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梦中的火光,胡云笙愉快地点头,“嗯,好多了,继续睡。”
秦牧:“好。”
这一次,胡云笙是听着秦牧的心跳声入睡的。
梦中零碎出现各种画面,最后停在了一处靶场。
靶场四周空寂,没有人也没有花草树木,甚至连基本的弓和箭都看不到。
这里有些特别的是,在靶场中心空地木桩上,绑着一个人。
那人衣衫凌乱,头发乱飞,胡云笙看不清楚,想凑近些瞧。
没等靠近,不远处突然传来打斗声,胡云笙忙躲在木桩后。
其中一人手持红缨.枪,胡云笙追着晃动的抢影细看,这不是我的自己的长.枪吗
这个应该是自己人,胡云笙从木桩后走出,试图帮忙。
妖力不知道被什么困住了,用不了,手边也没有趁手兵器。
这场斗争中,持长缨枪的人明显站上风,看样子是并不需要帮忙的。
胡云笙站在一旁观斗。
小半个时辰后,另一人终于落败,持长缨的人飞起一枪穿透那人的胸口。
试图鼓掌的手都举在半空中了,胡云笙感觉心口痛,痛到难以呼吸,半蹲在地上,艰难地张口喘息。
那边的那两个人都没有看到他,被穿透胸口的人也没有第一时间死亡,挣扎着爬了过来。
被鲜血糊了的头抬起来,泥土和鲜血沾染的一缕缕头发遮挡在脸上,只露出一只眼睛。
那只眼睛里满是伤痛。
还有,不舍。
是秦牧。
以为这就是最不可置信的时候吗?
不。
胡云笙四仰八叉瘫在床上,长出一口气,摸了摸心脏位置。
即使只是回想,都感觉得到心疼。
梦里秦牧临死前看着的不是他,是那个被绑起来的人。
秦牧死后,持长缨的人安排下属把秦牧拖走,一步步走向绑在木桩上的人。
那个人把昏迷人的头发撩起,露出脸来。
是胡云笙自己。
回忆到这里,胡云笙打了寒颤,抱紧被子。
门被人从外推开,秦牧端着早餐走进来。
迎着光,眉是刀眼是剑,薄唇弯起,“醒了,就起来吃饭。”
还活着,只是梦。
胡云笙悄悄晃晃脑袋,丢开被子,奔向餐桌。
“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点卡……
第35章
两人吃过早餐后,胡云笙想吃黄豆糕。
秦牧去做饭,胡云笙出了门,站在围栏处,开始了每天的任务,寻找大海之中的蓝色水晶。
和一个月以来的每一天都一样,依旧没有任何的疑似目标出现。
胡云笙趴在栏杆上,继续回忆。
第三个还有印象的记忆,就是那个手持长缨枪的人。
那人额头上有一枚蜘蛛形状的印记,后背上趴着一只真正的蜘蛛。
那只蜘蛛妖称呼他为小锐。
“不认识啊……”
胡云笙懒洋洋地枕着胳膊,开始了第二项回忆工作。
阿爹阿娘在我出生之前就认识了狼爹爹,我出生后,狼爹爹经常带着三五只狼来串门。
阿爹阿娘出事后,狼爹爹接我回狼窝里住。
那时候是……五岁,最大的乐趣是给狼群里所有的狼起名字。
胡云笙细细把自己起过的所有名字回忆了一遍,很好,并没有一个叫做小锐的叛徒。
为什么他会梦见这个人?
胡云笙周身布满妖力,视线盯着海面,注意力却不在海面上。
今天海上有风,一阵阵吹拂而来,带着海水的咸涩味儿。
不一会儿,秦牧拿了披风和樱桃到栏杆处,胡云笙没有注意到他。
直到秦牧走到近前,胡云笙依旧还在呢喃,“究竟是什么人呢?”
一盘樱桃突然出现在眼前,秦牧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在想什么?”
胡云笙:“我做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梦。”
秦牧的关注点偏了一下,他道:“梦里有我吗?”
“……”胡云笙扯扯嘴角,“有啊,梦见你死了。”
秦牧:“……”
秦牧拿起樱桃,塞进胡云笙的嘴里。
胡云笙腮帮子鼓起,“是一个叫小锐的人杀了你,我一直在琢磨谁是小锐?我认识不认识?”
秦牧拿樱桃的手停滞在半空中。
胡云笙等了半响,都没有等到秦牧的樱桃,疑惑扭头,看着那只半空中的手,学着秦牧平常说话的语气,十分无奈道:“你这是喂空气呢?还是喂空气呢?”
