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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刑侦队(推理悬疑)——萧纯

时间:2020-05-10 17:16:19  作者:萧纯
  他是从一开始就被掉包了呢,还是在出门后不久被人杀害的?
  从周静邻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见的是黑色奥迪与一个男人的背影,按过往的经验,她判断他为程龙海。有没有可能这时她看到的已经是凶手了呢?或许就是为了制造这个不在场证明他才刻意在6点30分的时候出门?
  周静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还是杀死丈夫的刽子手?
  两人回到警局后更新了案件的状态,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讨论中。
  程斌提出了一条新的线索:“程龙海和奥迪车被留在了山脚下,但凶手只要是这个城市的公民,就一定会原路返回——那条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场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后并无脚印留下…算上凶手在15号之后抛尸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时间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
  俞任杰点头:“如果凶手是晚于5月15日进行抛尸,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15日那天凶手确实将死者的奥迪开到了山脚下的树林里,但死者并不在车里——凶手是在事后将尸体运去车里的。这只是一种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这么做对凶手没有意义,得不到任何好处,你们听听算了,不用在意。”
  大家先是点头又是摇头,发现他说了一堆都是废话。
  俞任杰不急不慢地抽了张纸,擦了擦鼻子继续道:“第二种可能,是凶手在15号路过收费口之后,并没有直接去山脚,而是立刻绕了回来,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即第一次只是制造死者‘自杀’的证据和他‘没杀人’的证明,并未真的到达目的地。那么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脚,把死者和车留在那里。当然,我们假定的情况是,5月15日,7点13分通过高速路口时,坐在死者车里的已经是凶手了。”
  郝晋阳拿笔记着:“所以在5月15日7点13分到5月17日雨停之前会在同一收费口留下两次一回一去的记录,其中5月15日的两次间隔时间很短。”
  “是的。”程斌补充:“该收费口是途径郁山的唯一通道。我们已经核实,只要是经过收费口,一定会留下记录。”
  郝晋阳已经被绕晕了:“等等等等,他这么大费周章做什么,直接一步到位不好么?”
  俞任杰叹了口气道:“你觉得为什么凶手要这么折腾呢?”
  “你刚才说了,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
  “还有什么要问的么?”
  郝晋阳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但是怎么制造不在场证明呢?这里我还不是很明白。”
  程斌转过头瞪了郝晋阳一眼,颇有嫌弃之意。俞任杰给他使了个眼色,转过头来温和道:“泡菜,你仔细想想,程龙海明明没有进汉堡店,凶手为什么要假扮他呢?”
  郝晋阳咬着笔杆道:“为了让我们相信他是自杀?”
  “能想到这点已经不错了,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俞任杰话锋一转:“但他怎么知道我们会去汉堡店调查呢?如果没有被发现疑点,这宗案子会被当成自杀处理,十分顺理成章,我们去汉堡店问话可以说是个意外。所以对凶手来说,进不进快餐店在他的计划里不是重要环节,只是他的双重保险。收费站的记录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这么说来确实是,要不是胖…潘师兄说死者吃过汉堡,我们也不会去查。”
  “那么,为什么刻意留下奥迪通过收费口的记录呢?”见郝晋阳张着嘴巴答不上来,俞任杰决定直接告诉他答案:“是为了让我们确信死者在那时候还活着,所以那时程龙海八成已经见阎王了。”
  程斌咳了一声:“注意用词。”
  “行,那时程龙海八成已经被害了…”俞任杰敷衍地又说了一次:“他真正被害的时间段里,凶手没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他要改写死者的死亡时间,好让自己在那时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郝晋阳先点头后摇头:“但凶手不是开着车么,从头到尾带着死者,程龙海在路上死,或是在山脚下死,不是一样没有不在场证明么?”
  “是的,如果5月15日当天凶手连人带车将死者送去山脚的话…如果没有同伴来接,他还得步行40分钟到最近的公交车站才能回城,车留下了嘛。况且还可能遇到不可控的因素,比如被人目击,一个在荒野徒步的人一定会引起注意。”
  俞任杰吸了吸鼻子,鼻音有些浓重:“那么我们换个方向,有没有可能凶手在5月15日早上并没有真正到过郁山,而是在下了高速后掉头去了别的地方,并在那里留下了不在场证明?比如见了谁,被哪里的摄像头拍到…因为收费口的记录,我们一直以为奥迪是在当天8点左右到达的山脚,没错吧?但它也可能是之后的时间里到达,任何时候都可能,我们没有查过收费口反方向的通过记录吧?”
  郝晋阳终于恍然大悟:“我懂了,卧了个槽!这凶手真聪明!”
  程斌再次提醒:“注意用词。”
  郝晋阳连忙捂住嘴巴,过了会儿他又大彻大悟一次:“所以说最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就是…上了火车的周鹏!郁山与火车站方向相反,要是下了高速直接赶去火车站,能在八点左右到达火车站,他还在候车大厅里故意与人起了冲突!”
