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的基洛维王国,诺泽与几名资深佣兵一同建立起了灰石战友团,开始为护送商队奔波四方。不知为何,明明东边的环境与报酬都比中西部好不少,诺泽团长却从未接下前往最富庶的半岛地区的委托。
曾有团员直愣愣地问他,是不是和玛伦利加或半岛的其它城市有什么过节,得罪了那里的大人物,所以不方便进那块地盘。
听见这话,他只是笑了笑,敷衍道:“有一点难言之隐。”
不久前,护送另一支商团从西北要塞返回基洛维王国的途中,战友团经过了一处名叫“鹤山庄园”的地点,据说是个大家族的根据地,只是现在已经人去楼空,就剩下布满蛛网的宅院和杂草丛生的田地。
团里的老佣兵见多识广,知道这处庄园原属于托雷索家族。又听说这个显赫的氏族除了留在玛伦利加的那部分,大多数族人已经离开库诺大陆,到别处安家去了。
当时,佣兵们在空荡荡的庄园里跑来跑去,想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些没被带走的值钱玩意。只有诺泽团长一言不发地站在庭院中央,在那尊被青苔和藤蔓包裹大半的世界蛇石像面前停留了很久。
有心细的同伴注意到了这一点:“团长,你来过这?”
一些佣兵也曾偶然看到诺泽戴着一条蛇形吊坠,那模样和眼前的雕像很相似。要不是托雷索家族据说都长着黑发绿眼,而诺泽并不符合这两项特质,他们可能会认为自家首领其实是这个家族的一员。
诺泽团长则亲口否定了旁人的猜测:“我没来过这里,只是认识几位姓托雷索的故人。”之后便没再多谈。
说笑间,一名佣兵朝头领的方向举起酒杯:“老大,没啥事的话你也过来坐吧,杰斯帕说要给大家吹个曲子下酒!”
佣兵团长举起手边的酒瓶,微笑着回应:“我就在这里听。”他的声音低沉醇厚,混着朔风似的沙哑。
“那我开始啦?”杰斯帕兴冲冲地搓着那支油光锃亮的竖笛,顺口点了团里唯一一名女佣兵的名。“瑞拉,你来唱!”
女佣兵瑞拉的兴致也起来了:“你们想听什么?”
和这群大大咧咧的伙伴相处久了,她只有在唱歌时会想起自己是个女人。
“海神在上,别再唱那首什么水手捡珍珠的曲子了!”忙着烤肉的佣兵笑道。“我们都没去过玛伦利加,硬是把那里的民歌记得滚瓜烂熟,这算什么事啊?”
瑞拉撇撇嘴:“我换套别处的词就是了。”
说罢,她清了清嗓子,就着杰斯帕用竖笛起的调,手指叩在膝盖上打着节拍,不算清脆却意外甜美的歌声在沙丘前流淌。
“为何要在海洋深处沉眠,我挚爱的渔夫?我还在思念那张陈旧的渔网,和桨上的海草。为何要在海洋深处沉眠,我挚爱的渔夫?他们说你已经远走,我却能听见你的歌声。为何要在海洋深处沉眠,我挚爱的渔夫?纵使相隔万里,我将与你在梦中重逢……”
就着悠扬的笛声与歌声,佣兵首领无言地饮下半杯烈酒,抬头仰望夜空中明灭不定的星辰。
几曲过后,瑞拉有些累了,嘴里嚷嚷着“我还没喝呢”,从同伴手中抢过一杯刚才没来得及饮的麦酒。杰斯帕也放下笛子,擎着两串烤肉吃的起劲。
老佣兵乐呵呵地起哄:“吃,吃饱一些,下次让老大亲自给你烤肉。”
疤脸下意识扭过头,去看诺泽团长刚才所在的位置,却见另一个火堆前已空无一人。
弯月已缓缓升到天穹中央。薄纱般的月光慷慨地撒在沙丘上,除了砂石沉陷的轻响,四面静谧无声。
灰石战友团的佣兵们早已安排好值夜轮岗的顺序。疤脸和杰斯帕坐在营地外围的火堆前,你一言我一语地杜撰传说以消磨时光。
快到换岗的时候,一阵马铃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二人朝平原的方向扭过头,只见朦胧的月光下,两个骑马的行人正朝这边的商队营地靠近。
疤脸和杰斯帕对视一眼,警觉之余又觉得奇怪:走这条商道的基本都会成群行动,很少落单。但对面只有两个人,总不会是强盗吧?
