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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GL百合)——麻雀的屁股毛

时间:2020-10-09 12:34:28  作者:麻雀的屁股毛
  我离开南城那天,晴空万里,云朵棉花一样浸泡在碧蓝色的天空里,我的心也像云朵一样软了。
  阿钰和程行简来送我,我和他们一起坐车到机场。阿钰一直唠叨要给她打电话,“每年都要回来看我一次,不然的话,就跑到北城去找你。”她不停碎碎念。
  我说一定的,但是以后你可能会烦我,不想要见我这个烦人的老同学了。
  “才不会——哎,以后真的是一个天南一个海北了。”
  “不用担心,地球现在都是一个村了,还怕天南海北?”
  阿钰笑着打我,我拽住她的手,“这么凶!”
  程行简把我们分开,道:“这么大人了,还在街上打闹,不害羞嘛?”
  阿钰说:“我是永远年轻的少女,哪像你是个老头子,工作之后好像老了十岁。是不是素素?”
  我昧着良心点头称是,其实说实话,程行简工作之后褪去了青涩,变得愈加有成熟男人的魅力,难得的是,他的眼神还是和学生时代一样,专注而认真。
  程行简拖着我的行李箱,一身休闲卫衣,下穿牛仔裤,带着一顶鸭嘴帽,比平时阳光帅气了不少。
  我登机的时间很快到了,阿钰递给我一个小盒子,我疑惑,她要我打开来看看。我打开这个精致的盒子,里面是一只梨子形状的吊坠。
  “送给你的,好看吗?”阿钰指着这个小小的,精致的坠子,“以后有喜欢的人就送给他吧,这坠子很坚固的,这样永远都不会分离。”
  阿钰真是个可爱的家伙,“好的,记住了!”
  说完我认认真真的把坠子放进我的包里,对阿钰说:“我不会轻易地把它交出去的。”
  阿钰满意的点点头,撞了一下旁边的程行简,颇为得意的问道:“你没有准备礼物吧?”
  程行简意味深长的笑了,道:“你怎么知道?”说罢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钢笔,看上去很破旧,应该是用过好久了,就这么大大方方地递到我手上。
  “你不会是随便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吧?”阿钰露出嫌弃的表情,“这是什么?”
  我仔细看了看这只钢笔,老式英雄,看上去很熟悉,这是——
  “没错,是小学老师奖励的那只,笔尖已经换过好多次了,虽然外表看上去旧了些,但是还可以用。”程行简说,“对不起,我很抱歉当时抢了你的荣誉,后来我一直想还给你,但是又不好开口。今天终于让它物归原主了。”
  我愣神,之后嘴角轻轻上扬,“不算是你抢的,那本来就是你的。”
  阿钰在旁边着急,说:“一看就有我不知道的故事,你们真是!快告诉我。”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小学的时候,我没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只是写得一手好字,老师一直夸我的字工整漂亮,那时的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一直以此为自豪。而程行简是那个班上的宠儿,学习很好,虽然调皮捣蛋但是只有无伤大雅的可爱,老师一直让他当班长。
  有一次学期末,老师说让大家评选班级里写字最好看的同学,奖励一只钢笔。我当时心里觉得肯定是我了,心里涌现出天大的喜悦——因为我从没得过这样大的荣誉,我整个人都沉浸在快乐里面。
  然而最后的人选是程行简,我听到的时候简直觉得天要塌了,看着程行简走到讲台上拿钢笔,好像全世界的人在那一刻都在看我,嘲讽我。那种委屈,羞耻让我的眼泪堆积在眼眶里打转,但我不想在班级里哭,我憋得看世界都是模糊的。
  我的朋友下课告诉我,是程行简要别人投他的,虽然也有人投我,但是程行简的人缘那么好,怎么可能比得过?
  我气极,在回家路上看着走在前面笑着闹着的程行简,脑子一热,冲上去就把他推到了。我记得我当时大喊了一声“骗子!”之后就不管不顾的往家里跑,心里全是后怕和委屈。
  第二天我看见程行简脸上有一道伤,硬逼自己不去看,我感觉程行简肯定要带着家长来找我了,但是几天过去,依然没有人来找我,我就慢慢把这件事淡忘了。
  没想到程行简一直记得。
  “对不起,我知道你很难过。”程行简说得很慢,“我很抱歉,是我的错,我也不会辩解。只是想要你知道,你值得最好的。”
  我也把这只钢笔放进包里,这个包突然变得很重,里面装着我今生遇到的最好的朋友的爱,也许遇到他们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
  “谢谢你们。”我依次拥抱了他们,使劲把眼泪憋回去,“我要走了。”
  我拉上行李箱准备走,听见阿钰在叫我。
  阿钰哑着嗓子说:“一路顺风!”程行简冲我挥手,张开嘴无声地说了四个字,我看见他的嘴型是“幸福快乐。”
  有时候朋友就是我的能量池,也许是我们互相成为能量池,在异乡或者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里摸黑走路,我们大多数时候只能靠自己,但是当我们疲惫的时候,可以靠在朋友的肩上休息一下,当我们要走的时候,虽然不舍,但只能笑着告别。
  窗外的云离我很近,我好像可以抓一把云铺在我的身上,把我的心用云朵包围起来,不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而是当有人枕在上面的时候,可以放松地,安静地睡一觉。
 
 
第12章 
  飞机落地之后,我就给她打了电话,电话很快被接听,她在那边用轻柔欢快的声线说:“你到了吗?我在外面,穿着蓝色的衬衫,快点出来!”
