的。但是吧,”他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做了个手势,“现在大剧场里那位最伟大的范伯伦先生,每天要应酬的大臣,富商,异乡人多得数都数不完,二十四的钟头里有十八个钟头在跟人讨论什么爱啊美啊,自由啊生命啊,剩下一个钟头抽烟,一个钟头给国王写赞美诗,这就只剩下四个钟头了。”
“他还要睡觉。”海连说。
奥布里安朝他摊开双手:“人不睡觉会死的。”
“但是不写剧目会没有钱,也没有名声,于是他就拆给你们这种人写,他最后瞟一眼,写上自己的名字?”海连明白过来了。
奥布里安点头,叹了口气:“这样也挺好的,至少给我这种人多了一条活路,不用再去跟码头的麻袋比试高低。而且如果我写的够好的话,将来有可能让我写一部我自己的剧目出来也未可知。”他这样说着,口气里的失落却是傻子都能听出来的。小作家这几天为了这一笔钱折腾得人仰马翻,眼镜片下一圈青色,原本干净的下颌也蓄上了蓬乱的胡髭,腼腆笑起来时,胡髭也滑稽地绷起,像是长在嘴巴下的一丛小灌木,“你到时候可一定要去看啊,还有你哥,我有自信,看了我写的那幕的人一定会起立鼓掌的。”
“你不去吗?”
“我……”奥布里安扯扯嘴角,“我就算了,看自己写的东西尴、尴尬。”
“你刚刚还说你有自信。”
“这是两码事!”奥布里安往后退了一步,他拍了拍海连的肩,“总之,答应我,一定要去,我等着你告诉我感想,这关系着未来缇苏国能否诞生一位剧作巨匠!”他挥了挥拳头。
海连笑了:“行,我会去的。”他见奥布里安转身要走,突然又叫住了他,“对了,我还有件事要问未来的剧作巨匠。”
“什么?”
“你对东州的习俗熟悉吗?”海连看了一眼门口的那一小片空地,在初晨的辉光下水泥呈现出一种温暖而真实的橘色,让海连恍惚以为昨天放在这里的酒,人,都是假象。他舌尖抵住下齿,顿了顿才继续道,“就是……喝酒的时候放一杯酒不喝,也不让别人碰,是什么意思?”
“你不是东州人吗?”
海连撇嘴:“我来缇苏的时候才四五岁,那边是什么样早忘了。”
作家在他贫瘠的脑中书库里翻找了一会,才语气不确定地回答道:“好像是……供奉?不是供奉就是祭拜,我以前在晨鸣宫的图书馆里见过。怎么突然会问到这个?”
“没什么,昨天做了一个梦。”海连看了一眼手里的钱袋和票。
一会儿当面给方停澜吧。
可惜方停澜现在并不在他的那间妓院租屋里。
今天是他和秦唯玉约定的第二次见面的日子,但他现在在这家酒馆门口已经呆了一个钟头,那位东州质子依然不见身影。方停澜也不着急,他甚至有闲心和旁边的乞丐聊聊天。顺便了解了乞丐早逝的大脚婆娘,死在海难中的儿子,还有乞丐八年前还阔绰时养的一条尾巴是黄色的猎狗。
“是条好狗!”老乞丐强调。
“嗯,听您说就很精神,是条好狗。”方停澜笑着应和道。
“可惜啊,它是为我死的,”乞丐揩了把鼻涕,毫不在意地往身上一抹,“我那时候还住在牛头岩哪!那边虽然有个监狱,但是环境好,一般人不敢闹事,结果那个冬天的晚上,我的狗突然冲着门外叫个不停,我喊它的名字:‘卢托,卢托,你叫个什么?’它反而开始扒门了,我一看,这是要我跟着它出去吗?我就从床上起来……唉,要是我婆娘在,我半夜是连身都不敢翻一个的。我刚打开门,它嗖地一下就冲了出去,平时咬个鸟雀都没这么快哪!”
方停澜望了一眼街口,秦唯玉还没来,男人顺着老乞丐的话随口问道:“它是看到了什么吗?”
“看到了看到了!”老乞丐完全没注意到对方的心不在焉,太久没有人和他说话了,老头嗓门洪亮,“看到了死人!”
第22章 死人
“死人?”方停澜挑了下眉。
“好多死人!”老乞丐拉长双臂比了个距离,“隔一段就能看到一个躺在地上,有一个还有点余气,眼睛还没翻上去,我凑过去拿灯一看,还是个姑娘哪!年纪也不大,嘴里一直在冒血,一看就知道救不活啦。”
“是抢劫?”