两名陌生人在距离他们还有几十步的地方下了马,各自牵着缰绳向营地走来,行为似乎没有任何异样。
借着营火和头顶的月光,疤脸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走在前边的人穿得很讲究,深色猎装外披着内衬印有暗纹的黑色斗篷,约莫三十来岁,帽檐底下露出一双幽深的碧眼;另一个体格要高大一些,外表也更年轻,但没前者那么平易近人。不知为何,疤脸觉得年轻的那个看起来有点眼熟。
正当疤脸和杰斯帕疑惑之时,略年长一些的男人说话了:“我们是路过的商客,见你们这里人多,想在营地里借一小块角落生火过夜。”
守夜的二人面面相觑。还是杰斯帕反应快:“呃,你们在这等着,我去问问老大的意见。”说罢,他向疤脸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多留神。
“嗯,不急。”陌生男人牵着马站在原地,态度十分客气,声音也很温和,这反倒令两位佣兵有些过意不去。
同行的年轻人看着像是随从,却没有个随从的样子。还没等多久,嘴上就开始抱怨:“艾德里安,我们能不能进去等?你不冷吗?”
名叫“艾德里安”的陌生商客心平气和地说:“奥希姆,现在我们是客人。”
从衣着和言行举止不难看出,这位先生的出身多半不一般,而且是来自富庶之地。
疤脸打量着两位有些奇怪的访客,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往旁边挪了半截:“不嫌弃的话,就坐这吧。”
“多谢。”
男人微微颔首,与同行者将马栓到商队的骆驼附近,二人随后坐到了火堆前。
去向诺泽团长报告的杰斯帕还没回来,疤脸只好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题,避免陷入沉默的尴尬:“你们从哪来?”
商客微笑着回答:“玛伦利加。”
他稍微弯起的双眼无疑象征着友好的姿态,但在一以贯之的随和背后,隐约带着某种难以形容的超脱与疏离。
叫作奥希姆的年轻人则显得不大高兴,愠怒的目光一直锁在同伴身上,好像对他的坦诚很不理解。
听说对方来自传说中的“流金之城”,疤脸的好奇心抢占了高地:“原来是玛伦利加啊!我们都还没去过呢,但库尔曼人好像快打到那儿了。”
商客眼中闪过一点异样的神色,很快转移了话题:“‘灰石战友团’……我在基洛维王国听说过你们,人们都说这个佣兵团非常优秀。”
疤脸还没来得及为一句夸赞骄傲地挺起胸膛,又听见对方说:“突然这么问可能有些奇怪……请问你听说过一个叫路易斯·科马克的人吗?”
“不,我不知道这个名字。”疤脸迷茫地摇头。“他也是佣兵吗?”
商客轻轻叹了口气:“科马克大师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赏金猎人。”
奥希姆猛地别过头去,一声不吭。
疤脸笑道:“赏金猎人啊,我们都有段时间没听过这个行当了。”
“……这里好闷,我四处走走。”奥希姆好像憋得慌,爬起身径直走到营地外转悠。一旁的年长者悄悄叹了口气。
紧接着,那人又问:“那你有没有见过谁戴着一条蛇形吊坠?就像这个。”他将自己的项链从衣领下扯出,摇曳的金属块倒映着热腾腾的营火。
疤脸眼睛一亮,马上想起团长似乎有这么个东西:“啊,这——”
正说着,杰斯帕也走了过来:“老大和商队的人说过了,你们可以在这留一晚,反正明天我们都得出发,搭伴走也行。”
他在疤脸身边一屁股坐下,又往岩山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呶,他也来了。”
周围都是沙地,诺泽团长的脚步声很轻,却莫名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为了不搅扰正在休息的商队,他走到营火前才开口:“杰斯帕说你们是过路的商客……?”
来自玛伦利加的神秘旅人抬起头。
火光徐徐揭开覆盖面容的黑暗。
二人对视的一瞬,横亘于此刻与过去之间的十六年时光在月下静静燃烧。纵使时间改变各自的模样,他们还是马上认出了彼此。
夜风自起伏的沙丘间滑过,时而挟起几粒沙尘扑向游子的面庞,这份粗粝亦柔软似孩童的梦乡。
商客的双唇几度开合,终于将沉积的千言万语浓缩成最简单的话语:“好久不见。”
在艾德里安面前(也只有在这个人的面前),灰石战友团的团长诺泽——原赏金猎人路易斯·科马克找回了自己的名字。
篝火边的男人已不再是那个刚满二十岁、初到玛伦利加的年轻男子。成熟的面庞上,那双碧绿的眼睛深邃得像望不见底的湖水,却未曾因泥沙变得污浊。衣襟上搭着蛇形吊坠,仿佛能通过一模一样的两枚吊坠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就像包裹石雕的沙壳层层剥裂,路易斯终于露出了解脱般的微笑:“好久不见,艾德里安。”
奥希姆在营地外转了半圈才回去。见篝火旁只剩那两名佣兵,他感觉事情不妙,便很不客气地追问:“和我一起来的人呢?”
