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怀仁,明面上是吴国丞相府上长史,实乃祝政心腹。此次金鳞池盛宴,姜怀仁明着使楚,暗地里则办着祝政交待的事情——调查绣球赌坊。
他一面由下至上,顺着江盗一线,摸清楚国水师如何同江盗勾连的关窍;另一面则以吴国使臣身份同楚廷大员来往,着重盯了几个关注对象,由上至下摸出绣球赌坊背后之人。
常歌抓江盗,不慎将姜怀仁牵连出来,这点连祝政都没想到。
好在无论是常歌还是楚国水师,均未生疑。
祝政垂眸看了眼常歌,他呼吸匀停,仍在熟睡。他小心将常歌放好,常歌一个翻身,连人带被子滚至床榻里侧去了。
他帮着把常歌背心掖好,这才起身。
*
一门之隔,斜风冷雨,姜怀仁如同一根芦苇,在风雨里摇摆不止。
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室内的暖意率先漫了出来。
大门只开了条缝隙,祝政拦在缝隙处,衣襟草草拢着,身上只披了件薄外衫,烛光自他背后照下,染暖了他的冷白素衣。
姜怀仁一眼认出了不同——祝政更了外衣。
此时夜深,好端端的,他这时候更套干净衣裳是做什么?
不过姜怀仁有眼力见,并未多问,祝政则看了眼室外瓢泼大雨,朝后让了一小步,放姜怀仁进来。
室内暖和得有如春天,一盏屏风隔绝了大半视野。
祝政支着额角坐在小圆几旁,眼帘半垂。看得出他起的匆忙,发丝只以飘带随意半挽着,将坠未坠,衣襟也并未规整拢紧,灯烛之下,反添几分风流。
姜怀仁坐在小圆几旁,接连干了几碗热姜茶,这才从冷彻骨的江雨里回过一口气:“大人,今日受惊了。”
祝政修长的指捏着一铜签,缓慢轻挑着一侧枝灯灯芯:“客套话不必多言。”
姜怀仁这才将话题转至正事之上:“我跟了楚国大司农程邦许久,本来他已消除戒心,与我把酒谈笑,上回见面,程邦已答应带我同去绣球赌坊,日子正约在两日之后,谁知今日,却在船上见了他的尸首!”
“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与他往来,引起他人注意,招此横祸。”姜怀仁抚袍,半跪行礼,“此事办得着实不妥,还请先生罚。”
姜怀仁抬眼,谨慎辨识着祝政的神色。
祝政肤白,今日颊上居然有些浅浅的晕红,现在暖烛一照,反显得他眸光温存,自有几分醉意。
最重要的是,祝政看着心情不错。
祝政垂眸片刻,眼帘被灯火拉出流畅而温和的阴影,他轻缓给姜怀仁斜了杯暖茶,并未抬眼看他:“此事不怪你。‘河伯’之事,可有进展?”
姜怀仁长舒一口气,坐了回去,压低声音道:“先生本猜测,所谓掳新娘的‘河伯’,当是绣球赌坊背后之人,但据我这几日调查,此事,似乎冤了绣球赌坊。”
祝政抬眼,眸色如古井一般深邃复杂。
“我询了些消息灵通的包打听人士,都说失踪女子是被‘采花大盗江公子’掳去。可这位江公子,无论我如何打听,除了强抢民女运至江心的传言之外,名字字号、出身背景,一应不知。”
祝政蹙眉:“江公子,可是无正阁的人?”
姜怀仁道:“暂无迹象。”
“今晚的小不点,也就是姐姐失踪的向天晴,是否无正阁指使?”
姜怀仁未直接回答,而是从袖中抽出一片碎布料,布料纯黑,粗看未有什么特别,细看方才发现,其上遍布重工飞鸟暗纹,精致无比。
姜怀仁道:“这是甲板上行刺先生的黑衣人布料,也是无正阁之人爱用的锦缎料子。小不点纵火不成,黑衣人当即跳起纵火,在我看来,小不点当是受了无正阁指使。”
祝政闭目,以指节轻缓揉着额角,静了片刻方道:“不是那么简单。”
“小不点若为无正阁之人,那便是无正阁派人绞杀程邦,要小不点将他绑在麻绳末端。表面上看,也许是无正阁察觉我们和程邦走得过近,以此示威,看似能够说通。但实际上——大司农主管农耕钱谷,位置重要,无正阁策反他怕是花了不少精神;程邦又是楚国卫将军程政的亲弟,不到万不得已,此人,断不会成为弃子。”
祝政抬眸,眼神无比清明:“此事,怕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正是我要说的第二件事。”姜怀仁又从袖中取出一片布料,置于无正阁黑锦缎旁,“先生可识得此物。”
两片布料均是纯黑,但放在一起才发现相去甚远。
无正阁锦缎暗纹精致,布料上仍有流光;另一片黑色布料却粗粝黯淡,看着像是粗捻纱随手纺的。
祝政认出了这片布料:“这是刺杀公主的黑衣人所用布料。”
“正是。”姜怀仁点头,“但先生请细看,是否还有印象?”
