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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有余音(近代现代)——林与珊

时间:2021-03-03 09:32:38  作者:林与珊
  陆辰风把烟包揉得窸窣作响,他轻浅地笑了一下,只是最后没败给命运,却败给了人性。
  “穿得那么少,不冷吗?”身后传来林潮生的声音,陆辰风调整好表情回过头,见他怀里抱着一沓未拆封的哑光打印纸。
  陆辰风:“没事,我挺禁冻的。”
  林潮生笑着问:“这种可以吗?”
  陆辰风满意地接过纸笔:“给我用感觉有点浪费了,这么高档的纸都可以拿来打印照片了。”
  林潮生站到他身侧,打量着陆辰风眉宇间的神色,似有所感:“你决定抓住那个机会了?”
  陆辰风“嗯”道:“无论如何,还是想试试看。”
  观景台坐北朝南,栏杆上挂着两盆吊兰,夜色中有幽远静谧的山海,也有嬉笑热闹的烟火人间。林潮生长舒一口气,忽然心生感慨:“关于你今早跟我坦白的那些话……”
  他顿了顿,说:“其实很多人的梦想与现实相差甚远,越是努力就越辛苦,因此‘舍弃’就变得尤为重要,但他们往往又会觉得不甘心。”
  有那么一刻,好似被林潮生看透了一般,陆辰风在感到惊讶的同时,又不住地渴望能够听到更多让他产生共鸣的话。
  林潮生边说边扬起头,视线迎上素水的月光,他继续道:“可是这样的人,内心总比任何人都更加强大、坚定,因为他们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所以奇迹就发生在这些人当中。”
  陆辰风专注看人的神态温雅随和,不会让林潮生感觉到不自在,反倒令他想在这双揉着风月的眼眸中过长地停留。
  半晌,陆辰风说:“……谢谢。”
  林潮生弯起眼角,用食指点点他手里的纸笔:“把握住机会,你已经成功了一半。虽然我是个外人,讲的话可能没什么分量,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相信你。”
 
 
第11章 
  窗外浓墨似的夜色漫进屋内,陆辰风坐在窗边的光影交界处,撕开打印纸的塑封,指尖摩挲着纸张表面,质感细腻,连带着内心同样柔软。
  取出公文包里的几个黑色小票夹,陆辰风把它做成了画本。
  有多久没有听见这四个字了,记忆中,上一次还是开工作室前,从父亲那里获取到的信任和鼓励。“我相信你”,林潮生确实是这样说的,陆辰风单手解开领口的扣子,将画本放到床头柜准备更换睡衣,抬起的手继而又落下。
  他盯着这沓纸,蓦然想到了什么,转身拔/出房卡拉开门,站在屋外的灯光下聚焦视线,他曾多次经过它们面前,却总是忽略它们的存在。
  走廊两侧的墙壁上挂着几幅彩印风景照,由于摄影技术不算出众,陆辰风起初并没有特别留心。然而此刻一张张照片细致地浏览过去,或许是因为那包打印纸,他猜测,这些作品应该是出自林潮生之手。
  林潮生是学摄影的?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按照纸张右下角的日期排序,最早的一张拍摄于两年前,单调的天空中只有几朵泛着彩光的橙色流云,不仅构图生硬,还有点曝光,画面极其缺乏层次感。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一张都有进步,离现在最近的一幅,拍的是陆辰风今天刚去过的地方,廊桥。
  从走廊入口迈向另一端,一个人欣赏完林潮生的所有作品,陆辰风感慨这短暂的几分钟经历远比白天跟团游要舒服得多。回到房间刷牙洗漱,躺平时直视着天花板,放空半晌,陆辰风恍然发觉林潮生身上竟藏着不少秘密。
  他这么年轻就选择守着山海开客栈,很少使用手机,几乎与外界切断了联系,可陆辰风分明记得林潮生说自己以前的工作特别忙,这期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致使他被迫从忙碌的生活里抽身,去过如今平淡如水的日子。
  陆辰风首先联想到自己,但他现在的停步只是暂时的,最终还是要回到原先的生活中去,不会像林潮生一样,彻底止步于此。
  揣着满腹的疑虑沉沉入梦,之后的三天,陆辰风都没能和林潮生讲上几句话,简伊家里有事,林潮生代替他在前台照顾生意。
  陆辰风跟团游遍了洱海周边大大小小的景点,每一天看似充实,至于给他留下了什么特别的印象,陆辰风答不上来,唯一能够明确感受到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的事情,就是每逢傍晚下了大巴车,往佳夕客栈走时,林潮生会不会在门口等他。
  这个世界上最值得庆幸的事,莫过于你的期待总有回应。
  “简伊可算回来了。”林潮生满脸倦色地站到陆辰风身边,与他一起朝着客栈的方向,“这三天过得简直如同三个世纪一样漫长。”
  陆辰风低下目光去看林潮生,确实累着了,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林老板辛苦了,今晚早点休息吧。”
  林潮生伸着懒腰状似无意地问:“有没有觉得我这人挺娇气的?”
