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走张玉凉的筷子,程澹扒着装有“三点梅花”的盘子一连吃下三分之一,直到腹中微微有饱腹感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打了个小小的饱嗝。
张玉凉捧着碗汤慢条斯理的喝着,早已做好等他吃完再将剩余饭菜包圆的准备。
见程澹放下筷子,张玉凉取来手帕为他擦拭唇上的油渍,并问道:“饱了?要不要再吃一些?”
程澹依依不舍地看着剩三分之二还多的“三点梅花”,虽然自认仍吃得下,但想到张玉凉只喝了一碗汤,其他剩余的菜量又不多,他可能吃不饱,只好忍痛拒绝道:“不用,你吃吧!”
话一出口,他蓦然反应过来,瞪着张玉凉问:“你怎么又不吃饭?”
“我不是很饿,等你吃完再吃。”张玉凉的谎话张口就来,全然不顾自己的胃部已因饥饿而隐隐作痛。
“胡说。”程澹轻嗤一声,在食盒中取来一个空碗,往里面填上满满的菜,然后重重放在张玉凉面前,“快吃,不吃完不许放下筷子!多大的人了,你怎么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
“团团说的对,我是不太会照顾自己。”从善如流地拿过程澹用过的那副筷子,张玉凉一边吃,一边笑道:“所以日后,要麻烦团团费心看着我了。”
程澹的目光随着他手里的筷子移动:“那是我……”
“嗯?”张玉凉故作疑惑地眨眨眼,随即又做恍然大悟状,“这是我的筷子,那副才是你的。”
“……”
程澹沿着他的视线看去,在离自己不到半米的地方静静放着一双黑红色的木箸,正是他最开始用的那双。
话是这么说,可张玉凉就不能再拿双新的吗?他也不嫌弃筷子上有别人的口水。
“我不嫌弃哦。”程澹刚走神,张玉凉便反驳了他心里的想法。
程澹讶异地看去,恰好望进张玉凉深邃的眼眸。他的眸光虽平和淡泊,却仿佛带着洞察人心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在烛光下看来流光溢彩,实在是非常漂亮。
心头微悸,他不禁避开了张玉凉的目光。
“快吃!”故意用凶巴巴的口气掩盖内心的拨动起伏,程澹把碗又往张玉凉那边推了一下,而后提起衣摆往门外走,“我出去透透气——”“不要走太远,当心迷路。”张玉凉戏谑地提醒道。
程澹回以一声中气十足的“哼”。
……
跨过门槛,程澹走到廊下,放眼一望,山下蜿蜒成河的人间灯火骤然跃入眼中。
临初居并非依山而建,而是与山融为一体。
毓秀山山如其名,钟天地之灵秀,四时风景皆秀丽。临初居的设计便充分贴合了这份美丽,不改山石草木一分一毫,使屋舍庭院皆迎合自然状态。
不修道路,而在前人踏出的野径上立藤廊花架,营造出曲径通幽,似有若无的意境。
不饰亭台院落,任溪水横流、花木生长,房舍错落布于其中。并非梅花出于西窗,而是西窗掩于梅花,仿佛天然生成,毫无匠气。
张玉凉居住的“听雨阁”位于临初居中部,视野开阔,向上可见漫天星海,向下可赏人间烟火。四周云雾缭绕,不履凡尘,但又不至于相隔太远,精致不足,但境界深远。
程澹在低矮的、缠绕着紫藤花和青色不知名草叶的护栏旁坐下,头倚着柱子,抱膝眺望山下的风景。
夜风很凉,夹杂着点点山雨扑在脸上,却不像城里的风那么寒意深重。他的心被吹得愈发宁静,就像蒙尘的古镜拂去了尘垢,清澈而安宁。
自穿越以来,程澹一直没有机会了解过这个时代,但他也知道,是张玉凉替他挡去了外界的浮华喧嚣。
张玉凉肩负重担,每日要勤学苦读,要应付父亲的期望和母亲有意无意的监视,还要照顾他,虽然表面上游刃有余,可毕竟身体不是铁打的,也有疲惫的时候。
程澹能做的事不多,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便是“陪伴”。
陪伴的概念他不懂,从小到大他都是孤零零的一人,为人所羡慕的好运气也无法驱散他与生俱来的孤独。他希望张玉凉能够教会他,也希望他能教会张玉凉。
遇上对的铲屎官的时候,当一只猫,比当人好。
那就做只猫吧。单纯天真,不谙世事的那种。
一定非常讨人喜欢。
程澹正想着,肩上忽然传来一阵暖意,原来是张玉凉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给他披上了自己的毛领披风。
“怎么坐在风口?”张玉凉用披风裹紧他冰凉的手脚,然后一把将他拥入怀里。
程澹个子小,正好严丝合缝地嵌入张玉凉的怀抱,像裹了一层被褥,一股暖意涌上四肢百骸。
蹭蹭张玉凉的颈窝,他仰起头,张玉凉俊美的面庞近在咫尺,与他呼吸相闻。离得近了,张玉凉身上清冷的香味不断往他鼻子里钻,熏得他昏昏欲睡。
“张玉凉,你不是有事要做吗?”捂嘴打了个哈欠,程澹歪倒在他肩上,心不在焉地问。
“你是说母亲吩咐我的事?难为你这只小懒猫替我记着。”张玉凉笑着揉揉他的头发。
“我不懒!”程澹咕哝了一句,有些中气不足。
张玉凉握住他的手腕轻轻摩挲着,笑意微淡:“此事不急,那人知晓我也来了临初居,必然会上门拜访。本就是他理亏,我何必上赶着找他,好像我多迫不及待似的。”
张玉凉平日说话总是轻描淡写滴水不漏,除了哄程澹的时候几乎听不出情绪起伏,今夜还是第一次表露如此直白的喜恶偏向。
程澹反手抓住他的手翻来翻去地打量,听到这话,顿时好奇地问:“你好像很讨厌他,他做了什么?”
