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看了看沉沉睡去的丈夫,心里也不是完全没有触动的。若是以前,他怎么会对自己问出这样的话。在这个家里,但凡跟继承人有关的事情,从来就没她这个继母什么事。这个自己跟了十五年的男人,终究是老了。
她轻掩了内间的房门,接过保姆递过来的小香包,跟她们做了个都留下来伺候的手势,独自一人走出了套房。
作者有话要说: 看来今年之内是可以完结的,感谢一直陪伴的小天使们(如果有的话,哈哈哈
第100章 生母
通往市郊的道路漫长而单调。
半依在后座车窗上的朱氏,一边随意地摆弄着手里的一只U盘,一边看着车窗外飞速略过的树木花草,漫无边际地遐想着,关于从前和将来。
小车停在一个废旧厂区的边缘,司机在车里等着,下车的只有朱氏一个人。
细细的小高跟敲击着锈迹斑斑的户外旋梯,在厂区内激荡起节奏平稳的金属共鸣,犹如夜半回响的钟声。
三层顶楼的铁门被猛地推开,女人毫无防备地被里面伸出来的胳膊给拽住,随着嘭的一声关门声消失在门的那头。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是我爸让你来的?”吴嘉辉居高临下的眼神里充满了警惕。
“嘉辉,”女人长长地叹了口气,她已经太久没当妈了,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模仿得出母亲般慈爱的目光,“我们终究有着母子的名分,这么多年了,我想也是时候该跟你好好聊聊了。”
“我爸让你来跟我谈条件?”吴嘉辉退后了一步。
“不是,我自己来的。你父亲还躺在医院里,他这一觉肯定睡的特别香甜。这么多年,我的手上功夫练得还行,对量的控制还挺精准的。”
吴嘉辉看向女人的眼光里带上了更多的警觉和疑惑,他略过女人的肩膀朝门口的方向看了看,随手操起靠在墙边的一把工兵铲,以最直接的肢体语言向这位继母表达着自己此刻对来访者的欢迎。
朱氏也不着急,她往旁边挪了一步,稍稍扯了扯贴身的裙摆,坐到了一张落满尘灰的高脚凳上。
“其实我们能聊的时间也不多了,你真的没什么要跟我说的吗?”朱氏把手上的小香包放到了大腿上,精致的小环扣只需轻巧地一拧,便“啪嗒”打开了。吴嘉辉正想冲上前去制止她往包里伸的手,却见女人只是掏出了一根香烟。
吴嘉辉的耐心并没有一口烟的时间那么长,朱氏半个烟圈都还没吐完便接着说道:“郑师傅这会儿,应该已经在警局把能交代的都交代了吧?”
“郑师傅?你胡说什么,他怎么会跟警察乱说……”吴嘉辉突然意识到事态异常,“你怎么知道那姓郑的?我没跟我爸提过他!”
“这不就巧了么。我呀,是不认识什么郑师傅,但是,”朱氏往小香包里又掏了掏,这次是刚才在手里掂量了一路的那个U盘,“我恰巧得了一段他的录像,恰巧呢,你也在这录像里。”
“你说什么?!”吴嘉辉故作镇静的表情突然崩裂,一双大眼里血丝尽显。
朱氏没等对面的男人冲过来抢夺她手中的U盘,已经轻巧地把那小玩意儿给扔了过去,“市局里的那位全警官应该已经拿到拷贝了吧?现在的快递业务可真是方便啊,我们以前那个寄封信要等好几天的时代真是一去不返了,还挺让人怀念的。”
“其实我们的时间都不多了,你真的没有什么跟我说的吗?”朱氏又问了一遍。
“你什么意思?你要从我这里知道什么?”吴嘉辉这才对朱氏话里的重点回过味来,脸上的表情却茫然起来,“哼,原来把姓郑的推给我的背后那人是你!难怪啊,我还纳闷怎么刚想睡觉就有人给递枕头。”
“我有劝过阿云不要趟那趟浑水,他不听,我也没办法。这次既然我刚好旁听到你急着找帮手又不愿意惊动你父亲,而阿云那边又刚好有合适的人选,我就做个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朱氏非常习惯这个看着自己父亲脸色长大的继子的行事风格,但今天她确实没太多时间陪他东拉西扯了,只能更直白些,“阿云是成年人,应该自己明事理辨是非,我尽了作姐姐的规劝本分也就够了。天理昭昭,因果不爽。嘉辉,你向来是个极聪明的孩子,总归明白我这究竟是为了什么。”
“你,”吴嘉辉攥着U盘,表情有那么一瞬的空白,“你是怎么知道的?”