  俞任杰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这徒弟也不算太笨。
  于是接下来的侦查方向便放在监控录像的调查上。之前只看了5月15日早晨从市区通往郊区的收费口记录,这次不仅将时间拉长至5月17日,还一并查看从郊区回市区的记录。只要凶手施以上述诡计,一定会留下点踪迹来。
  几天后,组员们黑着眼眶将结果呈了上来。
  程龙海的黑色奥迪的车牌号A3682于5月15日上午7点13分留下出市区记录后,没有找到任何回城记录。考虑到严密性,连5月18日尸体发现那天的记录都一并查了,确实没有再找到任何相关记录。
  出人意料的是,俞任杰的推理错了,程龙海的那辆奥迪于5月15日出城后,再也没有回来。
 
 
第27章 烧炭的丈夫(6)
  难道凶手在快餐店留下记录,
  真的只是为了证明程龙海是自杀?
  如果是处心积虑地反侦察,
  知道警方会进快餐店取证,
  那么凶手一定十分了解警方惯用的侦查手段,
  他知道可以通过死者胃部食物的消化情况推断死亡时间,
  但为什么又犯下买猪肉汉堡的低级错误?
  抑或凶手不了解这一法医知识,
  也不知道死者吃过什么,
  只是猜测死者会在路上吃早餐罢了。但他又怎么能肯定死者不会在家里吃早餐?警方要是没做这方面的调查呢?
  除非他清楚死者一定不会在家吃早餐,并且能引导警方关注早餐的问题…能做到这两点的,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他的妻子,周静。
  周静的嫌疑还未洗清之际,只有一个人是完全相信她的,
  那人自然就是郝晋阳。郝晋阳为她愤愤不平:“你们怎么能怀疑周女士呢?她那天哭得多伤心啊!不论谁是凶手,
  都不可能是她!”说着这番话的时候,他的心里想起了之前性窒息案中的陆小姐。
  两人结合的起因是爱情,
  这么相爱过,
  怎么可能会想杀掉对方呢?反而只要想到对方的死,
  就会痛苦难过吧,
  他这么想。
  程斌和俞任杰没有想通为何郁山一路的收费口只留下了奥迪A6去程的记录,
  却没有回程,
  难道程龙海的车真的是在5月15日到达山脚下,再也没有回来么?
  他们开始思考更迂回的方式,或许凶手在通过收费口后没有直接将车开回,
  而是将车停靠在某处,
  乘坐了其他交通工具折回并制造不在场证明。稍后他再一次回到奥迪中,将车停在山脚下。但这与其说是凶手的心思缜密,不如说是警方为了到达结论的牵强附会,实际上并没有谁会这么做,一辆停在路边的奥迪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
  但他们还是决意在这个方向上尝试一把,不论怎样来回,汽车一定会留下过路的证据。二队着手调查从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间,通往山脚必经之路的监控录像,特别是岔路口以及停车场的摄像头,企图发现那辆奥迪A6的踪迹。但车辆繁多,车与车之间相互隐蔽,远不如调取高速收费口的数据来得方便。看了好几天,出了收费口后,愣是没找到那辆车的踪迹。这辆车牌号为A3682的黑色奥迪,竟然明白无故的消失了,就像是一辆幽灵汽车。
  当陷入僵局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手上所有的资料和线索再梳理一遍,查看是否有逻辑上的漏洞与盲点。二队找了个会议室,开展大脑风暴,不论说的是不是在理,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那天胖胃公然在会议室里啃甜甜圈,一整盒的甜甜圈,十分钟不到就吃了三个。程斌骂道:“你的嘴巴除了吃还能做些什么,说说看,有什么想法?”
  胖胃鼓着腮帮子摇头:“没有,我都听队长的。”
  程斌又要批评他,还未张嘴先愣了一下:“程龙海是在进餐后一个小时左右死亡,如果他吃的不是早餐呢?”
  胖胃最先反应过来:“他的死亡时间是从晚上11点到早上9点,肯定不是晚饭,所以我们一直以为他吃的是早饭,但有可能是夜宵哇!我也喜欢吃夜宵,前天晚上吃了小龙虾,一次吃了四斤,真好吃!”
  这个发现令人欣喜不已,但这阵兴奋并未持续太久——就算是夜宵,那又怎么样呢?
  见一桌的人又垂下脸去苦思冥想,俞任杰举起手来:“那啥,我有个想法,你们要不要听?”
  程斌许了。俞任杰捏起一只甜甜圈,见一屋子的人都看着自己,又自觉地放了回去:“如果吃的是夜宵,有可能程龙海在5月14日的晚上就遇害了,这个大家都能想到是吧?我在想,有没有可能14号晚上的时候,奥迪也已经到了郁山?”
  大家惊讶地看着他,开始思考这个说法的可行性。程斌先给予了否定答案:“如果在14日奥迪就停在郁山附近的山脚下,15日的高速收费口记录又是怎么来的?”