说罢,凑到近前,一口咬了去。
秦牧回神,正色道:“阿笙,你再回忆回忆,他是在哪儿用什么杀的我?”
胡云笙:“在靶场,用的是我的枪。对了,在你们旁边的木桩上还绑着一个人,你绝对猜不到那个人是……”
“是你。”秦牧看着胡云笙的眼睛,说道。
胡云笙:“……你怎么猜出来的?”
大妖是吸收天地精华长大的特殊生物,因此偶尔会梦到不曾发生的事,这些事可能是曾经发生过的,也可能是未来会发生的,也有一部分只是噩梦而已。
因为这个,胡云笙藏起来的酒,被狼王发现过好多次。狼王经常会清晰地梦到胡云笙什么时候和谁拿到的酒,什么时间用什么工具,和谁在哪儿埋了酒。当然也会梦到别的,只是胡云笙最酒的记忆最深。
他自己从来没有梦到过,为此还找过狼爹爹询问,狼爹爹说:“半妖也是妖啊,还是有机会梦到的。”
胡云笙从来都没有梦到过,当他梦到这个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未来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他才会迫切地想要找出,那个名字叫小锐的人。
把一切的可能性掐死的摇篮里,秦牧就不会出事了。
可是胡云笙不知道。
他梦到的不是什么预知未来,而是过去。现在是只有秦牧记得的一份过去。
所以当胡云笙准确说出地点和攻击武器的时候,秦牧一时怔了怔。
和胡云笙的想法不同,秦牧想的是:莫非,阿笙也记得?
那阿笙……也是和他一样,重生而来的吗?
秦牧又想起前两日,胡云笙那颇为不正常的头疼。
他重生回来,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这一整年的接触,和曾经的阿笙没有任何不同。
可以肯定,阿笙并不记得,他还是那个在大山里嚣张野大的阿笙。
在此之前,秦牧也曾试探过,无比确定阿笙没有任何他拥有的那些记忆。
但是现在,秦牧不能肯定了。
想到此,秦牧也不敢刺激胡云笙,他很担心阿笙像前两日一样,突然就昏迷过去。
秦牧没有再顺着胡云笙的话头往下接,“怎么样,今天有收获吗?”
胡云笙昨晚梦境里记着的第三件事情是,就是这次出海,在梦里,他们只在海上飘了不到半个月,就顺利找到了沧海水晶。
因此,胡云笙还是挺放松的,梦境照应现实,用不了多久,他们一定能找到沧海水晶的下落。
即使找不到,就像现在这样在海上漂也可以,陆地上的夏天还没过去,不登陆就看不到,眼不见心不烦。
胡云笙可以肯定,爹娘和蜘蛛那一段往事,绝对不是他的臆想,而是真实发生过的,联想到当年爹爹外出寻哥哥,却落得满身伤的回来。胡云笙不能不怀疑,他是不是在半路上遭到了伏击和报复。
虽然世间蜘蛛大同小异,不过蜘蛛大妖还是比较少见的。
胡云笙现今接触到的,和蜘蛛妖有关的信息有两条,第一,京城御花园皇帝养的那只,普通蜘蛛不会长那么大;第二,就是林辰锐所在的连月斋。
想到那只猝不及防吐丝的蜘蛛妖,胡云笙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现在还是不要想,安安心心找沧海水晶,在海上再玩儿一个月。
这些事情,等到回到陆地上再去烦恼。在海上的时候就安心享乐。
还有秦牧,他们才刚坦白心意,胡云笙还想陪认认真真的,只是和秦牧在一起。
如果现在就登陆,烦心事那么多,秦牧会不会从他心里被挤出去?
胡云笙久不回答,秦牧故技重施,再次拿出樱桃,这次直接塞进胡云笙嘴里。
秦牧:“在想什么呢?”