朱氏一直含笑的表情里,终于露出了一丝丝真实的笑意,“身为人母的直觉。我也没有证据啊,要不你怎么会好好地活到现在。”
吴嘉辉听完,呆愣了片刻,突然大笑起来,“那我还得谢谢您呐。不过,你儿子当年并没有死,运气好着呢。也不知道是我当年找的那帮子饭桶心慈手软,还是贪心不足,反正转手把那倒霉杂种又卖了一遍。我也就最近才机缘巧合地再次见到他,真是太意外了。”
“琪琪还活着?”朱氏握着包的手指紧了紧。
“你这么劳心劳力牵线搭桥把人送给我之前,都没搞清楚我那么着急是想干什么来着?在见到姓郑的那人之前,你的琪琪确实还活着。”吴嘉辉看着女人逐渐僵硬的表情,心情愉悦到了顶点,“好吧,这不怪你,你的原罪不在这里。诺大个吴氏,你我总归都清楚,靠的是什么起家。当年老吴把你从被拐卖到加国的‘花蛇’里拎出来的时候,我亲生母亲才死了没到半年。她尸骨未寒你却做起了吴家的大太太。呵,你我啊,本来就都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就别再装什么凡胎肉骨了吧。”
吴嘉辉随意地把手中的U盘丢弃一旁,另一只还手攥着工兵铲的把柄。他突然举起双臂,就像召唤老朋友一样,冲着朱氏咧出一个大大的假笑,“来吧,我们一起回去吧,回去的路上起码还有个伴!”
他原本以为至少可以欣赏一下朱氏的崩溃,没想到僵硬消退后,眼前这女人向他展现的却是一个发自心底的笑容。
“我当然知道老吴是靠什么起家的呀,我太知道了。如果不是因为从前发家的那些‘营生’,他至于连儿子丢了都不敢报案吗?天理昭昭,天理昭昭啊。吴忠利的亲儿子,被另一个亲儿子亲手送到了人贩子的手里。”
她把“人贩子”三个字咬得特别重,就像要在这三个字里咬出血、咬掉肉一样。
她也大笑了起来,太久太久没有这样开怀了,小小的房间里刚刚吴嘉辉的笑声仿佛还绕梁不绝,两人一前一后的男女声重奏,简直要编织出一曲绝妙的人间欢乐颂。
“死了,死了也好,也好。”朱氏好不容易收住了情绪,几乎又恢复了这十几年来一贯的清冷,只有嘴角还残存的那一抹实在无法掩饰的笑,让对面俯视她的男人终于感到了寒意,“那我就可以放心上路了。”
她看着把铁铲高举过头并朝自己冲过来的继子,从小香包里掏出了那个自己背地里练习过成千上万次的小玩意儿。
“嘭——”
“嘭——”
楼下尽忠尽职的司机没能等到大太太的返程,却等来了头顶上两声划破长空的巨响,以及一队来势汹汹的警车。虽然没有电视上山崩海啸般的警笛齐鸣,车刚停稳便鱼贯而下的十几号全副武装的刑警就足以让他这一介平民吓到灵魂出窍。
司机连滚带爬地从车上下来,看着警官向他做出的禁声手势瑟瑟发抖。他好不容易听明白了警官们的问话,一边抱着头一边往对面的三层矮楼指了指,“我家太太刚才上去了,进了三楼那个房间。我就是个开车的,是太太让我在这里等着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荷枪实弹的队员们迅速把目标建筑包围了起来,为首的全副队一行踹开铁门冲入现场,没有遭遇歹徒的顽抗,只看见倒在血泊中的两具尸身,人都还没凉透。