老乞丐连连摆手:“不是不是,先生你一定才来不久吧,我们这儿,乱!八年前更乱!”他又吸了吸鼻子,大拇指向后一伸,正对向身后山上的皇宫,“当年瘸子为了爬上去,整整一个月刽子手们就没停下过工作,断头台上的刀片都不知道换了多少副;这还只是明面上死的人,要算那些被私底下解决的人,没准能填满一条倒影河呢!”
阿巴勒的事迹方停澜已经在许多人的闲聊中拼凑得七七八八,在缇苏国中,上流嫌弃阿巴勒的出身,中层厌恶阿巴勒的手段,下层的贫民被中上层压榨得只剩一张人皮,哪管的上皇位上坐的是谁;但在缇苏国外,对这个琥珀王却是敬畏忌惮得多,方停澜目前依附的那位梁王虽然忙着争夺南宏国内那堆派阀势力,但也不忘漂洋过海送一两个棋子在缇苏当眼线,方千尉偶尔和迟锦城里的北漠商人聊起,他们也会说“假如琥珀王皱一皱眉头,北漠八部联邦所有船只就得绕着航线走”。
是个暴君,而且是个有手腕的暴君。
方停澜原本只当做是一场打发时间的闲聊,现在倒是真被老乞丐的故事勾起了兴趣,他问道:“您是觉得,那些死人是被人杀死的?”
“那当然,”老乞丐笃定,“那姑娘胸口上好大一个窟窿,其他的死人不是断了脖子就是少了胳膊,要不是我以前看多了牛头岩处决犯人,早吓得晕过去了。”
“你刚刚说你的狗救了你的命,是怎么回事?”
“我马上就要说到了,年轻人,不要急,”老乞丐换了个姿势,继续道,“碰上这么大的事,我当然想赶紧回家,不然明天让治安官瞧见了,没准会全赖在我的头上。结果刚要走,从山坡另一头就有人过来了。我怕得厉害,这鬼地方又没有可以躲的去处,我实在没办法啦,就让我的狗咬住了灯,对它说‘卢托啊,你要是条好狗,就跑起来呀!’它呢,好像真的听懂我的话,咬着灯往另一头跑去了,山坡那边的人听见动静,有人喊了一声‘过去看看’,他们便去追我的狗,我就趁机跑回了家。”
“狗没回来?”
“没回来!”老头直叹气,“第二天去放牧的小子们看到一地尸体,就去通报了治安官,他们还来问过我,我全说不知道——因为我确实不知道嘛,死个那几个都是东州人,跟我能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什么?”方停澜一愣。
“我说跟我没关系呀,我一个老实本分的小农民,老婆还死了,不老实的儿子也死了,世道难啊,老不老实都是要死,我做乞丐,有一天没一天……”
“我不是说这个,”方停澜见老乞丐说得没边,连忙打断了他,“你刚刚说,死的几个都是东州人?”
老头打量了方停澜几眼。男人为了行事方便,早换上了南境的服饰,他鼻梁高挺,眉目也深邃,如果不是黑发黑瞳,倒真有些难辨身份。乞丐瞅着方停澜昂贵衣裳上的精致暗纹直犯嘀咕,嘴上还是不由自主地答道:“嗯,说是有十来个东州人,都是被打死的。”
“那您记得他们有什么特征吗?”方停澜问道。
“这……”老乞丐才要迟疑,方停澜已经弯下腰,放了一枚银币在他的面前,“劳您说了这么多,买杯水润润口。”
老乞丐一见了钱,那双被眼屎和盲翳糊住的眼睛陡地亮了,他拿起银币放在牙上咬了又咬,才咕哝道:“那天太暗了,看不清什么的。”
“随便想想,有一点说一点也行。”
老人看了看钱,忽然警惕了起来:“您要知道这些做什么呀?”
“我在东州是个作家,给书斋里写话本的,”方停澜气息都不顿一下,“死在异乡的十来个东州人,是个好题材。”
“嘿嘿,你们会认字的人就是有钱,”老头讪笑几声,把钱币揣进口袋里,装出一副努力回忆的样子,“特征,东州人能有什么特征……啊有的有的!有几个死人手里拿着刀子,上面全是血!还有那个女人,她脖子上挂着个领巾,我现在想想……那应该不是领巾,是拿来蒙面用的。”
“……刺客。”方停澜道。他声音压得很低,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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