祝政拈起一小片布料,将其迎着光,仔细查看。烛光刺过布料,看着有些半透,其上隐隐有个多叉长戟的纹样。
他面庞上罕见地出现一丝讶异:“戈玛拉绣。”
*
作者有话要说:
[1]“行从痴起,痴是行缘。缘而生执,是为苦集。”:出自《长阿含经》,有改动
明天依旧万更,0点12点21点
第48章 绵诸 将他圈在案前。 [一更]
“先生好眼力, 确是‘戈玛拉绣’。”姜怀仁点头。
祝政自然识得这绣样,确切地说,不是识得,而是刻骨铭心。
北境鬼戎部落混杂, 叫得上名字的就有三十二部落一十二国, 这其中又以绵诸、西灵二国为大。
曾经大周苦于北境鬼戎之乱, 将祝政出质北境,出质国正是绵诸国。
戈玛拉绣, 粗看类似于“岚”字, 实乃一多叉长戟纹路,北境尚武,这多叉长戟是北境绵诸国绣娘常用的吉祥纹路。
祝政将衣料放回:“我以为刺杀公主之人, 是西灵狼胥骑。常歌从他们身上,摸出了鹰骨笛。”
“这就更怪了。”姜怀仁道,“旁人不知,您却知晓, 绵诸、西灵二国之间,是血海深仇,怎会有人着绵诸绣衣,携西灵鹰骨笛?”
大周定北境, 是从西灵国开始的。
常川娶了本是仇敌的西灵公主火寻鸰,大周多了一位女狼将,更多了一份北境领土。
此后火寻鸰建狼胥骑,同大将军常川一道,遏北境鬼戎人, 大周再辅以羁縻治策,收编了北境不少鬼戎小国, 更勒令所有归顺小国,断了同绵诸国的商贸往来,军事商贸双管齐下,北境绵诸大国险些灭国。
为何说是“险些”,事情还是出在西灵国上。
西灵国向大周称臣数年之后,忽生叛乱,狼胥骑立时反水,有狼群助阵,大周军士几乎毫无胜算,那一战说是杀了七天七夜,连草原上淌下来的泥水都是红的,生还者更是寥寥无几。
当时发生何事早已说不清楚,唯一能确定的是,西灵叛乱之后,西灵近乎国灭、狼胥骑崩解、常歌生母,狼将火寻鸰更是葬身该战。
常川因此战胜利得了个“定安公”的称号,他生来恭谨机敏,知晓这称号近乎于敲打,为了表忠诚,常川将方才十岁的爱子常歌质于长安城中,而自己率军固守漠北——当然,常歌是不知道这一层缘由的。
纵使有定安公常川,大周失了西灵与狼胥骑,也无力遏制北境绵诸国。几年之间,绵诸国四处兼并,几乎一统北方,祝政登基之时,北境已尽属绵诸。
若不是常歌数次大败绵诸国于北境,使该国元气大伤,绵诸国早已策马南下,进犯中原。
绵诸国不敢明着怨恨大周,只将愁怨算在曾经西灵国民众之上;而西灵国更笃信本国毫无叛乱之事,实乃绵诸国间者阴谋,于是二国虽出于鬼戎同源,却相恶甚深,两国民众见面便打个你死我活,更不会有“着绵诸衣、用西灵笛”之事。
祝政支着额角陷入沉思,他手中的茶盏斜在几乎要倾倒的角度,茶水顺着杯盏溢了不少,他却浑然不觉。
姜怀仁正要出声提醒,听得屏风后一声低吭,类似于翻身之时无意哼出的鼻音。
那声音轻微,若不是此时屋内太静,根本注意不到。
这点细微声响却瞬间唤醒了祝政,他当即扶正了杯盏,连满桌的水都来不及擦,只简短说:“今日就到这里,你先回去。”
祝政急急朝屏风后走,步履都失了素日里持重的分寸。
姜怀仁见他身影消失在屏风之后,方才咋舌叹道:
“啧。昏君。”
*
屏风里,红纱帐轻垂。
一只手探出纱帘,只懒懒垂着。
这手生得白润,指间绕着条红色绫缎,那绫缎绕着胳膊垂坠而下,手腕处更不知为何,留着数道深深缚痕。
祝政轻握住常歌的手,小心放回纱帘内,顺手撩开纱帐,坐在榻侧。
常歌睡得手心手背都无比暖和,反倒衬得祝政的手有些发凉,他刚想抽开手,却被常歌抓了回去。
常歌只抓着祝政最末二指,他还有些困倦,连眼皮都没掀,只低声道:“我帮先生暖暖。”
祝政笑着应好。
烛光透过红纱帐,燎燎融融,将常歌映得满身猗靡。
他浑身懒懒,胡乱裹着喜被朝祝政这边凑了凑,拿先生的手指磨牙玩。
祝政轻声问他:“口渴么?”