一男一女均死于枪击。前后脚的他杀和自杀,一个死不瞑目,一个面带笑意。火速赶来的丁法医表情有多冷漠、内心就有多激动:枪伤!是枪伤!太难得了。这人还挺厉害,竟然能搞到枪。
临州中心医院的特需门诊住院大楼前,从来都豪车云集。全一峰他妈的大宾利隐没其中也就不显得特别闪瞎狗眼。
季靖跟在全奶奶身后,正准备钻进小车。他突然抬头望了一眼,原本开阔的天空,压着一层层厚厚的云,雨滴将落未落。
起风了。
他心里一阵没有来由的怅然若失,空落落的。仿佛弄丢了什么,像是刻骨铭心的久未谋面,像是烟花绚丽的飞蛾扑火。
随着这漫天的黄叶远飞天际。
“安全带系系,奶奶帮你。”全贵芳见小朋友坐进了车子却不知为什么还一直呆愣着,便俯身过来试图给他扣上安全带。
季靖回过神来,连忙摆手,再自己乖乖系好。他在医院里躺了一天半,原本说好今天下午由季廉来接他出院的,但貌似局里临时出了什么新情况,说是收到个举报包裹还是抓了重要的嫌犯,反正季廉叔叔是走不开了,就更不用说全老大。
“真是的,别理那两个不靠谱的家伙了,答应了孩子的事情没做到,小心鼻子长到天上去。来,”全奶奶大手一挥,“回奶奶家去,我跟你说,跟着奶奶,吃香喝辣!”
说得好像如今人高马大的全副队还是黄毛小子的那十来年里,自己这个不着家的亲妈很靠谱似的。
第101章 童话
全贵芳那年小学三年级还没上完便辍了学。
所以理论上来说她应该是个文盲。不但学没得上了,家里父亲和祖父多年苦心积攒下来的珍贵藏书也被悉数收缴,撕的撕烧的烧,听说还有不少给来查封的人偷偷顺回家垫锅底去的。毕竟那个年代什么物资都匮乏,能往锅底里垫点东西的,都算得上是很有讲究的人家。
两年前她刚入学那会儿,姑姑全秀竹带着长她五六岁的表姐住到了她家里。她问表姐姑父哪去了,表姐说她也不知道,大概是到很远的地方旅行了吧。那时候的六七岁小孩儿,哪懂得什么叫旅行,只知道从此以后,那个给她捏过三只小糖人的姑父便再也没有回来。姑父的音容笑貌她是记不得了,只记得红色的那只小糖人她最喜欢,酸酸甜甜可得劲儿了,绿色的也还行,褐色的有股子苦味儿,不过总比没的好。
但学校里其他小朋友对她的孤立和嘲笑她是明白的。那些跟她一般大小,缺着门牙说话漏风的小男孩们和绑着马尾辫子指甲上涂着红花汁的小女孩们,喊着自己也搞不懂什么意思的“臭*九”和“资本家”,围着她转啊转,像一群大号苍蝇一样,没完没了。
所以辍学对于她而言,简直喜闻乐见。
但问题是爸爸再也回不了家了,姑姑也去“旅行”了。她跟着妈妈去过两次那个黑黑的房子,从窗户里可以看到爸爸,爸爸的手伸出来可以摸到她的小脸蛋,但再也没有办法把她抱起来了。
往后好几年,她的记忆里充斥着的是绿油油的稻田和绿油油的山丘、无处不在的牛粪和在墙角泥潭里打滚的母猪、夜里昏黄的灯光和怎么抓也抓不完的虱子,爷爷坟前蹦得老高的蚱蜢和五颜六色的小花,还有妈妈偷偷在床边的沙地上用树枝一笔一划教给她的那些字。
她都记不清表姐是什么时候跟他们分开的了,好像是回市里了。她妈妈弥留的时候握着她的手说:想办法离开这里,回临州去。
于是她便只身启程,像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牛犊,身无分文地闯进了临州城。虽然在她自己认知里,自己其实是只小老虎,威武得很。