“此人先前立场与我张家相背,暗地里使了不少阴诡手段,为此险些害盈倾送命。”张玉凉摇摇头,又说:“你若想听,我便和你说说。”
“嗯嗯!”程澹用力点头。
张玉凉的手细细长长,指间有薄茧,莹白如玉,宛如艺术品般分外好看。
程澹一边把玩他漂亮的手,一边竖起耳朵,进入听故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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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踏红
盈倾的情郎,或者说曾经的情郎名叫林忱,苏州人士。虽是进士出身,却并未在朝中任职,而是顶着同科考生们的鄙夷加入前太子麾下做幕僚,妄图给自己挣个从龙之功。
可惜一年前前太子兵变失败,如今的陛下以勤王之功上位,昔日荣华尽成流水。若非林忱提前看出局势有异,先一步逃出前太子府,恐怕世上早已没有他这个人了。
饶是如此,他与前太子一众幕僚仍然被处处限制,不得不远离帝都,隐居山野,以保性命无虞。
按理说,如无意外,林忱这辈子只能当个山野隐士,从此于仕途无望。张玉凉也不知他究竟傍上了哪个权贵,不仅得以重回天子脚下,还能住在这只接待世家权贵的临初居内。
讲了一通背景铺垫,张玉凉捏捏不耐烦地催促自己进入正题的程澹的脸,转而说起林忱与盈倾的孽缘。
“前太子兵变的半年前,正是其声势最盛,如日中天的时候。张家因不趋附于他,便被百般打压,在朝中几无立锥之地。林忱是前太子麾下幕僚,为了替他拉拢张家,便把主意打到我张家女儿身上,恰逢当时盈倾到了定亲的年纪,他不知想了什么法子,让盈倾非他不嫁,闹出了很大的风波。”
张家六个女儿,盈风、盈婳同龄,盈倾、盈莼和盈梨比她们稍小几个月,都是十五岁,盈雪最年幼,刚刚过完十岁生日。
一年前,盈倾才十四,小姑娘看多了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话本,自认为是书中那种不受世俗羁绊而追求真爱奇女子,又被林忱哄骗,于是将此事闹到了父亲张方面前。
张方心思深沉,早已看出前太子为先帝所不喜,敬而远之还来不及,怎可能将女儿嫁给前太子的身边人,还是个不务正道的寒门子弟,自然一口回绝,毫无转圜余地。
林忱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角色,既然张方不嫁女儿,他便假意带盈倾私奔,并雇人在城中大肆宣扬此事,企图强行将张家拖上前太子的船,至少明面上是如此。
不过,姜还是老的辣,林忱再精明,也不及玩弄了半生权术的张方。
张方故意放盈倾跟林忱离开,然后请府衙的捕快在二人到达城门时把他们抓回,翻手间将舆论从为爱私奔扭转成林忱哄骗官家小姐,险些让他锒铛入狱。
经此事过后,盈倾哭过闹过,还数次想要离家去找林忱,却都被拦下。直到前太子兵变失败,张方让张玉凉亲自压着林忱到盈倾面前告诉她真相,她才幡然醒悟。
当然,也心如死灰。
“我始终认为,拿感情当筹码算计他人的皆是懦夫。”张玉凉回忆起当时盈倾的绝望和痛苦,面沉如水,“林忱莫非想不出其他对付张家的方法了?不,只是这个方法成本最低,危险性最小,于他自己的获益也最大。被算计着爱上这种人,是盈倾的悲哀。”
程澹唏嘘不已,沉默良久,才略显气愤地问:“前太子倒台后,你们就这么放过了他?”