疤脸和杰斯帕愣了一下,指向不远处带有洞穴的岩山:“和我们老大往那边走了,说要叙旧……”
没等二人把话说完,奥希姆“嘁”了一声,急急地就往那个方向去。
“喂,你是那位先生的随从吧,这样打扰他们合适吗?”杰斯帕在他身后喊道。
“谁是他随从啊!”奥希姆气冲冲地说。
山洞里烛影摇晃,支离破碎的煽情言语在滚烫的呼吸间交错,按捺不住的情感借由身体占了上风——精神与肉身的爱欲本就没有明晰的界限。
光是“叙旧”怎么可能足够。他们隔着凌乱的衣裳索取对方的体温,迫不及待地用急切的吻弥补这宽达十六年的鸿沟。
“科马克大师……‘路易斯’,”亲吻的间隙,艾德里安从喉咙深处发出叹息般的呼唤。“我已经可以不用敬语同你说话了。”
路易斯将艾德里安抵在岩壁上,在他耳边低低地笑:“是的,托雷索的族长大人。”
艾德里安双臂环过路易斯的脖颈,凝视着现佣兵团长发间的风霜:“现在的我和那时的你差不多是一样的年纪。”欣喜之余还有几分委屈。“……我找了你好久。”
路易斯的喟叹有比字面意思更深的惋惜:“实在是太久了……”
一番纠缠之后,路易斯刚解开艾德里安前襟上的系带,突闻耳畔一阵风声袭来。他一抬手,借前臂上坚硬的皮革护腕直接挡开了飞向自己的匕首。
二人同时扭头往洞口看去。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正恶狠狠地瞪着路易斯,右手还保持着掷出匕首时的姿势。他看起来又急又气,冲路易斯吼了一句:“放开他。”
路易斯满脸疑惑地看着那位陌生人,一时没搞清楚眼下的状况,但总觉得对方有几分眼熟。
艾德里安无奈地将路易斯的手从自己衣带上摘开:“我给你们介绍一下。”他倚着岩壁,整理好自己凌乱的衣裳。“科马克大师,这是你儿子;奥希姆,这位是你的亲生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bgm:Le chant de la mer - Nolwenn Leroy
编的那段民谣灵感来源于Fear A' Bhàta,听的是Anima Keltia的版本,脑补的也是这个调调……巫师三的The Fields of Ard Skellig似乎也参考了这一首
☆、第七十四章 生不逢时
奥希姆第一次见到艾德里安,已经是将近九年前的事。
那时他的生活还一塌糊涂:终日酗酒的继父对他不闻不问,甚至放任母亲因过度操劳早亡;衰败的港口一日不如一日,迫使人们榨干它的最后一滴血,或背上行囊离开故土;把混账继父打个半死、跑出家门后,奥希姆投靠了一伙同样贫困的盗贼,准备靠打劫行人度日。
为挑准有油水的路人下手,他们在郊外岔路口的旅舍里买通了眼线。
某天,那位卖酒的伙计神秘兮兮地告诉盗贼们,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男子曾在店中停留,打听些什么赏金猎人的事,又问是否见过一个十几年前从玛伦利加跑到这附近的女仆。其人举手投足间很是端庄,看着和和气气,虽然并无专横跋扈的作风,但光是那身衣服就值不少钱。
伙计还说,这位有身份的客人不知为何单独行动,连个牵马的侍从也没带。腰间挂着一对好看的佩剑,大概是别处贵族的风俗吧。
盗贼们在惯常的伏击地做好了准备。刚入伙的奥希姆还没参加过“实战”,盗贼头领便怂恿他“练练胆”,不然以后充其量只能给同伴打杂,就是分赃也轮不到他,远无出头之日。
“怕什么,本来就是那些贵族老爷把我们逼到这步田地,我们只征他点钱财,又不伤他性命。”头领没忘记打上对得起本行的补丁。“当然,他要是反抗,那我们也没办法。”
变声期还没过完的奥希姆本就好斗,性格中又带着偏执冲动的一面。用不着同伙煽风点火,他抄起一把刀就伏到了路边的树丛后,只等猎物上门。
旅舍伙计描述的那位神秘人物是骑着马来的。马身不高,步伐不紧不慢,竟像是在观光。挡风的长斗篷遮盖了身形,帽檐下露出的小半张脸看着很精致,而奥希姆只能凭马的花色确定对方就是自己的目标。
路对面的灌木丛里发出两声布谷鸟的啼鸣,那是同伙在给他发出信号。
奥希姆擦了把汗,想着“反正也有开杀戒的一天”,握紧手中锋利的尖刀,待那一人一马经过自己面前,算准对方的视野死角,便铆足了劲突然杀出,从侧后方刺向神秘人的躯干。
得益于自己不知名的生父,奥希姆好像自幼就比同龄人力气大、劲头猛,反应也快,他对自己这方面的“资质”一向抱有自信,没有人比他更懂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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