  我说马上就到,脚下步子稍微加快,穿过机场来来往往的人群,带着雀跃的心直直向外奔去。我感觉我的步子像踏着轮子,一下子就滑到她身边去了。
  已经四年没有见过她了,大三的时候我们去云南旅游了一次,之后就是相距千里,虽然一直联系,我看着屏幕里的她,却好像不那么真实,我有时候会想,她不会是我幻想出来的,支撑我工作的幻想人物吧。
  所以我也经常翻出那些我们之间的小礼物,贝壳呀,小玩偶啊,以此来证明她是真实的。现在我走在机场,这种不真实感更严重了。
  还好,在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她了,身形纤瘦的一个女孩儿,蓝色衬衫穿在她身上衬得她肤如凝脂,眉目如画,她没有看手机,就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抬头张望着,像是在等自己的爱人。
  我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但是我还来不及掩饰,她就看见我了,展颜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快步上前走到我身边,一把将我抱在怀里。
  “你来啦。”她将我抱的很紧,她的身体是温热的,“欢迎!”
  我感觉这个场景有些熟悉,特别像那年我回高中,她在人群中等我的样子。那一次也是她在路上等我,扬起脖子看着我,我奔她而去。然后我们很快就分开了,我们之间隔了几千里。
  只是这一次,我们不会那么快分开。
  似乎是当年的眼泪没有来得及掉下来,一直憋到现在,我只是轻轻眨了一下眼睛,滚烫的眼泪就掉到她的衣服上了,洇出一小片水迹。
  “怎么哭了?”她松开我,看见我的狼狈的表情,有些慌乱了,“太开心了?”
  “嗯……”我擦了擦眼泪,“想到以后的社畜生活,太开心了。”
  她被我逗得一笑,从衣服里拿出纸巾,帮我擦脸,“好了,都这么大了,怎么还在机场哭?走,咱们回家慢慢哭。”
  “在机场哭怎么了?你没看那些偶像剧,”我吸着鼻子,掩饰着自己的激动,“都是在机场上演追情人,求婚的。”
  “那你要求婚吗?”
  “应该是你给我求婚吧。”
  “好,”她拉上我的行李,拉起我的手,“俞素素女士,你愿意嫁给我吗?”
  “没诚意。”
  “房产证上写你的名字,工资交给你管,我来做饭,行吗?”
  “还行吧,”我看看她——脸上带着云淡风轻的笑意,清丽毓秀的她,心里是鼓胀的热意,“嫁了。”
  坐车到了公寓,看上去配套设施非常完善,离地铁站比较近,以后上班应该很方便。
  她带我上楼,一边给我说,“房间都已经收拾好啦,你拎包入住,明天去给房东签合同就行。”
  “你太贴心啦,小天使。”我说,“给你比心。”
  “不用你的心,以后洗碗就行。”
  “看来你是真不喜欢洗碗啊,”我笑她,谁知她很认真的反驳我:“没有爱做饭的人喜欢洗碗的,那都是生活所迫。”
  “好吧,交给我。”
  到家里——我下意识的把这个居所称为家,放下行李,我没形象地躺在沙发上,旅行的疲惫终于在这一刻释放出来,流淌在松软的米色抱枕上。
  她把窗帘拉开,阳光倾泻下来,我翻了一个身,不让阳光照在我的脸上。
  “你太懒啦,不过你一定累了吧。”她说,蹲下来看我,还戳了戳我的脸,“你要去床上睡,睡这里起来会腰疼。”
  我懒懒的说:“不想动。”
  “快去——”她又戳我的脸,戳到我的嘴变形了。我睁开眼睛,看见她笑吟吟的眨着眼睛。
  “我哪里睡得着?”说着我坐起来,把箱子拖到房间里,“我去铺我的床,然后收拾行李。”
  把一切都安置妥当后,天色已经渐暗了,婉姝说要给我出去接风,我累得不想动,于是提议在家里做饭。
  “好吧,你想要吃什么?”她说,信心满满的样子,“我都会做的。”
  “真的吗?”我看她那志得意满的样子,感到好笑,“那我就不客气了。”
  和她一起去外出买菜,她顺便告诉了我周边的地铁,公交还有商场和超市的大致位置,帮助我尽快熟悉起来。
  我们不约而同的在饮料区停了下来,我转头偏向她,只见她也正带着笑意看着我,眼里是温柔的微光。
  “要喝可乐吗?”她问。
  我直接从货架上拿下来,放进推车里。
  “你还记得我们高中的时候,你一直好奇老师的保温杯里装的是什么,”我和她并肩走在一起,“后来我们偷偷去看,居然是可乐!”