威武霸气的小老虎快饿死在临州街头的时候,奇迹般地终于找到了在乡下认识的一个好姐妹。那姐妹的家底清白,人也有本事,竟然嫁到临州,还是嫁了个工厂里上班的工人,铁饭碗,村里人无不艳羡不已。
在好姐妹的帮助之下,她进了个事业单位当了个临时工。那时候临时工是很让人瞧不起的,就像后来好长一段时间的农民工那样,干最累的活、领最少的钱,但这些都不妨碍她自我感觉良好地老觉得自己是全社最靓的崽,即使是只能蜗居在好姐妹家里客厅的迷你阁楼上的这个事实也丝毫影响不了她。
当年的愣头青杰出代表全贵芳其人,究竟不知深浅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来说,别的小姑娘逛夜市她也逛夜市,但只有她一个路见不平、追小偷追了八条街还追进了人家的贼窝里。而且即使是误闯了贼窝,她仍旧不知道害怕,差点就跟里面那些个鸡鸣狗盗来了个以一敌十。当其时,本着“打架要挑趁手的”这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原则,她一把抓住一个跟她前后脚闯进来的年轻人,不论三七二十一就施展了一通“猛烈”的攻击,什么扯头发、咬手臂的,直把里面那几个混混给看得那个目瞪又口呆。
然而愣归愣,毕竟是学富五车的全氏后裔,青年全贵芳的脑子还是很灵光的,一通鸡飞狗跳下来,她发现怎么这混混除了试图把自己扯到一边儿去,都不还手的?难道是自己实在是太厉害了?但这家伙人高马大的,光看自己一个拳头垂下去再被弹回来的这肌肉弹性,肯定不是个绣花枕头啊。等等,莫不会是……打错了人吧?
“姑娘你冷静点!我是警察!”青年似乎是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抓住她的手臂,“你再不放开你的九阴白骨爪,那些真正的贼就该都跑了!”
在场的一个姑娘和九个混混同时呆愣了一瞬。
莫名其妙挨了顿揍的年轻警察旋即经验老到地三两下把贼窝里的头头给控制住,至于其他四处鼠窜的小贼们,叫上附近的城管兄弟帮忙,没一会儿功夫就都收拾利落了。
夜市小档主看着这姑娘追着小偷绝尘而去又带着赃物凯旋归来,感动的同时震惊不已。同样震惊的是,很快这姑娘就跟他成了“邻居”,灯光夜市上的那种。
别的小姑娘逛夜市她也逛夜市,全贵芳不但协助警方抓了盗贼,还在这个百废待兴的年代的逼仄小摊位间嗅到了浓浓的商机。好姐妹看在她拍胸脯打包票的那份自信上,瞒着男人把家里那点仅存的余粮借她打了本。她手握好姐妹夫妻和睦的生死关键,倒也不紧张,该买该卖,做起生意来无师自通。没多长时间,不但跟当地的老档主们混熟了,还跟那日的那位警官混成了朋友。
那个跟她不打不相识的警察叫赫连峰,时年25,比她大4岁,年轻有为,是当时临州刑警大队的副队长。
“哟,城管帅哥又来收保护费啊。”全贵芳对着刚踏入街道那头的赫警官挥着手,欢快的大嗓门让整条街的小商贩们都虎躯一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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