  俞任杰说:“如果在14日晚上把车牌拆下来呢?”
  “把车牌拆下后更换到自己车上,第二天早上再次经过收费口,等完成不在场证明后另找时机把车牌送回去…倒是有可能。”程斌托着下巴点了点头:“收费站只记录车牌号,我们确实没有查过5月15日之前的收费口通过记录。”
  这时郝晋阳出了声:“我觉得不可能,这两天监控视频我看得最多,收费口录像里挂着那张车牌的就是那辆奥迪A6,黑色的,型号也一致。”
  大家又叹了口气,但这时俞任杰提出了另一个设想:“如果凶手的车与死者的车款式型号都一致呢?”
  程斌沉思片刻,开口:“周鹏并没有借到钱来买车,但不排除租车的可能。我们不妨沿着这个思路查下去,反正已经看了这么多监控录像,不差14日这一晚上的。”
  郝晋阳等人顶着黑眼圈叹了口气,继续埋头于录像及数据中去。
  原本并未对此设想抱有多大的希望,但调查结果让人欣喜不已。连接市区与郁山的高速收费口登记了程龙海的爱车的另一次通过记录——时间为5月14日晚上11点48分。
  但奇怪的是该收费口有程龙海的车牌在14日晚上与15日早上前往郁山的通过记录,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回程记录——即同一辆车在连接两地的唯一通道上出去了两次,都有去无回。
  这倒符合俞任杰提出的更换车牌猜想:凶手于14日晚上已经将程龙海杀害并连人带车将其抛在距离郁山景区五十公里外的树林里,拆下车牌后返回。第二天开出一辆同色同款的汽车,换上死者的车牌号,并假扮死者再次经过收费站,为自己创造不在场证明,之后只需更换另一张车牌回城即可。
  而晚上10点后,郁山附近的公交已经停运,故猜测凶手14日晚上是用汽车回的城。抑或他有帮凶开车来接,抑或他早已在树林处准备好另一辆回去的车。而从周鹏,周静入手调查,均未查到两人有相关的租车记录。这会给案件带来一些麻烦,却仍是有迹可循。
  如果以上猜想成立,那么在5月14日至5月18日之间一定会有一辆黑色奥迪往返于这条路上,在收费口留下记录。要调查这几天所有的路过车辆是十分困难的,但若仅把焦点放在黑色奥迪A6上,搜索范围就小了许多,更何况,这辆车的返程记录起码会比去程多出一次。
  与此同时,二队给周静设了一个圈套。她在调查之初陈述程龙海在5月15日早上6点30分前还活着,程斌便问她5月14日晚上她与程龙海的行踪。不知道案情进展的她一口咬定两人都在家休息,而家里的车钥匙只为她与丈夫两人所持有,与在收费站留下的通过记录相互矛盾。
  在后续调查中,周静牵强地推翻先前的证言:“晚上我睡着了,不能保证我丈夫是不是在我睡觉时出过门。可能他早就想寻短见,一直拖到了早上才实施吧。”
  更进一步,通过死者程龙海胃里的食物与进食时间,二队大胆猜测其最后一顿夜宵就是在收费口处的m记快餐店食用。由此二队提取了14日凌晨时段的快餐店监控记录,出乎意料的是,当天晚上凌晨左右进来买汉堡套餐的不是程龙海,而是周静本人,点了两人份的食物,其中包含一个双层吉士汉堡,应该就是死者胃里的牛肉来源。
  这下周静再也没法解释,为何本该在熟睡中的她会出现在汉堡店了。
  高速收费口的记录刚整理完毕,周静已经将她的共犯全盘供出。那人正是警方密切关注的嫌疑人,周鹏。
  周静很快就交代了犯罪过程,大致与警方的推测一致。她指出周鹏使用的那辆黑色奥迪A6的确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但用的是朋友的账号,故未从他身上并查到借用记录。那位朋友经常租车,有会员折扣,周鹏让他帮忙订车时,他并未怀疑。
  5月14日晚上,周静佯装接到周鹏的电话,告诉程龙海周鹏在闹自杀,让程龙海开车陪同她前去阻止。程龙海想起周鹏决然的模样,信以为真,匆匆接过周静递给他的衣服,与她一同出门,开的正是那辆黑色奥迪。
  路过收费口的时候,程龙海表示想吃点东西,周静怕他怀疑便同意了。为免被人看到程龙海,周静坚持由她来购买。点单时她刻意将可乐换成红茶,将安眠药投入了茶里,以免可乐影响药性。上了车后,以让丈夫就餐为由,换周静开车。不久后程龙海便晕晕欲睡,倒在了副驾驶座。这时候周静有了一个构想,她想到第二天的时候,可以利用快餐店的人证为死去的人做“在场证明”,却不料这成了画蛇添足的一笔,反而让警方找到了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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