常歌本侧脸躺着,被祝政柔缓的气息蹭得面颊发痒,他干脆转脸,睁开眼睛看着祝政:“不渴。但先生给水,我便饮下。”
祝政便轻兜起他上身,将杯盏递到他唇边。
常歌不乐意倚在他人身上,自行坐了起来,他眉目温顺地垂着,就着祝政的手,只衔着一点杯沿,小口小口饮水。
小睡才醒,常歌鼻尖上一层薄汗,看着细致白腻,又在灯烛下闪着暖融的光泽。
饮毕,他抬眼看向祝政,他双颊的绯红还未褪,身上更是只掩了件祝政的薄衣。祝政的衣衫本就宽松,在他身上更显大不少,右肩快整个掉出来,锁骨更是漂亮的晃眼。
他似是注意到祝政的目光,推了水碗,仰头看过来:“先生看什么?”
祝政温和道:“看你好看。”
常歌不愿搭理他,扶着祝政的手臂坐正,衣衫险些滑落,肩胸上数道红痕露出,犹如雪上点点红梅。他急着掩前襟,后颈处的桃瓣胎记却露了出来,上面还留着个浅浅的牙印。
祝政没遮没掩,以目光仔细将春色品了个遍。
常歌急着拢衣服,身上却被柔软的绷带缠得乱七八糟,他越理越乱,发丝却因他乱动,蓦地散垂下来,激起一阵幽香。
祝政轻轻拉开上衫,助他理着绷带,常歌只道:“先生的伤也白处理,药也白上了。”
“怪我。”
祝政说着,自翻到的药箱中挑拣出药瓶和绷带,再重新为他处理伤口。
常歌白皙通透的肤色下一片片潮红,仿佛下一刻就要溢出鲜血来。祝政探了探他的体温,只觉他遍体微微发热,室外风雨过甚,祝政唯恐他受凉,忙取了常歌自己的衣衫将他层层拥好,只露出左肩上的伤痕。
衣衫杂乱着一裹,倒显得常歌比平日更清瘦些,他温和靠着床柱,由着祝政稍稍俯身,一点点为他清理伤口。
“先生既然早已知晓绣球赌坊之事,为何不同我商量?”
祝政手上动作一滞,而后音色泰然自若:“将军听到了。”
常歌点头:“隐约。只是没想到,姜怀仁居然是先生的线人。”
祝政没再遮掩:“他确是我的线人,但此事也并非刻意瞒着你,我着手之时,将军已经启程去往襄阳。”
常歌难得靠着床柱,目光只飘向他处,一语未发。
祝政试探道:“将军吃醋了?”
常歌嗔怒般瞪他一眼,再度转眼。
祝政抿唇,声音愈沉几分:“那我现在同将军商量,可迟了?”
常歌没搭理。
祝政开始自顾自解释:“将军出发之时,我做了两手准备,战或是和,都有预案。和的方案因为牵扯到金鳞池盛宴,需要拿出钱币预算,为此我多次催促楚廷,四处口径都说连年亏空,滇颖王上位后,滇南已经数年未上供丽金,眼下是一点多余的钱银都拿不出来,更何谈有多余精力开金鳞池盛宴。”
常歌长睫轻颤,似在思索。
“将军聪明,此事自是借口。”
常歌斜瞥他一眼,愈发转脸过去。
祝政道:“说是一点钱银都拿不出来,可楚国一介卫将军的府邸,浩大却犹如宫殿一般,他虽未正式婚娶,但江陵城中相好女子却有十数人之多,不仅相互不避不让,还以姐妹相称和谐相处,相传卫将军程政有一珍珑绣球,夜明珠大小,以金丝攒成,上镶红玉,合计十二个面,正是他每日用来投掷点数,决定去往哪位相好府上留宿所用。”
常歌蓦然转脸,他抓着前襟,急急下了床,在一侧书案上翻找,终于在木盒中找到了那枚物件——金丝攒成,上镶红玉,合计十二个面,正是楚国大司农尸体手中握着的那枚“入门信物”。
“竟然是他!”
“这位程政,虽兵法上谋略尚浅,是你手下败将,但庙堂上却风生水起。当今楚王仍是世子之时,他便投其所好,一路高升,眼下世子继位、改称楚王,程政更是平步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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