  “对啊,我记得是何老师,”她挨着我慢慢地走,我们像一对来逛超市的情侣,“谁能想到老师的保温杯里是可乐呢?”
  我们被这个话题挑起兴趣,又说了许多从前高中的趣事,一时间气氛温馨而美好。
  以前的记忆,那些夏日,被汗微微浸湿的红色衣领,融化的香草冰淇淋,化作一团烟气雾气。小心而大胆的暗恋藏在每一个不言而喻的细节里,像是雾中隐约闪现的星星。
  回到家中,她把我推出厨房,执拗地要自己一个人给我准备“接风宴”,我在门外倚靠着,看她在厨房中忙忙碌碌,和她笑着聊闲话,那些崭新的盘子,忽然让我想到她之前说的那个室友。
  “你之前的室友太没眼光了,”她灵巧地在各种器皿之间周旋,不一会就有一股香气飘出,“有这么好的饭友,却不知道享受。”
  “是啊,”她用勺子搅动着碗里的热粥,腾腾热气上涌,氤氲了她的眉眼,“所以我把他赶走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我做的饭的。”
  “那小的先谢谢您了,”我看她已有菜做好,就问到:“我先端过去?”
  她一心只管她的粥,背对着我说:“去吧去吧。”
  待做好一桌丰盛的晚宴,我与她一齐坐在这个温暖的家里,她卸下围裙,散着一头柔顺的乌发,眼里满是笑意,而我的心里满是欢喜。
  “吃吧,看看我做的怎么样?”她递给我一双筷子,一双美目盯着我,“不许说不好吃。”
  光从颜色香气上,我就已经要留下口水了,“肯定好吃的,以后还要做给我。”
  “先吃了再说。”
  之后我用行动证明了我对美食的渴望,吃到我肚子鼓起来,她很开心地收拾碗筷,招呼我去:“快来洗碗!”
  “这就来!”我愉悦的承担了洗碗的任务。其实我这个人是有一点挑嘴的,喜欢寻找美食,但是在饥不果腹的情况下也就没那么多讲究。
  记得之前高中的时候,我第一次吃学校的牛肉面,虽然它自称正宗,我却觉得没有什么滋味。汤不够香,面不够劲道,肉不够厚,比其他的差很多,所以即使其他饭菜卖完了,我也不想吃他们家的面。但是因为我们在高的楼层,抢饭是抢不过别人的,往往我们只剩下牛肉面和残羹剩菜。
  婉姝发现了我的倔强,她说我太挑剔:“不管怎样,要先把肚子填饱吧。”
  当时的我比现在倔多了,死也不肯吃,宁肯饿肚子也不要嚼蜡。这也是为什么我总是会买很多零食,在晚自习的时候,我会偷偷吃零食充饥。
  她也被我带的喜欢吃零食起来,我们经常一起买很多小零食,饼干,豆干什么的,塞在书包旁边的小袋子里。晚自习的时候,我悄悄戳坐在前面的她,她会向后伸出一只干净白皙的手,我会把五彩斑斓的小零食放在她的手心。
  我知道她之前是不会做饭的,她的厨艺应当是来北城之后学的,不过她真的做得很好,她什么都可以做好。
  深夜,我睡在这间很有居家生活气息的卧室,大脑完全放空了,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但是这种感觉并不坏。
  我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是一个连自己都骗的人,是一个不敢给自己说真话的人。我不该来这里的,如果我足够爱她,我不该来的。我应该在南城老老实实工作,攒钱,然后攒到足够的钱,然后呢,我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
  我想到她今天来接我的样子,我们一起逛超市,每一个微小的细节,我都在不停咀嚼,我想记住所有。
  但是她看见我应该是开心的吧,我要更开心,我的开心是我展现出来的一千倍。
  北城的月亮似乎和南城一模一样,但我总感觉月亮离我更近了,我睁着眼睛,眼看着月亮缓缓向我走来,走进我的眼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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