  陆辰风摆了摆手:“这又是哪儿的话,你很能干,完全不会。”
  话音消散,陆辰风脚步微顿,隐约有了一个发现——林潮生似乎很在意自己对他的看法。
  这一晚,陆辰风画完两张设计稿,失望地翻到新一页,还是没有太好的灵感。他看眼手表上的日期,一周已经过去一多半,距离他回北京的时限越来越近。
  在烦琐的思绪中入睡,在迷蒙的意识里醒来,天色未亮,陆辰风之前没能看到洱海的日出,凌晨五点,林潮生或许也醒了,他于是裹着风衣离开房间,前厅一片黑暗。
  不可避免地尝尽失落,陆辰风立在院子里迅速吸了根烟。盯着这颗灼目的火星,眼前浮现的却是某天清晨两个重叠在地面的影子,他抬眸望一眼天台,立刻掐熄烟头,返身迈回客栈。
  转过走廊拐角,踏上楼梯的缓步台,视野尽头天台的门没开,陆辰风却步履不停。一步一个台阶朝着三层顶楼走去,心跳是乱的,他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紧张,又或者是在期盼着什么。
  依稀有光线泄进门内,陆辰风站定脚步,抬手推门,视线随敞开的门缝投向黎明尽处。
  清明雨后落一场春,山海苍翠,花香幽微,林潮生正身处其中,背影隽秀,为陆辰风眼里的风景画卷点睛。
  心跳在这一秒钟平稳回落。
  林潮生闻声转头,脸上划过一丝意外,而后微笑着冲陆辰风招了招手。陆辰风来到林潮生身旁,瞄见对方手中的Nikon D800,细瘦的腕子绕着几圈黑色的相机带,他率先提起话头:“林老板是摄影爱好者吗?这相机可不便宜。”
  林潮生看向他:“不算是吧,摄影可以让人心静,比较适合我。”
  陆辰风不吹不捧,照实说:“你挺有潜力的,走廊上的那些照片看得出拍摄水平有在稳步提升。”
  “我虽然不是天赋型选手。”林潮生回道,“但只要肯努力的话,总不会一直停留在原地。”
  陆辰风手腕搭着围栏,低垂的指尖轻点栏杆,不得不承认,他非常欣赏林潮生身上的这种气质,不受外力的约束,闲云野鹤似的心态,面对任何事情都能表现得积极乐观,跟他相处总是轻松自在的。
  成片的瓦房堆积在岸边,不多时,天空浮动着几重云霭,初升的日头逐渐隐埋,陆辰风耳边忽然响起一首轻而悠远的民歌小曲。
  旋律很熟悉,陆辰风一时没想起来在哪儿听过,直到林潮生唱出“云中君”三个字,他才终于有所反应,是前几日清晨听到的那首歌谣。
  陆辰风问:“这是什么歌?”
  林潮生回答:“纳西古歌,好听吗?”
  陆辰风点头:“不过我没怎么听清楚歌词。”
  “给你讲讲其中的两句,寓意很美,我挺喜欢的。”林潮生站直身子,手扶栏杆,咬字清晰地念,“‘看山爱白雪,看雪爱白云。高歌白雪曲,相赠云中君。’”
  词意很好理解,陆辰风一听就懂,“云中君”即是“喜欢的人”。
  林潮生补充道:“是丽江诗人马子云的词,他对雪山情有独钟。等你离开大理,倘若打算继续往前走的话,可以跟团去爬一爬玉龙雪山,保证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陆辰风迟迟没有应声,停顿良久,他接着问:“后面的词呢?唱的是什么内容?”