“唔……再来再来。”胡云笙回过神来,催促秦牧再快点投喂。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叫姐姐的火箭炮][谢谢占ling的营养液*2、叫姐姐的营养液*30]
第36章
第36章
胡云笙靠着秦牧这个全自动化的肉垫子,吃着送到嘴边的樱桃,心情好的不得了。
和人的心情一样,今日的天气非常好。白云飘飘荡荡,时不时有海鸥飞过。
海面平静无波,一队海豚逐渐游近,又慢慢游走,海面上若隐若现的影子看起来很胖很白,又很可爱。
胡云笙寻找着沧海水晶的视线,找着找着就溜了号,追着白胖子海豚们远去。
海豚们游去的方向,有一座十分娇.小的小岛。若不是胡云笙浑身散发着妖力,凭肉眼也察觉不到。
而这座小岛,胡云笙是有记忆的。
在昨晚的梦里,胡云笙还记得,他们就是在这座小岛附近找到的沧海水晶。
看来昨晚,他真的是做了预知梦。
胡云笙兴奋起来,用力拍上栏杆,“秦牧,快去告诉小武他们,往这个方向开。”
纵使是胡云笙天赋过人,也要借助妖力才能看清楚,何况只是普通人的秦牧。
秦牧不清楚胡云笙看到了什么,大概能猜到。
他这么兴奋,一定是有了沧海水晶的下落了。
也好,他们在海面上已经飘了一个多月了,总算是有消息了。
只是……
找到了,就意味着他们要回去了。
一下子要从平静安宁的生活回归到危险不断的日子,难免需要适应啊。
秦牧想,为防意外,取得沧海水晶上岸后,就和阿笙去蜀地,尽快找齐需要的药物,治好阿笙的翅膀。
船只追随着海豚前行的方向,向着那座目的地小岛越靠越近。
秦牧也看到了,他对这座小岛的熟悉程度不输胡云笙。
秦牧笑道:“怎么找到这里的?”
胡云笙:“梦到的。”
秦牧:“……你又做梦了?”
“嗯,”胡云笙吐吐舌头,“这两天总是做奇怪的梦,比较庆幸的是,现在能记住了。若不是梦见了小岛,我也不会想着往这个方向过来。”
两人又说了一会儿话,船就行到了小岛近处。片刻后,他们要在小岛附近停靠。
小岛是真的小,还没有他们的船大。船停靠后,胡云笙跳下船,蹦着就往小岛另一侧走去,秦牧紧随其后。
沧海这么大,或许有许许多多的水晶存在,分散在各种地方,静静飘荡或者等待被有缘人发现。
而他们,兜兜转转,两次都是在同一个地方相遇,同一个地方找到沧海水晶。
缘分,真是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
随船而行的士兵们没有下船,就在甲板上休息。小岛上仅是秦牧和胡云笙两个人,就感觉有些拥挤,几步就走到了小岛的尽头。
在小岛边缘,两颗沧海水晶相互依偎,随着水波一下一下晃动。
胡云笙蹲下身,撸起袖子一手一个捞了起来。
直到沧海水晶脱离水面,安置在胡云笙的手掌心的时候,秦牧才看到水晶的模样。
晶蓝透亮,每一面都折射出不同的蓝色光芒,阿笙手掌微动,那些水晶中宛若柔软绸缎一般的灵气就会随之晃动。
水晶不大,但是尖锐,胡云笙甩手将两枚水晶都放在秦牧的手掌之中,又从衣服中拿出一方白净手帕,包裹住两枚水晶。
秦牧收好沧海水晶,说道:“现在就差最后一样了。”
“不。”胡云笙否定道,“兰花和水晶找的太顺利了,顺利到不真实,我怀疑林辰锐会在蜀地等着我们。”
“如果是真的是那样的话,那就不是最后一样了。处理掉林辰锐,拿到千年斑妃竹竹叶和竹林新生的竹笋,这是两样。”
秦牧蹙眉,“你准备怎么处理掉林辰锐?”
“我一直在猜想,那个小锐到底是什么人,”胡云笙捡起一枚石头,用力扔出去,“就在刚才,想到了。我知道的,叫小锐的人,只有林辰锐一个。虽然现在还不认识他,不久后,肯定会认识的。”
秦牧:“可是……”林辰锐是你哥哥。
胡云笙:“可是什么?”
秦牧:“没什么,就要起风了,我们回船上吧。”
“好。”
两个人回到船上,士兵们已经开始商量回程的路线,他们走出去的太远,回程昼夜不歇也要走上二十多天。
“两位如果不着急赶路的话,我们就按照正常速度回程。”
胡云笙:“正常速度的话,需要走多久?”
士兵:“没有意外状况的话,三十二天。”
胡云笙点头,“那就正常速度就行。”
秦牧补充:“我们的粮食、饮用水储备充足,不需要着急赶路,这一个月大家也都辛苦了,正常速度回航就可以。”
“是。”
找到沧海水晶后,胡云笙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接下来回程的这一个月就是彻底的放松、玩乐,享受生活。
胡云笙瘫在躺椅上,伸了个长长长的懒腰,“自从我们离开赤云山之后,就一直在赶路,即使是在渔村的时候,也是各种查探消息,严防追兵,难得有现在这么放松的时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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