张玉凉摇头:“我自然替盈倾出气的念头,奈何父亲让我不要赶尽杀绝。林忱虽然阴狠了些,却是个可造之材,想来父亲是有把他收入麾下的打算。”
“诶?”程澹一脸惊讶,“那他现在……”
张玉凉摸摸他的头,笑道:“父亲若是真招揽了他,我不会不知道的,他突然回到帝都应该与父亲无关。至于和谁有关,明日见到他便知道了。”
程澹了然地点头。
“小懒猫,故事听完了,天色也不早了,该去休息了吧?”顺了顺程澹的长发,张玉凉一把将他打横抱起,“明日还要早起陪我读书,你不早点睡,到时可就起不来了。”
突然被他抱起,程澹下意识就想挣扎下地,不料却听他说明天要早起,顿时忘了挣扎,呆呆地问:“我?为什么我也要早起?”
虽然还是猫的时候经常陪着张玉凉早睡早起,可一想到自己要以人类的身体早起,他便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阵久违的痛苦。
“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书童。”张玉凉当然舍不得难为程澹,只是他苦着脸的模样实在可爱,忍不住想逗逗他,“书童陪公子早起,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不要……”程澹委屈地扭头扎进他颈窝,为了能不早起,连撒娇大法都使出来了,“我不想早起!”
“那可不行。”张玉凉佯装严肃地道,“你若是不陪着我,这书我也读不下去了。”
程澹在他怀里拱拱脑袋:“你很讨厌!”
“啊,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一箱子书要读,不如明日早一个时辰起床好了。”张玉凉用夸张的语气说道。
“不不不,你最好了!真的!”程澹忙不迭改口,语速之快差点咬了自己舌头。
张玉凉闻言,绷不住地轻笑出声。
团团怎么这么可爱!
听到他的笑声,程澹才明白他这是在逗自己玩,放松之余也不禁气揪住他一边脸,气呼呼地道:“张玉凉!”
“好好好,我不逗你了!”张玉凉笑着做出不走心的承诺,弯腰把他放在床上,顺势亲了亲他微翘的眼角,“睡吧,明早起不起都随你。”
程澹耳根发烫,触电似的收回手捂住被亲的地方,凶巴巴地说道:“以后不许亲我!”
“嗯,好。”张玉凉笑眯眯点头,然后又亲了他一下,这次亲在额头。
不带一点情.欲,只有纯粹的宠爱。
他爱着这只小猫,无关任何。
程澹气得抓过张玉凉的手咬了一口,没怎么用力,只留下两排浅浅的牙印。
咬完,他卷起被子滚进角落,甩给张玉凉一个傲娇的后脑勺。
……
许是变猫时养成了生物钟,程澹嘴上说着不早起,但第二天一早,到了平时起床的时间,不用旁人叫,他便自动睁开了眼睛。
彼时,张玉凉正在整理佩于腰侧的一串玉石,见程澹迷迷糊糊地搂着被子坐起身,不由得笑了一下。
“不是不想早起吗?”
程澹循声望去,难得一身盛装的张玉凉的身影撞入眼帘,像是无意间邂逅墙角斜出的红梅那样的惊艳。
青衫玉带,袖卷风华。
程澹立马精神了,掀开被子跳下床,却忘记自己此时路还走不稳,一下没站定,直挺挺地往地上摔。
张玉凉一惊,赶在他摔倒之前及时将他接住搂在怀中,轻斥道:“怎么这么不小心?”
“要去哪儿?”程澹踩着他的脚背,揪住他衣领仰头问道。
“我能去哪儿,自然是去看书。”圈住程澹的腰,张玉凉把他抱回床上,蹲下.身帮他穿上袜子。
程澹的脚下意识往回一收,有些不自在地想说自己来,张玉凉却紧握着他的脚踝不放,还轻声说了句“别动”。
张家天骄何时为人做过这种事?
别说程澹,便是张玉凉自己,回过神来也觉得惊讶。
“要一起吗?”净手擦脸,张玉凉拧了毛巾敷在程澹脸上,“还是再睡会儿?”
挤在袜子里的脚趾动了动,程澹的脸被毛巾盖着,闷声闷气地道:“一起,我睡不着了。”
“好。”张玉凉求之不得。
洗漱过后,张玉凉取出为程澹置办的衣衫,换下他身上那件玄色长袍。
新衣衫是素白镶青边的绸衣,与张玉凉一贯喜欢的风格相类,清雅而不寡淡,穿在程澹身上,则多了几分飘渺出尘。
黑发束起,露出他白皙的面庞和精致的五官。眉如远山,眼若秋水,笑与不笑都显得天真可爱。分明真真切切地站在身前,却又仿佛隔着千山万水,气质遥远而又虚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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