  林潮生摆正视线,指腹摩挲着相机边缘,继而无言。时间被无声拖长流速,就在陆辰风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林潮生轻声说:“有些事情,只需要记住最美好的部分,就够了。”
  这句话等陆辰风用完早餐,回到房间准备读一会儿书时,仍旧徘徊在他脑海,萦绕在耳际挥散不去。他没理解林潮生的意思,也想不通他的语气为何突然染上了几分伤感,于是摸出兜里的手机,解锁屏幕打开浏览器。
  马子云这首词的完整版不太容易能搜索到,陆辰风点进去几个网页,标注出来的都是林潮生念给他的那两句。越好奇越想知道后面的内容,窗外云层低压,日色朦胧,屋内仅有手机屏幕照出的方寸光亮,投映出陆辰风执着而又隐晦的心思。
  蓦地,拇指悬停在一行字上方,陆辰风仅读一遍便知林潮生的用意。的确,没有人不喜欢两情相悦的故事,得不到回应的感情确实令人遗憾。
  “云中君,不我顾,歌声破空云飞去,招来明月挂高树。”
 
 
第12章 
  感情对于陆辰风而言,是最寡淡的一块。年轻时一门心思为了创业,焦点和重心全放在工作上,时间被压榨,几乎没能余出精力去考虑谈对象的事,久而久之习惯了一个人,也就没想再刻意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
  以前的想法,是打算先把事业放到其他心思的前面,他认为,只有能够负担得起两个人的生活,有足以对抗现实的底气,能在人前立得住脚,站在这样的前提和基础上,才能很好地做到照顾和守护对方,这是陆辰风一直以来的观念。
  但这不代表他对感情没有憧憬和向往。
  他既有满腔热忱为他执着的热爱,也有满心欢喜去等待一场平凡的爱情。
  清明时节气温回升,运动服被陆辰风收进行李箱,外出不必再添衣,这趟行程也只剩下最后两天了。
  他昨天没有去应林潮生的建议,无论是丽江雪山还是更远的高原圣地,他不需要再往前走了。既然明确了目标,找回了努力的方向,剩下的也就只有为此再拼一次,全力以赴了。
  这一天的行程安排在挖色,这么多天游玩下来,风景大同小异。导游将旅客们带到适合拍照的景区一待就是一上午,陆辰风却不跟着多做停留,径自一人折回了双廊。
  比起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他更想把时间“浪费”在他认为值得的事情上。
  凭着记忆在街巷中弯弯绕绕,还好没有找错方位,陆辰风回到林潮生第一次带他去的那条街子上,两侧摊位拥挤地堆簇在一起,灌了满耳烟火人家的热闹。
  陆辰风认真浏览身侧的店铺,他是揣着目的来的,他想在临走前给林潮生买件礼物。
  仔细想来,这些日子受了对方太多的照顾,一日三餐,跟团旅行,全是林潮生在安排,最重要的,是那几次称得上是交心的谈话,带给陆辰风很大的鼓舞。
  但他此刻却被礼物难住了。
  在他擅长的领域里,可以根据林潮生的穿着喜好设计适合他佩戴的珠宝,比如领夹、领带扣,或者胸针。可他现在两手空空,只能就地选材,来来回回观望一圈,着实没能找到令他满意的礼物。
  正苦思着,视野中有人在往街边搬东西,陆辰风目光越过一行人身后的矮门朝里看去,是间陶艺作坊。倏地福至心灵,陆辰风想,自己毕竟也算半个手艺人,不如尝试着亲手做件礼物送给林潮生。
  迈过门槛,破旧的宅院中有两个孩子在踩黏土,东侧平房里的长凳上坐着一位用鹅卵石打磨胚体的老大爷,陆辰风走过去,礼貌地同他打招呼,并讲明自己的来意。
  勉强从大爷蹩脚的普通话中听出这里是间私人作坊,但既然门是朝街巷敞开,想来做陶器或者瓷器只要花钱即可。陆辰风付完费用,盯着大爷弯腰抄起一坨孩子们脚下的黏土,稍加处理,把干湿不均的地方揉匀,放到他面前的转盘上,叮嘱几句,便去忙自己的活儿了。
  陆辰风在上手前以为拉坯是件很容易的事,无非是随手掌的力道屈伸收放使坯体成型,结果忽略了转速,没控制好手劲儿,原本计划制作的茶碗压出个盘口大的底,弄得他哭笑不得。
  那就顺水推舟,自己擅长绘画,制成后往上面勾些图案,做个摆件盘子好了。
  没多久陆辰风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盘子需要娴熟的手法将黏土压稳在同一平面上,一旦受力不均会影响整体的效果。思来想去,他还是用掌心拢起了外壁,至于能做成什么,索性顺其自然。
  十几分钟后,陆辰风茫然地举着手,眼前的器皿比碗口宽,比茶盒深,像个罐子,他无奈地抿着唇角,干脆给林潮生当个装零碎用的储物罐吧。
  食指将罐沿儿推成裙摆形状的花边,直到坯体完工,陆辰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出一身的汗。
  恰遇一批陶器入窑烧制,大爷嘱咐他明天傍晚来取,陆辰风发觉做个礼物比跑一天的行程还要疲累,于是准备提早回客栈休息。
  该以什么名义送给林潮生,陆辰风需要想一个合适的理由,踏出院门时又在担心这件礼物有些拿不上台面,毕竟第一次制陶的效果实在不尽他意。
  边迈步边思忖着抬起头,险些踩空一个台阶,陆辰风怔愣地望着刚好从作坊门前路过的林潮生,两人视线径直穿越间隔的人群,精准地来了个大眼儿瞪大眼儿。
  喉结不自觉上下滑动,陆辰风竟然生出一种做坏事被现场抓包的感觉。
  “陆先生?”林潮生迟疑地推着自行车走来,停在台阶旁边,车筐里装着两袋子蘑菇,他偏头往陶艺作坊里探去一眼,不明所以,“你怎么会在这里?”
  陆辰风额角一蹦,他从小就学不会扯谎,只能拐着弯儿地回答林潮生的问题:“……我提前结束了行程,想再来这边走走。”
  林潮生打量着他脸上的表情:“是……玩得不开心吗?”
  “没有。”陆辰风抬手摸摸鼻梁,“我有点事情,就先回来了。”
  收回打探对方的目光,林潮生礼貌地不再多问,他指指自己刚买的蘑菇,转而笑道:“中午简伊要做野生菌饵丝,敢不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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